一个老头他在飞

尘埃:漫长中那一只无仁的核桃
联系:QQ 47811611  MSN bukecun@msn.com
 
刘十三 @ 2012-03-29 20:24

表弟是大舅的大儿子,与我同年,但生日小100天。他曾经是农村孩子中的另类,但后来却渐渐成了某种人生的代表。然而,如果现在去回溯他与我同时走过道路,就发现有一个词来形容他在贴切不过——折腾。三十多年来,表弟一直处在折腾和被人折腾的循环中,像风里的秋千,不停地从一端飘向另一端,等到外面的风停雨歇时,他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飘荡。

表弟自小顽皮,这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甚至可以被看做某种优点。在农村,没人喜欢一个蔫头耷拉脑袋的男孩子,因为这缺乏男子汉气概——他们生下来,就是要承担生活艰辛的。表弟的顽皮,常常超出了家里可容忍的范围,比如还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带着伙伴下河洗澡,家里愤怒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他下河,而是他带着别的孩子下河,这有可能让这些孩子溺亡。诸如此类的事情,一直伴随着他。

因为我和表弟同庚,父亲与大舅便常常拿我们来做对比,有意思的是,这种对比并非仅仅针对学习成绩的人好坏,而是他们两种教育方式的试验田,是两个农村男人对自己和儿子未来人生的某种规划。大舅到我家时,母亲摆上咸菜,那时他和父亲都是各自村里有名的酒鬼,酒鬼与酒鬼,姐夫和小舅子,常常喝得烂醉。在酒桌上,两个人吹胡子瞪眼,大舅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儿子,一定得打,不打不成器。”父亲则说:“我不打,我要教育。”父亲自然也打过我几次,但从未像大舅那样把暴力当做最主要的教育方式,某种程度上,我必须要感谢大舅,是他把父亲固定在了对立面,让我免受了许多皮肉之苦。那天晚上,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漆黑夜晚,大舅喝多了,执意要骑自行车回二十里外的家,父母无论如何劝不住,只能由他。半个小时后,村东的赤脚医生找来,说大舅把车骑到村口的大沟里了。父母赶紧虽医生去看,大舅满脸是血,嘴唇里全是沙子,索性并没有大伤。赤脚医生用酒把他嘴唇里的沙子洗掉,封了七八针。

这不久,我们从姥姥那儿听说,大舅果然狠狠地揍了表弟,所谓狠,就是把他吊在树上,用鞭子抽。事实上,那一次表弟并没有犯什么大错,他只是成了自己父亲教育理念的牺牲品。但这次抽打,却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表弟的逆反心理,他已经把自己定格在一个叛逆的孩子的位置上。他的耳朵里有着无形的塞子,再听不进任何人的话。初中阶段,他比我低一届,几乎就是学校里的混混,每天逃课,用粮票换了挂面在宿舍里煮着吃,或者请同学去吃豆腐脑油条。那年夏天,大舅和舅妈在田里干活,他从学校跑了回去,街上有人收狗,他就把自家养了好几年的大黄狗50块钱卖掉,然后和父母说狗丢了。结果事情败露,他吓破了胆,以为这回要被狠狠收拾一顿了。但这次大舅却没有打他,大概已经晓得暴力改变不了什么,他已经做好了另一种计划。

那几年,羊绒羊毛很值钱,大舅一直盘算着靠羊的繁殖来发家致富。他终于有了一个两全之策。大舅拿出全部积蓄并亲戚家借来的钱,买了一百多只羊,然后让表弟退学,逼着他当了羊倌。最开始,表弟显得很兴奋,他终于可以不用坐到课堂里,而是能自由自在地在山野中了。如此大的一群羊,在家里是很难养住的,大舅把羊群和表弟带到了坝后的草原上,陪他在那儿呆了几个月,交给他应对各种情况的办法,就把表弟一个人留在那儿了。过一段时间,大舅会亲自或托人给他捎去一些蔬菜和粮食。

表弟在那儿放了六年羊,那儿除了羊群和两条狗,有的只是狼和空寂,几个月都不会见到一个人。他的孤独是我无法想象的,每一天都只有一个人,用泉水烧饭,吃咸菜,把羊赶出去,把羊赶回来,给羊羔接生,给死掉的羊剥皮剔肉,在漆黑的夜里听狼嚎,经受一会雨一会雪的天气,独自承受病痛……他像一个现代鲁滨逊一样,生活在草原和群山之间。

这六年的生活,让他变成了一个再也无法承受半点孤独的人,他几乎随时随地都要和人说话,都要跑来跑去,都要用种种行为来证实自己同别人的关系。后来,表弟和我说:“大哥,你不知道,好几个月不说一句话的感觉,你真的不知道。如果偶尔在山路上碰到一个人,就会拉住他,不停地说,不停地说,恨不得把那个人绑起来带回去。”我无法体验那种感觉,但我去过草原,深知它的寥廓和深远,一个人在那儿实在太渺小了。六年的时间,草原对他来书不具有任何美感,那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巨大的牢笼,表弟并不比刚刚出生的羔羊强什么。

对此,大舅早已经有了他的考量,他似乎知道表弟被关久了,一旦放出来,就可能变成一个四处游荡、再无定所的家伙。大舅要找个可靠的东西拴住他,那只能是婚姻,农村人一直认为娶个老婆是让男人收心守家的不二法宝。大舅开始找四邻八村的人们给表弟介绍对象,因为大舅家在村里一直是能干的人,也因为他家近五百只羊的羊群,表弟显示出了很好的条件。最后,有人介绍了和大舅家只有几里路的村子的一个女孩子,表弟被老舅从坝后替回来,相亲,很快订婚,并在春节前迅速完婚。那一年,表弟只有二十岁,还不够法定的结婚年龄,大舅托了人,费尽周折给他们办了结婚证。表弟的人生彻底被固定了坐标,他一下子从一个孤独的羊倌,变成了一个家庭里的男人。

表弟结婚之后,大舅把羊全部卖掉,带着表弟到他大舅子家的工厂里打工,地点在北京的郊区。表弟很快成了厂子里的司机,每天凌晨三点左右起床,开着货车趁路拥堵之前把货物送到北京城的各个印刷厂,他们是做塑封胶的。表弟每天握方向盘的时间超过十个小时,这种生活他又过了六年,这与在草原上孤独地放羊是两个极端:过去,天高地广只有他一个人,现在,他必须日夜穿梭与人口车车辆密度极大的北京城,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从空旷跳跃到拥挤,用孤独跳跃到繁杂。
大二的时候,我去厂子那儿去看他们,和他同住在工厂宿舍里。印象中,我们谈了很多,大概说起了各自的苦恼和困惑。尽管厂里的工人都是老家的亲戚,他却很少同他们交流,青年人常常都是如此,越是亲近的人,越是难以互相倾诉。大概,他觉得我这个表哥是同龄人,又读了大学,更容易体会他的感受。然而那时我带着学生式的迟钝,并没注意他对自己的生活究竟是一种什么态度,更没想过去关心他的想法。他是表弟,我是表哥,仅此而已。

表弟花钱比较大手大脚,经常买衣服,但很多穿都不穿,那次回来之前,舅妈把表弟买了没怎么穿的衣服,找了好几件给我,我穿了好几年。舅妈在厂子里负责伙食,做的都是家乡菜,他们还经常从老家带来整只羊、小笨鸡、土鸡蛋以及各种自家田里中的粮食,伙食很好,但表弟却并不经常在厂子里吃饭,他常常开着车行驶在路上,看到麦当劳或肯德基,就停下车,跑到里面大吃一顿。表弟三天两头就换手机,既拿自己的手机和别人的换,也用新的换旧的,他似乎时刻需要某种新鲜感。应该是05年,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大哥,你认识中关村的人不?”“干什么?”“我要买一款游戏机,太没意思了。”我当然并不认识中关村的什么人,甚至到那时为止才去过一次,但表弟觉得我应该对哪儿都熟悉才是。他从郊区打车过来,花了两百多块钱,我只能和他一起去中关村瞎逛,买游戏机。他拿起一款,弄两下,抬头问我:“这个怎么样?”“挺好的。”我说,其实我一窍不通,连名字都叫不上来。“我也觉得不错。”他说,然后就掏钱,我阻止都来不及。过了一周,他又打电话:“大哥,我在中关村呢,游戏机有点问题,我过来修修。”我说好啊,完事给我打电话,之后也没有接到他电话。06年,他跑到学校,让我带他去中关村买数码相机,我又赶鸭子上架,和他在那儿转了半天,他挑了一款索尼相机。从海龙大厦出来,满世界的阳光,马路上车流如蚂蚁,汽笛声盖过所有。这路我经常走,表弟说,我们和清华大学出版社有合作,经常从这给他们送货。

他结婚不久就有了孩子,在他舅舅的厂子里收入不错,大舅他们一家搬到里镇子上,生活似乎想着某种既定且稳定的道路蔓延过去。但在有限的几次交流中,我知道,表弟一直在蠢蠢欲动,他总想随着自己意愿去干某件事,而且干成某件事。有一次,他发短信给我,让我在网上给他查查某种材料的市场怎么样,我不能拒绝,只好在网上找了找,然后告诉他不多的情况。他说他想去沈阳发展。我问他这事靠谱吗?他说,你不是查了么,市场还不错。我劝他慎重。大概是确实没有信息,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他还一直梦想着在老家的林东镇开一个饭馆,当老板,可以把各种朋友召集到饭馆里喝通宵,后来家人都劝他,开饭馆太麻烦了,他又打消这个念头。

他永远无法当一个安静的人了,他必须时时刻刻在动,在路上——这不是哲学和诗意,是现实。每年春节回家,大概半个月的时间,他在家里陪父母老婆孩子的时间,不超过三天,经常几天不回家。我们打电话问候,他上午还在姥姥的村子,下午就可能跑到几百里里外去。这一段时间,他兜里揣着好多钱,经常和各式各样的亲戚朋友们玩诈金花,有输有赢,输了作罢,赢了就请人吃饭,结果永远是钱花光了。也因为这个,虽然很多年都不在家乡,可他有很多小兄弟,几乎每个村子都有他的人。在他的大本营林东镇,更是上上下下交了无数朋友,他织就了一张硕大的关系网。

2010年冬天,他打电话给我,让我查查哪儿有卖重型卡车的店,我查到一个店,离他不算远,把联系电话告诉他。第二天上午,他打电话告诉我:“大哥,我买了卡车了,我现在在回家的路上了。”那辆车至少得40万元,他几乎毫不犹豫地就买了那辆卡车,然后开车回老家,他要搞运输。一开始,他干得似乎不错,把煤从坝后的煤矿拉到城里卖,赚头不小。不到一年,他连自己的车带租的车,就搞了六七辆,组成了一个车队。生意越做越大,却也越做越艰难,因为市场的变动,因为路途阻隔,因为各种状况,他有点陷入困境的意思。我问过几次,他也只是说生意不好做,然后匆匆去忙。至于怎么不好做,却谁都弄不太清楚,只知道他经常四处跑去公关,给各种关卡和人物送礼,摆平黑白两道的琐事。

每年春节,我们都能见一次面,一般是他开车带着父母妻儿到我家去,大家一起吃饭。他很少喝酒,到我家的时候,会喝一点,但绝不会多。我们随便聊一聊,通常是他对我的工作提出一些问题,我回答,或者谈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如此而已。我想,我们再也不能像七八年前那样,在一个屋子里实实在在地聊天了,我们都成了家,正步入烦恼的中年。我们再无法坦然地同别人讲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而只能是好好地扮演着表哥和表弟的角色。可是,我又同时感觉到另一种力量:我们大概都无意识地感到对方是另一种可能的自己,至少我这么想过。假如是父亲把我吊在树上打,让我到草原上放六年羊,我会不会变成和他很相似的人?假如是他读了高中,考上大学,他会不会走我走过的路?

假设当然没有任何意义,可我仍忍不住去想,于是常常陷入一种困惑,抬抬眼,却又看见硬邦邦的现实,就像弗罗斯特那首有名的诗《林中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表弟丝毫不懂这种东西,但我们同其他人一样,都在人生的森林内,面对着无数的可能性,而脚下的路、可走的路,又永远只有这么一条。表弟还在他的路上奔波,我亦在我的途中行走,过去的足迹已经难以辨识,而前面的风景也并不明朗。我仍然希望,有一天表弟能安静下来,好好过他的生活。



 
刘十三 @ 2012-03-27 07:50


在一个媒介如此发达而作者又时时和自己的作品捆绑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时代,小说再也不可能是意见单纯的文本,每一部作品,都必然要和自己的作者、评论、广告形成一个或大或小的事件。在这个事件里,即使单独看作为文学物质载体的书籍,其封面、扉页、前言后记等的勾连关系也前所未有地参与进对意义的制造和消解中。从接受的方面看,当下的读者几乎不可能单纯以阅读文字的方式来面对文学,他只能一股脑地把无数种与此作品相关的事物全盘容纳,之后才可能谈及日渐微弱的阅读感受。

我要说的是一本小书——《下面,我该干些什么》,并主要通过对这本小书的分析,勾勒出作为“事件”的小说是如何构成的。这是阿乙的第一部小长篇,出版以来好评多多,不少人强调了他写作中对人之荒诞的描述,并因为“无聊而杀人”这一个哲学化的主题而兴奋不已;另一个路子是赞扬阿乙叙述上的冷静、内敛和富有张力,把他看做是近年来汉语文学的一大收获。这些评论和赞扬都各有其道理,但我在读完书后,却发现一个极容易被忽略的问题:人们把小说和小说之外的一切作为一个整体来接受,却只评价小说本身。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谈,单独就小说论小说,已经没有了可能。我所看到了若干评论,论者大都只是从文字内部来理解这部书,至多加上了作者的维度,这其实远远不够。我更愿意把现在的一部作品当成一个文学事件来看,小说只不过是这一事件的核心要素。

具体到《下面,我该干些什么》,作为一个有心的读者,你会有意识地注意到这本书的封面、标题。宣传语、名人推荐,以及出版商和作者随后展开的一系列宣传活动。我相信对任何一个读者而言,这些都会影响到你对文本的阅读和判断,有时甚至是起关键作用的因素。文学不再是摆在书架上,等待有缘的读者去读它,或者,亦不再是单纯地被文学批评家和理论家们分析、解剖,它正在成为一个以文本为核心,关联到作者、出版商、媒体、书店、读者等若干因素的小规模事件,它具有了立体性和持续性。我暂时把这些因素,统称之为“外文本”,而小说内容,则是“内文本”。

下面,我该干些什么?
我想,我该干的是以阿乙的书为例子,对这些貌似和文学无关的东西做一点可能的分析。
在文学市场化的今天,图书的封面几乎成了超越于文学品质的要素,随便找一个出版商或编辑,他都能告诉你一个好的封面对一本书的重要性。可什么是好的?一般的感念,所谓好的封面,首先是能够让书从书堆中脱颖而出,眼前一亮,其次是它能贴合内容本身所要传达的气质。《下面,我该干些什么》的封面主打红色调,这无疑契合着书中那场残忍、血腥的凶杀案,一个油画式的面容斑驳的脸,那只唯一完整的眼睛似乎看透一切,又似乎空洞到虚无,而这几乎就是主人公的一幅画像。这个封面最早被出版商于微博中发布,获得诸多好评,从这一刻开始,封面已参与到了对这一事件的构造之中了。在其后的几次阿乙的活动海报中,红色调与奇异的脸,始终是其中占主要的两个因素。海报,在这种程度上就是封面的延伸。

除了这些,封面上还有两个文字项,其一是标题——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来了,读了阿乙的前言,读者自会知道,这本书作者计划中的原名是《猫和老鼠》,作品的“告白”部分,主人公宣扬了自己关猫鼠游戏的论点。而如今的标题是——下面,我该干些什么。不妨将两个标题对比一下,很容易发现它们传递的信息是截然不同的:猫和老鼠,它指向了一种有意识的主动性的,甚至是互动性的行为——猫逗老鼠、猫捉老鼠、猫鼠互动、猫鼠游戏,深究下去,可以发现这个标题里隐藏着主人公的一种自动意识,一如作者所言:“这篇小说标题(原题)为‘猫和老鼠’,喻示的是互动关系中的位置与使命,一个穷凶极恶地追,一个没日没夜地跑。”而“下面,我该感谢什么”这个标题则无意暗含着迷茫、空洞、烦躁、无聊、无所事事,它虽带着疑问,却又似乎并不期待回答,或者说干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干点什么,也就是主人公最后坦诚的杀人目的:充实。两个标题相比较,后一个标题自然更能贴合小说的宣传点:“因无聊而杀人”,一如作者在前言里说的:“我将作者设定为一个纯粹的人,就像电影《出租车司机》中的特拉维夫,他的子弹注定要射出,至于射死的是总统候选人还是黑社会,他并未深究,他只是需要子弹射出。”

我们不清楚作者改书名的具体原因,但可以从作者和出版商在出版前的部分言论中推测到,这个书名和出版商对这本书的定位关系极大。虽然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证实的事情,但阅读者必须对这一点保持冷静,我们有必要在一个复杂的文学文本中辨别出各种力量的角逐。这个角逐的初衷是,要把一本书打造成人们最需要的样子,了解当下图书出版流程的人很容易明白,每本书都有它的市场定位、目标群体、宣传策略、营销手段,而这所有环节,无不围绕着“书名”来运作的,甚至有出版商宣称:“好书名等于成功一半。”从这一角度看,“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是出版商和作者为这本书“量身打造”的名片。

封面的第二项文字,是宣传语和介绍语:“这可能是我们所见过的,最勇敢的小说,完全超出想象。它和《麦田守望者》,构成一枚硬币的两面:一个犀利、深刻,直面现实;一个伤感、忧郁,留有希望。比起塞林格的赶上,阿乙显然更加勇敢。”大概所有的读者都知道这段话的本意是“忽悠人”,但还是会或多会少地受到影响,即使不去考虑阿乙与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和《下面,我要干些什么》在文学天赋和作品深度上的可比性,只就两部小说的风格而言,其实完全是没有关系的:犀利深刻、直面现实与伤感忧郁、留有希望,并无本质的关联性,因而也就并不能天然地构成一枚硬币的两面。但是显然,在逻辑和事实上是否成立是一回事,这种对比是否发挥作用又是另一回事。我们从精神分析和心理学那里早已经知晓:一个假设的事物,常常能够发挥甚至超过比它确实存在还要大的能量,这些没有“所指”的“能指”,犹如语言和意义的黑洞,它可以把但凡有点关系的事件都吸进去,为己所用。必须承认,这段宣传语在漫长的前辈作家序列里,为阿乙找到了一个“恰当”的标志物——塞林格。有趣的是,在书出版后的若干评论和阿乙的访谈中,被拿来和这本书比较最多的作家和作品却是加缪和他的《局外人》。毫无疑问,这才是阿乙这部小说的真实“文学源头”。

加缪之于塞林格,《局外人》之于《麦田守望者》,是截然不同的作家和作品,塞林格无疑更具市场号召力,更能引起目标读者的共鸣。分析到此,这一事件中的两个层面更为清晰了:在文本内核上,阿乙绑定于加缪,在小说宣传上,出版商帮绑定于塞林格,这样,这部小说就在内外两方面和20世纪文学史上两位伟大的作家和两部伟大的作品达成了同构,它们刚好成了它站立的两个肩膀。

而在封底的推荐语上,出版商也有着非常缜密的布局,五条推荐语分别来自:北岛、《人民文学》赏读、卓越亚马逊读者、本书编者、作者,这五个身份构成了几乎一本书的全部外部环节,它们分别是:文学权威、杂志权威、普通读者、编辑、作者自身。细读五条推荐语,可以发现,除了编者和作者的两端,其余三段都并不专门指认本书,而是对阿乙之前的作品而言的。封底的文字,和封面的文字,一起构造了整个封面,并通过封面完成了这部小说的所有外部建构。该参与到这一事件的人都到齐了,万事俱备,只欠本书的读者。


 
刘十三 @ 2012-02-28 08:04

 

(刊于《青年文学》2011年12月)

雅阁十五岁时醍醐灌顶,躺在稻田梗上,从乌云层层的空中落下了他有生以来的第一句诗,从此之后,不论是吃饭、睡觉、行走,还是与别人聊天、插秧、收割,甚至是在吭哧吭哧拉大便的时候,都会有精彩绝伦的诗句从四面八方钻进他脑海里。毫无疑问且毫无道理,雅阁成了一个天才诗人。

十八岁的雅阁考上了大学中文系,但他不耐烦听所有老师的课,在雅阁看来,他们全部不懂文学不懂诗,所有的作为都只是用汗牛充栋的文字和聒噪在侮辱神圣的诗歌。雅阁在他们的课堂上神飞天外,奋笔疾书,写了若干诗句。

十九岁时雅阁的诗被人挖掘出来,并很快获得某著名诗歌奖,半年后国内最好的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诗集《稻田里的雅阁》,很是轰动了一阵子。

二十岁的雅阁感到诗情更为充盈,似乎给他一支笔,一叠纸,他就能无限地写下去。雅阁已经超越了技巧和传统,他的写作完全是灵魂式的,你和雅阁面对面坐着,不能看到他的黑眼仁,因为你一看,那儿就深不见底。

然而就是在这一年,一件不同凡响的事情发生了,雅阁爱上了一个学校门口卖服装的姑娘。姑娘叫夏华,但雅阁觉得这个名字毫无诗意,配不上她淳朴的魅力和音乐般的声音,他只称呼她夏笙。夏笙成了雅阁的灵感代言人,只要一想到这个可人的姑娘,雅阁便觉得整个世界都水色充盈,仿佛泽国。于是他的诗风变得柔美而多情,每一句都能让少女怀春,少年动心。自然,这期间也有因为上课或其他事情造成夏笙不能如约出现杂雅阁面前,雅阁所感受到痛彻心扉的苦痛和难过,一样在他的诗里,埋成字句里的针尖。

雅阁和夏笙的恋情,一时间成为这所学校的爆炸新闻,天纵诗情的才子雅阁和遥远南方农村的姑娘夏笙,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人们在最初的意外和惊叹之余,均在各种场合点头承认:确实只有这样的爱情,才配得上诗人雅阁。难道你希望雅阁去找一个艺术系涂脂抹粉、花枝招展的女学生?难道你希望雅阁去找一个数学系戴着眼镜面无表情的女学生?难道你希望雅阁去找一个比他大十几二十岁饱满丰腴的成功女人?不,没人这么想,诗人雅阁必须走诗人雅阁的路。

在二十一岁的七月到来之前,雅阁每天过的都是诗的生活,清晨的吟诵,白日酣眠或坐在夏笙服装店的柜台前看各色人物,傍晚教室角落里涂涂抹抹。雅阁走在校园里,迎面的学生们都会指指点点,说看哪,这就是诗人雅阁。对此,雅阁既不感到欣喜,也不感到厌烦,在他若干年承自上帝的深刻思索之中,在对诗歌内在的无限探索之中,雅阁已经具备了前世诸多伟大诗人所有的悲悯之心,他常会在心里默念“怜我世人”类的话。雅阁相信,世界上的万物都各有各的归途,他的任务就是把诗写好,留给成千上万懵懵懂懂、蝇营狗苟的人们。

有一天夏笙情绪低落,梨花带雨,可以说是我见犹怜,更何况多愁善感的诗人雅阁呢?于是雅阁买了她最喜欢吃的鸭脖子和冰激淋,但夏笙并没有往日的雀跃,孤坐在柜台后,雅阁沉闷极了,他发现这样的时刻,竟没有一句诗能安慰到夏笙。最后夏笙终于告诉他,房租又涨了,小服装店每日进项不多,恐怕即将倒闭。对于生存上的事情,雅阁只知道那些最本质的真理,面对困境无任何实质的办法,有一种个体情感之外的郁闷、无助和痛苦涌上心头,这与从前雅阁所体味的大悲大痛不一样,它简单、琐碎、平常,却有无处不在,像极了内心深处被跳蚤咬了一个大包,痒却没法挠到。雅阁回到他的常途,坐下来,抽出纸,写下一堆苦难的诗句,这些诗句可谓力透纸背。写完了,雅阁的内心得到舒展,觉得满意,便高声朗诵起来。他想,这些诗对他有用,对同是人类的夏笙也应该有用。夏笙看着皱着眉头,听着他饱含深情地朗读,表情变成是愤怒,起身扯过这些诗撕碎了:你写的这些有什么用呢?能当饭吃么?能当钱花么?

对此雅阁先是感到不解,既而很愤懑,他很奇怪一向出污泥而不染的夏笙对诗歌如此粗暴,并且说出这等世俗的话。雅阁无言了一会,觉得现实和现实有了一定的错落,而这错乱竟然再一次让他没有一句诗能够形容。

夏笙止住了哭泣,说:“雅阁,我朋友给我出了一个主意。”

雅阁抬起头,看着夏笙。

“我朋友说,你在学校里好有名气,全校学生都晓得你,知道你是诗人,你明白吗?”

雅阁眨了眨眼睛,他等夏笙说下去,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还完全不知道夏笙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能在学校里帮我做下宣传,或者是,我卖一件衣服,就送给他一本你的诗集,会不会更好?”

雅阁不再眨眼睛,而是把眼睛睁得很大,他只是惊讶,而且很快这惊讶变成了惊恐:“你是把我的诗集当做了一袋洗衣粉吗?”

“不,没有,不是那样的。”夏笙说,“难道你不爱我了吗?”

雅阁因紧张而扩展的身体突然松懈下来,各种骨节、韧带、肌肉、皮肤都松懈了,原来看起来略显高大的雅阁缩成了一个干干瘦瘦的小人,嘴里喃喃着:“爱,自然,我自然爱你。”从来都一往无前的雅阁发现,原来那个圆圆的完整的世界扭曲且分裂了,他身处一个巨大的悖论漩涡里:他已经习惯夏笙做为灵感,夏笙却要他做背弃诗。必须要做出选择,天纵奇才的雅阁甚至在脑海里寻找了其他诗人的句子,但古往今来的一切诗歌,包括那些最伟大的诗句,仍然没有一个字能解释他当下的困境,没有一句话能安慰他的心情。这时候,依然是灵感夏笙解救了他。

“亲爱的雅阁,其实,是这样的,我们卖你的诗集,有人买了你的诗集,就送他一件衣服。”

雅阁立刻觉得豁然开朗,不是尘世堕落了他,而是他赋予那些吊带、牛仔、涤纶、亚麻以诗意,人们将穿着他的诗句行走在大街上,无数精雕细刻的词语噼里啪啦落在地上,也许它们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呢?也许有个孩子捡起来,并且带到梦里呢?

雅阁的心,获得了充足的血液,他又膨胀成原来的体格,抱起夏笙,狠狠地亲吻她的嘴,她的颈,她的胳膊,她的坚挺的胸脯。

“我爱你,我的灵感。”

 

这个夏天雅阁勉强毕业了,其实他有好几科都不及格,文学院一位老诗人爱其才华,亲自拜访了教务处处长并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让雅阁拿到了硬壳毕业证和学位证。这令人欣喜,但遗憾的是即使赠送诗集,夏笙的服装生意也没有好起来,如诸位所知,网店早已经星火燎原了,常有学生到夏笙的店里来试穿,记住牌子、型号去淘宝买便宜货。至于从出版社库房拉来的五百册《稻田里的雅阁》,被当成了纸做的砖头,一摞一摞垒成了一个简易的试衣间。试衣间刚刚搭建成的那天,雅阁很兴奋,他想:从此以后他的诗集将会和前来买衣服的顾客们裸裎相见、彼此亲密无间了,他们会在套上一件T恤或者牛仔裤的同时,看到一排又一排密密麻麻的“稻田里的雅阁”;他们或许会吟诵出一两句雅阁的诗,啊,哪怕是想起一两句其他人的诗,也是一种有有意义的事情。

最初的几个月,雅阁没能找到一份工作,只是在夏笙的小店里,帮忙折叠衣服,打扫卫生,或者端坐在那儿,用单纯而深邃的眸子看来来往往的人。夜晚来临,他们会锁上小店的门,一前一后走进胡同不远处的成都小吃店,每人吃一碗酸辣粉或担担面,然后再一前一后往胡同深处走,绕过无数院落,在夏笙十平米的地下室隔间单人床上睡觉,偶尔做一次爱。

说起做爱,雅阁感到无限委屈,在第一次来临之前他耽于幻想,以为那必将是他一生所经历的最美好的事情,他为此甚至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写诗,不但没写,连想都没有想。雅阁企图通过高潮来临的美妙感觉,让自己的诗冲上新的高峰。可事实是,夏笙的羞怯、拒绝、疼痛以及叫喊,搞得他烦躁不已,只有床单上星星点点的血迹,让雅阁找到了一点激动人心的神秘感。他光着干瘦的屁股蹦下床,找到纸笔,要记下心里仅有的那点突如其来的灵感,但是他一个字也写不出,完全写不出,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那点灵感在自己抖了几下的鸡巴上变成几滴白色粘稠液体,拉成了长条,掉在又黑又湿的水泥地上。雅阁扔掉纸笔,干嚎了一声,瘫倒在地上。

然而渐渐,夏笙从这种运动中找到了享受,会在身体不是很累的时候主动要求雅阁来满足她。

“老孙,到我的身上来找找灵感嘛?”

夏笙不再喊他亲爱的雅阁,直接称呼他老孙,她默默地要用所有的细节把他规划成自己的丈夫一类的角色。雅阁装作没听见,在那儿捣鼓一个永远转不快的二手电扇,他是雅阁,不是老孙。老孙可以是任何人,但不是他。相持到最后,总是以雅阁的失败而告终,夏笙已经完全掌握到了他的软肋。她脱光衣服,把自己袒露给他,然后捡起一本他的诗集来随便朗读几句,雅阁那个天命所归的鸡巴就立刻变成一杆长枪了。荷尔蒙的刺激,让雅阁感受到和写诗同样的快感,他需要释放,于是就又趴在了夏笙的肚皮上。当然,也有的时候,夏笙朗读了十几页,雅阁还是软趴趴的,丝毫没有精神,这时候夏笙便很不耐烦,说:“你还能干些啥?挣不来钱,也干不了事?”

“我会写诗。”雅阁会反驳道。

“你写,你写,你写。”夏笙连珠炮般回击他。雅阁不语,确实,在他心里是酝酿着一首伟大的长诗的,现在还不是动笔的时候,至于什么时候合适,要看上帝的安排,他也说不准。

雅阁于是爱起酒来,每餐都要喝一瓶最便宜的啤酒,喝完便会双眼放光,站在天桥上高声朗诵多年前的美妙诗句。或者对着过往的行人高喊:“你们要知道,一个伟大的诗人,毕生都在等待一首伟大的诗。我已经看见了,我看见它若隐若现,在空中飘扬,很快我就会完成它,你们就等着震撼颤抖吧。”

人们最初是惊诧,既而嬉笑,最后习惯了雅阁成为天桥上的一道风景。

 

九月末的时候,小店租约到期,夏笙清点了所有衣服,低价销售出去,带着多年积攒的三万块和一个疯傻样的雅阁,离开北京往南方去了。她想回到家乡的小县城,用这笔钱开一个小店,那儿生存起来要容易些;她也想顺便带雅阁去见见父母,甚至就直接把婚结了。

夏笙的家,在一个偏僻的江南水村,四季都是绿色,清晨湿漉漉的。第一次到南方来的雅阁,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有人背着竹篓子卖河虾、卖菜,他会跑上去趴在篓子边上仔仔细细看,边看边啧啧赞叹。水田附近的河里,有小孩骑在牛背上吆喝,他也站在岸上与之应和。雅阁听不懂他们叽里咕噜的方言,但他从那些安然的表情里看到了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人生,或者是诗意。虽然雅阁也生长在多水的地区,也种水稻,也在夏日里洪水滔天,但他并不知这世界上的水与水是截然不同的。这时节,夏笙觉得雅阁像个好奇的婴孩,她则是那个带着孩子郊游的母亲。

他们到了夏笙家,见过她又瘦又小的衰老的父母。雅阁坐在小竹凳上,不眨眼地看夏笙的妈妈剥蚕豆,一颗一颗地数着。老太太问了他一句话,他听不明白,夏笙解释给他说,是问他做什么的。

诗人,雅阁说,我是写诗的。

老太太非常吃惊,嘟囔了几句话,冲夏笙喊叫起来。

夏笙哈哈笑了,说:是写诗的,不是赶尸的。

老太太复又恢复平静,一颗接一颗地剥蚕豆,过一会又问:写诗是做什么的?

雅阁没听清这些词语,但他猜到了老太太的意思,便用手比划写字的样子:写诗就是写字,写一些非常特别的字,让它们组成奇妙的句子,表达丰富的意思。

老太太把剥好的蚕豆倾倒在一个铝盆里,装满水,淡绿色的豆子在盆子里便如同一颗颗绿色的鹅卵石,安静地躺在那儿。

“这世界上竟然还有人写…诗…”老太太嘟囔说。

 

又一会,雅阁已经和水边几只鸭子玩了起来。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他念起古老的单纯的诗。

那不是鹅,夏笙说,那是鸭子。

我知道,雅阁说,可我觉得它们很认同当鹅,一些特别的鹅。

雅阁没有注意到,夏笙的父亲面孔一直板板的,两只豆子般大小的眼珠,深陷在眼窝里。他嘴里叼着褐色的烟袋,不停地吸着烟,那烟像是没有止尽地从他鼻孔里喷出来,烟丝在烟袋锅子里吱吱燃烧着。雅阁从中听到了呻吟一样的声音。

晚饭后雅阁困极了,躺在堂屋的竹席子上就睡着了。他裸着上身,身体瘦的能看见一根根肋骨,像新疆饭店里煮熟又风干的羊排。老太太悄无声息地从里屋走出来,在屋角划着火柴,点燃了一把半干的艾蒿,很快那种艾蒿的香味就飘荡在屋子里,蚊虫都被这味道驱散。

“这孩子脑袋里有个怪物,把身体都吸干了,看瘦的。”

雅阁是被压低的争吵声弄醒的,他听见里屋夏笙急切切的声音,还有一个硬邦邦的声音,想来是夏笙父亲。他听得出两人在争吵,而后夏笙哭起来。很快,里面乒乒乓乓有东西从高处落下,夏笙红着眼睛拖着下午才拖回来的皮箱出来,拉住雅阁的胳膊。

雅阁就跟着她往外走。老太太叽里咕噜说什么,但他们刚出门,雅阁的父亲便关上了门,还能听见门闩闩上的吧嗒声。

“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夏笙冲着屋子喊。

雅阁完完整整地听懂了这句话,他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但说不出,只能跟着哭哭啼啼的夏笙在月亮下往外走,路过了池塘和水田,来到通往县城的较为宽阔的土路上,夏笙大声地哭起来。

雅阁看着月亮,夜晚和哭泣的夏笙,忽然间觉得自己将要写的那首伟大的诗,就在咫尺之间了,仅仅隔着一层淡薄如纸样的夜色。

我要写点什么,他说。夏笙没有理他。

给纸和笔,他说,我要写诗,快给我。

夏笙愤恨地把包扔给他,说你写吧你写吧,快写你的诗吧,我就去嫁给那个娃娃亲算了,一千块钱,卖得真值。

雅阁完全没有注意到夏笙话里的信息,他翻检包裹,找出纸笔来要写下什么。可是他发现,整首诗,上千上万句诗就在胸膛里装着,但就是没法写下一个字。雅阁难过之极,他也呜呜哭起来。

 

夏笙没有在县城开小店,她要离家远一些,到了省城,还是卖服装。夏娃的小店,开在省城郊区的一条街上,虽然是郊区,但这儿是交要道,若干年来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繁荣的圈子,有各种各样的商店。而且省城的触角,总是悄然就延伸了过来,在这儿不远的地方,已经有一批又一批的灰色的楼叉子树立。这儿再往外五六里,是省城最大的火葬场,而我们的天才诗人雅阁,就在那儿上班。

雅阁在火葬场里做最有技术也做没技术的工作:按钮,他的全部工作只是一个红色的按钮。有人死了,拉到火葬场,装在铁匣子送进火葬炉,然后有人通知开始,雅阁就按下红色的按钮,有人说可以了,他再按一下,一具具肉体就变成了灰烬。每当手指伸向那个红色按钮的时候,他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是在为天上和地下开电梯,一次次将人送到天上一样。

总有什么事奇奇怪怪不对劲,他想,总有什么。

是的,让雅阁最难过的是夏笙即将生下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而他们还住在一个破旧的六平米的平房里。每一天雅阁从家里出来,都要经常年漫着污水和泥垢的一百米路途,那儿,有的是鸭子粪、塑料袋、水瓶子、破布,总是散发着腐朽的臭味。

我们的孩子就要在这里玩耍了,雅阁,我们可怜的孩子。夏笙哭喊着。

雅阁不免生出悲哀,想起自己童年时躺卧的浩淼的稻田,想起星空,而自己的儿子只能在这个地方的泥水里滚动。夏笙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脸上生出很多妊娠斑,头发染成了黄褐色,而且因为怀孕而变得肥胖,甚至是臃肿。她总是坐在小服装店柜台里的大大的竹椅子上,每站起来一次,都要非很大的力气,后来,便任凭顾客自己去挑拣衣服,自己去试穿,她只管收钱。炎热的夏天闷热极了,头顶的小电扇只是把这边的热气吹到那边而已,夏笙常常瞌睡,会做一点梦,梦到自己在京城学校旁边开小店的日子,梦见雅阁瞪着两只大眼睛看自己。而这些梦的结束,总是缘于一声巨响,每一次都是,夏笙不知道它来自哪儿。

雅阁似乎忘记了他的诗,走在去往火葬场的路上,他脑海里一直填满夏笙肥硕的身体和气球一样的肚子,他总是担心她的肚子会突然间爆掉,血肉横飞。雅阁继续喝酒,而且学会了吸烟,牙齿已经积累了一层烟垢。搬到这里后,他们连买牙膏的钱也省下了。夏笙在攒钱,她知道养活一个孩子需要多大的花费,所以拼命压缩家中的各种开销。而雅阁的烟酒,却都是一种瘾,经常从邻居和同事那儿借了钱去买来,久而久之,他所熟识的每个人都成了他的债主。雅阁走路不再看天上,他盯着脚下,这样是安全的,即使有认识的人走过来,如果不叫他,雅阁便假装没看见。然而债主总会叫住他,说:“火葬场的雅阁,你欠我的钱,该换了,再不还,我就要去找你家婆娘了。”雅阁就会电击一样跳很高,说:”不不不,求你千万别去找她,我一定还给你。”说还,他却永远也没有准日子。一旦这事情到了夏笙那儿,她的楦头便像一首巨大的组诗那样,一拳结一拳地擂在雅阁身上;她会默然一个小时不说一个字,之后再一个小时无声地流泪,再然后嚎哭一个小时,再然后就把雅阁坐在屁股底下。

有几次,雅阁被打了之后,一个人跑到火葬场去,想偷偷钻到那个大铁匣子里,把自己烧掉算了。可是他躺在那儿,没有人能帮他按红色的按钮,雅阁分身乏术。

 

一整天的嘶喊后,夏笙的胯下滚出两个血色的肉球,她诞下了各六斤重的两个孩子,双胞胎,都是男孩。在之前,夏笙找人在平房的窗子下搭了个小厦子,能放一张床和窄窄的一条桌子,这就成了他们养育婴儿的地方。这一日,雅阁是在惊恐和欣喜中度过的,他惊恐于夏笙杀猪般的叫喊。诗人雅阁从来不晓得,女人生孩子时会这么恐怖,他以为人会像牛马一样,自然而然地就生下来了。他还惊恐那两个血色的肉球,最开始,雅阁以为妻子生下了两个怪胎。等人把婴孩擦洗干净,露出小而模糊的鼻子眼睛时,他才笑起来。就是在这一刻,雅阁脑海里此前所有的人生场景飞快地过了一遍,他看到了那个伟大的和失败的家伙——猥琐、蜡黄、惊恐——感到羞耻极了。雅阁再走起路来,就觉得肩膀沉淀淀,每头都像是压着一个人。

雅阁找火葬场的领导,他说:我有孩子了,我不想按按钮了。

那你想做什么?你能做什么?雅阁?

我想去整理遗容呀,雅阁说。无论如何,他知道那儿是整个火葬场最赚钱的工种。

领导笑了,说不,雅阁,我不能让一个诗人去给死者整理遗容。

雅阁看着领导,领导也看着他,最后雅阁诗人的目光还是退缩了。

老子不干了,雅阁说,老子再也不按按钮了。

但是诗人雅阁,火葬场的按钮工雅阁,临走时生出了愤懑,他拿走了五个可以依次装起来的骨灰盒,最漂亮的那种。火葬场外面,也有一些售卖花圈、寿衣、骨灰盒的小店,雅阁把五个骨灰盒卖了500元,去到商店里买了奶粉、鸡蛋、红枣,回家给夏笙煮了红枣粥。也许是生孩子时夏笙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或者那两个小小肉体带走了她身体里的所有戾气和怨气,夏笙脸色苍白但面容安详,半躺在刚刚换过新床单的床上,两只臂弯都有一个包裹着的婴孩熟睡。

夏笙第一次安然地睡着了,诗人雅阁终于成为丈夫雅阁,很快又变成犯人雅阁。

他偷走五个骨灰盒的过程,被监控录像完整地记录,这一天傍晚,公安局的人铐走了雅阁,他被判了6个月有期徒刑,后来火葬场的领导说了情,改为3个月。不管则样,我们的诗人雅阁要到监狱里去了。有意思的是,省城监狱和火葬场相隔并不遥远,雅阁在每天的望风时常常能看见远处天空升腾起的淡灰色烟雾。

那是火葬场的烟,雅阁说,只要我一按按钮,装在铁匣子里的人就会被推进炼人炉里,几分钟就烧成灰了。狱友们津津有味地听雅阁说他的按钮,说那种上千度的高温所带来奇特感受。在这儿,没有晓得他曾经是个诗人,人们只知道他有一个老婆,一对双胞胎,他为了给双胞胎买奶粉而偷骨灰盒,进了监狱。雅阁被看作是顾家的好男人,狱友们极为敬佩,所以也并不欺负他。然而夜深人静的时候,雅阁还是会有一种超越众人的孤独,牢房里那巴掌大的一小块天窗外,是深深远远的天,那儿再也没有美妙的诗句掉下来了。可是雅阁心里藏着的那首伟大的诗,却依然若隐若现,他抓不住,只好苦笑:现在,伟大的诗还有什么用的?如果有人要,我宁愿那我所有的诗才去交换一份好生活。

第九十天的夜,最后一夜,雅阁看着天窗,又自语起了这句话。

“你真的愿意?”突然有一个声音从牢房深处跳出来。

雅阁吓了一跳:“我愿意啊,我想过日子。”

“你别忘了,你心里那首伟大的诗,一旦你把它写出来,很可能会轰动世界,让你功成名就。”

“它是伟大的诗,没错,我想是的,但是现在我愿意拿它来交换。”

“这样,”那个声音说,“明天你走出监狱大门时,遇见的第一个人,就说:我们交换吧。你说了,你的全部诗才都会归他所有,而他所有的生存的智慧,将全部赋予你。”

雅阁笑了,这只是一个神秘的笑话嘛,难道人的灵魂是可以互换的?诗人雅阁失去了相信神秘力量的可能,他的眼里只看见躺在床上的妻子和儿女。

 

第二日的上午十点钟,雅阁带着小小的包裹走出了监狱大门,外面空空荡荡,没有人来接他,也没有昨晚声音所说的可以互换灵魂的人,雅阁有些失望。突然有一阵轰隆声,一辆汽车从远处开过来了,汽车停在雅阁不远处,下来荷枪实弹的押解人员阁。然后车上走下一个穿着西装的人,他抬起头,雅阁不禁低声惊呼了一下,这个人,不就是他大学时的同学涪城么?那个最聪明,最能干的人?他们走了迎面,互相看着,他已经完全认不出雅阁了,但是即将错过的一刹那,雅阁说:我们互换吧。两个人随后觉得有什么从身体里消失,又有一种其他的东西钻进来,涪城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冷笑了一下,走了。

已经过了冬日,过了春节了。雅阁回到家,门锁着,从窗子里窥进去,只见一切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木板制作的简易婴儿摇篮摆在小房间的床上,长条桌上面奶粉、奶瓶、暖水瓶挤得满满当当。没有我的半年,他们娘仨过得还挺好,雅阁想着,略有些失望。有一阵湿润发凉的冷风从院子拐角处吹过来,雅阁闻到一种骚味,抬头时,脸被这种浓重的味道整个遮住。就在窗前,他急匆匆并未注意到一条细绳上晾满了花花绿绿的尿布,雅阁依稀辨认的出,这其中有自己衣服撕碎缝补的影子。他知道,这味道是他的孩子的,便将尿布捂在脸上,拼命吸了几口气。

雅阁很饿,但是他打不开门上的锁,将包裹放下,出院子去夏笙的小店。几步路之后,雅阁惊奇地发现,原来那条泥泞的水路没有了,地上铺了密密实实的碎砖头,砖虽然是碎的,却平整,自带某种花纹。而那条小街,竟然比他进监狱前要显得宽阔,两边的各种杂货店商店也更为干净整洁起来。雅阁清楚,在半年的时间里,这儿一定发生了某些变化。

远远的,雅阁看见夏笙坐在小店里,身材还是偏胖,但已经恢复了几分当年的容貌。夏笙的身旁,有两个粉红色的婴儿坐在筐一样的坐垫里。他们也看见了他,但并不认识。

走进来的雅阁让夏笙吃了一惊,她仿佛突然发现自己还有个丈夫。

你来了,很长一段沉默后,夏笙说。

雅阁点了点头,就蹲下去看自己的两个孩子,他心中有说不出的欢喜,本能地要用什么去形容眼前的天使般的婴儿,但这念头转瞬即逝了,他只是亲着他们,像极了一个得意的、成熟的父亲。

几个月来,这儿的确在被改变着,又有几栋楼开始建设,而最初盖起来那些楼房,人陆陆续续住了进去,这条街便渐渐成了人们的消费处。有人从建筑工地捡了许多碎砖,铺上了那条水路,各家商店生意好起来,就换门换窗,装上夜晚也能闪亮的灯箱。夏笙的衣服卖得也比之前好,又有两个孩子在店里,就常常很多女子,因为喜欢两个孩子,欢天喜地地买了衣服回去。

这时有客人进店,夏笙要站起来,但雅阁已经迎了上去,说:“美女,今天看什么衣服?”

夏笙愣在欲起未起的动作里,她无法相信这时当初的诗人雅阁。雅阁浑然不觉,像一个干了三五年的成熟导购那样,给人介绍起店里的服装来。客人试穿,满意,砍价,退让,成交,收钱……雅阁最后将120元递给仍在发愣的夏笙。

你是不是在监狱里被人打坏了脑子?夏笙说。

雅阁不说话,开始整理衣服,有一些挂着的拿下来,有一些叠着的打开挂上去,他改动了所有价签,每件衣服的价钱都提高了三分之一左右。夏笙明白过来,雅阁刚刚卖出去的那件衣服,平时顶多卖100元,而他买了120元。

一个月后,雅阁全面掌管了服装店;两个月后,他们盘下了隔壁的杂货铺,店面扩大了一倍;半年后,雅阁的服装店开到了靠近省城的四环。之后,他又给夏笙开了一家小的首饰店,而首饰店也很快扩大了营业。时间仅仅过去两年,雅阁住进了100平的楼房,有了两家服装店,两家首饰店。不知道为什么,他做什么都卖钱,都有人光顾。不仅仅是生意,雅阁似乎获得了一种神秘的能力,他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并在这种关系网里游来游去,他开始出入一些时尚场所,并很快成为红男绿女中的佼佼者。成功的雅阁坚守着自己的原则,从不在外过夜,对夏笙体贴入微,对已经快上幼儿园的双胞胎疼爱有加,不吸烟,不喝酒。他像一颗太阳那样,发着光和热,让万物生长,而自己连一个斑点都没有。

雅阁带着夏笙回了小村,和夏笙的父母和好,给他们盖屋买家电。

然而,在这一切的美好生活里,夏笙感到奇怪和不安。她不知道雅阁何以忽然间变成这样神通广大,觉得他的身体里,丢掉了某种什么东西,可究竟是什么呢?夏笙也说不出。

终于有一天,在儿女们微笑着入睡,夏笙吃完雅阁做的宵夜后,她仿佛不经意间地问道:雅阁,你怎么再也不写诗了?

诗?雅阁对这个词竟然感到些许陌生。

噢,不,没有什么诗这回事,雅阁说,只有好好活着,活好好的。

夏笙朗诵起雅阁大学时写的诗句,这么多年了,她奇怪自己竟然还记得清清楚楚,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嘴里跳出来,愚钝如夏笙,也发现和感受到了这些诗句的美,但雅阁毫无所觉,他既不为诗感动,更没觉得它们曾是自己的最爱。

很好,他说,诗很好,我们明天一起去幼儿园吧,见见老师,孩子们该是入园的年龄了。

 

雅阁心底对此清楚无比,他知道那诗是自己写的,也记得起当年的所有事情。而他更记得的是出狱前那个夜晚的神秘声音,是遇见的同学涪城。这一天之后,他悄悄关注了涪陵:他不知道,涪陵被捕一年后出狱了,开始写诗,现在已经是全国最著名的诗人了。雅阁从报纸上看到他的照片,长发,白净的脸,深幽的眸子。雅阁恍惚间如在梦里,他觉得涪城看起来眼熟之极。报纸上说,诗人涪城数年来都在创作一首长诗,他已经写了一千多行了,就在今年的夏季他将完成并出版。仅仅是以前行里最早发表的那部分,已经让全国甚至全世界的诗人为之惊叹,人们相信,近百年来最伟大的诗作即将诞生。杂志上的评论文章,在写到涪陵的时候,偶尔会提到涪陵曾经的同学,曾经的天才诗人雅阁。他们说,雅阁浪费了他的天才,而涪陵的诗在许多地方与雅阁早年的诗一脉相承。

雅阁有一种焦虑,他期待涪陵那首诗写出来,又害怕它写出来。他开始相信,那一天的一句话,真的互换了他们之间的“灵”,把他的诗才全部给了涪陵,而把涪陵的全部生存智慧给了自己。

雅阁的生意和生活,永远是向上的,有时候美好的让他难以相信。这种虚幻感进到雅阁的内心里,慢慢的,竟重新滋生出一种痛苦来。雅阁飘在美好生活和未来的空中,失重,永远是失重,他的脚仿佛不存在了。

涪陵的长诗《》终于出版了,它的确当之无愧是伟大。雅阁收到一个包裹,打开后竟是涪陵的诗《灵》,扉页上写着一句话:我的,也是你的。

当时雅阁在一座玻璃大厦的23曾,他旁若无人,大声读着书里的句子,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不放过,他觉得那些带着意义和情感的字,像一批走过漫漫长途的部队,分成两排,从他的双眼里往身体内部走,步调整齐,节奏铿锵。

雅阁的眼前,天地旋转,他捧着《灵》重重地摔下了楼,空中的瞬间,雅阁看见大厦最顶端的玻璃,仿佛小小的天窗,只是外面没有星也没月。雅阁撞在花岗岩大理石地面,听见自己的骨头咯吱咯吱响个不停,好像有谁在用奇特的语言读诗。

这,是雅阁在人世上所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刘十三 @ 2012-02-23 10:43

 

秦婶一扭头,看见两条狗。奔头和豆豆都是小不点,在荞麦地东头纠纠缠缠,上蹿下跳。昏暗中仍能看出毛色纯白而亮的,是奔头,豆豆满身灰土,毛也不顺,疙疙瘩瘩。过一会,两只狗停下伸着舌头喘气,再过一会,奔头撒开腿,绕着辕子车就是几圈,小腿飞快,风驰电掣,豆豆一副看惯风云的样子蹲在那儿,耷拉着耳朵。奔头就是欢实,秦婶对着谁说,整日整日疯跑,瞅它那小短腿,跑的可快;豆豆就老实了,一天也不汪一声,只知道跟着奔头屁股后头,老成哩。

有阵风从北面的山上下来,像只大手,先是顺着山坡把榛子树、山杏树、高高低低的蒿子和草摸了一遍,喘口气的功夫便漫到山下的庄稼地。刷刷刷,过了大片玉米,刷刷刷,又过了成条的谷子、大豆,在空处打了个旋,攘起细细的土,一眨么眼的功夫就到了秦婶跟前。去去去,秦婶扬了扬手里的老镰刀,对着风喊,远远地去,别把我荞麦都吹掉喽,三亩多地呢,你啥活不干,想一口气都给我吹没了?今年开春,一个多月不下雨,种这块地,好犁铧就锛坏了俩,累得老毛驴趴窝三天没吃一口草,你说吹掉就给吹掉了?夏天为薅草,我顶着大太阳跪着七八天,腰都快弯断哩,你一口气就给吹没了,缺德不缺德?算准了下个月初一开镰,没成想傍秋一场大雨浇得透透,接着太阳就跟个大辣椒一样,一连照了几天,好一地荞麦,半个月的时侯就灌浆了,挺拔了,硬粒子了,熟了。算准了下个月开镰的,哪想熟得这么早哩?手一划拉,荞麦粒子就哗啦哗啦往下掉,心疼,声儿比汗珠子掉地上还响。风哎,快去别处吹吧,你往那儿没人的地,往玉米地里去,玉米高哩壮哩不怕吹哩,往山药地去,山药在土里埋着不怕吹哩。

秦婶念叨着,这风便不好意思吹了,扭个腰身往旁处去了。

真真好大一个月亮。天上除了它,啥也瞅不见,黑蓝黑蓝。这月亮真亮,山呐,村呐,都能瞅得清清亮亮、明明白白。清亮是清亮,但只是一个大概,谁家房子也分不出来,唉,老王家的狗又叫唤了,天天这个点叫唤,要是西头孙二嘎子还活着,一准给他杀了吃肉了。孙二嘎子,不是个好东西。

秦婶猫下腰,左手倒着去抓荞麦秆,右手镰刀舞过去,咔嚓咔嚓,刀刃贴着地皮把荞麦撂倒了。荞麦长得真实在,密密麻麻,黑皮白籽的荞麦像花一样,排成了一铺炕,打眼一望,密实的连根针都插不进去。就是怕风哩,风一起来,荞麦就落,要是刮一宿风,明天一地就剩荞麦秆了,半颗籽都留不下。要留下的,今年荞麦长得好,磨面时磨得细细腻腻,给老秦和老二捞荞面饸饹吃。唉,你说这老二,咋一个多月也不来封信呢?他们那个楼,也不知道买上了没。还是上一封信,老二说:“妈,我们要买楼哩,选了23层。”23层,瞧瞧,那得多高?肯定比西边青阳山高多啦。秦婶就抬头看看西边的青阳山,月光里,它就是一片片不一样的黑,看得见锯齿样的山顶,山的躯体却没有轮廓。就是在这秋天的黑夜里,光是看着,也能觉得它高呢,峻呢。那年——说话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才二十三哩,刚嫁过来,跟着村里的一群老娘们上青阳山采草药。六月天,上到山顶去,往下看,哎呦,村也小,别的山也小,啥啥都小哩。上了青阳山,往背阴面一看,好几处还能见着雪呢,五方六月大暑天天,白花花的雪就在山窝窝里卧着。哪儿是二十多年,已经三十一年的事情了。23层,得比这青阳山高老多吧?

秦婶觉出了累,上半身一猫下,头就沉沉地往地上垂,腰也疼,腿也疼。老啦,不服老不行,那时候上青阳山,背着几十斤的草药袋子,中间都不歇口,一气爬到顶上。如今是老了,才割了一亩地,腰就像拴了个磨盘,沉呢。一想到老,秦婶眼睛便发酸,有几滴混的泪从眼角淌出来,就撂下镰,一屁股坐在成堆的荞麦秆上,荞麦秆吱吱嘎嘎轻声叫着,说“疼哩疼哩”,声里冰冰凉凉的。秦婶又觉出了渴,舔了舔嘴唇,干,裂了口子,可水壶在地头,走过去喝水,又得花一番力气,不合算呢。一坐下不打紧,再站起来却艰难,这时候,跟故意似地,好大一阵风卷着土过来,还站着的荞麦就摇头晃脑,水一样的波波浪浪往前翻,荞麦籽噼里啪啦掉在地上。秦婶急了,喊,你这作孽的风哟,你吹个啥劲呢?你把我荞麦都吹土里,你是能吃呀,还是能喝呀?你要是能吃能喝,你都拿走,你都吃了喝了我也不心疼哩。你这疯子,吃不了也喝不了,你吹它干啥?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往地头去。

地头两条狗看秦婶,都撒欢着迎过来,近身了就蹭她的腿。两个小东西,还挺近勉人,秦婶吆喝一声,心里稍微安慰了。到地头,喝几口水,又从包里翻出个皱皱巴巴的塑料袋,里面包着去痛片,秦婶吃了一粒,回头看看那一大片还在摇晃的荞麦,叹了口气,又吃了一粒,小心地包好放起来,说,这就是仙丹,没了它就是块木头呢。奔头热情地扑到她怀里,小脑袋拱着,秦婶心疼地拍拍它,说奔头别闹啦,我还有好几亩地荞麦没割哩。你说你要能说话该多好,我割荞麦,你溜溜达达跟我说着话,就不觉得累了。

说奔头啊,你来咱家几年了?你还记得不,你刚来的时候,也就一乍长,眼睛还睁不开哩,跟个小耗子似的,你看你现在,长多胖?你说我给你吃的好不?好不你说?

奔头汪汪两声,好像说好着呢好着呢。

秦婶就说,嗯,算你有良心,知道我疼你哩。说着说着,眼泪又掉下来,秦婶知道四野无人,知道天也睡了地也睡了,嘴就咧着了,哭也哭得顺畅。

老秦呀,你倒是说句话哩?老秦没了四年了,就埋在刚才风过来的一道梁上。四年前,老秦赶着一群儿马子从蒙古人那儿回来,夜里遇见了鬼打墙,急着回来,走着走着掉深沟里摔烂了。老秦本不该绝的,人说遇见鬼打墙,点棵烟抽一会,雾就散了,就能看见道了。可老秦的烟,早被秦婶给收了。老秦气管炎,不抽烟的时候整天咔咔咔地咳嗽,黄痰一口接一口吐,好像他的肺是个痰盂。气管炎的老秦还好抽个烟,夜里咳得秦婶睡不好觉,十多年,秦婶习惯哩,可有一天老秦咳得接不上气,就到县医院去拍了个片子,秦婶拿着片子一瞅,像个黑黑的马蜂窝,就找个地把片子给烧了,之后便把烟给老秦收了,一口也不让抽。大夫说,没有回头路,早晚得是肺癌。哪想老秦就遇到了鬼打墙呢?要是还抽烟,说不定就死不了呢。老秦呐,我对不起你呀,我不该收你的烟。没了烟抽,老秦咳嗽不见好,人却一天天黑黄瘦,吃肉都没心思吧唧嘴。唉,你说说,老二呀,二胡呀,你都读完研究生了,都工作了,咋还养活不了自己个呢?城里房子真就那贵?咋还给你爹妈要钱呢?你要是不一张嘴就要二十万,你爹也不能去蒙古人那儿倒腾儿马子,不倒腾儿马子,也就摔不死,硬硬朗朗一世人哩。

哭够了,秦婶用袖子抹了把眼睛,瞅见奔头在怀里卧着,也是眼泪汪汪的,就说,奔头啊,就你心眼好,比人心眼都好。人人都跟你一样,我这荞麦早收回去。坏就坏在二虎他大娘那儿,你说她六十多岁的人了,咋还越活越糊涂,越活越小心眼呢?说好了两家合伙种地,春天种的时候还好好地,相互帮衬着,一到收秋,就把我撂下啦?你听听她说的是啥话:“他婶子,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呀,你看我们家包了三十多亩地,干不过来了,我和你大哥两个,整天都是起五更爬黑夜地干,还落别人不老少哩。你呀,先自己收秋,等我们忙完了,一准帮你哩。咱们是亲戚不是么。”话说得多好,好几天前他们地里就光溜溜哩,一颗苗也没有哩,可他们两口子没帮自己,一道去镇里姑爷家住着,住楼房吃煤气灶去了。要怪就怪自己,起初就不应该答应她,才寻思过味来,他大娘春天要跟我搭伙,是看准了我夏天薅草快呢,一个顶俩。他大娘,你做人不厚道。

秦婶突然打了个冷战,抬头瞅瞅,原来是头顶那个大月亮冷眼看她,一点表情也没有,就是瞪着明晃晃的独眼看秦婶。秦婶心里就慌了,说你看啥,你看啥,没见过女人家哭?没听过女人家嚼舌头?别人碎嘴子,说我说的那样狠你都不管,你看我干啥呀?

月亮不说话,还是看,秦婶就有些羞怒,愤愤站起身来,说你爱看你就看吧,我可得干活去了。又拿起磨石,磨镰刀,嗤嗤嗤嗤,镰刀刃就变薄了。秦婶挥了挥,要把空气里的什么砍了似的,点点头,说奔头呀,豆豆呀,你们好好玩,我干活哩,不干活没粮食吃哩。

看着秦婶又猫下腰,一把一把地割荞麦,天上那个伸手从远处拉过一块云彩来,将自己盖住了。秦婶一口气割到地头,腰都没直,翻过来又是一趟子,她身后,一铺一铺的荞麦躺在那儿,荞麦秆喘着气,相互间聊着悄悄话。

这女人还是利落哩,一根说,几十年干活都这么利落。

就是,另一个根说,真是一把好镰刀,割我的时候都没觉得疼,嗖一下子就离地了。

旁边的叽叽喳喳插话,说秦婶不容易呢,咱们夏天应该好好长,多打点粮食帮衬帮衬她。

说,今年这年头咱们长成这样不赖了,你看隔壁那块地,打回去得有三成是篦子,咱们顶多一成哩。

说,你们听见她刚刚哭了没?

说,听见了,咋没听见呢,哭得可苦了。

荞麦们就都默然了,好像感到到了秦婶的哭,自己也悲了伤了。它们被割倒,要不行了,用不到明天这时候,秸秆就干了,这世界就没有这些荞麦了。

突然间,割荞麦的女人唱起来。她唱的是:

天黑下了,牛拴上了,羊圈门也关上了

炒菜要烧木柴,烙饼要烧秸秆

和面用温水呀,打铁用重锤

吃饭得用嘴呀,走道得使腿

…………

秦婶唱得忘乎所以,声也大,唱着唱着心就宽了。她不知道,这时日,荞麦也听,草也听,月亮也听黑夜也听,都听得默默的,月亮和黑夜一起往下走,荞麦慢慢困起来。

时侯到了下半夜,天地间安静哩,连虫也不叫,风也累,不往荞麦地里吹了。地上一趟子一趟子躺着荞麦,像大炕上一床一床被褥。秦婶的地只剩一小块。这一小块地本不是秦家的责任田,几年前还是一块荒地,满是石头。老秦没了,秦婶日子愁苦,在家里看啥都想起老秦,就哭,就难受,后来便领着两条狗到山上来,从土里往外刨石头。小块扔沟里,大块堆起来,三天一毛驴车拉回去垒了猪圈。整整一个冬天,秦婶生生把这块地翻得平平整整,第二年开犁就种了大豆。哪想这小块地平整归平整,却贫,没营养,大豆长不起来,干干枯枯,不到一尺高。秋收了,秦婶只能跪着割,从这头到那头,膝盖就肿了,后来垫了块羊羔皮,才把这块秋给收了。一种几年,每年都多往这小块地上粪肥,就喂熟了,种啥都长得壮实,就今年的荞麦,都比旁的高出二指去。

天近亮的时候,微微有些凉,东边的山坡上镀着一层光,像是谁家的女子脸上涂的一层粉,不知哪儿来的云彩,闲闲地在逛着。秋虫睡饱了,叫起来,吱吱吱吱,也像风一样从远处一波一波地漫过庄稼。荞麦、谷子、大豆的枝枝叶叶,都凝了一层细小的水珠,薄薄的,像是被夜洗过澡似的,虫声一过,露水就颤几下。

秦婶正在往东边的山梁上走,梁顶上,卧着一头灰毛驴,草驴,肚子大,两头高中间低,腰已经弯成了弧形。秦婶自顾自地埋怨,夜里黑下把驴撒在这儿,连瞅都没瞅一眼,老伙计呀,可不是我忘了你,是忒忙哩,忙得掉了钻儿了。这头毛驴跟着秦婶十几年了,春天拉犁,秋天拉庄稼,性情温顺,隔两年还生一个小驴驹子。想到这,秦婶心里就酸,老伙计,对不起你呀,你生了六七个驴驹子,一个也没给你留下,都卖了。第一个驴驹子,卖个了东村的王木匠,那年不是老二上高中没学费吗?就把它给卖了,三百块钱给老二交学费了,老二应该感谢你哩,没有你,他上不了高中,也考不上大学哩。山顶的驴看见秦婶,哏噶地叫了一声。

你心疼啥哩,秦婶说,一说你驴驹子就叫,儿孙自有儿孙福呢,你着什么忙哩?去年我到东村去,瞅见啦,王木匠对它好着呢,每天喂的都是新鲜草,冬天还有玉米粒子吃,体格高,比你高出一个头,没亏着,儿孙自有儿孙福,它过地好着哩。过二年,这头驴又生了,不是驴驹子,是骡子,唉,这话就得顺到老刘家那个兽医那儿,配种的时候咋给配成马哩?驴和马,可不就得生骡子?骡子也好呢,刘医生年年给配种,骡子生了就给了他家了,算是配种钱。

驴站起来,又叫,还叫,随着它响亮的哏噶声,就有一个火球跳到了山顶上。大地就亮了,草啊庄稼啊就都人模人样地直起腰,跟着风晃,一棵一棵都精精神神地了。

知道啦,别叫唤啦,知道说骡子你不乐意,可这不都过去多少年月了吗?刘兽医说了,那个儿马子对你凶着哩,完了事还踢你一蹄子,你受了委屈哩。啥?你不是为自己个担心?我知道了,你是担心骡子,唉,你说说也是,骡子也没公母,畜生里的二尾子,它绝后了。想这个干啥,一世有一世的命,还别说,你这些驴驹子骡驹子里,顶数它命最好哩,不娶妻不生子,光杆子一世省心呢,旁的都不及它。

秦婶挪到梁上,觉得太阳有些晃眼,往东边看,竟只是一片光亮,什么也看不清,怔了那么一会,牵了驴下坡。这驴昨夜饱饱吃了草,在秦婶身后跟着,尾巴一撅,吧嗒吧嗒拉起驴粪,一连几十粒,撒在她们身后。下了坡,秦婶并没有马上套车,收拾收拾物件,唤醒两条狗,说咱们去看看老秦不?不远呢,就一道梁,去看看它吧?两条狗都哼哼,有些不乐意的样子,说累呢饿呢,想回去了呢。秦婶脸就冷了些,说畜生,没良心,老秦活着时对你们多好?一块肉都给你们分半块,去看看他都不乐意,没良心。两条狗听了便不叫了,低了头,羞愧样,撒腿往北面走了。秦婶拍着驴脖子,说我累呢,夜里一宿割了三亩地,腿都肿成梁坨哩。毛驴低头看看,真肿了,小腿和大腿一边粗,便说那我驼你吧。秦婶笑了,说还是你精鬼,便踩着车辕子上了驴背,毛驴晃晃荡荡追两条狗去了。

身后阳光一地,庄稼瞅见她们走了,都放开了,说一家人没一个就散了呢。

说,她俩儿子,都半年没一封信了呢,心里空落了,找老秦说话去了。

说,信啥信,她大儿子是蹲监狱呢,哪能随便写信哩,就算能写也写不了,小学都没毕业。

说,要怪也只能怪秦婶自己哩,大虎学习可好,就不让他念书里,让他去砖厂干活挣钱哩,不去砖厂还蹲不了监狱。

说,是哩,可这是也怪老秦哩,砖厂那孩子要是不嚼老秦舌头,大虎也不能把他推到砖窑里,烧残废呢。

说,老二忒不孝顺,大虎也就罢了,他老二念了大学,当了城里人,咋就心狠呢。

说,老二呀,打小我就看他不是个好东西,那年秦婶领他们哥俩来薅草,老大安安静静地带呆着,老二就抓一串蚂蚱,用火烤,我看见哩,蚂蚱烧的滋滋冒烟,老二就咯咯笑。

说,去年老二提副教授了?

说,对哩,教大学生了,穿西装打领带哩。

说,他能教出好学生?

说,毁啦,孩子让他教都毁啦,啥啥都毁了。

 

太阳瞪着眼看天下的生灵,庄稼杂草都有些羞,嘟嘟囔囔,在人后数落人不厚道哩,都没了声响,狠命往地下扎根,往上面长秆。秋哩,没多少日头哩,眼见一早一晚天凉了,吹阵风就冷得打哆嗦,可一到中午,太阳还狠命晒,身上就有水气看不见地消散了,便觉得枯柴,往死里去了,庄稼草木想。

在远处的更远处,山里的大山里,有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传过来,连地听了也颤三颤。那儿,是一座铁矿,每天很早便开动钻机,往地下钻。上午六点,中午十二点,会有三声炮响,是铁矿的人在炸山崖上的石头。自从那年矿井队来了,村里便和以往不一样,十家有六家的男人不再去外地打工,都到铁矿挖矿石去了,来钱快,离家近,还能兼顾农活。就是不安全,才不到一年,已经砸死三个人了,死了也不白死,矿上赔钱,第一个三万,第二个四万,第三个就五万了。都说人命越来越值钱哩,一个五万哩。村里原来只有一个供销社,有了矿以后,很快就又开了两个小卖部,村里往外去的路,也修得七七八八,比往年好许多。镇里的班车,终于从兴隆地那儿延伸了十五里地,到了村里,一早一晚去赶集,不用在翻山越岭去别处等车了。

听见钻井机得声响,秦婶心里有种难受,她看见过,矿井架子几层房子高,全是钢的,钻头一入土便飞沙走石,很快将山头钻一个大洞,又黑又深看不见底。秦婶觉得这玩意早晚要把地凿穿了,早晚的事。拉铁矿石和矿粉的汽车,整日从山里往外走,送到一百多里外的选矿厂。矿粉撒一路,有风时便被吹到附近的田里,那地上施多少土肥化肥,也都长不出好庄稼了。秦婶想过了,等大虎放回来,就都矿上去干活,几年就能挣个媳妇钱。

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见一道坡上孤零零一个坟头了,坟头旁长着两个山杏树,疤疤癞癞,一点架势也没有。杏树是老秦埋了之后,秦婶从沟里挖出来载下去的,年年春天都拉两桶水浇下去,可就是不爱长。去年一个树结了七八个杏,被过往干活的摘了吃,咬一口就吐舌头,说苦死了,苦死了。秦婶后来听说了,便哭,说老秦呀,你啥命,活着苦,死了死了还埋在一块苦地,连结出来的杏子都是苦,将来我死了,和你埋一块,我也成黄连哩。秦婶今春浇水,还给树撒了一簸箕土肥,却看见树根扎的浅,说老秦呀,你砸还犟呢?我老之前,白天黑夜就这两棵杏树给你做伴哩,你让他们扎下根呀,不扎深了根,刮风天就吹走了,你不让它俩扎根,还是嫌弃我呢?还是想着旁人呢?旁人早把你忘溜光哩,你个傻子。

这个秋天清晨,秦婶骑着驴爬上坡,近到老秦的坟头。坟上一根草也没有,早被秦婶薅光了,有了草,牛呀羊呀驴呀马呀都来啃,就把坟给踏了。可不是,后院二叔的坟,就叫马给踏了个窟窿,二叔便给儿子秦天托梦,说儿啊,下雨呢,我房子漏水呢。秦天不信,可他爹一连七天托梦,害怕了,就过来问老秦。说哥呀,你二叔托梦给我,说他房子漏雨哩。老秦闷了头,一会说:怕不是坟上有事。就过去看,果然,坟头让牲口踏了个洞,马蹄子印还能看出来,下雨漏水哩。老秦就数落秦天,说天啊,你爹坟土本来就薄,风吹日晒,土层更薄哩,你咋不时常给填把土呢?秦天不说话,噔噔噔磕了三个头,撩起铁锹给坟头填土,一直填了几尺高。老秦说,中了,土太多怕把大梁压坍了。就回去了。

老秦的坟土也薄,可秦婶一两个月来一回,填把土,薅薅草,跟老秦说会话,年深日久,就厚了。这一日,秦婶坐在那儿,毛驴自顾在旁边嚼着草,两只狗安静地趴在一块细土上,眯着眼睛看山梁上太阳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老秦呀,秦婶敲着腿,我又来了,你烦没?啥,烦了?烦也得听着,我是你媳妇,给你抗债呢,我不给你说给谁说哩?是这样,夜里黑下我在地里收荞麦,忙了一宿,累呢,到这来和你絮叨絮叨。今年荞麦长得好着呢,没收的时候,站山坡上一瞅,老大一片白,跟下了雪似的。唉,有了荞麦,磨了荞麦面,能给你捞荞面饸饹吃了,打一个酸菜的卤,酸菜切成丝,你不最爱吃么?老二好几个月没来信了,不知道咋回事,是生我气了吧?好前一段时候,他写信,说在城里和媳妇买楼房哩,说还差两万块钱,可我手头没有两万块钱,盘算着把驴卖了。卖了驴,我咋收秋呢?里里外外春种秋收都指着这头老毛驴呢,上山干点活,也指着它赶脚力。我就央东院小鹤帮我给他二哥写封信,说妈暂时没钱,等收了秋,卖了粮食,再给他寄钱。孩子也不容易呢,我听来往的人说道了,城里的楼一万多块钱一平哩,吓人倒怪,一万块钱才买屁股大点的地方,我种一年地,风调雨顺,也打不了一万块钱的粮食。

老二变哩,念书时候,每趟回来都不愿意走,粘我,整日和我说:妈,等我毕业找找工作,一定把你接城里呆几个月。他前年工作了,都是副教授了,可再也没提这茬。我不是非要到城里去,我是难受这孩子把我忘哩,难受他不跟他妈说心里话哩。城里有啥好?满大街小汽车,一不小心就得撞上,有啥好?

你说啥?老大呀,老大好着呢,我去看过他了,收秋前就去了,给他带了两罐子腌咸菜,说牢里的伙食不好哩,尽是水煮白菜,一点盐椒都没有,我把咱家那只老母鸡也杀了,给老大炖了吃,老大不要,说拿进去自己也吃不了几块,都被抢了。抢就抢呗,住在那高墙大院里的,哪个不是苦命的孩儿么?吃吧,是人吃了都不糟践。我告诉他了,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愁得慌,等老大出来,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能成个家?谁能嫁他?说不着只能娶个寡妇,娶个半拉人了。

你瞅瞅,一说没头哩,我今儿来不是和你说这个,是想告诉你,咱家欠村头大队书记家的高利贷,越滚越多哩,我要撑不下了。这事俩孩子都不知道,也不敢告诉他俩。都是你做的孽,你咋不吭声?

秦婶说得悲悲切切,到这儿,太阳是整个的了,满世界光亮,她又一次哭了出来。在一个夜晚的铺垫和彩排之后,秦婶的眼泪没了尽头,口气也不是刚才的平缓,是急的,重的。

好好的日子不过,你学人家去找相好哩?那女的能是好人?是好人,她能撺掇别人和你耍钱?自打你第一天和她勾搭上,我就知道,我都知道,为了两个孩儿忍着不说哩,当啥事也没有,每天该做饭做饭,该种地种地哩。可你不该去耍钱呀,你自己知道你输了多少钱不?你都不知道,你死干净了,老秦呀,我现在都弄不清楚你是真碰上鬼打墙了,还是自己想不开了。你死了,瞅不见给你发送那天我遭的啥罪呢,不说忙,也不说累,说我这张脸呢。棺材抬到村当间,你那相好的领着四五个人来了,掐着一摞子欠条,都是你欠的,一张张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签着你的名呢。她穿个粉红袄,不管我披麻戴孝,不管你在棺材里躺着没气了,就那么一扭一扭走到我跟前,说嫂子呀,这是我秦哥欠我们地钱,一共三万五千六百块哩,人死债不消,今天你得把钱给我,要么我秦哥入不了土哩。

大虎在牢里呢,二虎在城里呢,我没儿没女给我说理呀。大虎他叔叔伯伯,村里的老少爷们就要打这个女的,跟来的几个汉子就掏出刀子了,说古今是这个道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们就都不说话了,谁看见刀子不怕呀?你相好的又说,嫂子,我和我秦哥好一回,一日夫妻百日恩呢,利钱我们不要了,零头也不要了,就当是给我秦哥的发丧费了,但你得把本钱还给我。

我脸算是掉地上了,掉地上还不算,让人一脚一脚踩呢。老秦,你那时候躺在棺材里一声不吭呢,你说你多狠心?

我说还,一分钱也不少你的,我男人欠的钱我都还给你。我就回家,把存折拿了给她,把家里的钱都拿了给她。我牵了老毛驴出来,说,你把我驴牵走,把我们家鸡抱走,你要看我们家房子值钱,你就把房子拉走。你相好不傻哩,拿了存折和钱,说我要钱不要牲口,你那几间土坯房也不值瓶酒钱,往后我半个月来一次,讨债哩。完了,又跑到你棺材跟前,扑通跪那儿了,说:秦哥,你别怪我心黑哩,我也是为了活命,你耍钱没人逼你,你跟我好也没人逼你,你死哩,可我还得活呀,我还要往好了活呀。秦哥,你说我咋一开始没嫁给你呢,要是我二十岁就嫁给你,你也不用这样,我也不用这里哩。

老秦,她这是猫哭耗子,她这是给我上眼药呢,说一句就是往我脑袋上扣一个屎盆子,再说一句又扣个屎盆子。她说了十几句,我脑袋上就都是屎尿哩,一辈子擦不干净哩。我那时候咋就没昏过去呢?咋还能站在旁边眼睁睁看着,跟没事人似地呢?我是为了你老秦,这是我的命。我一辈子记得你那话,你还记得不?你肯定不记得,咱俩结婚时你说的。咱俩以后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哩,你跟我说,蹦不了我,也跑不了你。可你跑干净了,你对不起我,可你再对不起我,我也是你媳妇,我没法不是你媳妇,我是你媳妇,就得帮你料理后事呢,帮你担你的孽呢。

她真是半个月来一次,涂脂抹粉,把我手头钱都拿了。后来大队书记找我,说秦家嫂子,那个女的老来,来了管你要钱不算,还总撺掇着年轻后生耍钱哩,还勾引好多老爷们哩,再这么下去村子要乱呀。我说书记我没法子,我要有钱早就一下还她了。书记就借钱给我,让我一次把你相好的钱还清了,我当时感恩戴德呢,觉得书记有良心,是帮我哩。哪想到书记借给我的钱,2分利呀,我要还的钱比之前还多。他是书记说几分利就几分,他是书记我不能不还钱。可老秦呀,我就算不过来这个账,欠书记家的钱,我咋还不完,咋越还越多哩?

默了一阵,秦婶接着说,我要找个人帮我还,你同意不?这人你也认识,是咱们村的,咱家往后数第三家,胡瘸子。你活着的时候顶看不上他,说他是老傻子,老光棍。我跟你说,其实瘸子一点不傻哩,看啥都明镜似的。这两年,瘸子都帮我,用他那条瘸腿帮我挑水,帮我打场。可怜他连件衣服也缝不好,我也帮他缝缝补补哩。瘸子说了,想跟我搭伙过,他这些年攒了钱,说都给我去还账。我要她的钱,就得跟瘸子过日子,你同意不?你同意就言语一声。

秦婶念叨着,早就不再哭了,口气回复之前的平和。突然,两条狗,竖着耳朵对着老秦坟头汪汪叫起来。秦婶吃了一惊,说老秦呀,是你不?是你你就动一下?

坟头里便有声轻响,秦婶骇然了,说老秦真是你呀,你别吓唬我。我说哪儿不对哩,我说的都是实事呢,你有啥不乐意?坟里又有几声响,两条狗不停地对着那狂吠,秦婶站起身,抬头看见偌大一个太阳,整个四野空无一人。秦婶喝了豆豆和奔头一声,说走哩走哩,闹鬼哩,快步去牵了驴,往山下去,一边走一边腿哆嗦。走了几十步,坟那儿的动静突然大起来,秦婶忍不住回头看,只见两个兔子从坟头用石块垒砌的小门钻出来,飞也似地蹿没影了。秦婶再也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到地上,额头一层汗,大口地穿喘着气。

秦婶回到荞麦地,赶走了几只过来偷食的田鼠,忽然想起什么,伸手去怀里找,却没有,又急急地在车上的兜里翻,也没有。秦婶便问两只狗:看见我那镯子没?绿镯子呀,割荞麦前收起来放怀里哩,咋没了呢?你俩看见我镯子没?两条狗不出声,瞪眼看着秦婶。秦婶就有些生气了,说要你们有啥用呢?我镯子没了你们都不帮我看着点,你们就知道吃呀跑呀,咋一点人事不管呢?

秦婶说了一通,丢下两条狗,挨着自己割倒的荞麦堆,一堆一堆仔仔细细地翻找,翻过一个又一个,使劲抖荞麦,连荞麦粒子噼里啪啦地望地上落也不顾了。

终于在第三趟子的一堆荞麦里,秦婶找到了那只镯子,这镯子成色并不好,即使是在明亮的阳光里,也算不上绿色,只能是带着些绿意思的暗,表面因为多年的佩戴和擦拭光滑无比。秦婶捡了镯子,要戴在手上,可怎么也戴不进去。她干了一宿活,手浮肿很多,镯子根本戴不进去。秦婶却非要将它戴在手上,使劲往腕子里套,突然啪的一声,镯子断成了两节。秦婶愣了,拿着两段镯子呆在那儿,脸上一点血色也没有,嘴里喃喃道:断哩,断哩。细细看镯子的断口处,颜色要比其他地方深许多,这镯子内里是早就有了裂纹的,早晚要断。

 

秦婶把驴套上车的时候,看见山路上的马车和人像羊粪蛋一样排布着,都吃了早饭,喂了猪狗,紧紧忙忙来地里收秋了。有赶车人吆喝牲口的声音,和一些妇女们唧唧咯咯的笑声,在田里秋日的庄稼上跳跃,秦婶听见,便觉得有许多个年月过去了,从内心生出一种苍老。她坐在车上,抱着毛色已经被泥土染灰了的奔头,赶着老毛驴驶过地头的沟沟坎坎,往不远的便道上去。驾……,秦婶用树条子轻轻抽打了驴屁股。车后面,豆豆快速地迈着四条短腿,跟着。

剩下的那一小块荞麦,要等下午才能收了,秦婶觉得自己很累很累,一路上想着,回去先把猪喂了,热口剩饭来吃,然后要好好的睡一觉。平日里,吃罢饭她是要赶到田里继续收秋的,但今天秦婶打算踏踏实实睡一个上午。她知道,旁边地里的村人看见昨天还密密长着的几亩荞麦,今天都躺倒了,会吓一大跳。

睡一觉吧,就好好睡一觉吧,旁人都在地里忙着收秋的时候,让我安安稳稳地睡一觉吧。

轰一声,铁矿那儿又放炮了,近些天工程紧,一天两炮改为一天五炮,不定时定点,随时响。铁矿凿开了山泉,无冬历夏都有水从泉眼里流出来,他们就用这水洗机器、洗矿石。一下雨时,山水就会带着许多细小的矿石飞奔而下,沿着沟沟渠渠流到村前的河里,那河不再是之前的河了。

从地里到村口的路,变得无限漫长起来,曲曲折折,坑坑洼洼。头顶的太阳,百无聊赖地照着这个世界,但是毕竟深秋了,能看见秋的脚后跟,说话间就翻山越岭去别处了。又有风从北面上坡上下来,一路小跑,追上了秦婶的毛驴车,把她花白的头发吹乱,带着一股铁矿石味,打了个旋,又往前去了。



 
刘十三 @ 2012-01-09 09:31


(写了几篇风俗和故事之后,终于再次以人物为题了,这是春节前的最后一篇,春节期间也许会在家里写一两篇,也许不会。没想到,竟然能每周按时更新,十篇,两个半月。2012年,如果可能保持这个写作节奏,会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老弟

在童年,老弟是我最好的伙伴,他小我两岁。
我上初中时,他读小学,很贪玩,学校里又新换了毫无经验的女老师,班级成了放羊班,老弟的成绩就很差。对这一点,父亲并不像看到我成绩差时那么愤怒和着急,事实上,大概老弟才出生不久,父亲就打算好了一件事:两个儿子,一个将来出去闯荡,另一个留在家里给自己养老。因了这个想法,他在老弟的学习上并不很在意。我在读小学期间,因为作业、课文或考试成绩,被父亲打过好几次,但他似乎从来没打过老弟。

乡下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老弟搭着这趟顺风车,升到了初中。我们读的中学,离家四十多里路,条件极差。因为小学时底子薄,他初中的成绩也就不可能尽如人意,又远离父母管教,老弟爱玩的天性得以自由施展。他开始展露其他方面的天赋,比如省吃俭用地攒下五块钱,从同学手里买下一个破旧的小随身听,然后自己拆开,鼓捣好些天,竟然修好了,又用十块钱的价格,把它卖给另一个同学。他就这样在玩闹中把初中读完了。

老弟中考那一年,已经是我的第二年高考了。父母曾和老弟商量放弃中考,因为他平日的成绩,无论如何也考不到高中,想让他直接停学,回来和老叔学习开车,然后当一个货车司机。老弟说,还是考一考吧,因为报名费造几个月就交上去了,如果连考场的都不进,太亏了。于是他就去考了一下,考完之后,随便填了几个中专学校的志愿,打包行李回家,下地干活,已经做好了当一辈子农民的准备。但是一个月后,就在我收到一所很差的专科学校通知书一周后,邮递员给家里送来一个信封,老弟竟然被呼和浩特的一所中专学校录取了。那时候,还没有网络,也没有其他任何消息来源,全家人都判断不出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学校,担心只不过是一场骗局。而且,家里陷入一种紧张的气氛:父亲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张罗着借钱,他觉得这一年我无论如何也能考上大学了。我却并不想到这个学校去,父亲犹豫着,这笔辛辛苦苦筹措起来的高利钱,究竟是还回去,还是把它作为老弟的学费,送他上学。我们开了一个气氛凝重的家庭会议,结果是,同意老弟去读一读这个一无所知的学校了。

老家去呼市,先从林东坐火车到集宁,然后转车。父亲、老叔一起送老弟到林东坐车。那一年老弟十六岁,从没出过比林东还远的门。他们把老弟送到离林东十几里地的小站,看着他孤身一身踏上绿皮火车,再看着古老的内燃机车缓慢地驶出站台,父亲突然脸色雪白。老叔问父亲:“二哥,你没事吧。”“没事,”父亲说,但有气无力。他俩回到镇子,到小饭馆里吃晚饭,要了一瓶白酒,才吃了几口菜,父亲就痛苦地伏在了桌子上,老叔吓了一跳,赶紧过去搀住他。过了好一阵,父亲才缓过来,喝了几口酒,脸上终于有了血色,他说自己从车站那儿就有点心脏不舒服。母亲后来跟我和老弟说:“你爸那次太吓人了,想起文泽一个人上学去,担心的犯病了。”事实上,父亲并没有心脏病,但他那次如同心脏病发一样经历了危险,可能是在那一刻,他才突然实实在在意识到,自己这个刚刚成年的、准备留在身边养老的小儿子,孤身去外面那个他一无所知的世界闯荡了。

那时候,村里没有电话,不可能及时获得远方的消息。老弟踏上西去的火车,四五天都没有信儿,全家人都在担心,亲戚们见到父母,也总是问:“文泽去上学咋样了?来信儿了没?”母亲总是故作镇定地说:“小子孩儿,没多大事,写信至少得半个月才能回来。”又过了一天,在矿上工作的四爷爷家的四姑回来,说老弟给他们打过电话了,已经到学校了,放心吧。这才放下心来。

这年冬天,我还在复读班的最后一排鏖战,门口的同学喊,说有人找我。我出去,看见老弟笑嘻嘻地站在楼梯拐角处,身上背着简陋的双肩包。我过去,两个人破天荒地拥抱了一下,问他啥时候回来的,他说刚下火车。他长高了,也更强壮些,板寸头发,最重要的是,我看见他嘴唇上有了黑黑的胡茬,只不过半年功夫,他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老弟下午坐车回家,他把自己包里在火车上没有吃的面包、桔子和一瓶汽水都给了我,我一边咀嚼吞咽这些食物,一边想象他在拥挤操嘈杂的火车上站十七个小时的辛苦。

等我也放假,全家团聚时,老弟才细细讲过他上学的路途。他从集宁下车,到窗口买了去呼和浩特的票,就一直不敢离开车站。晚上九点多,他才从呼和浩特下车,可他们学校离市区几十里地,他找了一辆摩托三轮,半夜找到了学校。一边听老弟讲述,母亲一边感叹:“大半夜的,你也不找个地方住下,让人家把你害了怎么办。”老弟说:“找个旅馆住,少说也得二三十块钱呀。”他和我一样懂得,家里每一分钱得来的艰难。

三年后,老弟从那儿毕业,和几个同学被人介绍到刚刚起步不久的蒙牛去工作。在那儿,他几乎什么活都干过,打零工,收牛奶,做质检员。收牛奶时,因为不愿意收掺了水的奶,还被人追着打。毕业工作的三年,他没回过一次家,因为他自己心里暗暗发誓,要做出点成绩来再回去。可一个打工仔,要做出一番事业,是何等的艰难。那时候,因为我和老弟都已离家千里,父亲下定决心装了部电话。有一个除夕夜,给老弟打电话,他说他才刚刚加班回来,母亲听完就掉眼泪。老弟后来告诉我,因为交房租身无分文,他从同事那儿借了钱,买了一只烧鸡一瓶白酒,回到他们那个阴暗冰冷的出租屋里,吃完烧鸡,喝光白酒,倒头就睡。为了抵御饥饿,他过年的几天,基本上都是在冰冷的床上度过的。

2002年的五月份,我已经在北师大读书了,五一假期决定去呼和浩特去看老弟。我住在内蒙古大学高中同学的宿舍里,刚到的那天喝了很多酒。第二天酒醒后,我坐上一辆公交,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到了蒙牛的产业园。下了车,我四处打望了好久,才终于看见在一排小饭馆、小商店下的老弟,头发很乱,脸色也不好,胡子拉碴,嘴里叼着一根烟。这一次,我们没有拥抱,而是说:“我都没看见你。”其实我来之前就知道,老弟生活得并不会很好,但看到他的憔悴和颓废,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他带着我在蒙牛的园区转了转,那里贴满了“员工以为企业奉献为荣”一类的洗脑标语。然后去他和一个同事合租的小屋子。小饭店那条街的后面,新建起许多明亮的大楼,绕过这座楼,再穿过一个布满垃圾和水坑的胡同,是一排破旧、低矮的平房,老弟的住处,就是其中一间。屋子里很暗,大概只有六七平米,靠西面和北面的墙下,摆着两张床。不是,不是摆着,也不是床,不过是地下摞了四摞砖头,砖头上铺了几块木板,木板上一床褥子,褥子上是很薄的被子、枕头和暗绿色的军大衣。这就是老弟抵御黑夜时所能有的一切。靠门口的地方,有一个小炉子,是用铁皮桶自己做的。屋子里很冷,老弟想点着炉子暖和一下,但费了好久的劲,只是煤块在半死不活地冒烟,炉火并没能着起来。老弟说,咱们去吃饭吧,饭馆里热乎,这破炉子总这样,爱冒烟。他的眼睛被烟熏得发红,是一种被迫的流泪状态。

我们到这站附近的小饭馆里,要了砂锅和米饭,闲聊着吃完。我记不清有没有谈到未来两个字,但我们肯定说起了将来的日子。我问他的打算,老弟说,先干着看吧。我又问他今年过年回不回去,他没出声,点起烟,吸进去,吐出来,过了好一会,才说:“到时候看吧。”我发现他右手的小拇指,指甲很长,问他留这个干嘛。不干什么,好玩,他说。我当时有点难过,他依然封存着自己的内心世界,我知道,他不想让我为此担心,不想把自己现在穷困的生活和迷惘的未来给我看。他努力营造着一种“我很好,至少还行”的氛围,我不能去破坏这个,因为结果会更令人难过。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兄弟俩彼此的尊重和坚强。饭吃得索然无味,老弟把账结了。本来,我想去结这顿饭钱,但后来忍住了,我知道,抢着掏钱,会伤害他的自尊心。

然后返程的车就来了,我坐上车,没敢回头看还在挥手的老弟,虽然我极想回头看看,但内心的酸楚让我不敢这么做,怕眼泪掉下来。虽然不曾看见,但之后的若干年,我的脑海里都有一副画面:透过斑驳的车后窗,我看见老弟单薄而倔强的身影,一手掐着烟,一手向我挥舞;在他身后,是一整片尚未开发的土地,远方的山,在五月份的朔风中仍旧毫无绿意。他的脸是模糊的,我的也是,我们这一次见面,前后加起来不超过四个小时。

回到北京,我向父母报告这次行程,只说老弟在那儿还行,挺好的,让他们放心。还能说别的什么呢?如果我说他过得很凄苦,老弟会觉得自己被出卖了,而父母将会惶惶不可终日。年龄渐长,我才发现内心深处的愧疚,因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我的存在,剥夺老弟过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比如,如果不是我复读了好几次,用尽了家里的所有收入,老弟本可以在初中复读一年,考高中、读大学的。但事实是,他接受了家庭所给予的命运,甚至在努力想靠自己去改变家庭的命运。

第二年,父亲实在不放心,喊上了二舅,两个人坐火车去看老弟。老弟想让农村来的父亲和舅舅能在呼市好好玩一下,提前借了些钱,带他们下馆子,带他们去呼市的景点,三个人的门票花了一百多。出来后,父亲和二舅都忍不住感慨:“啥破玩意啊,啥破玩意啊,白花了一百多块钱。”老弟当然很清楚这些景点并没什么可看的,但他还是要带他们进去,不是为了看,只是作为儿子想让远道而来的父亲有一个值得的旅行。他是多么迫切地向他们展示:我过得很好的,不用担心。

老弟那时的收入,一个月一千块左右,除去房租、伙食费,剩下的大部分钱他都花在了网吧,下班之后就玩游戏。因为除了游戏,再没有其他东西能在那种环境下给他宽慰和快乐,即使这宽慰和快乐在本质上虚妄又短暂。他还学会了吸烟,再也没戒掉。我曾问他,为什么要吸烟。他说:“没劲,觉得活着挺没劲的时候,就想抽烟。”他开始思考“活着”这件事。我理解到,烟和酒,是我们生活的道具,也是我们灵魂的驿站,当我们觉得灵魂在躯壳里呆得太过难受,就总想把它拎出来,放在另一个容器里舒服一下。那容器可能是烟,可能是酒,可能是其他的任何东西。于是,我不再固执地劝他戒烟,因为明白了人的情绪总要有一个释放的渠道

干了几年,老弟的收入无论如何稍微好了点,不用再因为没开工资而三天不吃饭了,可他也渐渐明白,在那儿待下去毫无发展。我在网上和他说:“今年回家过年吧,你不知道一家人多想过团圆年。”老弟后来跟我说,他本来还在坚持自己的誓言,要做出点成绩来才回家,可我的那次话,让他改变了主意。他请假回了家,和家人一起过年。我能想象他心里的挣扎,三四年的坚持,最后像个失败者一样回来,这令他羞愧和难受。年后,他又到呼市去,想把握住一次极好的转岗机会,可惜他不懂向管事的人“表示”,不愿意求人家,眼睁睁看着机会溜走。他很失望,也很愤怒,打包了行李,彻底回家来了。

那一年,三爷爷家当了官的三叔也回家过年,父亲去求他帮忙,给老弟介绍个工作。三叔给老弟介绍了一个活,是到吉林的一座矿上,老弟又是只身一人去了。干了半个月,他打电话说想回去了,矿区在山上,非常冷,他住在简陋的招待所里,手脚都长了冻疮。父亲总在电话里说,先干两天吧,先干两天吧,开春就好了。老弟不愿再让他们担心和操心,就在那儿干了下来。他告诉我,自己什么活都干,哪个领导安排下来的任务都做。从去那儿到现在的七年时间里,他没有过周末,即便是五一、十一这样的假期,也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

老弟去矿上后,常和我在网上联系,我那时常在北师大文艺学的论坛上混,还做了个版主,发点自己写的文字。忽然有一天,老弟给我发了个邮件,让我去看看,我打开,是他写的小说和诗歌。即使从我当时的阅历和水平,也能看出他文字和思考的稚嫩,但我读着那些东西,还是欣喜不已。我欣喜于他在山沟里,在举目只有石头和树的矿井周围,能培养起这样的爱好,是多么美好好的事情。我从自己的体验里深深地知道,他喜欢这个,就不会彻底陷入枯燥生活和无聊工作的悲苦之中,就会将坚硬的现实的壳,凿开一个小小的孔,透过它呼吸着另一种空气。我鼓励他也发到网上去,他听从了,发上去,从很多网友那儿获得小小的认可。他写的东西越来越成熟时,我想,他的内心也一定越来越强大,再有了迷惑和困难,知道去哪儿寻找答案和力量。

多年的辛劳与坚持,让他终于有了稳定的生活,并且结了婚,甚至很快就要做父亲了。看到他生活日渐安定,我有种说不出的欣慰,更重要的是,虽然经历无数的摔打,他还是最初那个踏上列车的孩子,单纯,善良,对生活充满渴望。我很清楚,这在如今的世上,这是多么的不容易。


乌龙与永会

读初中之前,除了和老弟一起玩,还有几个相对固定的伙伴。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会凑到一起,弹珠子,用棍子和树疙瘩打农村高尔夫(俗称放猪)、滚铁圈等等。暑假时,也一起放羊,或给马割草,寒假则一起去山上捡柴火,逮兔子。

和这些伙伴在一起,确实是快乐的,因为年少无知,不晓得生活的种种艰辛,只觉得能吃饱饭,不用干活而可以随意玩,就是人生最大的事。有一个伙伴,叫乌龙,个头极小,面貌黝黑,但两条短腿跑起来真快。我们上小学,他总是在班里窜来窜去,没个消停,老师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驴粪球子。另一个伙伴,是我家东邻的东邻,姓孙,叫永会,个头也不高,有一双大脚,也极能跑。平日里不爱学习,但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时,永会就成了风光人物,他光脚板、挽裤腿,什么一百米、两百米以及各种接力赛,无不拿第一,得到的铅笔、橡皮、练习本等奖品,非常之多。这时候,许多孩子的父母都夸他:“看人家孙永会,真能跑,一年都不用买铅笔作业本了。”

乌龙和永会两个能跑,大概除了天分之外,还有后天锻炼的因素。他们两个的父亲,都养马,他们便常年要在黄昏时去野外把马赶回来。马自然很野,不可能乖乖就范,他们要追上个把时辰,才能把马圈回家。平时在山上玩,看见兔子,他们两个也是不知疲倦地追,直到把兔子累得废掉,彻底放弃逃跑被他们捉住。

小学毕业后,我读了初中,他们两个都辍学了,很少有机会再一起玩。乌龙家成了马倌,他和他父亲及弟弟海龙,轮流在山上放全村的马、驴。三个小个子,都是快腿,村里人都说,再没有比他们一家去放马更合适了。每天早晨,妇女们出来倒灶灰的时候,他们爷儿仨分别从东、西和北,吆喝着各家的驴马,要上山了。那两年,他们家是极令村人羡慕的,放马,不耽误种地,每年还能有五六千块钱的收入,在十五年前,这在农村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很快,他们就在院子里盖起了砖瓦房,等着给娶媳妇用。但世事总是无常,他们当马倌,有一年丢了几批牲口,赔钱赔得亏了本,就不愿干了。乌龙海龙兄弟俩,开始跟着村里其他跑外的人出副业,到城里打工。大二暑假,我回家,闲聊时母亲说打工好多年的兄弟俩回来了,而且老二从广西拐带了一个媳妇,说得话村里没人能听懂。

乌龙和海龙的姐姐,嫁给了前面写道的“腾格尔”和“赤脚大仙”的儿子,就是秋生,也是我家后来的东临。每到腊月,秋生家的灯总是亮大半夜,屋子里传来喝酒划拳的声音和打牌的叫喊,基本上都是秋生、乌龙和海龙再加上另外一个人。可我在村里走,却从未碰到过他们。开了春,兄弟俩又扛着行李出去打工,还是一去一年。

孙永会也出过副业,但很快回来了,他父亲开始制鞭炮。这纯属手工作坊,一切都在他们家的仓房里完成,鞭炮里的炸药自己炒,卷筒自己卷。孙永会经常到我家里去收一些旧书,回去用书纸来卷鞭炮。那两年,我们家过年放的鞭炮,都是从他们家买的。得这个便利,他家会自制一些比二踢脚稍小,比一般的挂鞭要大许多的鞭炮,在除夕夜,谁家的鞭炮也没有他家的响。有一年,他们在炒火药的时候,炸了锅,房子差一点被点着,万幸没有伤到人。公安局的来调查,似乎是罚了不少钱,告诫他们再也不能私自制造鞭炮了。这个营业就算歇了。

介绍人给永会介绍了个对象,就是村里前街一户人家的姑娘,好像也做过我们的同学。他结婚后,分家另过,搬到了我家前院他爷爷的老房子里,和我们只隔着一条窄窄的马路。我夏天回去,看见他扛着锄或拿着镰刀在路上。他说:“啥时候回来的?”我说:“昨晚上的班车。”然后竟然两人都没话了,就告别。冬天回去,他已经抱着一个娃娃,嘴角咧着,看起来很高兴,问:“啥时候回来的。”我说:“昨晚上的班车。”还是没有其他话,仍然告别。再一年夏天回去,他还抱着一个娃娃,大的那一个已经可以走路,抓着他的衣角,永会说:“回来了?”我说:“回来了。”这一年冬天,我没在路上碰到他,他却在一天到我家里,原来是他家的洋井无论怎样也引不上水,到我家挑水。“这天可真冷呀。”他一边压水一边说,我附和着他,天真的很冷。叙述许多次几乎毫无差别、毫无意思的见面,是因为,这些时候我心里总会有个声音悄悄说:“这是小时候的伙伴呀。”我在极快的瞬间,回想起当年他光着脚板飞跑的情形,他举着奖品意气风发的样子。可是,我们再也不可能像童年那样一起玩了。

然而等我工作后再回去,又碰见他的时候,竟然可以平淡地谈上几句话了,虽不外乎一些家长里短,但终于找到了交流的方式。是的,我心里再也不会有个声音说:“这是小时候的伙伴呀。”我们不再是伙伴,他成了一个村里人,和其他村里人一样了。我再不能清楚地回忆起他十几岁时的样子,一旦我刻意地去回想他光着脚奔跑的模样,那张当年属于孩子的脸,只是现在这张成熟的粗糙的,甚至已经开始显出老态的脸,永远不会是那张红扑扑、圆滚滚的脸了。

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基本上都走了乌龙或永会的路,在家种地,出外打工,养家糊口。他们也用上了山寨手机,过年节的时候会从村东小卖店里买上两厢蒙牛的牛奶,送给老人和亲戚,他们会和熟人一起赌点钱。而他们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一样吃着气味奇特的零食,他们感慨自己的孩子真是有福,因为他们小时候什么也吃不到。我曾经幻想过,如果童年的伙伴们重聚,坐在炕头的酒桌上喝酒,会说些什么。我不知道。



 
刘十三 @ 2012-01-04 08:59

 

 

这个戏字,在记忆里,用一种很不牢靠的逻辑,维系着看大戏、马戏团和变戏法三类事。它们又是根子里极相关的,那个以循环往复、平淡自然为主的老家,它们是一棵树里横斜出来的枝杈,是犹如天外来客般的“别处的生活”。因而所有的戏,都是乡村的隐秘的狂欢。

先说看大戏吧。老家所在的村子,名号富山屯,俗称大营子,因为在附近的几十个村落里,它规模最大,人口最多。大营子东面的邻村叫兴隆山。在二十多年前有个传统,大概过那么个两三年,兴隆山就要请戏班子来,到村子里唱三五天戏。这里唱的戏,不是东北的二人转,也不是山西的二人台,竟然是京戏。之所以有此奇怪,是因为在老家的地界,风俗近东北,地域上又临山西,如果要请戏班,按道理应该是请这两种,方才合适。不知道什么缘故,请来了依依呀呀唱的京戏,大家都听不很懂。据说是,兴隆山有一户大家,祖上是京城的高官,留下了听京戏的家俗,子孙们虽破败了许多,也还是比专门种田的农民好,就组织村里人请戏班唱戏。戏班的被请过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名头,只是因为在农闲时节,要寻乐子罢了。

但凡兴隆山村要唱大戏了,总是在十天半月前就传遍十里八乡,纷纷说:过两天去大戏呀。请戏班都是在农闲的,五六月份,人们刚刚薅过地里的二遍草,长高的谷子、黍子,已经用犁杖深深地趟过了,夏忙已过,秋收尚早。我们村里有人赶着马车去乡里或镇子上办事情,回来看见他们村往年唱戏的空场上,堆满了木头,就知道又要搭台子唱大戏。很快,村里人都知道有戏看,有事没事便到兴隆山去走走亲戚,探听各种消息:今年的戏班是哪儿来的?究竟几月初几开戏?都唱些什么戏文?一共唱几天?各人探听回来的消息,不尽相同,甚至一个人的话,前后两天也矛盾。但过些日子有大戏可看,却是实打实的,确凿无疑了。

村里人都早早张罗着了,把去年打下的葵花籽从布口袋里倒出来,放在太阳下晒,用簸箕簸去秕子,在热锅上炒熟。没有葵花籽,就炒上几箩黄豆,扔在嘴里咯嘣咯嘣当嚼头。小孩子尤其兴奋,这是大人们的节日,更是孩子的节日。我们平日里在土里玩,常常两个人伸着胳膊拉扯,嘴里念叨:“拉大锯,扯大大锯,牢牢门口唱大戏,小外孙子也要去……”这儿歌几乎是个孩子都会念的,唱戏的地方虽不是姥姥家门口,还是会心满意足地觉得,儿歌里的词,终于要变成了真事。我和一种兄弟姐妹,常聚在一块,计算和比较着各自的零花钱,盘算着这些零花钱能在看大戏的时候买几根冰棍,几根糖葫芦,几块麻糖。

开戏的那天,爷爷套上骡子车,把全家人都拉去。那儿早已经人山人海了,靠前的地方,前一夜就被兴隆山本村的人占了去,我们只能靠后,把车卸在很远处,在地上铺了毡子,团团坐在那,等着唱戏的登台。

一直到日头很高,终于敲锣打鼓拉三弦的人,搬着凳子上了台,各自找了位置坐下,吱吱啦啦地试音,摇头晃脑闲散地拉一段。然后戏台左侧的布帘掀开,进来一位穿戏服的演员,踱着方步到台中央,说了几句念白,大概算是教科文的导入,接着就唱起来。事实上,台下大部分人都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内容,大家只是听,听依依呀呀的声音在空旷旷的乡村里响,看唱戏的人一板一眼地做动作,依然觉得无比有趣。我当时满盈着好奇心,想知道他们究竟在唱什么,努力去辨别他古怪唱腔背后的故事,总是脑袋想疼了,还是猜不完整。到后来,我开始无比渴望他们停下来,不再依依呀呀地唱,而是一字一顿地念白。我觉得,这样怪腔怪调地说话真是好有意思,便同其他孩子学,互相用唱戏强调说话:

“你们早晨吃啥饭?”

“吃小米干饭呀呀呀。”

“没有菜么?”

“有啊,咸菜疙瘩……”

然后一阵哈哈大笑,笑到眼泪要流出来,仿佛早晨那顿并不丰盛的小米饭就咸菜,也有了不同的滋味。

看了两天戏,大概可以辨别出书生、花脸、忠臣、奸臣了。小时候觉得书生与众不同,毕竟是读书人嘛,比台上滑稽的小丑、令人生厌的县太爷要有意思得多,何况扮书生的,多是俊朗的小伙子。书生一出场,多半也就有涂脂抹粉的小姐出来,和书生依依呀呀地谈起恋爱,或唱到末尾处,终于羞答答地谈婚论嫁,成就一段美满姻缘。这种事总是让人生出许多幻想来。

但因为听不懂,我对京剧始终培养不出好感,更不喜欢极慢的节奏感,也就记不得听过什么具体的戏文。但有一段,应该是毕生不忘的。那段戏是说,一个书生要进京赶考,每天窝在家里苦读,做文章,急躁躁地踱着步子在戏台上走,抓耳挠腮,却做不出文章来。戏台上走了半天,书生就将纸铺在凳子上,一屁股坐将上去。这时有位小姐上台,问他在干什么,他就用念白的腔调说:“小生在做文章呀。”我也终于知道,原来文章是可以这般做的,再遇到老师布置了写不出来的作文,也会把作文纸放到屁股底下,坐一坐,结果出了作文纸变得皱巴巴,文章也还是一个字没有。

看了几天戏,听得很无味,零花钱都被戏场周围卖冰棍的、卖花生的、卖瓜子的、卖麻糖的赚了去,也知道再不可能从父母那儿讨到半分钱,就想去戏台后面看看。有人说,那些唱戏的卸了妆和我们一样,我当时很不能信,觉得他们无论如何不该和我们一样,至少他们说话、动作、神态,和我们不能一样。围着后台的帆布不知道怎么出来的一个洞里,我和另外两个小孩,钻到了戏台子后面。露天戏台的后面,也并没有什么,演员都是在村民屋里画脸和换装的,这儿只不过是演员侯台的地方。我们看见,刚才唱戏的书生叼着一根烟,吞吞吐吐地吸,那位小姐,伸着粉色的舌头吮着一根冰棍,因为天气热,他们都敞着戏服的怀,露出里面汗津津的体恤衫来。那书生看见我们,扔了烟头,挥舞着手臂赶我们走,嘴里喊着:“干吗呢,出去出去,这地方是你们来的吗?”那位戏台上文静的小姐,撇撇嘴骂道:“傻逼孩子。”又把冰棍伸进嘴里,使劲地吮吸去了。我们灰溜溜地从洞里爬出来,想到他们前台后台两种作态,心里失望之极,也才明明白白地晓得,戏果然是假的。

这大戏终于唱完了,戏台子被干活的人拆得七零八落,人们赶着马车、骑着自行车、步行,往四面八方散去。那脚步和身影里,是含着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疲惫,他们路过庄稼地,忽然发现垄沟里又长出许多杂草来,忽而想到,自己地里的玉米,似乎早该去瞅一眼了。那种过惯了的劳作的生活,就从远近的田里蔓延过来,很快就把所有人席卷了。人们在路上回回头,望见看了几天戏的地方,像做了场梦一样。

从我上初中开始,邻村再也没请过戏班了。我后来开始离家住校,没到那个时节,就会怀念从前看戏的日子,觉得那种感觉真是好得很。等课文上读到鲁迅的《社戏》一篇,虽然南北时空相距遥远,时代与环境的差异更甚,还是会觉得有一种本然的亲切。我知道,这种大戏,是永远也不能再看到了。

 

除了这种连唱许多天的大戏,老家那儿,也偶尔能看到其他几种戏。比如马戏团和变戏法。有一年,村里来了一个游方马戏团,场子就设在我们念书的小学里,因为那儿有一大片干净的空场。马戏团用桩子把空场围成个圆圈,桩子上绑了一层帆布,把场内场外完全隔绝开。自然也有十里八乡的人来看马戏,据说有许多节目,比如锯人、耍蛇一类的,我们自然得央求父母给买票去看。

开场在晚上,从帆布围着的一角小门进去,也没有座位,只是插空或坐或站,饥渴渴地看他们表演。先是一头山羊,能听懂人语,让它跳到高凳上,它便跳到高凳上,让它走钢丝,它就小心翼翼地走一段钢丝,真是聪明又灵巧。我就想,家里好几十只山羊,总该有一只可以训练成吧?然后一个人女出场,嘴里吆喝着大家鼓掌,接着是一个壮硕的男子,搬出一个大箱子来,打开箱子,里面盘着一条巨大的蟒蛇,那还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粗的蛇。女人把蛇托出来,让它缠绕着自己的身体,那蛇吐着信子,越缠越紧,女子的脸已经憋成了紫红色。而旁边那个男的,却还敲着锣高喊着:“大伙看一看呀,一丈多长的大蟒蛇啊。”我们都惊恐不已,担心这个女人会被蟒蛇缠死。终于那个男子开始用一个物件逗引蟒蛇,它的身子渐渐松弛,女人的脸上有了血色。

之后是锯活人,这似乎是很传统的戏法,到现在也能经常在舞台上看到。把一个女人装到长箱子里,从中间用锯锯开,而最后那个女人还能完整地从箱子跳出来,令人称奇。周围看马戏的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女人确实有法力,有的说这个女人其实两个小矮人,一个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上,锯齿只不过是从他们中间的缝隙切过而已。以我们当时的知识,实在难以想象这戏法是如何变出来的,便相信世界上确实有一部分人具有魔力,可以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这次的马戏团,是一个大团,老虎之类的猛兽就有好几头,也有驯兽师让猛兽钻过火圈,活着跳高高的板凳。我们看见这个猛兽之王,极为温顺地做着各种规定动作,每一次完成,都会得到一块牛肉的奖赏。孩子们甚至羡慕起那老虎,只需跳跳跃跃,便可吃到新鲜的牛肉,真是幸福的日子。

这个马戏团在村里演了三天,这三天的时间里,全村人都没睡好觉。许多平时夜里从不锁大门的人家,这几天也仔仔细细地把大门锁上,而且晚上睡的极轻,稍有动静就会醒,躺在看上竖着耳朵听院子里是不是有人。

除了这种大型马戏团,童年时偶尔也有七八个人甚至是一个人变戏法的到村里来。他们背着箱子,有的肩膀上蹲着小猴,随便找个空场就敲起了铜锣:“变戏法了,变戏法了,大家伙捧场了。”先是小孩子,接着是路过的行人,继而听到消息的村里人,很快就围城一个圆圈。我的印象里,他们并不收门票,而穷苦的农民们也并不情愿随便掏钱出来,大家只是围着看,一旦有人端着铜锣沿着人圈讨钱,农人们就掐掉旱烟,说家里有事情呀,急匆匆走掉了。只偶尔,几个村里天生爱热闹、有做派的人,会从怀里掏出皱巴巴的票子,扔下一半块。变戏法的几个人便有些讪讪的,很快又高声地吆喝着,变起另一种戏法了。而刚才转身回去的人,早已半路折了回来,站在人圈的最外围,压低着脑袋往里看。

有一个村民,似乎是生产队的小队长一类的角色,平时也是爱张罗事的人,看变戏法的辛苦,主动跳出来,端着铜锣走到熟识的同村人面前,说:“出来混不容易,大家看得高兴,都帮衬帮衬呀。给点给点,一盒烟钱的事,好不容易来一次,你看都看了,随便给点。”村人们都有些不好意思,欲走未走,都伸手掏了五毛一块,丢在铜锣里。转了一圈,铜锣里便花花绿绿一堆票子了,刚才给钱的人却又有些不甘:“啊呀,他一圈就要赚几十块呀,我们一年才几个钱。”有些后悔刚才给了钱,或者后悔刚才给多了。

看到有了收获,变戏法的更卖力气,吆喝村人到旁边抬了一块青石板,放在一个赤膊汉子的胸口上,众人兴奋地喝起来,晓得是要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情绪就往高处升,几乎要沸腾了。咚地一声巨响,铁锤砸在了青石板上,石板下的人运气发功,早已脸红脖子粗,青筋暴露了。可惜这一锤下去,石板并未碎裂,抡锤的和石板下的都有些吃惊,吃惊里透着小小的恐惧。按他们以往的经验,这猛猛的一锤,石板即便不粉碎,也应该有了明显的裂隙。可今天的石板,却纹丝未变。村里人也惊恐,却又带着兴奋,都想:“哈哈,你走南闯北,不晓得我们南山上的石头,比旁处的结实,这回看你怎么办。”变戏法的骑虎难下,也只能再次抡起锤子砸下来,幸好这次石板终于有了裂缝,抡锤的看到希望,和石板下的使个眼色,接着又是一锤,那石板终于四分五裂了。赤膊的汉子摇晃着站起来,伸手拂去胸口的碎石渣子,深深吞吐几口气,把胸口的肌肉抖上一抖,然后大喝一声:“嗨。”抱拳行礼。看得人就爆发出一阵掌声来,间或听见人说:“该着人家挣钱呀,胸口碎大石,搞不好就把人砸死了。”又觉得自己刚才付的钱很值,甚至有点不够,应该再掏出一两毛的样子了。

这些节目都令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惊叹,但我们更感兴趣的,则是变戏法的那只小猴,它多数蹲在一个人的肩头上,眼睛骨碌骨碌地转,看着周围的人。变戏法的敲锣,它便跳在地上,弯着腿沿人群转一圈,一边走还一边两个前爪抱拳作揖,嘴里吱吱地叫着。人们,特别是孩子们便惊叹不已,觉得这猴子简直和人一般灵透了。接下来,变戏法的敲锣,让它表演翻跟头,爬杆,上下腾挪等各种项目,小猴子一一做完,蹲在箱子上喘粗气。我们都幻想,自己要是能养这样一只猴子,可真是好极了。当时我们还没学过进化论,不知道人和猴子是同祖的,只是觉得所见的动物里,实在再也没有比它聪明的了。

然而,等这个马戏团走后的第二天,这只小猴子却成了所有孩子的惊恐。我们在小学的教室里上课,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一个传言,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这传言是说,有一个村人去几十里外的亲戚家,说那个村里前一段来了个戏法团,戏法团走时,拐走了村里的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小孩的父母便去追,追到山里终于追到了,可是戏法团里却没有小孩,反是多了一只猴子。这只小猴子看见小孩的父母,嘴里便呜哩哇啦地叫,眼里流出泪来,孩子的父母觉得眼神熟悉。这时变戏法的过来,使劲拎住猴子脖颈上捆着的绳子,一边打一边将它拖走了。这对父母看着戏法团越走越远,才忽然间醒悟小猴子的眼神像极了自家的小孩,又发疯似地去追,可这回再也追不到了。

这传言很快传遍整个小学,我们在教室里害怕之极,把所有的窗子和门都关紧,可随着上下课的间隙,还是有更多的传言进来。有的孩子说,他母亲中午去供销社买盐,看到戏法团回转过来,在那里吃烤鸡和烧酒。有孩子说,戏法团从别的村拐的小孩死掉了,他们要抓一个新的小孩变成猴子。我当时在恐惧中,想到前几天看变戏法的戏耍的那只猴子,不知怎的,忽然觉得它的眼睛就是一个孩童的眼睛,充满了绝望、痛苦和哀求。

我们心惊胆战地回到家时,连父母也听说这个传言了,嘱咐我们再也不要到处乱跑,尤其是天黑之后,一定要回家。父母的郑重其事,让我觉得这传言是真的。第二天在上学,这传言起的其余部分便补充完整了,比如他们是如何拐走小孩的呢?据说,他们给了小孩子一颗糖,小孩子吃完了就迷迷糊糊,被他们装在口袋里带走了。又据说,是因为小孩还想看戏法,就跟着他们出了村,变戏法的看周围没人,就把小孩绑走了。我不知那个为真,就两个都相信,并且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坚持两个原则:陌生人给的糖,多甜也是不能吃的;再有就是不管对一件事有多好奇,也万万不能陷进去。

这个传言的恐怖,都在孩子变成猴子这一部分。他们说,变戏法的会把小孩子的皮剥掉,然后给他穿上新剥下来的猴子皮,因为血肉新鲜,猴子皮很快就长在了小孩子的身体上,再也脱不掉。他们还给小孩喂一种药,毁掉他的嗓子,让他再也说不出话来。这些情节讲出来,班里女孩子和胆小的男孩子已经被吓哭,而其他人也哆哆嗦嗦,甚至有一点动静都会引起一片尖叫。那是一种我们无法描述的恐惧。就是从那一次开始,我对马戏团和变戏法生出本能的恐惧,特别是看到被戏耍的猴子,总会不由自主地去盯着它的眼睛,想看看那是不是一个孩子痛苦的灵魂。

若干年后,我在一本记不清名字的书里,读到了类似的故事,那一瞬间,我有些怀疑这个传言的来源。可是它是无法追踪的,没人知道它究竟肇始于何处,是一件真事,还是一部小说。但不管怎样,在它流布过的乡村和孩子们的心里,这一切都带着真实的味道,因为那深入骨髓的恐惧,到现在仍留在我记忆里。即便此刻,我在写这个故事时心脏仍会不自然地抽搐一下。我的恐惧,是源于后来接触的这个社会,让我知道人性的恶是没有底线的。我们仍可以在网上看到过类似的事:某人的妻子失踪了,若干年后他在一个公园的怪物展览的笼子前,笼子里被残害的怪物看着他哀嚎怒吼,而他发现那竟然是失踪的妻子。也许,这两个都是传言,但那些拐卖儿童,把他们伤成残废,让后再胁迫他们乞讨,确实经过媒体报道的事实。

 

 

虽是一个半农半牧区,老家人的主要劳作还是种田,因为地处蒙古高原的北部,又是干旱的山区,老家的田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全村每户人家,只有在村南的一两亩地,是有可能在春耕前浇上些河水的,其余的山坡地,如果时令雨水不和顺,则只能是春秋白忙一场了。因而,每到了夏日谷物或其他庄稼灌浆的时候,村人做的最多的动作就是抬头看天,期望哪块乌黑的云彩,带来一场酣畅淋漓的透雨,好让那正长得凶猛的庄稼,走好变成粮食的关键一步。

然而,多数的年月都是天不尽人愿,春天不合时宜地下过几场雨之后,就总是干旱,偶尔有几次天上密布了乌云,连惊雷也打过几回了,甚至有三五颗雨点掉下来,可那人和庄稼都盼着的雨,还是没下来。眼看着地面干裂,禾苗枯萎,村人们知道这样苦等不成了,便有常年经事的老人张罗着求雨。

在老家,我所记得的几次求雨,大概都是村长请老邹发来办理的。老邹发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活了九十几岁,身体极为硬朗,六十多岁的时候,还能一个白天到林东打个来回的。老头是个热心肠的人,喜欢出头办理这些事情,他甚至发过一个宏愿,说是要当一百次介绍人,也就是组建一百个家庭,后来听说,终了还是未能如愿,数字停在了让人唏嘘的九十九。

老邹发召集了村里各生产队的老头老太太,让他们去各家敛份子钱,没有现钱的也可以用鸡蛋来顶替,老头老太太们得了令,都拿个小本本,挎着筐走街串户去敛收了。去我家的常是韩家老太天,进了院子,先聊几句鸡鸭猪狗的闲话,然后说村里求雨呢,来收份子钱呀。家里常没有现钱,存下的鸡蛋也并不足,母亲就到鸡窝里去摸,看老母鸡今天是否又下了蛋,倘若没有,便只好把现有的给韩家老太太,说:“你先去别家,欠下的明天给你呀。”韩家老太太就走了,等第二天又来,直到把该收的收齐整。

老邹发已经提前在一个村中央的空场上,摆好了龙王爷的牌位,点上高香,早晚磕过头了,拜祭时也请了愿:“龙王爷,求你给下一场雨呀,到秋后,你要牛要羊,都能行。龙王爷,我们给你老人家放电影,求你下一场雨。”求雨顶重要的一项,就是放电影。这放电影的名义,是说龙王爷在天上呆的无聊,下面的人要求他给降下甘霖来,就得投其所好,给他放点电影看看。老邹发找个年轻的小伙子,坐了一天一趟的班车,到林东去请电影放映员。但大多数时候,十里八乡都有固定的电影放映员,骑着自行车,驮着宽大的幕布和放映机,一个村挨着一个村去放映。这种干旱的年月,差不多村村都要求雨。

村里求雨和放电影的地方,基本都在三叔家的大门口外,那儿有个带着斜坡的空场,临着村里最宽的一条马路。放映员和村人,面北背南立下大大的幕布,调整好放映机的位置。这时候,甚至比这更早,村里吃过饭的人们已经搬了小板凳或小垫子过来占据有利地形了。因为里三叔家近,我们总是得了地利之便,占到好位置。

看露天电影,几乎是村里的节日,哪怕这电影起初是为了老天爷而放的。许多人家炒了葵花籽,在看电影的时候当做零食。小孩子多缠绕着喝得半醉的放映员,问他有什么新片子,其实我们更关心的是有没有武打片。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更多的时候放映的都是看过的老片子,因为林东电影院的只有很少的胶片,而且更新极慢。

电影终于开演了,幕布前黑压压坐着一片人,连墙头上也坐满了大一些的孩子。看着幕布上的人,义愤填膺地要炸掉日本鬼子的碉堡,或一个女子对一个男子说:“你工作应该要求进步。”自然也有舞刀弄剑的大侠们,向着人们抱拳:“后会有期。”然而一个孩子突然哭起来,是因为前面的人一挪屁股,坐疼了他的脚。又经常,电影突然只有画面而没了声音,或者相反,放映员就停下来,把胶片扯出来对着灯泡的光亮看,然后再卡进放映机里,重新放起。

这种求雨仪式会持续很久,但电影之多放三天,三天后,放映员就会带着胶片赶到其他村去。我们永远是意犹未尽的,也会组了一群人,黑灯瞎火地翻山、过河去其他村看。特别是有些年月,别的村放了电影而我们村没放,整个村里的年轻人都会蠢蠢欲动,谋划着夜里去看电影的路线。在那些日子里,村人们了解外部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这些已经过时很久的电影。等求雨结束时,雨有没有下来,人们已经不那么急切了,似乎是说:“龙王爷,电影给你放了,下不下雨你自己看着办吧。”

 

过了几年,有了电视,露天电影就很少出现了,人们也不再求雨。

我曾在《老人》那一篇里写到,村里第一台电视是四爷爷家的,而且是彩电。他家电视刚买来的时候,整个村子都轰动。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我和一群兄弟姐妹可进去看,在其他小朋友那儿几乎有了一种虚妄的自豪感。四爷爷家里,一到晚上,就会挤满了人,等着电视开演。那时候,我对看电视的渴望超越了一切,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情了。

又过了两年,村里境况好的人家,陆陆续续买了12英寸、14英寸,甚至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爷爷就常带着我到邻居家里去看,一直看到很晚,久而久之,惹得买电视的人家很烦,却又不好表现出来,电视就会变得一片雪花,我和爷爷只好悻悻地离开。后来我知道,人家是没有接上天线,只为了让我们识趣地离开。

大概是九四年的冬天,父亲下了决心,卖了十几只羊,把前几年的一点积蓄也拿了出来,到林东买了一台电视。他这一次,果真是下了大决心,竟然买了一台21英寸的熊猫彩电,那应该是当时全村最大的一台。为此母亲和父亲生了许久的气,他们本来商定买17英寸的。但父亲在家电商场,实在经不过大彩电的诱惑,狠下心买了:“反正以后也不可能再买了。”

有了这台电视,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开始真切地感知到,这个世界有多么大,多么丰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过着和我们完全不同的生活。

但我仍怀念看露天电影的时候。



 
刘十三 @ 2011-12-26 08:29

 

鬼 怪

从小到大,实在听了太多鬼怪的故事,爷爷所讲的笑话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张三闹鬼》。但这里要写的鬼怪,却并不仅是故事,它们几乎就是村里一个个无形的角色,虽并不一定真的存在,却和那些树木、牛羊一样扮演着农民生活里的角色。拣几个有代表性的,写一写罢。

 

马虎

童年所听闻的鬼怪,现在想起来,带了许多温馨色彩,却并像当年一般恐怖了。最早的一个,应该是马虎,没人知道具体是哪两个字,只是发音接近“马虎”。每有小孩要哭,长辈都会吓唬说:“别哭了,再苦马虎把你抓去。”至于马虎是个什么样的鬼怪,也无人可以说清楚。我们只是知道,一个名为马虎的东西,无处不在,专吃小孩,只要小孩一哭,它就会过来把他捉走吃掉。年纪稍大,自然明白了这不过是大人的把戏,比如三叔家的文迪出生后,极其爱哭,而且声音巨大,常常一哭几个小时不停。三叔他们实在没招,马虎之类根本吓不住,就把他放到爷爷家漆黑的仓房里去,让他一个人哭。大人躲在门外,过了一小会,他果然不哭了,大人就过去抱出来,可刚一出门他就又嚎哭起来,令人不解。等看了点心理学,想大概是他某种需求人们没能发现,故而不停啼哭。

后来上学,看到鲁迅在《朝花夕拾》的《二十四孝图》里写:“北京现在常用‘马虎子’这一句话来恐吓孩子们。”还索引说,马虎子正确地写起来,是《开河记》所载给隋炀帝开河蒸死小儿的麻叔谋,也即“麻胡子”了。但在老家的村里,提起鲁迅,几乎无人知晓,更何况这个麻胡子?可见世事有此奇怪,两个吓人的东西,竟然都不约而同地叫“马虎”,又或者是一个马虎,穿越时空,相望于江湖了。

只可惜,如今在老家,很少有人再用马虎来哄孩子了,大人们的话语,渐渐转成了“再苦不给你买糖吃”一类,把孩童可无限想象的一个鬼怪,化成了实实在在的食物。

 

大白兔子

村里的人们,传言有一种怪物,俗称大白兔子,意思是成了精的白兔子。说有一家人,有个小姑娘,小姑娘极爱美,央求父母许久,终于舍得钱给她做了一双红色的鞋子。小姑娘黑夜把鞋子脱在炕沿下,晚上睡觉的时候,大白兔子钻出来,看上了她的红鞋,可它是兔子,穿不了鞋子,便钻到那女孩的的身体里,借她的脚来穿鞋子。而这女孩,被白兔子附了身,精神日渐萎靡,几乎要死掉。

家里人寻医生救治不愈,听村人劝说,请了一个远近闻名的香头来看。香头到她家里,前后转了一圈,掐指算算,说:“呀,这孩子中了大白兔子。”家人惊惧,都问还有救否?香头说不打紧不打紧,只要找到这白兔子在这里恋着什么也就好了。家人就想起来,自从病了,这孩子的红鞋子是一刻也不曾脱掉,别人一旦要给她脱掉,她就尖叫哭号,几乎断气。香头就说,是了是了,白兔子极爱美,一准是看中了这孩子的红鞋,它的魂钻到孩子的身体里。香头便四处寻找这兔子的真身何在,叫那女孩起来走,女孩走着走着,到了家里的柴火垛,便不动了。香头就扒开柴火,看到一阵白光掠过。女孩瘫在地上。香头说,这白兔子还会回来的,就找黄纸,割破一只大公鸡的脖子,蘸了鸡血画个弯弯扭扭的符,贴在红鞋子里,让女孩穿上。

果然,夜里这白兔子又来了,被符压住,香头和它对话。

“还敢来祸害人不?”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大白兔子用女孩的嗓子,尖细地说。

“再来定要你性命,这双鞋给你拿走。”

“走了,走了。”兔子说。

就看见那双鞋凭空脱下脚,飘动着往外面去了,而女孩沉沉睡下,呼吸均匀,得了救。

这个故事纯属听来,但另一件却几乎可以说是经历了。我们读初中时,突然听说一个隔壁班的女孩发了疯,见人就咬,乱喊乱叫,校医看不了,卫生院的医生也不晓得什么病。这学生嘴里念念叨叨:我把你们都吃了,我把你们都吃了。

就有人说,她是中大白兔子了,依据何在呢?依据是她同村的一个学生说的,说她在家时曾中过一回大白兔子,后来找人禳治好,这一次的样子和那一回极像,一定是如此。于是众人也都觉得是如此,否则难有解释。这个女孩虽然不熟,但还是打过不少照面,想起来,确实是一个常常描眉画眼,极其爱美的女孩子。这女孩被关了两天,叫她父母接了回去,再无音讯。而关她的宿舍,却是谁也不愿去住的,只好空着,一直到第二年开学,来的新的全不晓得事情的学生,才住进人去。

 

白魔黑魔

白魔故事是二大爷讲的,且信誓旦旦果有此事。说有一天他从村东回来,路过村里正在建的小学,碰到了村东一个叫韩林的小伙子,小伙子哭着让二大爷把他送回去,他害怕,刚才碰见白魔了。二大爷以为这孩子逗着玩,就说,你叫我声爸爸,我就总你回去。哪想他连声叫爸爸爸爸,二大爷知道可能真有事,心下也有点打怵,但既然答应了,只能去把他送回去。之后自己一路小跑回来。

白魔黑魔的传说是这样的,据说有两个魔,一个是白魔,一个是黑魔,白魔黑魔的腋下各有一个大口袋,你拿块土坷垃放在左边口袋里,逃出来就是银子,拿块石头放在右边口袋里,逃出来就是金子。说,不远处有一家穷得叮当响的人家,忽然一夜发了家,就是他们家的愣小子碰见了白魔黑魔,换了好多金子银子。

二大爷讲完这事,我们都唏嘘感慨,遗憾错过了发财致富的绝好机会,恨不得自己立刻跑到外面的黑夜中去,装上许多石块土块,去换金银。几个兄弟推推搡搡到屋门口,掀开门帘,瞅见外面漆黑一片,吸了几口凉气,又缩了回去。虽然爱财,却更爱命罢。

 

鬼打墙

爷爷年轻时,和太爷爷赶大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每天都是在道上过的,走夜路那是家常便饭。夜路走得多了,就不免碰着些稀奇古怪的事。

有一次,爷爷他们从西乌旗回来,一队十驾大马车,装得全是牛羊皮,是一个南方皮子客的货。本来路程也没那么急,说是半个月送到就好,可南方老客不知从哪儿得了消息,说十天后旗里下来检查,要打击他们这些贩卖皮子的老客。他着急,让车老板儿无论如何也要在十天内把货送到,好装车运到南方去。这个老客是个老主顾,人不错,结帐什么的都挺干脆,大伙就想十天虽然紧巴点,但是多给牲口点草料,赶赶夜路,还是来得及的。

前三天,每驾车两匹马轮换,马歇车不歇,一连三天三夜没合眼,第四天人不成,马更是累虚脱了,太爷放下话来,说无论如何得站一站,让人马都休息休息,要不后面的路也快不了,弄不好还要损失牲口。找了一家大车店,把车卸了,给牲口填足足的草料,他们二十个车夫喝了十几斤二锅头,吃了两锅小米干饭,衣裳没脱脸没洗,躺倒在大炕上就睡过去了。

第五天天刚麻麻亮,一队人就套车出发,可是没想到爷爷车上的一匹马晚上吃了太多豆饼料,饮了冷水,因为连日劳顿,闹拉稀了。只能把病马挎在辕马边儿上,跟着上路,头一天还能和大队跟上,到了第七天,辕马就撑不住了,太爷只好让他们先走,他和爷爷两个人站下歇了马,再追赶,估算着时间还来得及。

歇了半天辕马,病马也快好了,他们不敢耽搁,麻利地上路,追前面的大队去。这已经是第八天了,这天到了夜里,天可真够黑,对面不见人。太爷在前面赶车,爷爷在后面跟着,过那么一小会儿他就要问一声:“长生哎,你还在不?”

爷爷就大声说:“在哩,爸!”

过一会儿,太爷又问:“长生哎,你还在不?”

爷爷就又大声说:“在哩,爸!”

就害怕一不留神,两个人走丢了,那么黑的天,根本找不着。好在驾车的是匹老马,这趟路也走过十来回了,黑天也能知道道儿。

按路程算,他们那天应该是到了左旗的地界儿,就盒子山那儿。黑灯瞎火,也不知走了多少时候,太爷停了车:“吁!”老马站住了,“长生啊,好像不太对,我咋觉着挺长时间没踩到车辙了呢?你用脚四下踢踏踢踏,看能找到车辙不?”

爷爷脚跟脚地在地上踩,差不多踩出去方圆一丈多,全是平地,车辙的印子一点也没有,就觉的头皮发麻。赶大车、走惯夜路的都知道,不管啥时候身子都得在车辙里头,在车辙里头那些神啊鬼啊就不敢进来,抓不走你,它在外边咋叫唤都不怕,就怕你一脚出了车辙,可就危险了。

“爸,好像没车辙,咋回事?”爷爷害怕了,虽然跟着赶了好几年的车,走过许多回夜路,还没遇过这事件。

太爷把马笼头给他,拧开手电筒照了照,自己也踩出好远去,还是没找到车辙。

“坏了,八成遇见鬼打墙了。”

鬼打墙在乡间流传很多,大致都是说人在夜路上走着走着就没道了,然后就四处走,可咱走最后都回到原地来;再不就是,你看着眼前挺宽一大道,沿着走下去,前面就是一大沟,一脚迈进去,摔不死也残废了。

“是遇见鬼打墙了,”太爷重复了一句,“咱们还不知跑出正道多远哩,今儿夜里天黑的怪,我就知道要出点事,果不然,真撞上了鬼打墙。怪不得刚才老马总是往左拉我呢,八成那时候就偏了。”

爷爷听了又害怕,又兴奋,鬼打墙以前都是听说,今天竟撞见了。太爷可不敢大意,想尽各种办法来断定方向。他把笼头放到最长,让老马自己走,老马慢慢地迈开蹄子,走了几步又把头转了一个方向,走了几步又转了一个方向,最后还是走到了原处,老马急了,就要挣脱缰绳乱跑,太爷赶紧死命拉住。爷爷接过来,把笼头紧紧地绑在腰上,拉住马。太爷打了手电筒,四面八方都恍几下,这是赶大车的暗号,如果有其他车队的人看见了,就知道是遇见了麻烦,会过来帮忙。可半天,除了一抹的黑,一点回应也没有。

“没办法啦,只能等了,看能不能撑到亮天吧,路程是赶不上了。”太爷说,他把笼头从爷爷身上解开,拴在自己身上,拉着爷爷蹲在地上,从怀里掏出烟口袋,摸黑卷了两根儿旱烟。点着了,自己叼一根儿,给爷爷一根儿。爷爷说不会抽烟,他说不会抽也得抽,鬼怕火,烟还能把乱七八糟的东西熏走,两个人抽烟比一个人惯用。爷儿俩就一根接一根儿地抽,旱烟劲儿真大,才抽了两根儿爷爷的头皮就麻了,怕太爷训,也不敢告诉他,只能接着抽,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爷爷说,他醒来时,天开始亮了,一睁眼看见灰蒙蒙的亮光还不习惯,太爷正在套车,夜里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卸了。爷爷说:“我说爸,没事了。”太爷说,你往前再走几十步看看。爷爷就沿着昨天的方向走了几十步,一个几丈深的大沟就在眼前,吓得一哆嗦,心想昨天要不是站住的早,人车都毁在这沟里了。再看沟对面,一片坟地,羊奶子似的坟包密密麻麻有几百个,坟头都长满了杂草,也不知是哪来的这么多荒坟。

爷爷他们差不多向北偏了五里多,在一个下坡地,车辙被秋雨冲刷没了,昨天就是从那里偏到坟地去的,那个大沟也是山洪卸水时冲出来的。他们打着马快走,终于在第九天下午赶上了大队。见了面,爷爷问他们昨天夜里这处黑不黑,他们说和往日差不多,也没多黑。太爷就和他们说了我们撞见鬼打墙的事,大家都有点后怕,又说走夜路,这也是难免的。

 

奇   谈

鬼怪之外,另有一些奇异的事情,这些事虽然无法证实,也毫无科学根据,可却比鬼怪的传言还是实在。说实在,是因为在老家,几乎人人都信果有其事。

 

水先生

我们小时候,爷爷家的西屋里住着水先生,他是个算命的,在很大一片土地上都很有名。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他每年都会到家里住上一两个月。我和弟弟去那个屋子里玩,总看见他穿着一身黑的棉袄棉裤,坐在炕头上,笑眯眯,慈眉善目。水先生特别喜欢弟弟,一只手摸着他的头,另一只手在自己的怀里掏啊掏,总能掏出两块糖或几颗枣,别的孩子去,他是不给的。他跟父母说:“这个孩子将来是有福之人。”父母听了自然高兴。

据说水先生是一百年才出一个的修道奇才,年纪轻轻就修会了奇门遁甲的功夫,能骑着扫把在天上飞,日行千里。老人们告诉我,有一年除夕夜,水先生下了炕,说要走。众人都惊异,这么晚,走到哪里去呢?都劝他,他并不答话,在地上画了个圈,拈了两张黄纸,嘴里呵一声:招,黄纸烧起来。水先生跳到圈里,等黄纸烧完了,腾地一股青烟,就不知所踪了。

本来,水先生可以修炼成仙的,可惜运气不好。水先生终生未娶,年轻时在家里偷着练习法术,趁着月亮在天上骑着扫帚飞。家里的嫂子晚上起夜,到房后墙根小便,抬头看见了他,吃惊地叫了一声,水先生一低头,看见了嫂子,呀的一声从天上掉了下来。说,因为看见了不洁的东西,这门法术算是破了,骑多大的扫帚,也上不了天了。

我那时年纪还小,对水先生无限敬仰,有许多次我偷偷跑到西屋里,希望他能泄露点天机,或者能收我为徒,教我学在天上飞或者遁地的法术。他却总是低眉坐在那儿,一言不发,类似于灵魂出窍般。

不知是哪一年,水先生走了,再也没回来过,我年年都问奶奶,水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奶奶说不知道。但能时常听闻,水先生又在几百里外的某某村施了法术,捉了什么精怪之类。水先生是我童年所见的第一奇人,虽然他那些神仙法术我一样也没亲见过,但讲这些事的人,却都赌咒发誓说确有其事。在童年时,我是相信的,即使是现在,我在情感上也愿意相信,水先生能飞天遁地,倘若没了他,那童年会逊色许多。

 

送别奶奶

我在《老人》一篇里,曾简略叙写过奶奶去世的情形,事实上,关于这事,我记忆里还有许多枝枝节节。奶奶咽气后,我并没有特别的悲伤,只是晓得家里发生了大事,人们一个个面色凝重。父亲和三叔并一些村里人,在三叔家的院子里拉了电灯,和几个木匠彻夜锯木头,给奶奶做棺木。我和一群孩子,从院子里跑来跑去,将他们不用的边角料,拿去当枪使。我总记得那时的场景,在农村一入夜就黑漆漆的时候,三叔家的院子里亮着几十瓦的灯泡,七八个汉子光着膀子,锯木头,钉钉子,忙而不乱。一旦回想起这个场景,脑海里就都是哧哧铁锯的声音。

奶奶出殡,我是长孙,戴着孝,在棺木后面的第一个,走几步就磕几个头,送别奶奶。八个壮劳力抬着棺木在前面走,才不过几步,就觉得肩膀骨头重压欲裂,呼喊着换人,换了一拨人,也才支持几步。众人都说,老太太不舍得走呀,得说道说道。就有执事的人告诉我和奶奶的一众孙男娣女,嘴里要告诉奶奶,好好走吧,家里一切都妥妥的。我们就磕着头说:“奶奶,你好好走啊,家里都妥妥的。”大姑小姑几个,听说奶奶不愿意离去,哭得呼天抢地,被人搀扶着。终于出了村,抬棺的就有些健步如飞的意思了,直到北面的山坡上,仿佛这具棺木真的会忽轻忽重。

奶奶入了如土,并不算是真的送完了她,还有一个步骤。在村子南头的地里,有一座极小的房子,都称为小庙。临傍晚的时候,有人带着我们到小庙前,焚化了许多冥币和海纸,地上积了厚厚一层纸灰,据说五岁以下的小孩子能看见,纸灰上有一行浅浅的脚印,那才是奶奶的魂魄离开的痕迹。我当时跪在小庙前,大概是年龄超过了,看不见有奶奶的足迹,但心里却在默默念叨:“奶奶,再见。”于我而言,奶奶的真正去世,并不是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也不是她的棺木被覆上泥土的一刻,而是此时。我想象过,奶奶小小的脚,从这里往北面的山坡上去了,一个人孤零零地走。这么想,让我心里不住酸楚,后来只能安慰自己,奶奶也不孤单,很早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老一辈人们,一定早早就在等着迎接她了。

因为爷爷去世时,我并不在家,为奶奶送行,是我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亲身参与殡葬仪式。及长大之后,我才晓得,这个仪式对村人来说是何等重要。我的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和姑姑们,在奶奶去世后的一两天并不表现出极度的悲伤,但在送葬的路上,他们的哭声撕心裂肺,老姑甚至哭断气,奶奶走的时候,她连婆家也没找到,一边哭一边念叨:“妈呀,你丢下我不管了……”。我慢慢懂得,对亲人们而言,死不是亡,而是往,是到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去,并且永不再回来。于是,死也就是一种别离,是刻骨铭心的离家远行。

 

挖王坟

现在,市面上热销着《鬼吹灯》和《盗墓笔记》,我都翻看过,很清楚这些不过是虚构。但在我小的时候,常会从大人那儿听到许多盗墓的故事,比如村里的某某人家,挖到了一个翡翠的酒壶,邻村的某某,挖到了许多金子。在老家,没人用盗墓这么文绉绉的名字,大家都喊做“挖王坟”,因为只有王爷或大官的坟,才可能有好东西。我一直想去和村里被传言挖过王坟的几个人聊聊,但都不成,人家不会承认这事,毕竟是犯法的营生。

我高中时有一个同学,属于那种自小神神叨叨的人,每天研究八卦,曾鼓动我们同宿舍的几个同学和他去挖王坟,他说,他连坟眼都看好了,从哪儿下手,挖到多少多少米,必定见真金。我们虽真心相望这冒险之旅,却害怕如电影里一般,遭到各种机关暗器的算计,丢掉性命,不敢同去。而我与挖王坟最近的距离,是父亲所经历的一件事。

有一年夏天,家里的老母牛丢了,父亲夜里去后面的山里找牛。那个夜里,天没多黑,四处朦朦亮。父亲到大北沟那儿,也就是家里祖坟再往北一点,过了土长城。据说,土长城北面原来高丽国的地界,后来蒙古人把高丽人赶走了,可高丽人的坟还在那,其中就有高丽王爷的坟。我们不知道这传言的真假,但家里在这儿有块地,几乎每年种地时,都能从土里挖出又长又大的腿骨棒子,村人都说是高丽人的,因为从腿骨上判断,死者个子很高。

父亲走到那里时,听见哗啦哗啦的声音,心想可能是牛在这儿。声音是从一个大土包后面出来的,他走过去,哪有什么牛啊。父亲仔细听了听,听出是从地下出来的,地上堆着一大堆土和石头,还是湿润润的,刚被人扔上来不长时间。父亲偷偷过去,看见土堆旁边放着一个盆,和家里用的脸盆那么大,一个酒壶,四个小杯子。盆子很轻,在黑夜里还闪光,酒壶和杯子都挺沉,看不出来是什么做的,可能是陶的,也可能是瓷的。父亲看那盆挺好,想拿了,可还要找牛,就想先放这儿,回来再过来拿。

父亲从梁上过了山,山后是一片针柴林子,那里边有橡树籽,牛最好往这里头钻,进去就出不来。父亲沿着坡下去,摔了好几个跟头,天虽然不黑,可路不好走。找了半道凹,也没见到老母牛的影子。父亲到到山梁上抽烟。刚点着烟,就闻见一股新鲜牛粪味,四处一找,发现是在不远的一棵杨树下,看样子刚拉完不久,超不过半个小时。烟也顾不得抽了,父亲顺着山坡下到另一面的针柴凹,那里面针柴密挨密,扒拉着进去不远,就看到了家的老母牛,被挂住了。

父亲费了半天劲,才把它弄出来,赶了牛下山。到大北沟那儿,想着再去找那个盆。离土堆不远的时候,父亲看见两个人影从地下爬出来,每人背着一包东西,这时候老牛哞地叫了一声,那两人吓坏,一溜烟跑了。父亲也被他俩吓了一跳,看他俩跑了,也加紧步子。老牛走在前面,一蹄子就把那个发光的盆踩碎了,父亲过去时已经成了碎片,来的时候看见的酒壶和杯子也找不见了。

父亲一身疲累,紧忙赶着牛回家。第二天白天又过去,想看看他们还留下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奇怪的连是盆子的碎片都没有,他们挖的地方也被填死了,只剩下杂乱的痕迹在那儿。而这痕迹,经过几天风吹日晒,半场雨水,又同周围的土地一样了。

 

 



 
刘十三 @ 2011-12-20 08:43

 

写老家人,为什么忽然写到了乡俗、鬼怪和奇谈呢?实际上,从我开始打算为老家写些文字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在计划之内了。这些我所经历的乡俗,所听闻的鬼怪和奇谈,是老家的一部分,也是老家人的一部分。甚至它们比谷物和牛羊还要重要。在偏远的乡村,并行着两个世界,一个是日常的生活空间,山川景物,鸡狗牛羊,另一个则是在村人们的观念世界,这个观念世界,表现为奇特的风俗、事物、仪式和奇闻怪谈。第二个世界,有人信,也有人不信,都没关系,在那个电视尚未进入农村的时代里,每到夜幕降临,许多人家的灶坑或炕头,都会有这个世界的故事被讲述出来,在暗夜里流淌。

我每次回家,也爱打听这些事情,在我的心里,这些奇闻怪谈,是构成老家最重要的一块拼图,如果没有它,乡村将无法失去它的魂魄,变得和城镇一样呆板枯燥。

今日,先说一些乡俗吧。

 

乡俗

老家有许多乡俗,虽还不到奇风异俗的地步,但从我现在的生活回望过去,还是觉得它们独特而神秘。在那个较为安静而沉闷的山村里,这些乡俗如同另一个世界的昭示,跳跃着光芒和火焰。它们作为乡村的另一重秩序,缓缓流淌在春种秋收的大循环之下,隐秘而重要。

老家的乡俗,我记忆最深者,是春节那个时期的种种事件。

似乎一进入腊月,乡村就进入到一种隐隐的狂欢化状态,空气寒冷彻骨,但炉火旺盛,不但是人,甚至猪狗牛羊鸡都能感到气氛的不一样。越临近年根,这种气氛越重。所有的孩子都感到,自己和大人一样,参与了一年一度的大事情。儿时自然也最爱这一段,除了有新衣服,好吃的食物,对这种气氛的钟爱也是极重要的原因。

靠近年根的晚上,常有人到家里来,请父亲给他们写对联,我同弟弟们则提着自制的灯笼,前后村跑来跑去,或者用手电筒照黑魆魆的后山,希望看看夜晚山上有什么不同。手电的光,走不了多元就被黑暗吞掉了,但是偶尔远处的山脚下会有一束光晃过来,令我们惊叫。其实不过是看山人,或者去寻走失牛羊的人,被我们的手电光照到,本能的一个回应。

那时候,二大爷家的大哥、大姐和二姐也都小,且他家常聚集了打扑克的人、聊天的人,便成了据点。立春前一夜,我爱去那儿,却并非为了热闹,而是喜欢看二爷爷的一件活计。大概每一年的这时候,二爷爷都会让二奶奶缝一个小布口袋,从仓房里挑出各类颗粒饱满的五谷杂粮装在里面,穿上他的皮袄皮裤,摸黑到村子前面的河滩,用搞头抛个深坑,把布口袋埋在里面。这个袋子一直是人们过年期间的念想,总有人提到它。等除夕过了,年初一,二爷爷又到河滩上去,把布口袋挖出来。回来和家里七七八八的人说:“嗯,今年打麦子,多种点麦子吧。”或是:“今年打谷子,多种谷子。”二爷爷判断的依据,都在那个布口袋里,他装在里面的五谷杂粮的种子,其中的一样或几样,已经发了芽,而其余的则变得干瘪了。我曾问二爷爷,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冬天一尽,春天的节气一到,地下的热气就会往地上返,今年的地气适合什么粮食,什么粮食就能发芽,可以多种。当时我深以为然,觉得这种实验与农民、农业而言是极有道理的。只可惜,并没有仔细去查看当年的秋天,这几种粮食是否丰收了。

年二十九这一天,男人们多是劈一垛木柴,然后前院后院地去打牌赢钱去了,女人们的活计却颇多。除了准备三十的食物,母亲常常还得做些看似不必要的东西,比如用黄纸折成简易的香炉,贴在各个屋子里的墙上,香炉里放米,插上香。再比如用面粉蒸出许多小米龙来,米龙都用红小豆点了睛,香喷可爱,存放在米袋子里,直到第二年的这时候,才被小孩子摸出来,嘎嘣嘎嘣啃掉。还有一项工作是不可少的,我们家族里,不知道是起源何处,都要供奉南海大士和无量寿佛两路神仙。供奉都很简陋,连神位也是用黄纸折成的。爷爷活着的时候,总是他来折,等他故去,这活就落在了弟弟的手里,也不知因何,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记得折法。折好了,这两个神位上要写:南海大士之位、无量寿佛之位。还需用红纸,截成两条细细的对量,南海大士那副写:清晨三叩首,早晚一炷香;无量寿佛那写:莲台座上客,紫竹林中仙。过年那天,贴完了院子屋子里的对联,母亲就会将这些神位和小对子贴在西屋的一面墙上,另附两张挂钱儿,香炉里燃上香,嘴里念叨着神仙保佑。

黄色的纸,在春节时总能用到。除夕吃的饺子包完了,母亲也要用黄纸盖上。还有一些黄纸,折成元宝的形状,放在那儿备用。第一碗饺子盛出来,母亲都会在屋门口放一个桌子,把饺子摆上,将纸折的元宝烧一些。然后再搬着桌子到仓房、羊圈、牛圈门口烧一些。我问过母亲,这一套仪式从何而来,她竟然也不记得,只是说:“人家都这么弄。”其实不尽然,村里家家虽都有供奉,但供奉的名目和形式几乎各个都有差别。四叔家里,除了上面提到的两位神仙,竟然还供奉过狐仙,也不知从哪路来的。甚至有人供奉的是黄大仙,也就是黄鼠狼子,小孩子们总在一起议论:“供黄鼠狼子,不怕臭么?”

也有的人家,信佛吃素。所谓吃素,还分了种种,有人只是年三十晚上吃素,有人则吃一个正月。虽有了这信仰,发过愿,却又不愿彻底摒弃口舌之欲,便把别人家年三十要吃的东西,全都放到年二十九来相享用。问过一些吃素的亲戚,如果吃了荤会怎样,几乎人人都答:“万万不可能的,那一天闻到荤腥就恶心。”据说,有的人家因为锅没有刷干净,还残留着荤油的气味,吃了饭之后一家人均上吐下泻,折腾了整整四五天。我常以为,这种情形大概是由于心理因素引起的,但这些人们则真诚地以为,那一天不实实在在地吃素,就是对信仰的不敬;如果实心实意地吃了素,拜了佛,哪怕只是一天,佛祖也是保佑的。

正月十五,所谓元宵节,我们家里从不吃元宵,但有一项活动却是必做的,那就是撒灯。这一天白天,我们都会从三叔家的柴油机里抽一些劣质柴油,回去用拌了谷糠,然后用撕成小块的报纸包成拳头大的团。大概,总要做上百个,落在柳条筐里备用。

等天尽黑了,各家的鞭炮响过一阵,就都出来把浸了柴油的谷糠团点燃,十几步一个从自家的院子里往外撒过去。满村的人都在撒,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从山头上看,整个村子的道路都亮着闪闪的灯,犹如鬼蜮,而天空黑漆如碳。倘若不知道这习俗的人,此刻从村口进了村,一定要被吓倒的。村里有许多孩子,把废弃的车胎点燃了,戴着厚厚的手套在大街上滚,风助火势,旋转的车胎犹如哪吒的风火轮,而烧化的胶皮带着火焰,也是滴了一路,不几分钟就被风吹熄了,留下胶皮燃烧的味道,久久不散。

我们常和村里年纪差不多的少年一起,装两筐谷糠团子,到村子南边冰冻了河水上去撒,沿着河床走势,在冰上点一条火龙。或者北边的山坡,昏黄的灯火会沿着山脊一直到很远,等谷糠团子都撒完了,也差不多到了山头,四处一望,各个村子和村子周围的路上、山上,都闪着一条蜿蜒曲折的灯龙。

还有人抗了几捆干草,到村子东北面的山包上去祭敖包,祭敖包应该算作蒙古人的习俗,不知为何也被村里人学了。他们在山头上点燃干透的干草,山头风也劲,很快火焰就烧到几丈高,热气四散,村人们把鞭炮、双响甚至烟花都一股脑扔到火堆里,火中央噼噼啪啪一阵怪叫乱响。我们怕伤着,都不敢靠近,围在周围,多少有了些灵魂出窍的感觉。

一个多小时之后,所有的灯都熄了,整个村子和世界重归黑暗和宁静之中,刚才那一种狂欢式的火的盛宴,似乎未曾发生过。的确,村里人已经坐在热炕头上打牌,或者看电视了。我却不甘心,常拿着手电沿着家里撒灯的路线一路往外看过去,瞧瞧那些燃尽的灰,有的还闪着残存的火星。我看远处的山坡,虽知道灯早就熄灭了,可看在眼里,仍会觉得有一条闪烁的长龙从在那儿蜿蜒着。

从上高中后,似乎再也没在家里过一回元宵节,但我从电话中得知,家里仍年年会撒灯。每当我想起这个节日,就会有许许多多火焰腾地烧起来,在村子的街道,在山脊,在冰冻的河。

关于这个撒,还有一项村俗是和它有关的。那就是,正月二十五,要撒仓房。那天一大早,父亲会把整个院子扫干净,而灶坑里的灰烬,这一天却并不倒出去,父亲把它装在簸箕里,到刚扫完的院子中间,正门口用灰撒成一个大大圆圈,再画上门,院子的其他地方则画四五个类似的小圆圈,象征着大大小小的仓房。圆圈的中心,会撒上麦子、玉米、谷子、大豆等粮食,我和弟弟有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看着鸡鸭,防止它们在太阳出来之前把灰仓子里的粮食吃掉。我问父亲为何要这样做,意思是什么,他也并不甚清楚,只是说保佑一年五谷丰登。这话应该也不错,农民的所有期盼归根结底,也就是个五谷丰登而已吧。等太阳出来,我们到屋里吃饭,鸡鸭就嘎嘎叫着享用粮食去了。

 

 

预告——老家人之八:鬼怪与奇谈



 
刘十三 @ 2011-12-12 09:19

 

东邻

爷爷有三个姐姐,其中的老二和老三,我们这辈人叫二姑奶奶和三姑奶奶。

写老家人文字的过程里,家族的一些事情渐渐清晰,当年太爷爷领着孙男娣女迁徙到这儿,是一个偶然的原因。前几天,我才从家里人那儿确证,当年太爷爷儿女多,养活不得,便把二姑奶奶送了人,收养的人家跑到了内蒙北部。过了一些年,太爷爷突然很想念这个女儿,又赶上不太平的年月,就带着全家到内蒙来,要看看这个送人的女娃。本来抱着的希望也不不大,千里迢迢,兵荒马乱,竟然真的寻着了。别无他处可去,也就在这个山沟里安了家。

二姑奶奶长大,嫁给了村里姓韩的人家,生了三个儿子,还是养活不得,二儿子过继给村里另一家姓韩的,也沾着亲戚。这个二儿子比父亲他们都要年长,我们都叫二大爷。而三姑奶奶嫁给了村里姓邢的人家,生儿育女,其中的三女儿,我们叫三姑。

这一位三姑和这一位二大爷,都年龄老大,家里困难谈不上对象,成不了家,后来又好事的人撮合,他俩结了婚。按说,他俩在血缘上完全没有出五服,属于表兄妹,是近亲结婚。但在那个年月,这种表亲结合还属于见怪不怪,也是一种无奈的内部消化。农村也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表姑亲,不是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这两人先在村子北面盖起了土坯房子,围起矮小的院墙,生了一个女儿,叫团结,一个儿子,叫秋生,好在儿女都还健康,虽然头脑比别的孩子略有些木。后来我父母成亲,爷爷给他们盖的房子,就在三姑二大爷家的西侧,他们成了我家的东邻。

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发现这家邻居的不一般,他们的家庭关系令我迷乱。就问母亲:“为啥前院的叫二大爷二娘,三叔三婶,东院咋就又是三姑又是二大爷呢?”母亲告诉我他们前述的关系,本来按农村习俗,对这种和夫妻双方都沾亲带故的家庭,称呼上以关系最近的为准,可三姑二大爷分别是两个亲姑奶奶的儿女,两方一样近,大人们也难处理,便让小孩子原来怎么叫现在还怎么叫。

三姑和二大爷,却都是村里的奇人,分别有外号:赤脚大仙、腾格尔。

三姑自学了一手缝纫技术,家里有当时还很难见的缝纫机,她闲时就做点缝纫,也能赚几块手工钱。我小时候的许多衣服、书包,都是三姑剪裁缝补的。每到腊月,母亲在去乡里送公粮的时候,总会扯回几尺布料,带我和弟弟到东院三姑家大致量量腰围,请三姑给做一件衣服。不知为何,三姑家总是显得比别家要黑许多,一样的窗子门,一样的房梁,她家里却始终黑洞洞,像个土窖。三姑的缝纫机摆在东屋一进门对面的墙上,炕梢堆着一垛本来五颜六色但现在已经完全分不出的被褥。三姑是个懒人,很少收拾屋子,也因为这个,她家的饭点总是比别家晚好多,似乎不管我们7点去、8点去还是9点去,他们都刚好在吃早饭。他们一家人都头发蓬乱,坐在炕上端着碗扒拉小米干饭,见我们进屋,便招呼给我们盛饭。我们摆手,说吃过了,她就转过头,继续吃自己的饭。我坐在炕沿上,看见三姑的缝纫机面上堆着许多布料,剪裁的各种半片裤腿、半片袖子,零零散散。

三姑吃罢了早饭,从墙缝里掏出一卷米尺,上上下下量我们的身高腰围,嘴里念念叨叨,伸手从火盆里捻出一节熄火的黑木炭,随手就把各种尺寸记在她家的墙上。三姑说:“料子放着吧,过两天来拿。”她的活一拖再拖,过了一个两天又一个两天,几乎都到了年二十九,甚至是年三十午饭前,她才终于把衣服做好。三姑不急不忙的样子,总是让我们这些等着穿新衣服的小孩心焦。

因为生活的艰难和烦躁,三姑逐渐变成了一个消极的人,她几乎十天半月不梳头洗脸,也不收拾屋子,自己的儿女们也不管,一任他俩邋里邋遢,每天冒着鼻涕泡。再到后来,三姑连鞋也不穿了,她说是买一双新鞋费好多钱,做一双又费好多力气,且几个月就穿坏,不如光着脚省事。她在村里满是石块、猪粪、短树枝的路上走,全是光着脚板,时间一久,她的脚底长满厚厚的老茧,几乎刀枪不入的境界。甚至秋天去割麦子割大豆,她都可以不穿鞋,光脚在尖尖的麦茬上步履如飞。于是三姑就有了赤脚大仙的外号。她的这“脚”绝活,让我和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羡慕不已。因为总是穿纳底布鞋,因为小孩子成长得快,因为喜欢踢踢踏踏跑来跑去疯玩,我们脚上的鞋子总是过不了多久就会磨出洞,露出不敢寂寞的大拇哥二拇指。这时候,就会遭到母亲的责怪:“每天瞎跑什么,这鞋才穿上几天就露脚指头了。”我们都想,如果练就赤脚大仙的一“脚”绝活,能省多少双鞋啊。为了这个,也尝试着光着脚板在院子里走,可每一步都得轻轻下脚,小心翼翼地挪动,从屋门口走到院门口,也要十几分钟,哪里能像赤脚大仙那样行走如常呢?后来自然放弃,而且心里认定赤脚大仙与常人不同,可能确实有点“仙气”。

三姑是个守财奴,二大爷从外面干活赚的所有钱,都攥在她手里。二大爷为了从她手里讨酒钱,常揍她一顿,可她死活也是一分钱不给他。后来二大爷听了别人的主意,赚到的钱自己私留了些,可这逃不出三姑的手掌心。她会等到大半夜一家人都熟睡,悉悉索索地把二大爷所有的衣兜摸一边,把钱都抠出来。等三姑的女儿团结长大了,外出打工,三姑的主要工作就变成和女儿斗争,想办法从女儿那里抠出钱来。

三姑掌管着一家的财政,却很少给家里添置什么,她就是喜欢把钱攥在自己手里。她在家里的任何地方藏钱,扣箱里,糊墙纸里,鞋洞里。有一回母亲去她家说裁衣服的事,顺手从缝纫机上拎起一块布料比划大小,就掉下一张五十元的票子来。又一次,我们看见三姑坐在门口的石台上大声咒骂,语速极快,也听不清骂的是什么,便估计她又和二大爷打架,或者团结、秋生惹她生气了。后来却不是,三姑在一个布口袋包了将近两千块钱,埋在自己家里装粮食的箱子里,等过了几年她再掏出来,那一叠钱已经被耗子啃成碎片,她一抖就飞得到处都是了。三姑是在咒骂那些啃了她钱的耗子,可耗子躲在洞里不见她,也听不懂,等夜深人静的时候,照样溜出来搬运粮食。村里人都笑话她有钱不花,糟了白瞎,她仍气狠狠地说:“谁知道呢?这些王八蛋耗子,不得好死呀。”这些耗子确实没得好死,钱被啃了之后不久,三姑就到兽医那儿买了一包老鼠药,屋子的各个旮旯都洒遍。那一段,他们家后面的园子里,隔三差五就能看到一只肥大的死耗子。我们猜想,三姑之所以舍得花钱买耗子药,并不是她恨耗子到什么地步,而是因为她还藏着很多钱,怕那些钱也被耗子啃了。

 

二大爷头发胡子蓬乱,又爱唱蒙古歌,村里人就都叫他腾格尔。他是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很瘦,但骨架巨大,像是从课本里走出来的原始人。他有一双大脚,穿鞋要四十七八号,总是买不到合适的鞋子。每次去乡里,他都得托人给进特大号的鞋。

我们成了邻居后几年,两家园子中间的隔墙被雨水泡塌了,二大爷和父亲商量重新起墙,因为父亲每天要去学校上班,两人便约定,由我们家准备垒地基的石头,二大爷垛墙。父亲请了三叔四叔和村里的几个人,到南山的石崖上,用炸药炸出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套上车一点一点拉回来,堆在园子里。再过了一场雨之后,二大爷高大的身影就出现在那儿,他干活极快,迅速地挖好垒石头的沟槽,然后把石头砌进去。这是他的拿手的活计。我常过去,帮他搬搬小一点的石块,打打下手。等他垒完两尺多高的石头地基,我总会感到某种不可思议,似乎成百上千块石头都按照尺寸、形状、大小提前准备好了,每一块放在哪儿,挨着哪一块,也都有着规划,移动一块而不能。我心里觉得好奇,曾偷偷把几块石头挪了位置,但过不了多久,他干着别的活,偶然看一眼地基,走过来这儿挪一点,那儿垫一下,把我动过的地方几乎恢复到原样。

他这副好身板,干活也并不总是优势,每年夏季薅草,或者秋天割大豆,都是他的苦差。薅草时,庄稼才不过五六寸高,而他将近一米九的个子,即便是蹲下,腰还是要弯成好大一个弯,头压的低低的,像一只巨大的煮熟的虾。等两个儿女稍大,他便不太参与薅草,但秋天割大豆却不能不去,豆子熟了,秋老虎还厉害,晚割一天,就会有好多豆荚裂开,把豆子落到土里。二大爷的腰实在弯不动了,他想了个招,从家里找两块羊羔皮,绑在膝盖上,跪在大豆垄里,一点一点挪着往前割。我和许多孩子拎着小筐在收完的田里捡丢弃的豆荚,看见他跪着从地这头到地那头,好像一个没有双腿的人。我总是心生一种当时还不了解的情感,大概掺杂着同情和悲悯,心里想:“二大爷,你说你长那么高干吗?”

有一些年,他常年在蒙古人那儿打工,给他们放马、打草,渐渐学会了蒙语。他自己也养马,他的马各个脾气暴戾,喜欢踢人,除了他没人能使得惯。他发了酒疯,或不顺心的时候,常常拿自己的马来出气,但他的马却总和他极为亲昵。二大爷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不干活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喝酒。总是在我们吃饭完的时候,他拎着从供销社赊来的半瓶子散白酒敲我家大门:“刘真海,刘真海,来喝点。”一开始,父亲会把他让进院子,进屋,他们两个就着萝卜白菜把酒喝掉。喝了一会,父亲也醉了,叫嚷着把家里的酒拿上来,再喝掉。二大爷酒量大,父亲醉糊涂之后,他还能摇摇晃晃地走出去,回到东院。几分钟后,就能听见他和三姑两个对骂的声音,摔东西的声音。第二天,三姑会鼻青脸肿地到我家里,跟父亲说:“明天他再来喝酒,你别和他喝,喝完了回去就闹事。”后来再听见他摇晃大门,母亲就会走出去,说父亲不在家,二大爷听完,摇摇晃晃走了。他不在我家喝,却还是会到其他人家,全村在他醉朦胧的眼里,都是酒友。他甚至能在大街上跟一头睡着的猪喝上半瓶。等到家家都知道他耍酒疯,便人人都不爱理他。许许多多个傍晚,他都一个人攥着酒瓶子在大街上晃荡,喝着喝着就睡在大街上了。村人看见,就到他家里去喊团结和秋生把他接回去,姐弟俩费劲地把他拖回去,拖回去他却醒了,又开始乒乒乓乓打起来。

有时候,秋生跳过院墙来我家:“二叔,快去帮忙,我爸掉井里了。”村里许多人家的洋井,会挖一个方三四平米,深四五米的井窖,防止冬天天冷井管冻的时候,可以下去生火烤化。二大爷掉在里面。邻居们七手八脚地把他拉上来,他嘴里还喊着:“喝,喝呀,干了它。”身上并不见一点伤。仅我知道,他就掉到井里三次。人们也常说,看他每天耍酒疯,其实他心里很清醒,他从来都知道会有人来救他。

我常在村里路上碰见他醉酒,看见我,他却一点都不疯,拍着地,喊着我的小名说:“你好好念书,别学二大爷,二大爷完了,啥也不是。”我说二大爷,你快回去吧。他大手一挥,你别管我,你好好念书哇。我心里害怕,就走了。很快从身后传来悲怆的歌声,二大爷唱起了我听不懂的蒙语歌。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明白,可他的歌声总让我眼睛发酸,后来我听过的任何歌,都没有他醉酒后唱得那么悲伤,我感觉他的整个胸腔像个巨大的共鸣器,嗡嗡嗡地发出让人想掉眼泪的声音。我当时并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这样活着,他的歌为什么听得人难受,等我成年了,自己也渐渐尝到人生的种种滋味,才稍稍知道,他心里一定有不为人知的苦楚。即便如此,我还是难以分清,他有家有业,生活过得去,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他心里钉着,让他痛苦地醉和唱。我猜测他有过自己的梦想,他感觉到了一般农村人较为麻木的不被理解。于是我晓得了,有饭吃,有房屋遮风挡雨,并不够,人每个人的心里都还有着其他的渴求。

他唯一的伙伴就是马,虽然他喝醉酒的时候,也常常抽打自己的马,但这些牲口却总是对他忠诚而有情义。许多个冬天,他从蒙古人那儿喝多了酒,骑着马往回走,半路掉下来,躺在冰冻的地上睡死过去。他的马总是卧在他身边,给他挡着风雪,用自己的体温保护他不至于冻死。第二天早晨,二大爷醒过来,看见马鬃上挂了冰碴,就抱着马脖子呜呜哭两声,然后起身,骑着马回家了。

马是他的宽慰,也成了他的索命鬼。当他又一次喝醉酒骑着马往回走的时候,夜里很黑,路上的一个洞崴到了蹄子,马倒下的时候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他的一条腿上,把整条腿的骨头折成好几节。更不幸的是,马腿也断了,动不了,他只能被压在马下。二大爷又哭又喊,可这荒凉的山岗上,十天半个月也不路过一个人,他的叫喊没有任何回应。等终于有人发现,再喊了人来救他时,不但断掉的那条腿废了,没断掉的也不行了。到医院去治,腿还留着,可他再也不能站立,也不能走路,成了一个瘫子。三姑并没有特别的悲伤,只是说:“活该,活该,让他喝大酒,这回看他还喝不喝。”

这时候,因为秋生结了婚,房子留给了儿子和媳妇,三姑和二大爷搬到我们家西院对面的一户人家里。二大爷大小便都难以自理,身体恶臭,他就住在一间仓房里,过了几个月,觉得好没意思,就不想再活了。女儿团结从婆家回来,去给他送饭,他就用棍子把她打出去,把饭碗打碎。过了十多天,他就这样把自己饿死了。

二大爷死后很久,我放假回家,才听说这些事情。我想起他拍着地和我说:“好好念书,别学我。”也想起他跪在田里干活的样子,还想起,每到过年的时候,他都到我家把我用完的作业本要去,用来卷旱烟抽,还笑着说:“一辈子不识字,抽你这个作业本,也算是喝墨水了。”我记得的这些他活着的事,使我知道,村人们的日子并不只有一种缺吃少喝的苦,也还有别的,他们辛苦地种着土地,可心里的那块田,却什么也不长,只是干裂,粗粝,磨他们自己的胸膛。而他最后离开人世的方式,更让我对活着有了新的认识。他绝食的最后几天,妻子儿女都不再坚持要给他吃东西了,他们看出他死意已绝,更在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样活着不仅仅是痛苦,还是屈辱。他们,甚至和所有的村人,都悄悄默认了他的选择,人们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活法,都说:“瘫巴了,还活个啥,活着都遭罪。”在这样的时候,人们本能做了一个成本最低的选择,残忍,无奈,又仿佛很自然。

我曾设想过,用他的人生写一篇小说,人人都说这是绝好的素材,可又总觉得,我写得再好,也不能缓解他的任何痛苦。现在我记下这些,与其说是为他最后的绝望,不如说是为我仍活着的希望。在一个朋友的博客里看到周云蓬说:“如果一种痛苦不是你的,你就无法理解。”根本上讲,是这样,谁也不能代替谁活着,但人之所谓人,互相引为同类,不就是因为我们在苦难面前毫无差别吗?即便我们卑微如草芥,如兔如狐,也还是风吹草同低,也还有着兔死狐悲的伤感。

 

西邻

 

相比东邻,西邻一家的故事要平淡许多。

西邻一家人姓孙,和我家交往不多。男人叫孙义,比父亲略小,家里的小孩也比我小许多,是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强。小强长到十一二岁的时候,突然又生了个小儿子,不知家里是怎么想的,给取小名叫二蛋。意思是第二个带蛋的,还是有两个蛋,不得而知。即便是农村,他也是小孩子里唯一一个名字里有“蛋”字的小家伙。孙姓在村里也算是大姓,人口也较兴旺。孙家有个老爷子,叫孙占虎,也就是西院孙义的父亲。

孙占虎戴着一副老花镜,背着小孙子二蛋,在大街上碰见我,总站住说:“这村里,就看你们老刘家和我们老孙家了。”至于看什么,我也不甚清楚,大概是我们家族里自我之后陆续几个兄弟都念了大学,而他二儿子的老大也上了大学,老二学习成绩也还不错。他还会骂背上背着的二蛋和他哥哥:“他们哥俩就不行,念书不好。”二蛋就偷偷地把鼻涕抹在他爷爷背上。

孙占虎还有个小儿子,一直打光棍,人有些头脑简单,只知道做活。光棍到四十几岁,孙占虎觉得不行了,刚好村里跑来一个逃荒的妇女,带着两个女儿,找人说了说,嫁给了他小儿子。这事让孙义不太高兴,他说光棍都打了这么多年了,还结个什么婚,累死累活不都是为别人的种忙活了么?孙占虎就骂他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孙义两口子很能干,种地也是一把好手,渐渐存了些钱。九几年的时候,牛羊渐渐值钱许多,他把积攒了十几年的继续,都买了羊,在大生小,小长大,竟有两百多只。小强在初中读书,成绩好差,孙义就把他叫回来给自己当了羊倌。

放了三年羊,小强过了十八岁,孙义张罗着给他说媳妇。媳妇说成了,是下边沙那水库那边的人,到他家来住,不做饭不洗碗。西院孙义老婆到我家来借筛面的罗,和母亲牢骚:“啥饭也不会做,就会吃,吃完一抹嘴。”很是不满。但小强对象也还不满,媒人给介绍的时候,早定下了结婚一年内得有三间新砖房,孙义也答应,可等领了证,就说这一百多羊卖了亏,房子先不着急盖,有这么多家底怕啥?小强媳妇心里不畅,正在忙着薅草的时候,自己坐班车悄悄回了娘家。小强在坝后放羊回不来,只能孙义媳妇去请,却请不回来,说不盖房子就离婚,不回来了。

孙义低头了,羊还是不舍得卖,东拼西凑借了钱,买砖买瓦,南梁上放炮起石头,找人帮忙请工匠,花了两年时间,终于盖起了房胚子。小强媳妇知道家里动工,坐着车回来,此后就当了家,孙义和老婆都小心翼翼地。

新房盖起,立在我家院子西边,却一直没装修。隔不过一年,孙义跑到黑龙江去种土豆,不几年把羊都卖了,一家人搬到黑龙江去了。8月份回家,西邻换了人,村里另一家住了二十多年仓房的人家买了他的房子,装修好,住了进去。孙占虎很不服,气鼓鼓地说:“孙义这傻种,自己费劲盖的新房子,自己一天没住上,让人家捡了便宜。”

 

 



 
刘十三 @ 2011-12-05 08:44

 

从码字开始,还没有实实在在地写过老家的女人们,这一篇,就专作她们吧。

母亲

我最先想到也只能是母亲,毫无疑问,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性,说这样的话,不止是她生了我的肉体,更源于这个如今日渐苍老的农村妇女一辈子不断践行的生活哲学——善良,勤劳,隐忍,甚至是开放而跳跃的思维——像精神的DNA一样,遗传给了我和我的兄弟。母亲实在无比普通,作为这块土地上生活着的千千万万个妇女的一员,养猪种地,烧火做饭,并没有超出日常生活的光芒,但因缘际会,她生了我,成了我的母亲,在我心里,她也就成了老家女性的天然代表。

母亲比父亲大三岁,自结婚起,大概除了农民式的“婚姻式的爱情”,父亲对父亲还有些姐弟般的情感。正是这种情感,让她一辈子在父亲面前都处于“弱势,所有的好吃的好用的,除了我和弟弟,她都给了父亲。结婚之后,父亲几乎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我五岁左右,父亲受四爷爷的蛊惑,到村里的小学做了民办教师,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收入,且常常被乡里以各种名义扣掉。父亲还要在学校里吃午饭,有几年一年到头,不但一分钱不赚,还欠了学校几十块饭钱。这样的日子差不多有十年,都是母亲一个人的勤苦支撑全家,从春到秋,种田是她,薅草是她,收割是她,把粮食磨成面粉碾成米,最后做成饭的还是她。

母亲二十几岁时,我们还小,她也毕竟是年轻,自有年轻女人的爱好。有一年夏天,她日日早出晚归去挖药,两头不见太阳,两个多月断断续续上了三十天山,终于攒下一百块钱。她坐班车到乡里,千挑万选给自己买了一块表。这块表,她一戴就是二十年,现在依然不舍得扔,存放在扣箱的一个纸盒子里——那儿都是些不值钱她却当宝贝的东西:我和弟弟若干年写给她的信,我们小学时得过的奖状,幼年时的照片等等。这块手表,成了年轻的母亲最大的财富,有了这块表,她再同村里的妇女们一起下田,自己多少有了些卑微的自豪,当其他人抬头看着太阳估摸时间的时候,她就抬抬手腕,说:“十二点了呀,该回去喂猪了。”

年轻时的母亲,自然也爱美,有一阵子,二爷爷家的二姑从扎兰屯那边回来探亲,四爷爷家的四姑也从铅矿回娘家来,母亲和她们,以及村里相熟的几个妇女,整日穿的干干净净,相互串着门,一家一天轮流吃饭。不知道哪个提议,找人请了白庙子村的照相师傅,她们洗的清清爽爽,脸上擦了雪花膏,穿着鲜艳的红绿毛衣——虽然并不是穿毛衣的时令,但实在没有更鲜艳的衣服了——一起到南边的草场去拍照片。在我的记忆里,那几日的母亲,是她一生中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刻。我总能记得当时的一张黑白照片:母亲坐在谷子地,紫红色的毛衣,头发卷着,戴一顶白色的凉帽,微笑,眼睛里荡漾着满足的神采。我很感谢照相师傅定格了这一刻,因为从母亲后来的生活往回去看,几乎可以这样说:她生命里只有这短短的一瞬,泥土和庄稼不再是她的命运,而是背景,仅仅为了衬托她而存在。此前和此后,她都被土地紧紧地困着,在干涩粗粒的土块上站着、蹲着、跪着干活。

农闲季节村里人家家都去山上挖药,赚几块买油盐酱醋的钱,母亲也去,总是步行,一天少说跑上百里。挖了几十年药,母亲唯一为自己买的东西就是那块手表。她从大山上背回的芍药、远志、黄芩、苍术,拎到村东头的供销社去卖掉,换回油盐酱醋,或者攒下来,等过年时扯几尺布,给我和弟弟做一身新衣服。等我和弟弟到十几岁后,每年暑假也同母亲一起去采药,回来换下一学期的课本费用。若干年一直如此,那是我成长时的辛苦,也是我少年时的快乐。等冰箱这种电器开始蔓延到农村,村东的供销社和小商店里夏日总会卖些冰棍雪糕,我们兜售了药材,总渴望能买两根冰棍来吃,收入好的时候,母亲会给我和弟弟一人买一根。我们先给她吃,她只是象征性地咬一小口,说:“哈,真凉。”然后看着我们狼吞虎咽地消灭干净。几年后,我和弟弟都工作,父亲也终于转为公办教师,家里的债全部还完,母亲再去山上采药,卖完之后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买两根雪糕来吃了。终于有一天,她在电话中和我说:“这回吃足了,那些年真馋,舍不得吃,这回算吃足了。”

和我一起上学的伙伴,都陆陆续续辍学了,出副业,在家放羊,种地,母亲却坚定地供我读书。当这些伙伴们一个个给家里挣到了钱,或帮家里干了许多活的时候,我还只是父母看不见前路的负担。2000年,已经复读了两年的我,因为志愿填写不当,被大连的一所税务学校录取,我无法再拒绝这个大学,带着家里借的五千块钱只身去报道。可我心里一直有愤然和不甘,在那儿待了一个月,军训了一个月,忽然一天班长发下一个算盘来,我震惊不已,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去当一个好会计,就想,我宁可去种地,也不要在这里浪费生命,便决定退学。

打电话给村东头的医生,让他通知母亲下午五点过来接电话,当时全村只有这一部电话。那天,母亲赶着驴车从地里往回拉玉米秸秆,她大概知道要发生什么,自己不敢去接,跑到学校找了父亲。下午,两个人到医生的小药房里,等着我的电话。我在电话里告诉父亲:“我要退学,不想念了。”父亲很愤怒,也很伤心,他无法理解其他孩子求还求不来的大学,我竟然不念了。那一次,因为自己对命运的不忿,也因为想打动远在内蒙的父母,我掉了眼泪。终于还是母亲心软,她在旁边和父亲说:“不愿意念就回来吧,让他回来。”父亲终于说了那句话:“你回来吧。”

我回来,在家里倒腾了一个月土肥。一天晚上,母亲说:“你还是再去复读一年吧。”其实,我一直在等这句话,只是自己万万没有脸去提起。我知道他们为我读书付出的辛苦与屈辱。母亲后来和我说,从我初中住校开始,她天天盼着我放假回家,可又怕我放假回家,因为每一次回来,总要带钱。有几次,她去村里有钱的人家里借钱,被冷言冷语顶了回来,就一个人躲在灶火坑前哭,哭完了想想不行,孩子还要上学呀,就抹一把眼泪,继续去求人,去借。那一段时间,家里甚至借过5分利的高利贷,每到年根,就会有村里人来家里讨债,母亲连忙沏茶、点烟,陪着笑脸,请人家宽限几日。事实上,那一段有不少亲戚家是有钱的,但没人愿意借出来,他们都不理解父母为何要拼死拼活供我和弟弟读书,觉得这钱借出去,可能就永远也还不起了。

2001年的秋天,我终于从学校传达室拿到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坐班车回来,半路车胎爆了,天黑才到村里。母亲一如既往地在村口等我,我下车,告诉她:“妈,我考上了。”她并没有喜极而泣,只是说:“考上了?好,好。”然后带着我到供销社买了几瓶啤酒,回去和父亲、弟弟一起喝了庆祝。第二天,一家人依然早早起床,套上车,去北山上拉干草。许多年的期待和折腾之后,考中大学已经不那么令人激动了,但无论如何,我知道母亲在人前人后的腰板挺得直了些,渐渐的,曾经被村人瞧不起的贫穷,竟然会隐隐地成为一种光荣。“看人家那么穷,都把学生供出来了。”读大学时放假回家,母亲常常要拉着我去供销社买点什么,最初我不爱去,后来我明白了母亲的小小心思,便和她一起出门,穿过其实很短的马路,再回来。母亲是想不动声色地把她的儿子展示一下,从村人略带羡慕的眼神里获得她这一生唯一能获得的小小的虚荣。

现在的母亲,身体还算结实,但终归年龄越来越大,头发掉了许多,膝盖也总是疼。看着她日渐衰老,我不能责怪时间的无情,唯一可宽慰自己的是,日子不再那么艰难,我和弟弟都成了家,她的心,终于能从紧紧绷了近三十年的状态中稍稍舒缓。母亲的天性,也才在她半辈子之后,有了释放的可能。我才惊奇地发现,母亲有着很好的语言天赋和老家妇女极少见的幽默感,她常常用一句简单俗话,将我们苦苦经营的叙事解构掉。我们在镇子上给他们买了一台DVD机,还从北京带了正热播的几部电视剧的碟片回去,想让她和父亲没事的时候看。大家一起看《越狱》,说起电视里的谁谁怎么进监狱,如何冤枉,何等不公,我和弟弟甚至有点争论。母亲听了一会,突然说:“没别的,这些人就是命不好。”她这句话一出,我们竟然是无法反驳的,用农村人的观念来看,这句话已经解释了一切。

我出的两本书,都曾拿回家,本来只想做个留存。有一天母亲专门打电话给我,说:“你的书我看完了。”我本不曾想到她会读这种艰涩的文字,便随口问她感觉怎么样。“还行,”她说,“你撒谎撒得还行。”我心里笑了,她说得对,所谓的小说,不过是一种虚构,所谓的虚构,用农民的话来讲,也就是撒谎。

还有一次,我们从村西回来,看到路口停着一辆卖西瓜的车,一辆卖菜的车,一辆过路的汽车和一辆村里的三轮,我们都说:“怎么这么多车啊。”母亲赶着毛驴喊道:“快看快看,汽车开会了。”我暗自惊叹,不知道她是如何把一堆汽车转换到“汽车开会”这样的修辞。此后我常留心母亲的话,发现那些简单的世俗的话语里,有着潜在的伦理,强大的逻辑和表现力。也是从这一刻开始,我渐渐晓得,不该拿自己的眼睛去看她的生活,我努力尝试着用靠近她理解事物的方式去理解她,尝试着去感同身受她的喜怒哀乐。这时候,母亲不再仅仅是母亲,她成了一个老人,一个孩子,一个是实实在在的灵魂。

她依然不辍地劳作,几十年如一日,一个人侍弄几十亩地,养七八头猪,三十只鸡,二十只鸭子,四五十只羊,一头毛驴,锅里做着饭,院子里种着菜,手里搓洗着衣裳。以我现在的生存能力,我始终无法想象,母亲是如何承受这些纷繁复杂而且繁重无比的劳作。她的手,是这一切的见证。我还从未见有谁的手像母亲的手那样,除了坚硬的老茧就是裂纹,一到冬天,这双手一沾水就会针刺般地疼。我握着母亲的手,就好像握着她五十几年的辛苦,温暖而酸楚,老茧划着我的手心,粗粝如石头。而母亲不会想这么多,她会笑着舞动自己的手说:“这手多好,挠痒痒都不用痒痒挠了。”。

我当明白农民的辛苦也就是他们的命运,便不像少年时那样为此悲悲戚戚,反而是从根子上看清楚,他们比所谓的许多城里人,活得更丰富,也更高尚。8月份回老家,母亲讲起前一年收割玉米的情景。她说:“别人家都是两三口人收秋,咱们家你爸上班,就我一个人,怕落了后。”我知道,阔大的田野里,一旦别人的庄稼都收完拉走,只剩下你家的戳在那儿,牲口就会来糟蹋,也说不准有缺德的人来偷。因为进度缓慢,母亲着了急,早晨早早起来,腰也不直地干到晌午,回家吃口饭,喂猪喂鸡,狠狠地睡上一觉。等太阳偏西,不那么晒的时候,她就关好门,赶着驴车下田干活。太阳落山了,她吃块干粮,喝口凉开水,就着秋天又圆又大的月亮,干一整宿。母亲在闲聊中随口一说,我脑海里却立刻就显出了这个画面:月亮,黑魆魆的田野,一个人影挥舞镰刀,一棵一棵地把成熟的玉米秸秆割到,从田垄的这头,到田垄的那头,循环往复,天也静,地也无声,只有玉米叶子哗啦啦地响。我感到一种劳动的诗意,也感到了劳动的辛苦和寂静。我想象着那一夜母亲的内心,也许除了身体的疲乏,她也体验到了与以往不同的感觉了吧。我可以肯定,那只是劳动本身,也是善和美本身,或者,就是人本身。

因为这一场景,我把母亲看做了在泥土里写作的诗人。我自然清醒地知道,在这所谓的美和善中,头发白了掉了,牙齿松了,腿脚蹒跚了,腰弯了。我也知道这个充满诗意的场景,在母亲五十几年的辛苦劳作的时间里,实在是轻薄的不值一提,但我还是珍爱它,把它当成是故乡之所谓故乡的一点根本,当成我在外漂泊迷惘时找到方向的灯火。

我们才从家里回北京没多久,有一天母亲突然打电话给我,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难过和委屈,我猜到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在我不停的询问下,她终于说,前几天上台阶绊倒,把腿磕了,本来以为没大事,可正面腿骨前起了一个鸡蛋大的包,走路都困难。我很着急,问她有没有去村东看看医生,她说去了,输了两天药水,可一点也不见好。

“赶紧去林东吧,”我说,“明天就去,必须去。”

“家里没人管啊。”她还是放心不下。

“没人管就不管。”我几乎是在吼,她终于同意了。

第二天,母亲坐班车到林东的一家医院,开了刀,她本计划第二天就回去,可因为淤血一时清理不干净,需要每天换药、输液,只能留在那儿,一呆就是十天。我每天早晚给她打一个电话,不是宽慰她腿伤,腿伤经过检查和治疗,我已经不太担心了,而是宽慰她对家里的惦记。她觉得自己在这儿,家里肯定鸡飞狗跳乱了套。不管我怎么阻拦,她还是比预期早两天回去了,好在腿伤已经没有大碍,半个月之后,彻底痊愈了。

又忽然一天,她打来电话,我细细听,口气里偷着小小的开心和得意,知道大概是有了好事情。果然,母亲说她和父亲去山里打杏核了,卖了八十块钱。我也很开心,因为母亲终于从腿伤得消沉中恢复了乐观。能跑到山上去打杏核,证明腿确实没有问题了。然而,接下来的十几天里,她几乎每天都上山。我又开始担心,问她在做什么,是家里要用钱么?她笑着说,不是,家里有钱,只是觉得前一段治腿花了一千多块钱,越想越觉得亏,她非要把这钱挣回来不可。果然,杏核打到一千块钱的时候,母亲不再上山了。

自从我结婚后,打电话给她,她总会说过几天我去北京吧,给你们做饭去。我开始很傻,直愣愣地说:“你来了家里怎么办,你不是离开家几天都不放心么?”过几天又说:“儿子,你给我弄个小推车,我也去北京,卖烙饼羊肉汤去,一个月也能挣不少钱。”后来,我终于明白母亲的心思,便和她说:“你来吧,来了我就给你弄个小车。”如此前后设想一番,似乎这事就要变成现实一样。过一段就要重复一遍,她并不觉得枯燥,我也为自己能成为她幻想的一部分而高兴。因为我已然知道,母亲的这些话,只是她对自己生活的一种幻想。她年过半百了,一直都是土里来土里去,她也一定设想过和现在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一定有简单却无法实现的梦,我愿意顺着她的幻想,为她构造出另一个可能的世界,让她在这个世界里,实现所有的渴望。

三十岁时,我才写第一首以母亲命名的诗,把它录在这,献给我的母亲。

母亲

 

从未对我说爱

你不知道这个字的许多含义

你说的是

谷物、牛羊和野草

是食物、鞋子和信

你爱着它们

而它们

是爱我的

 

全部时光都被打包

像割完的麦子

我来到城市

每一个清晨到夜晚,背着它

不觉得沉

也不思念故乡

 

我多么想

照耀我的那些光也照耀你

不,应该是

我多么想

自己也能发光

为着更弱小的微尘

 

母亲,如果你给我的一切

我都能还给这世界

这世界就能以爱命名

爱不是耻辱

是饥渴

像我最初饥渴你的乳汁

 

好吧,让我们相爱

太阳升起之前

让母亲和儿子拥抱

粮食和土地成熟

让一代人

爱另一代人

 

二娘与两个堂姐

这里说的二娘,就是《三叔》那篇里给文迪打针的二大爷的老婆,也就是二爷爷的儿媳妇;两个堂姐,是她的大女儿和小女儿。

二娘在村里,也算是个人物,因为忽然有一天,她宣告说自己能下神了。我还小,住在爷爷奶奶家,奶奶因为哮喘和其他病症,总是身体不适,常常卧在炕上几天不能下地。看了邻村大大小小的医生,总不见好转,二娘就拎着自己的烟袋说,大娘,我给你看看吧。家里人起初也并不信什么,姑且一试。

晚上黑了天,二娘来奶奶屋里,点着昏黄的煤油灯。二娘指使小姑去拿了一根筷子,一只碗,把桌子放在炕中间。二年端坐在炕上,把晚扣在桌子上,拿起筷子问:“不要新的,要老的。”小姑就说,是老的,用了好多年了。二娘点点头,把已经磨得圆圆的筷子小头立在碗底,说:“站住,站住。”然后慢慢撒开手,那根黑黑的筷子竟然就立在光滑的碗底了。然后二娘就说,快看看,快看看,是不是没影。果然就没影子。

二娘让众人都不要出声,屋子里只听见奶奶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过了大概一分钟,灯花啪地爆了一下,那根筷子开始倒向一方。二娘嗖地地下,到筷子倒的一方去,似乎在捕捉什么,嘴里念念叨叨:“回去吧,都回去吧,别折腾老太太了。知道你们不放心,都回去吧,家里好好的。”过一会回来,到奶奶耳边说:“大娘,没事了。”

之后到西屋,大伙都问二娘是怎么回事。二娘拿出烟袋,说等我歇歇,抽袋烟,把烟笸箩抓过去,从里面捻出细细的烟末填在烟袋锅子里,摁瓷实了,划一根洋火,把烟袋点着,深深吸一口。灰色的烟从她嘴里吐出来,话也吐出来:“我大娘这不是病,是爷爷奶奶想家了,从那边回来看看。看看归看看,可大娘身子弱,经不住呀,就害病。我已经把爷爷奶奶送回去了。”然后二娘告诉父亲和三叔,让他们明天去买点海纸,给我太爷爷太奶奶烧了去,老人估计也是没钱花了。“送回去是送回去了,可不能什么也不给拿呀,那边过日子也不易。”二娘补了一句。

第二日,父亲他们去上了坟。又过了几天,也不知道是哪味药起了作用,还是二娘的法力见了效,奶奶缓了过来,又能下地烧火做饭,能背着小孙子到街上遛弯了。

自此,在大家半信半疑中,二娘也就小有神明,算做一号人物了。二娘的神通,也不见得总是灵,否则她不会被蛇咬一口。村子里一到秋天,都会去山上打羊草,草里常有各种蛇。二娘在打草的时候,被蛇咬了一口,急急被送回家,村里的医生做了简单的处理,赶紧找车到林东去,开刀,往外挤黑血,一连挤了好些天,加上打针输液吃药,才算是把毒清理干净。后来,她又得了一次掉檐风,也就是中风,治了许久才好,但嘴却斜了,她本来就洗好抽烟袋,一面嘴斜了之后就把烟袋叼在那边,好像嘴斜全是烟袋压的。有人打趣她,没算到自己有此一难,她摆摆手:“医生治不了自己,算卦的也算不了自己。”

二娘的大女儿,读书比我早三年,小学时在父亲的班里,常被她用杨树条打,后来还埋怨父亲:“二叔,都怨你,念书的时候不狠点打我,狠点打我学习好,也考上学,不种地了。”父亲会笑着说:“这打你们几下子还不乐意的,拿眼睛瞪我,还狠点打。”大姐念书,并不是很好,但自有女孩子的刻苦用功,也曾奢想过通过读书摆脱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我读初一,她读初三,初一放农忙假,初三补课,我却在村里的地头看见大姐在耪地。我问她怎么回来了,她说不念了,二娘不让她念。她是回来要补习费的,因为十几块钱的补习费,让二娘觉得读书是一个无底洞,多少钱也不够花,还觉着,姑娘家读得再好,将来嫁了人也就是别人家的人,亏。

几年后,我到镇子上的高中读书,大姐曾给我写信,诉说辍学务农的苦恼,我年纪也小,只能回信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种听来的话,没想到大姐一直记得,后来在一起吃饭喝酒,有些醉意的时候,她便唤我的小名,谢我,说这句话对她的安慰和鼓舞。

二姐也辍学,她们便同二娘家东院的一个沾着亲戚的兄弟到沙那水库打工。不管做什么,总算是离开了土地,且离开了家长的约束,有了难得的自由,她们开始显现出一种青年人该有的活泼。偶尔回一次家,带回来些泡泡糖、面包类的东西给家人。这一段时间的大姐和二姐,似乎看到了某种朦胧的希望。村里有喜事,请人坐桌吃饭,她们渐渐被当成客对待,可以上桌子,和从前只能仰望的叔叔伯伯一切划拳斗酒。而且因为从来都不许她们喝酒,这一放开,就有点天生好酒量的意思,不久她们姐俩都有了点酒名。

大姐曾立誓要嫁到远处,离开这个山沟沟,后来经人介绍,她果然嫁给了一个远处的男人。大姐夫家在内蒙集宁,离我们村几千里地,十几岁就到草原上去放羊,一干就是七八年。大姐实现了嫁得远的誓言,却始终离不开这个小小的村庄,因为大姐夫家那儿,似乎比我们这儿还要穷困。大姐和大姐夫,便在村子里买了一处二手院子,定了居。好在大姐夫若干年的风水雨打,练就了一身手艺:泥瓦活、木工活都能,大姐的户口没有迁走,也就还有口粮田,两个人日子过得还算顺当。只是大姐夫爱喝酒,因为当年在草原上放羊,整日和蒙古人喝酒,养成了习惯。一旦喝多醉了,便满村子串门,有人家的狗扑过来撕咬他,他竟然能捉住狗的两条前腿,对着张牙咧嘴的恶犬嘿嘿笑。

大姐生了一个女儿,还在怀孕的时候就让我给小孩起名字。“你念书多,给起个好听的名字。”我在家里许多次受此重托,几乎是翻遍了手头的字典词典,起了四五个名字给她。后来再回去,听见人们喊她女儿的名字,知道我挖空心思起的那些名字,都不入她们的法眼。大概,我给亲戚们的孩子起的名字,一个都不曾采纳。这些被父母给予了无限期待的孩子,只是叫了敏、峰、明之类的普通名字,当时我曾有挫败感,后来终于警醒到自己眼界的浅显。她们给孩子起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给自己的一生做规划和总结,孩子就是她们的天和地。

从女儿出生起,大姐已经给她规划好的几十年的道路,上了幼儿园,她去接孩子,经常和老师讨论教育方法,过年过节时,也会同其他家长一样给老师送点礼物,每一次都为送什么和送多少费劲脑汁。

是的,大姐把所有的一切都倾注在女儿身上了,几乎所有的农村人,都是如此。我能理解这些,我也悲哀这些,我甚至无法确切地说出,她们有没有实实在在地为自己活过。结婚之前,他们是父母的延续,结婚之后,他们又把自己的整个生命投注到儿女身上。他们也想为自己活,但现在的生活不给这个机会,因为他们绝不能接受儿女再重复他们的命运。那好吧,就把最好的衣服、食物给他们,期望他们好好读书,将来走过这艰险的独木桥改变自己的命运。

 

小姑

我和弟弟五岁之前,多是住在爷爷奶奶那儿,那时小姑才十几岁。小姑和一个叫凤英的表姐一起初中,中学的日子极苦,有人去乡里看自己的孩子,老姑让人捎话,说不想念书了。爷爷听了,说不念就不念吧,赶着骡子车,跑了四十多里路把她给接了回来。凤英却一直坚持念书,考高中不中,复读,高中考大学不中,连年复读,终于考到了呼市去,毕业后成了国家正式职工,住上了楼房。每每说起这个,小姑都后悔之极,埋怨爷爷过去把她接了回来。

辍学后,小姑在家里烦躁郁闷,幻想着过不一样的生活,我和弟弟两个不大的孩子总在眼前晃来晃去,她不开心时,就会呲我们一顿,或者让我们到院子里罚站。但有时候,小姑又同我们玩得很好,比如她幻想自己是舞蹈演员,就在墙头、炕沿上压腿,也指导我们压,引为同类。听了收音机里的音乐,她也幻想自己是个歌手,用一块木头做吉他,最终只做出了一个类似吉他形状的东西,很快变成了烧柴,填了灶膛。跟着家人种了几年地,她实在熬不住,求了爷爷好些天,终于跟着姑父去到北京打工。可几个月之后就回来了,她说在饭馆里洗碗,活累钱少,还被人瞧不起,变辞了工作回了老家。此后,她再也不想外面的世界,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做农民的命运。

如果说小姑还有过另一次小小的抗争,那一定是连她自己都忘记了的那次爱情。我记不清哪一年,总之是个夏末初秋的时候,二爷爷家来了一家很远的亲戚,是弹棉花的。他们在二爷爷家的仓房里支起弓子,嘭嘭嘭地整夜整夜弹棉花,村子里的妇女们连忙把盖了许多年的被子拆洗,将已经发黑发硬的棉被芯拿去,让弹棉花的人把棉絮重新弹到松软。这一家里,有一个小伙子,很高的个头,头发略略有些卷,因为走南闯北见识过许多的事情和场面,说话办事也都带着一些与众不同的气息。小姑和他两个,渐渐有了好感。

有个晚上,15瓦的灯泡周围盘旋着许多小蝇虫,老姑和这个小伙子一个坐在爷爷家的炕头,一个坐在炕梢,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同几个弟弟在炕里,玩一把几乎烂掉的扑克,小姑几次柔声细语地和我们说:“你们去外面玩吧,外面凉快。”我和弟弟们叫嚷着,说外面黑,没有灯。过一会,小姑又让我们去西屋玩,我们也没有理睬。又过了一会,小伙子站起来走了,小姑把他送出门,回来后冲我们发火:“这群破孩子,整天在这干啥,自己又不是没有家。”可她得愤怒很快便成了伤心,我们知道无意中闯了祸,赶紧鸟兽散了。出门的时候,我看见小姑趴在了炕根的枕头上。也许,她哭了。

没过几天,村子里该弹的棉花全都弹完,这家人收拾家伙事,往另外一个地方去了。小姑和这个小伙子,再也没见过面。若干年后,当我谈起恋爱,通晓了一个青年人的心思,才发觉当时我们这群孩子,给小姑留下了多么大的遗憾。或许,她并没想过要嫁给这个流浪的手艺人,而只是觉得他和村里的小伙子是不同的,只是想同他畅快地谈一次心。又或许,她也谋划过同这个可人的青年一起走掉,不再缠绕在老家的土地上。这种懵懂而朦胧的情感,是她一生中仅有的浪漫机会。我没问过小姑是否还记得那个夜晚,但我能猜到她的答案。

小姑谈了别人介绍的对象,她和对象去乡里置办结婚的东西,特意到中学去找我,还悄悄问我这个对象怎么样。我说,嗯,看起来挺好。小姑很快结了婚,生了孩子,身材发胖,性情变得越来越温顺,除了和最熟的几个人之外,很少说话,总是无声地微笑着。我和弟弟骑着摩托车去给她拜年,她就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给我们吃。我和她开玩笑,说:“小姑,小时候你老打我们,现在把好东西都给我们吃啊。”小姑就会开心地笑,说:“谁让你们那时候气人呢。”

她大概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何会容易生气了罢,她的人生,都被种田、养猪、喂鸡、做饭、伺候丈夫和儿女占得满满当当,不再有个人的空隙,没有这个空隙,也就不再有气了。她的人生,悲哀而又幸运地融进了一个庞大无比的系统之中,缓缓地、无意识地转动着。

 

写到这里,我想起《昨天今天明天》那个小品,这个有名的小品,人们执着地为里面的包袱捧腹大笑,却不知最有价值的是一句普通的话:“昨天坐火车来的,今天录节目,明天回去。”对农民来说,过去、现在和未来不是他们意识中的概念,昨天、今天、明天作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隐喻就更毫无意义。在农村,时间和空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日子循环往复,犹如一条田垄掉过头来是另一条田垄,犹如耕种完了收割,收割完了继续耕种,犹如一代人总是沿着上一代人的足迹过完一生。在那些实实在在的劳作和无形的命运中,有一个巨大的齿轮循环往复地转动着,无论是母亲、二娘、大姐还是小姑,她们就生活在这样的运转中,既是它的润滑剂,又被它一点点地碾碎。

 

预告:老家人之六:邻居



 
日历
网志分类
『所有网志』 (706)
浮世杂俎 (61)
羊毛像小说 (58)
羊粪像诗歌 (98)
羊肉像散文 (35)
羊杂像随感 (178)
羊骨像论文 (1)
羊尾像书札 (55)
最新留言
04/06 很想看这个版本...
03/26 http://...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我的歪酷
我的豆瓣
我的一五一十
一百岁的老人八十岁的心
我的微博
地下室里的文广
珠海的容海
会歌唱的哑巴
游到台湾泡妹妹的阿思
滨海的文迪
粽子变聂蓉
老中医阿黄
杨志是个老同志
金浪金主任
寻找着勇敢的水手
摇晃的云帆
联想桥下的裴亮
郑州思郁兄
冒泡的马小跑
黑暗引来安静
研究生活的云磊
祁又一老盲流
她做了很多好书
香港电影魏君子
厦门的小容
送,学朋同学
星辉闪闪亮
高中同学之雅娟
星空下的简
画画的叫闪闪
有个师姐叫傻瓜
一盘盘小盘
小明的小名叫小明
高中同学之亚杰
百花深处
粽子妹妹的雕刻时光
流云没地方停
订阅 RSS
0133722
歪酷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