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头他在飞

尘埃:漫长中那一只无仁的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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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十三 @ 2012-01-09 09:31


(写了几篇风俗和故事之后,终于再次以人物为题了,这是春节前的最后一篇,春节期间也许会在家里写一两篇,也许不会。没想到,竟然能每周按时更新,十篇,两个半月。2012年,如果可能保持这个写作节奏,会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老弟

在童年,老弟是我最好的伙伴,他小我两岁。
我上初中时,他读小学,很贪玩,学校里又新换了毫无经验的女老师,班级成了放羊班,老弟的成绩就很差。对这一点,父亲并不像看到我成绩差时那么愤怒和着急,事实上,大概老弟才出生不久,父亲就打算好了一件事:两个儿子,一个将来出去闯荡,另一个留在家里给自己养老。因了这个想法,他在老弟的学习上并不很在意。我在读小学期间,因为作业、课文或考试成绩,被父亲打过好几次,但他似乎从来没打过老弟。

乡下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老弟搭着这趟顺风车,升到了初中。我们读的中学,离家四十多里路,条件极差。因为小学时底子薄,他初中的成绩也就不可能尽如人意,又远离父母管教,老弟爱玩的天性得以自由施展。他开始展露其他方面的天赋,比如省吃俭用地攒下五块钱,从同学手里买下一个破旧的小随身听,然后自己拆开,鼓捣好些天,竟然修好了,又用十块钱的价格,把它卖给另一个同学。他就这样在玩闹中把初中读完了。

老弟中考那一年,已经是我的第二年高考了。父母曾和老弟商量放弃中考,因为他平日的成绩,无论如何也考不到高中,想让他直接停学,回来和老叔学习开车,然后当一个货车司机。老弟说,还是考一考吧,因为报名费造几个月就交上去了,如果连考场的都不进,太亏了。于是他就去考了一下,考完之后,随便填了几个中专学校的志愿,打包行李回家,下地干活,已经做好了当一辈子农民的准备。但是一个月后,就在我收到一所很差的专科学校通知书一周后,邮递员给家里送来一个信封,老弟竟然被呼和浩特的一所中专学校录取了。那时候,还没有网络,也没有其他任何消息来源,全家人都判断不出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学校,担心只不过是一场骗局。而且,家里陷入一种紧张的气氛:父亲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张罗着借钱,他觉得这一年我无论如何也能考上大学了。我却并不想到这个学校去,父亲犹豫着,这笔辛辛苦苦筹措起来的高利钱,究竟是还回去,还是把它作为老弟的学费,送他上学。我们开了一个气氛凝重的家庭会议,结果是,同意老弟去读一读这个一无所知的学校了。

老家去呼市,先从林东坐火车到集宁,然后转车。父亲、老叔一起送老弟到林东坐车。那一年老弟十六岁,从没出过比林东还远的门。他们把老弟送到离林东十几里地的小站,看着他孤身一身踏上绿皮火车,再看着古老的内燃机车缓慢地驶出站台,父亲突然脸色雪白。老叔问父亲:“二哥,你没事吧。”“没事,”父亲说,但有气无力。他俩回到镇子,到小饭馆里吃晚饭,要了一瓶白酒,才吃了几口菜,父亲就痛苦地伏在了桌子上,老叔吓了一跳,赶紧过去搀住他。过了好一阵,父亲才缓过来,喝了几口酒,脸上终于有了血色,他说自己从车站那儿就有点心脏不舒服。母亲后来跟我和老弟说:“你爸那次太吓人了,想起文泽一个人上学去,担心的犯病了。”事实上,父亲并没有心脏病,但他那次如同心脏病发一样经历了危险,可能是在那一刻,他才突然实实在在意识到,自己这个刚刚成年的、准备留在身边养老的小儿子,孤身去外面那个他一无所知的世界闯荡了。

那时候,村里没有电话,不可能及时获得远方的消息。老弟踏上西去的火车,四五天都没有信儿,全家人都在担心,亲戚们见到父母,也总是问:“文泽去上学咋样了?来信儿了没?”母亲总是故作镇定地说:“小子孩儿,没多大事,写信至少得半个月才能回来。”又过了一天,在矿上工作的四爷爷家的四姑回来,说老弟给他们打过电话了,已经到学校了,放心吧。这才放下心来。

这年冬天,我还在复读班的最后一排鏖战,门口的同学喊,说有人找我。我出去,看见老弟笑嘻嘻地站在楼梯拐角处,身上背着简陋的双肩包。我过去,两个人破天荒地拥抱了一下,问他啥时候回来的,他说刚下火车。他长高了,也更强壮些,板寸头发,最重要的是,我看见他嘴唇上有了黑黑的胡茬,只不过半年功夫,他已经有了青年的模样。老弟下午坐车回家,他把自己包里在火车上没有吃的面包、桔子和一瓶汽水都给了我,我一边咀嚼吞咽这些食物,一边想象他在拥挤操嘈杂的火车上站十七个小时的辛苦。

等我也放假,全家团聚时,老弟才细细讲过他上学的路途。他从集宁下车,到窗口买了去呼和浩特的票,就一直不敢离开车站。晚上九点多,他才从呼和浩特下车,可他们学校离市区几十里地,他找了一辆摩托三轮,半夜找到了学校。一边听老弟讲述,母亲一边感叹:“大半夜的,你也不找个地方住下,让人家把你害了怎么办。”老弟说:“找个旅馆住,少说也得二三十块钱呀。”他和我一样懂得,家里每一分钱得来的艰难。

三年后,老弟从那儿毕业,和几个同学被人介绍到刚刚起步不久的蒙牛去工作。在那儿,他几乎什么活都干过,打零工,收牛奶,做质检员。收牛奶时,因为不愿意收掺了水的奶,还被人追着打。毕业工作的三年,他没回过一次家,因为他自己心里暗暗发誓,要做出点成绩来再回去。可一个打工仔,要做出一番事业,是何等的艰难。那时候,因为我和老弟都已离家千里,父亲下定决心装了部电话。有一个除夕夜,给老弟打电话,他说他才刚刚加班回来,母亲听完就掉眼泪。老弟后来告诉我,因为交房租身无分文,他从同事那儿借了钱,买了一只烧鸡一瓶白酒,回到他们那个阴暗冰冷的出租屋里,吃完烧鸡,喝光白酒,倒头就睡。为了抵御饥饿,他过年的几天,基本上都是在冰冷的床上度过的。

2002年的五月份,我已经在北师大读书了,五一假期决定去呼和浩特去看老弟。我住在内蒙古大学高中同学的宿舍里,刚到的那天喝了很多酒。第二天酒醒后,我坐上一辆公交,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到了蒙牛的产业园。下了车,我四处打望了好久,才终于看见在一排小饭馆、小商店下的老弟,头发很乱,脸色也不好,胡子拉碴,嘴里叼着一根烟。这一次,我们没有拥抱,而是说:“我都没看见你。”其实我来之前就知道,老弟生活得并不会很好,但看到他的憔悴和颓废,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他带着我在蒙牛的园区转了转,那里贴满了“员工以为企业奉献为荣”一类的洗脑标语。然后去他和一个同事合租的小屋子。小饭店那条街的后面,新建起许多明亮的大楼,绕过这座楼,再穿过一个布满垃圾和水坑的胡同,是一排破旧、低矮的平房,老弟的住处,就是其中一间。屋子里很暗,大概只有六七平米,靠西面和北面的墙下,摆着两张床。不是,不是摆着,也不是床,不过是地下摞了四摞砖头,砖头上铺了几块木板,木板上一床褥子,褥子上是很薄的被子、枕头和暗绿色的军大衣。这就是老弟抵御黑夜时所能有的一切。靠门口的地方,有一个小炉子,是用铁皮桶自己做的。屋子里很冷,老弟想点着炉子暖和一下,但费了好久的劲,只是煤块在半死不活地冒烟,炉火并没能着起来。老弟说,咱们去吃饭吧,饭馆里热乎,这破炉子总这样,爱冒烟。他的眼睛被烟熏得发红,是一种被迫的流泪状态。

我们到这站附近的小饭馆里,要了砂锅和米饭,闲聊着吃完。我记不清有没有谈到未来两个字,但我们肯定说起了将来的日子。我问他的打算,老弟说,先干着看吧。我又问他今年过年回不回去,他没出声,点起烟,吸进去,吐出来,过了好一会,才说:“到时候看吧。”我发现他右手的小拇指,指甲很长,问他留这个干嘛。不干什么,好玩,他说。我当时有点难过,他依然封存着自己的内心世界,我知道,他不想让我为此担心,不想把自己现在穷困的生活和迷惘的未来给我看。他努力营造着一种“我很好,至少还行”的氛围,我不能去破坏这个,因为结果会更令人难过。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兄弟俩彼此的尊重和坚强。饭吃得索然无味,老弟把账结了。本来,我想去结这顿饭钱,但后来忍住了,我知道,抢着掏钱,会伤害他的自尊心。

然后返程的车就来了,我坐上车,没敢回头看还在挥手的老弟,虽然我极想回头看看,但内心的酸楚让我不敢这么做,怕眼泪掉下来。虽然不曾看见,但之后的若干年,我的脑海里都有一副画面:透过斑驳的车后窗,我看见老弟单薄而倔强的身影,一手掐着烟,一手向我挥舞;在他身后,是一整片尚未开发的土地,远方的山,在五月份的朔风中仍旧毫无绿意。他的脸是模糊的,我的也是,我们这一次见面,前后加起来不超过四个小时。

回到北京,我向父母报告这次行程,只说老弟在那儿还行,挺好的,让他们放心。还能说别的什么呢?如果我说他过得很凄苦,老弟会觉得自己被出卖了,而父母将会惶惶不可终日。年龄渐长,我才发现内心深处的愧疚,因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我的存在,剥夺老弟过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比如,如果不是我复读了好几次,用尽了家里的所有收入,老弟本可以在初中复读一年,考高中、读大学的。但事实是,他接受了家庭所给予的命运,甚至在努力想靠自己去改变家庭的命运。

第二年,父亲实在不放心,喊上了二舅,两个人坐火车去看老弟。老弟想让农村来的父亲和舅舅能在呼市好好玩一下,提前借了些钱,带他们下馆子,带他们去呼市的景点,三个人的门票花了一百多。出来后,父亲和二舅都忍不住感慨:“啥破玩意啊,啥破玩意啊,白花了一百多块钱。”老弟当然很清楚这些景点并没什么可看的,但他还是要带他们进去,不是为了看,只是作为儿子想让远道而来的父亲有一个值得的旅行。他是多么迫切地向他们展示:我过得很好的,不用担心。

老弟那时的收入,一个月一千块左右,除去房租、伙食费,剩下的大部分钱他都花在了网吧,下班之后就玩游戏。因为除了游戏,再没有其他东西能在那种环境下给他宽慰和快乐,即使这宽慰和快乐在本质上虚妄又短暂。他还学会了吸烟,再也没戒掉。我曾问他,为什么要吸烟。他说:“没劲,觉得活着挺没劲的时候,就想抽烟。”他开始思考“活着”这件事。我理解到,烟和酒,是我们生活的道具,也是我们灵魂的驿站,当我们觉得灵魂在躯壳里呆得太过难受,就总想把它拎出来,放在另一个容器里舒服一下。那容器可能是烟,可能是酒,可能是其他的任何东西。于是,我不再固执地劝他戒烟,因为明白了人的情绪总要有一个释放的渠道

干了几年,老弟的收入无论如何稍微好了点,不用再因为没开工资而三天不吃饭了,可他也渐渐明白,在那儿待下去毫无发展。我在网上和他说:“今年回家过年吧,你不知道一家人多想过团圆年。”老弟后来跟我说,他本来还在坚持自己的誓言,要做出点成绩来才回家,可我的那次话,让他改变了主意。他请假回了家,和家人一起过年。我能想象他心里的挣扎,三四年的坚持,最后像个失败者一样回来,这令他羞愧和难受。年后,他又到呼市去,想把握住一次极好的转岗机会,可惜他不懂向管事的人“表示”,不愿意求人家,眼睁睁看着机会溜走。他很失望,也很愤怒,打包了行李,彻底回家来了。

那一年,三爷爷家当了官的三叔也回家过年,父亲去求他帮忙,给老弟介绍个工作。三叔给老弟介绍了一个活,是到吉林的一座矿上,老弟又是只身一人去了。干了半个月,他打电话说想回去了,矿区在山上,非常冷,他住在简陋的招待所里,手脚都长了冻疮。父亲总在电话里说,先干两天吧,先干两天吧,开春就好了。老弟不愿再让他们担心和操心,就在那儿干了下来。他告诉我,自己什么活都干,哪个领导安排下来的任务都做。从去那儿到现在的七年时间里,他没有过周末,即便是五一、十一这样的假期,也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

老弟去矿上后,常和我在网上联系,我那时常在北师大文艺学的论坛上混,还做了个版主,发点自己写的文字。忽然有一天,老弟给我发了个邮件,让我去看看,我打开,是他写的小说和诗歌。即使从我当时的阅历和水平,也能看出他文字和思考的稚嫩,但我读着那些东西,还是欣喜不已。我欣喜于他在山沟里,在举目只有石头和树的矿井周围,能培养起这样的爱好,是多么美好好的事情。我从自己的体验里深深地知道,他喜欢这个,就不会彻底陷入枯燥生活和无聊工作的悲苦之中,就会将坚硬的现实的壳,凿开一个小小的孔,透过它呼吸着另一种空气。我鼓励他也发到网上去,他听从了,发上去,从很多网友那儿获得小小的认可。他写的东西越来越成熟时,我想,他的内心也一定越来越强大,再有了迷惑和困难,知道去哪儿寻找答案和力量。

多年的辛劳与坚持,让他终于有了稳定的生活,并且结了婚,甚至很快就要做父亲了。看到他生活日渐安定,我有种说不出的欣慰,更重要的是,虽然经历无数的摔打,他还是最初那个踏上列车的孩子,单纯,善良,对生活充满渴望。我很清楚,这在如今的世上,这是多么的不容易。


乌龙与永会

读初中之前,除了和老弟一起玩,还有几个相对固定的伙伴。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会凑到一起,弹珠子,用棍子和树疙瘩打农村高尔夫(俗称放猪)、滚铁圈等等。暑假时,也一起放羊,或给马割草,寒假则一起去山上捡柴火,逮兔子。

和这些伙伴在一起,确实是快乐的,因为年少无知,不晓得生活的种种艰辛,只觉得能吃饱饭,不用干活而可以随意玩,就是人生最大的事。有一个伙伴,叫乌龙,个头极小,面貌黝黑,但两条短腿跑起来真快。我们上小学,他总是在班里窜来窜去,没个消停,老师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驴粪球子。另一个伙伴,是我家东邻的东邻,姓孙,叫永会,个头也不高,有一双大脚,也极能跑。平日里不爱学习,但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时,永会就成了风光人物,他光脚板、挽裤腿,什么一百米、两百米以及各种接力赛,无不拿第一,得到的铅笔、橡皮、练习本等奖品,非常之多。这时候,许多孩子的父母都夸他:“看人家孙永会,真能跑,一年都不用买铅笔作业本了。”

乌龙和永会两个能跑,大概除了天分之外,还有后天锻炼的因素。他们两个的父亲,都养马,他们便常年要在黄昏时去野外把马赶回来。马自然很野,不可能乖乖就范,他们要追上个把时辰,才能把马圈回家。平时在山上玩,看见兔子,他们两个也是不知疲倦地追,直到把兔子累得废掉,彻底放弃逃跑被他们捉住。

小学毕业后,我读了初中,他们两个都辍学了,很少有机会再一起玩。乌龙家成了马倌,他和他父亲及弟弟海龙,轮流在山上放全村的马、驴。三个小个子,都是快腿,村里人都说,再没有比他们一家去放马更合适了。每天早晨,妇女们出来倒灶灰的时候,他们爷儿仨分别从东、西和北,吆喝着各家的驴马,要上山了。那两年,他们家是极令村人羡慕的,放马,不耽误种地,每年还能有五六千块钱的收入,在十五年前,这在农村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很快,他们就在院子里盖起了砖瓦房,等着给娶媳妇用。但世事总是无常,他们当马倌,有一年丢了几批牲口,赔钱赔得亏了本,就不愿干了。乌龙海龙兄弟俩,开始跟着村里其他跑外的人出副业,到城里打工。大二暑假,我回家,闲聊时母亲说打工好多年的兄弟俩回来了,而且老二从广西拐带了一个媳妇,说得话村里没人能听懂。

乌龙和海龙的姐姐,嫁给了前面写道的“腾格尔”和“赤脚大仙”的儿子,就是秋生,也是我家后来的东临。每到腊月,秋生家的灯总是亮大半夜,屋子里传来喝酒划拳的声音和打牌的叫喊,基本上都是秋生、乌龙和海龙再加上另外一个人。可我在村里走,却从未碰到过他们。开了春,兄弟俩又扛着行李出去打工,还是一去一年。

孙永会也出过副业,但很快回来了,他父亲开始制鞭炮。这纯属手工作坊,一切都在他们家的仓房里完成,鞭炮里的炸药自己炒,卷筒自己卷。孙永会经常到我家里去收一些旧书,回去用书纸来卷鞭炮。那两年,我们家过年放的鞭炮,都是从他们家买的。得这个便利,他家会自制一些比二踢脚稍小,比一般的挂鞭要大许多的鞭炮,在除夕夜,谁家的鞭炮也没有他家的响。有一年,他们在炒火药的时候,炸了锅,房子差一点被点着,万幸没有伤到人。公安局的来调查,似乎是罚了不少钱,告诫他们再也不能私自制造鞭炮了。这个营业就算歇了。

介绍人给永会介绍了个对象,就是村里前街一户人家的姑娘,好像也做过我们的同学。他结婚后,分家另过,搬到了我家前院他爷爷的老房子里,和我们只隔着一条窄窄的马路。我夏天回去,看见他扛着锄或拿着镰刀在路上。他说:“啥时候回来的?”我说:“昨晚上的班车。”然后竟然两人都没话了,就告别。冬天回去,他已经抱着一个娃娃,嘴角咧着,看起来很高兴,问:“啥时候回来的。”我说:“昨晚上的班车。”还是没有其他话,仍然告别。再一年夏天回去,他还抱着一个娃娃,大的那一个已经可以走路,抓着他的衣角,永会说:“回来了?”我说:“回来了。”这一年冬天,我没在路上碰到他,他却在一天到我家里,原来是他家的洋井无论怎样也引不上水,到我家挑水。“这天可真冷呀。”他一边压水一边说,我附和着他,天真的很冷。叙述许多次几乎毫无差别、毫无意思的见面,是因为,这些时候我心里总会有个声音悄悄说:“这是小时候的伙伴呀。”我在极快的瞬间,回想起当年他光着脚板飞跑的情形,他举着奖品意气风发的样子。可是,我们再也不可能像童年那样一起玩了。

然而等我工作后再回去,又碰见他的时候,竟然可以平淡地谈上几句话了,虽不外乎一些家长里短,但终于找到了交流的方式。是的,我心里再也不会有个声音说:“这是小时候的伙伴呀。”我们不再是伙伴,他成了一个村里人,和其他村里人一样了。我再不能清楚地回忆起他十几岁时的样子,一旦我刻意地去回想他光着脚奔跑的模样,那张当年属于孩子的脸,只是现在这张成熟的粗糙的,甚至已经开始显出老态的脸,永远不会是那张红扑扑、圆滚滚的脸了。

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基本上都走了乌龙或永会的路,在家种地,出外打工,养家糊口。他们也用上了山寨手机,过年节的时候会从村东小卖店里买上两厢蒙牛的牛奶,送给老人和亲戚,他们会和熟人一起赌点钱。而他们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一样吃着气味奇特的零食,他们感慨自己的孩子真是有福,因为他们小时候什么也吃不到。我曾经幻想过,如果童年的伙伴们重聚,坐在炕头的酒桌上喝酒,会说些什么。我不知道。



 
刘十三 @ 2012-01-04 08:59

 

 

这个戏字,在记忆里,用一种很不牢靠的逻辑,维系着看大戏、马戏团和变戏法三类事。它们又是根子里极相关的,那个以循环往复、平淡自然为主的老家,它们是一棵树里横斜出来的枝杈,是犹如天外来客般的“别处的生活”。因而所有的戏,都是乡村的隐秘的狂欢。

先说看大戏吧。老家所在的村子,名号富山屯,俗称大营子,因为在附近的几十个村落里,它规模最大,人口最多。大营子东面的邻村叫兴隆山。在二十多年前有个传统,大概过那么个两三年,兴隆山就要请戏班子来,到村子里唱三五天戏。这里唱的戏,不是东北的二人转,也不是山西的二人台,竟然是京戏。之所以有此奇怪,是因为在老家的地界,风俗近东北,地域上又临山西,如果要请戏班,按道理应该是请这两种,方才合适。不知道什么缘故,请来了依依呀呀唱的京戏,大家都听不很懂。据说是,兴隆山有一户大家,祖上是京城的高官,留下了听京戏的家俗,子孙们虽破败了许多,也还是比专门种田的农民好,就组织村里人请戏班唱戏。戏班的被请过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名头,只是因为在农闲时节,要寻乐子罢了。

但凡兴隆山村要唱大戏了,总是在十天半月前就传遍十里八乡,纷纷说:过两天去大戏呀。请戏班都是在农闲的,五六月份,人们刚刚薅过地里的二遍草,长高的谷子、黍子,已经用犁杖深深地趟过了,夏忙已过,秋收尚早。我们村里有人赶着马车去乡里或镇子上办事情,回来看见他们村往年唱戏的空场上,堆满了木头,就知道又要搭台子唱大戏。很快,村里人都知道有戏看,有事没事便到兴隆山去走走亲戚,探听各种消息:今年的戏班是哪儿来的?究竟几月初几开戏?都唱些什么戏文?一共唱几天?各人探听回来的消息,不尽相同,甚至一个人的话,前后两天也矛盾。但过些日子有大戏可看,却是实打实的,确凿无疑了。

村里人都早早张罗着了,把去年打下的葵花籽从布口袋里倒出来,放在太阳下晒,用簸箕簸去秕子,在热锅上炒熟。没有葵花籽,就炒上几箩黄豆,扔在嘴里咯嘣咯嘣当嚼头。小孩子尤其兴奋,这是大人们的节日,更是孩子的节日。我们平日里在土里玩,常常两个人伸着胳膊拉扯,嘴里念叨:“拉大锯,扯大大锯,牢牢门口唱大戏,小外孙子也要去……”这儿歌几乎是个孩子都会念的,唱戏的地方虽不是姥姥家门口,还是会心满意足地觉得,儿歌里的词,终于要变成了真事。我和一种兄弟姐妹,常聚在一块,计算和比较着各自的零花钱,盘算着这些零花钱能在看大戏的时候买几根冰棍,几根糖葫芦,几块麻糖。

开戏的那天,爷爷套上骡子车,把全家人都拉去。那儿早已经人山人海了,靠前的地方,前一夜就被兴隆山本村的人占了去,我们只能靠后,把车卸在很远处,在地上铺了毡子,团团坐在那,等着唱戏的登台。

一直到日头很高,终于敲锣打鼓拉三弦的人,搬着凳子上了台,各自找了位置坐下,吱吱啦啦地试音,摇头晃脑闲散地拉一段。然后戏台左侧的布帘掀开,进来一位穿戏服的演员,踱着方步到台中央,说了几句念白,大概算是教科文的导入,接着就唱起来。事实上,台下大部分人都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内容,大家只是听,听依依呀呀的声音在空旷旷的乡村里响,看唱戏的人一板一眼地做动作,依然觉得无比有趣。我当时满盈着好奇心,想知道他们究竟在唱什么,努力去辨别他古怪唱腔背后的故事,总是脑袋想疼了,还是猜不完整。到后来,我开始无比渴望他们停下来,不再依依呀呀地唱,而是一字一顿地念白。我觉得,这样怪腔怪调地说话真是好有意思,便同其他孩子学,互相用唱戏强调说话:

“你们早晨吃啥饭?”

“吃小米干饭呀呀呀。”

“没有菜么?”

“有啊,咸菜疙瘩……”

然后一阵哈哈大笑,笑到眼泪要流出来,仿佛早晨那顿并不丰盛的小米饭就咸菜,也有了不同的滋味。

看了两天戏,大概可以辨别出书生、花脸、忠臣、奸臣了。小时候觉得书生与众不同,毕竟是读书人嘛,比台上滑稽的小丑、令人生厌的县太爷要有意思得多,何况扮书生的,多是俊朗的小伙子。书生一出场,多半也就有涂脂抹粉的小姐出来,和书生依依呀呀地谈起恋爱,或唱到末尾处,终于羞答答地谈婚论嫁,成就一段美满姻缘。这种事总是让人生出许多幻想来。

但因为听不懂,我对京剧始终培养不出好感,更不喜欢极慢的节奏感,也就记不得听过什么具体的戏文。但有一段,应该是毕生不忘的。那段戏是说,一个书生要进京赶考,每天窝在家里苦读,做文章,急躁躁地踱着步子在戏台上走,抓耳挠腮,却做不出文章来。戏台上走了半天,书生就将纸铺在凳子上,一屁股坐将上去。这时有位小姐上台,问他在干什么,他就用念白的腔调说:“小生在做文章呀。”我也终于知道,原来文章是可以这般做的,再遇到老师布置了写不出来的作文,也会把作文纸放到屁股底下,坐一坐,结果出了作文纸变得皱巴巴,文章也还是一个字没有。

看了几天戏,听得很无味,零花钱都被戏场周围卖冰棍的、卖花生的、卖瓜子的、卖麻糖的赚了去,也知道再不可能从父母那儿讨到半分钱,就想去戏台后面看看。有人说,那些唱戏的卸了妆和我们一样,我当时很不能信,觉得他们无论如何不该和我们一样,至少他们说话、动作、神态,和我们不能一样。围着后台的帆布不知道怎么出来的一个洞里,我和另外两个小孩,钻到了戏台子后面。露天戏台的后面,也并没有什么,演员都是在村民屋里画脸和换装的,这儿只不过是演员侯台的地方。我们看见,刚才唱戏的书生叼着一根烟,吞吞吐吐地吸,那位小姐,伸着粉色的舌头吮着一根冰棍,因为天气热,他们都敞着戏服的怀,露出里面汗津津的体恤衫来。那书生看见我们,扔了烟头,挥舞着手臂赶我们走,嘴里喊着:“干吗呢,出去出去,这地方是你们来的吗?”那位戏台上文静的小姐,撇撇嘴骂道:“傻逼孩子。”又把冰棍伸进嘴里,使劲地吮吸去了。我们灰溜溜地从洞里爬出来,想到他们前台后台两种作态,心里失望之极,也才明明白白地晓得,戏果然是假的。

这大戏终于唱完了,戏台子被干活的人拆得七零八落,人们赶着马车、骑着自行车、步行,往四面八方散去。那脚步和身影里,是含着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疲惫,他们路过庄稼地,忽然发现垄沟里又长出许多杂草来,忽而想到,自己地里的玉米,似乎早该去瞅一眼了。那种过惯了的劳作的生活,就从远近的田里蔓延过来,很快就把所有人席卷了。人们在路上回回头,望见看了几天戏的地方,像做了场梦一样。

从我上初中开始,邻村再也没请过戏班了。我后来开始离家住校,没到那个时节,就会怀念从前看戏的日子,觉得那种感觉真是好得很。等课文上读到鲁迅的《社戏》一篇,虽然南北时空相距遥远,时代与环境的差异更甚,还是会觉得有一种本然的亲切。我知道,这种大戏,是永远也不能再看到了。

 

除了这种连唱许多天的大戏,老家那儿,也偶尔能看到其他几种戏。比如马戏团和变戏法。有一年,村里来了一个游方马戏团,场子就设在我们念书的小学里,因为那儿有一大片干净的空场。马戏团用桩子把空场围成个圆圈,桩子上绑了一层帆布,把场内场外完全隔绝开。自然也有十里八乡的人来看马戏,据说有许多节目,比如锯人、耍蛇一类的,我们自然得央求父母给买票去看。

开场在晚上,从帆布围着的一角小门进去,也没有座位,只是插空或坐或站,饥渴渴地看他们表演。先是一头山羊,能听懂人语,让它跳到高凳上,它便跳到高凳上,让它走钢丝,它就小心翼翼地走一段钢丝,真是聪明又灵巧。我就想,家里好几十只山羊,总该有一只可以训练成吧?然后一个人女出场,嘴里吆喝着大家鼓掌,接着是一个壮硕的男子,搬出一个大箱子来,打开箱子,里面盘着一条巨大的蟒蛇,那还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粗的蛇。女人把蛇托出来,让它缠绕着自己的身体,那蛇吐着信子,越缠越紧,女子的脸已经憋成了紫红色。而旁边那个男的,却还敲着锣高喊着:“大伙看一看呀,一丈多长的大蟒蛇啊。”我们都惊恐不已,担心这个女人会被蟒蛇缠死。终于那个男子开始用一个物件逗引蟒蛇,它的身子渐渐松弛,女人的脸上有了血色。

之后是锯活人,这似乎是很传统的戏法,到现在也能经常在舞台上看到。把一个女人装到长箱子里,从中间用锯锯开,而最后那个女人还能完整地从箱子跳出来,令人称奇。周围看马戏的人,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女人确实有法力,有的说这个女人其实两个小矮人,一个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上,锯齿只不过是从他们中间的缝隙切过而已。以我们当时的知识,实在难以想象这戏法是如何变出来的,便相信世界上确实有一部分人具有魔力,可以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这次的马戏团,是一个大团,老虎之类的猛兽就有好几头,也有驯兽师让猛兽钻过火圈,活着跳高高的板凳。我们看见这个猛兽之王,极为温顺地做着各种规定动作,每一次完成,都会得到一块牛肉的奖赏。孩子们甚至羡慕起那老虎,只需跳跳跃跃,便可吃到新鲜的牛肉,真是幸福的日子。

这个马戏团在村里演了三天,这三天的时间里,全村人都没睡好觉。许多平时夜里从不锁大门的人家,这几天也仔仔细细地把大门锁上,而且晚上睡的极轻,稍有动静就会醒,躺在看上竖着耳朵听院子里是不是有人。

除了这种大型马戏团,童年时偶尔也有七八个人甚至是一个人变戏法的到村里来。他们背着箱子,有的肩膀上蹲着小猴,随便找个空场就敲起了铜锣:“变戏法了,变戏法了,大家伙捧场了。”先是小孩子,接着是路过的行人,继而听到消息的村里人,很快就围城一个圆圈。我的印象里,他们并不收门票,而穷苦的农民们也并不情愿随便掏钱出来,大家只是围着看,一旦有人端着铜锣沿着人圈讨钱,农人们就掐掉旱烟,说家里有事情呀,急匆匆走掉了。只偶尔,几个村里天生爱热闹、有做派的人,会从怀里掏出皱巴巴的票子,扔下一半块。变戏法的几个人便有些讪讪的,很快又高声地吆喝着,变起另一种戏法了。而刚才转身回去的人,早已半路折了回来,站在人圈的最外围,压低着脑袋往里看。

有一个村民,似乎是生产队的小队长一类的角色,平时也是爱张罗事的人,看变戏法的辛苦,主动跳出来,端着铜锣走到熟识的同村人面前,说:“出来混不容易,大家看得高兴,都帮衬帮衬呀。给点给点,一盒烟钱的事,好不容易来一次,你看都看了,随便给点。”村人们都有些不好意思,欲走未走,都伸手掏了五毛一块,丢在铜锣里。转了一圈,铜锣里便花花绿绿一堆票子了,刚才给钱的人却又有些不甘:“啊呀,他一圈就要赚几十块呀,我们一年才几个钱。”有些后悔刚才给了钱,或者后悔刚才给多了。

看到有了收获,变戏法的更卖力气,吆喝村人到旁边抬了一块青石板,放在一个赤膊汉子的胸口上,众人兴奋地喝起来,晓得是要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情绪就往高处升,几乎要沸腾了。咚地一声巨响,铁锤砸在了青石板上,石板下的人运气发功,早已脸红脖子粗,青筋暴露了。可惜这一锤下去,石板并未碎裂,抡锤的和石板下的都有些吃惊,吃惊里透着小小的恐惧。按他们以往的经验,这猛猛的一锤,石板即便不粉碎,也应该有了明显的裂隙。可今天的石板,却纹丝未变。村里人也惊恐,却又带着兴奋,都想:“哈哈,你走南闯北,不晓得我们南山上的石头,比旁处的结实,这回看你怎么办。”变戏法的骑虎难下,也只能再次抡起锤子砸下来,幸好这次石板终于有了裂缝,抡锤的看到希望,和石板下的使个眼色,接着又是一锤,那石板终于四分五裂了。赤膊的汉子摇晃着站起来,伸手拂去胸口的碎石渣子,深深吞吐几口气,把胸口的肌肉抖上一抖,然后大喝一声:“嗨。”抱拳行礼。看得人就爆发出一阵掌声来,间或听见人说:“该着人家挣钱呀,胸口碎大石,搞不好就把人砸死了。”又觉得自己刚才付的钱很值,甚至有点不够,应该再掏出一两毛的样子了。

这些节目都令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惊叹,但我们更感兴趣的,则是变戏法的那只小猴,它多数蹲在一个人的肩头上,眼睛骨碌骨碌地转,看着周围的人。变戏法的敲锣,它便跳在地上,弯着腿沿人群转一圈,一边走还一边两个前爪抱拳作揖,嘴里吱吱地叫着。人们,特别是孩子们便惊叹不已,觉得这猴子简直和人一般灵透了。接下来,变戏法的敲锣,让它表演翻跟头,爬杆,上下腾挪等各种项目,小猴子一一做完,蹲在箱子上喘粗气。我们都幻想,自己要是能养这样一只猴子,可真是好极了。当时我们还没学过进化论,不知道人和猴子是同祖的,只是觉得所见的动物里,实在再也没有比它聪明的了。

然而,等这个马戏团走后的第二天,这只小猴子却成了所有孩子的惊恐。我们在小学的教室里上课,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一个传言,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这传言是说,有一个村人去几十里外的亲戚家,说那个村里前一段来了个戏法团,戏法团走时,拐走了村里的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小孩的父母便去追,追到山里终于追到了,可是戏法团里却没有小孩,反是多了一只猴子。这只小猴子看见小孩的父母,嘴里便呜哩哇啦地叫,眼里流出泪来,孩子的父母觉得眼神熟悉。这时变戏法的过来,使劲拎住猴子脖颈上捆着的绳子,一边打一边将它拖走了。这对父母看着戏法团越走越远,才忽然间醒悟小猴子的眼神像极了自家的小孩,又发疯似地去追,可这回再也追不到了。

这传言很快传遍整个小学,我们在教室里害怕之极,把所有的窗子和门都关紧,可随着上下课的间隙,还是有更多的传言进来。有的孩子说,他母亲中午去供销社买盐,看到戏法团回转过来,在那里吃烤鸡和烧酒。有孩子说,戏法团从别的村拐的小孩死掉了,他们要抓一个新的小孩变成猴子。我当时在恐惧中,想到前几天看变戏法的戏耍的那只猴子,不知怎的,忽然觉得它的眼睛就是一个孩童的眼睛,充满了绝望、痛苦和哀求。

我们心惊胆战地回到家时,连父母也听说这个传言了,嘱咐我们再也不要到处乱跑,尤其是天黑之后,一定要回家。父母的郑重其事,让我觉得这传言是真的。第二天在上学,这传言起的其余部分便补充完整了,比如他们是如何拐走小孩的呢?据说,他们给了小孩子一颗糖,小孩子吃完了就迷迷糊糊,被他们装在口袋里带走了。又据说,是因为小孩还想看戏法,就跟着他们出了村,变戏法的看周围没人,就把小孩绑走了。我不知那个为真,就两个都相信,并且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坚持两个原则:陌生人给的糖,多甜也是不能吃的;再有就是不管对一件事有多好奇,也万万不能陷进去。

这个传言的恐怖,都在孩子变成猴子这一部分。他们说,变戏法的会把小孩子的皮剥掉,然后给他穿上新剥下来的猴子皮,因为血肉新鲜,猴子皮很快就长在了小孩子的身体上,再也脱不掉。他们还给小孩喂一种药,毁掉他的嗓子,让他再也说不出话来。这些情节讲出来,班里女孩子和胆小的男孩子已经被吓哭,而其他人也哆哆嗦嗦,甚至有一点动静都会引起一片尖叫。那是一种我们无法描述的恐惧。就是从那一次开始,我对马戏团和变戏法生出本能的恐惧,特别是看到被戏耍的猴子,总会不由自主地去盯着它的眼睛,想看看那是不是一个孩子痛苦的灵魂。

若干年后,我在一本记不清名字的书里,读到了类似的故事,那一瞬间,我有些怀疑这个传言的来源。可是它是无法追踪的,没人知道它究竟肇始于何处,是一件真事,还是一部小说。但不管怎样,在它流布过的乡村和孩子们的心里,这一切都带着真实的味道,因为那深入骨髓的恐惧,到现在仍留在我记忆里。即便此刻,我在写这个故事时心脏仍会不自然地抽搐一下。我的恐惧,是源于后来接触的这个社会,让我知道人性的恶是没有底线的。我们仍可以在网上看到过类似的事:某人的妻子失踪了,若干年后他在一个公园的怪物展览的笼子前,笼子里被残害的怪物看着他哀嚎怒吼,而他发现那竟然是失踪的妻子。也许,这两个都是传言,但那些拐卖儿童,把他们伤成残废,让后再胁迫他们乞讨,确实经过媒体报道的事实。

 

 

虽是一个半农半牧区,老家人的主要劳作还是种田,因为地处蒙古高原的北部,又是干旱的山区,老家的田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全村每户人家,只有在村南的一两亩地,是有可能在春耕前浇上些河水的,其余的山坡地,如果时令雨水不和顺,则只能是春秋白忙一场了。因而,每到了夏日谷物或其他庄稼灌浆的时候,村人做的最多的动作就是抬头看天,期望哪块乌黑的云彩,带来一场酣畅淋漓的透雨,好让那正长得凶猛的庄稼,走好变成粮食的关键一步。

然而,多数的年月都是天不尽人愿,春天不合时宜地下过几场雨之后,就总是干旱,偶尔有几次天上密布了乌云,连惊雷也打过几回了,甚至有三五颗雨点掉下来,可那人和庄稼都盼着的雨,还是没下来。眼看着地面干裂,禾苗枯萎,村人们知道这样苦等不成了,便有常年经事的老人张罗着求雨。

在老家,我所记得的几次求雨,大概都是村长请老邹发来办理的。老邹发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活了九十几岁,身体极为硬朗,六十多岁的时候,还能一个白天到林东打个来回的。老头是个热心肠的人,喜欢出头办理这些事情,他甚至发过一个宏愿,说是要当一百次介绍人,也就是组建一百个家庭,后来听说,终了还是未能如愿,数字停在了让人唏嘘的九十九。

老邹发召集了村里各生产队的老头老太太,让他们去各家敛份子钱,没有现钱的也可以用鸡蛋来顶替,老头老太太们得了令,都拿个小本本,挎着筐走街串户去敛收了。去我家的常是韩家老太天,进了院子,先聊几句鸡鸭猪狗的闲话,然后说村里求雨呢,来收份子钱呀。家里常没有现钱,存下的鸡蛋也并不足,母亲就到鸡窝里去摸,看老母鸡今天是否又下了蛋,倘若没有,便只好把现有的给韩家老太太,说:“你先去别家,欠下的明天给你呀。”韩家老太太就走了,等第二天又来,直到把该收的收齐整。

老邹发已经提前在一个村中央的空场上,摆好了龙王爷的牌位,点上高香,早晚磕过头了,拜祭时也请了愿:“龙王爷,求你给下一场雨呀,到秋后,你要牛要羊,都能行。龙王爷,我们给你老人家放电影,求你下一场雨。”求雨顶重要的一项,就是放电影。这放电影的名义,是说龙王爷在天上呆的无聊,下面的人要求他给降下甘霖来,就得投其所好,给他放点电影看看。老邹发找个年轻的小伙子,坐了一天一趟的班车,到林东去请电影放映员。但大多数时候,十里八乡都有固定的电影放映员,骑着自行车,驮着宽大的幕布和放映机,一个村挨着一个村去放映。这种干旱的年月,差不多村村都要求雨。

村里求雨和放电影的地方,基本都在三叔家的大门口外,那儿有个带着斜坡的空场,临着村里最宽的一条马路。放映员和村人,面北背南立下大大的幕布,调整好放映机的位置。这时候,甚至比这更早,村里吃过饭的人们已经搬了小板凳或小垫子过来占据有利地形了。因为里三叔家近,我们总是得了地利之便,占到好位置。

看露天电影,几乎是村里的节日,哪怕这电影起初是为了老天爷而放的。许多人家炒了葵花籽,在看电影的时候当做零食。小孩子多缠绕着喝得半醉的放映员,问他有什么新片子,其实我们更关心的是有没有武打片。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更多的时候放映的都是看过的老片子,因为林东电影院的只有很少的胶片,而且更新极慢。

电影终于开演了,幕布前黑压压坐着一片人,连墙头上也坐满了大一些的孩子。看着幕布上的人,义愤填膺地要炸掉日本鬼子的碉堡,或一个女子对一个男子说:“你工作应该要求进步。”自然也有舞刀弄剑的大侠们,向着人们抱拳:“后会有期。”然而一个孩子突然哭起来,是因为前面的人一挪屁股,坐疼了他的脚。又经常,电影突然只有画面而没了声音,或者相反,放映员就停下来,把胶片扯出来对着灯泡的光亮看,然后再卡进放映机里,重新放起。

这种求雨仪式会持续很久,但电影之多放三天,三天后,放映员就会带着胶片赶到其他村去。我们永远是意犹未尽的,也会组了一群人,黑灯瞎火地翻山、过河去其他村看。特别是有些年月,别的村放了电影而我们村没放,整个村里的年轻人都会蠢蠢欲动,谋划着夜里去看电影的路线。在那些日子里,村人们了解外部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这些已经过时很久的电影。等求雨结束时,雨有没有下来,人们已经不那么急切了,似乎是说:“龙王爷,电影给你放了,下不下雨你自己看着办吧。”

 

过了几年,有了电视,露天电影就很少出现了,人们也不再求雨。

我曾在《老人》那一篇里写到,村里第一台电视是四爷爷家的,而且是彩电。他家电视刚买来的时候,整个村子都轰动。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我和一群兄弟姐妹可进去看,在其他小朋友那儿几乎有了一种虚妄的自豪感。四爷爷家里,一到晚上,就会挤满了人,等着电视开演。那时候,我对看电视的渴望超越了一切,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情了。

又过了两年,村里境况好的人家,陆陆续续买了12英寸、14英寸,甚至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爷爷就常带着我到邻居家里去看,一直看到很晚,久而久之,惹得买电视的人家很烦,却又不好表现出来,电视就会变得一片雪花,我和爷爷只好悻悻地离开。后来我知道,人家是没有接上天线,只为了让我们识趣地离开。

大概是九四年的冬天,父亲下了决心,卖了十几只羊,把前几年的一点积蓄也拿了出来,到林东买了一台电视。他这一次,果真是下了大决心,竟然买了一台21英寸的熊猫彩电,那应该是当时全村最大的一台。为此母亲和父亲生了许久的气,他们本来商定买17英寸的。但父亲在家电商场,实在经不过大彩电的诱惑,狠下心买了:“反正以后也不可能再买了。”

有了这台电视,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开始真切地感知到,这个世界有多么大,多么丰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过着和我们完全不同的生活。

但我仍怀念看露天电影的时候。



 
刘十三 @ 2011-12-26 08:29

 

鬼 怪

从小到大,实在听了太多鬼怪的故事,爷爷所讲的笑话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张三闹鬼》。但这里要写的鬼怪,却并不仅是故事,它们几乎就是村里一个个无形的角色,虽并不一定真的存在,却和那些树木、牛羊一样扮演着农民生活里的角色。拣几个有代表性的,写一写罢。

 

马虎

童年所听闻的鬼怪,现在想起来,带了许多温馨色彩,却并像当年一般恐怖了。最早的一个,应该是马虎,没人知道具体是哪两个字,只是发音接近“马虎”。每有小孩要哭,长辈都会吓唬说:“别哭了,再苦马虎把你抓去。”至于马虎是个什么样的鬼怪,也无人可以说清楚。我们只是知道,一个名为马虎的东西,无处不在,专吃小孩,只要小孩一哭,它就会过来把他捉走吃掉。年纪稍大,自然明白了这不过是大人的把戏,比如三叔家的文迪出生后,极其爱哭,而且声音巨大,常常一哭几个小时不停。三叔他们实在没招,马虎之类根本吓不住,就把他放到爷爷家漆黑的仓房里去,让他一个人哭。大人躲在门外,过了一小会,他果然不哭了,大人就过去抱出来,可刚一出门他就又嚎哭起来,令人不解。等看了点心理学,想大概是他某种需求人们没能发现,故而不停啼哭。

后来上学,看到鲁迅在《朝花夕拾》的《二十四孝图》里写:“北京现在常用‘马虎子’这一句话来恐吓孩子们。”还索引说,马虎子正确地写起来,是《开河记》所载给隋炀帝开河蒸死小儿的麻叔谋,也即“麻胡子”了。但在老家的村里,提起鲁迅,几乎无人知晓,更何况这个麻胡子?可见世事有此奇怪,两个吓人的东西,竟然都不约而同地叫“马虎”,又或者是一个马虎,穿越时空,相望于江湖了。

只可惜,如今在老家,很少有人再用马虎来哄孩子了,大人们的话语,渐渐转成了“再苦不给你买糖吃”一类,把孩童可无限想象的一个鬼怪,化成了实实在在的食物。

 

大白兔子

村里的人们,传言有一种怪物,俗称大白兔子,意思是成了精的白兔子。说有一家人,有个小姑娘,小姑娘极爱美,央求父母许久,终于舍得钱给她做了一双红色的鞋子。小姑娘黑夜把鞋子脱在炕沿下,晚上睡觉的时候,大白兔子钻出来,看上了她的红鞋,可它是兔子,穿不了鞋子,便钻到那女孩的的身体里,借她的脚来穿鞋子。而这女孩,被白兔子附了身,精神日渐萎靡,几乎要死掉。

家里人寻医生救治不愈,听村人劝说,请了一个远近闻名的香头来看。香头到她家里,前后转了一圈,掐指算算,说:“呀,这孩子中了大白兔子。”家人惊惧,都问还有救否?香头说不打紧不打紧,只要找到这白兔子在这里恋着什么也就好了。家人就想起来,自从病了,这孩子的红鞋子是一刻也不曾脱掉,别人一旦要给她脱掉,她就尖叫哭号,几乎断气。香头就说,是了是了,白兔子极爱美,一准是看中了这孩子的红鞋,它的魂钻到孩子的身体里。香头便四处寻找这兔子的真身何在,叫那女孩起来走,女孩走着走着,到了家里的柴火垛,便不动了。香头就扒开柴火,看到一阵白光掠过。女孩瘫在地上。香头说,这白兔子还会回来的,就找黄纸,割破一只大公鸡的脖子,蘸了鸡血画个弯弯扭扭的符,贴在红鞋子里,让女孩穿上。

果然,夜里这白兔子又来了,被符压住,香头和它对话。

“还敢来祸害人不?”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大白兔子用女孩的嗓子,尖细地说。

“再来定要你性命,这双鞋给你拿走。”

“走了,走了。”兔子说。

就看见那双鞋凭空脱下脚,飘动着往外面去了,而女孩沉沉睡下,呼吸均匀,得了救。

这个故事纯属听来,但另一件却几乎可以说是经历了。我们读初中时,突然听说一个隔壁班的女孩发了疯,见人就咬,乱喊乱叫,校医看不了,卫生院的医生也不晓得什么病。这学生嘴里念念叨叨:我把你们都吃了,我把你们都吃了。

就有人说,她是中大白兔子了,依据何在呢?依据是她同村的一个学生说的,说她在家时曾中过一回大白兔子,后来找人禳治好,这一次的样子和那一回极像,一定是如此。于是众人也都觉得是如此,否则难有解释。这个女孩虽然不熟,但还是打过不少照面,想起来,确实是一个常常描眉画眼,极其爱美的女孩子。这女孩被关了两天,叫她父母接了回去,再无音讯。而关她的宿舍,却是谁也不愿去住的,只好空着,一直到第二年开学,来的新的全不晓得事情的学生,才住进人去。

 

白魔黑魔

白魔故事是二大爷讲的,且信誓旦旦果有此事。说有一天他从村东回来,路过村里正在建的小学,碰到了村东一个叫韩林的小伙子,小伙子哭着让二大爷把他送回去,他害怕,刚才碰见白魔了。二大爷以为这孩子逗着玩,就说,你叫我声爸爸,我就总你回去。哪想他连声叫爸爸爸爸,二大爷知道可能真有事,心下也有点打怵,但既然答应了,只能去把他送回去。之后自己一路小跑回来。

白魔黑魔的传说是这样的,据说有两个魔,一个是白魔,一个是黑魔,白魔黑魔的腋下各有一个大口袋,你拿块土坷垃放在左边口袋里,逃出来就是银子,拿块石头放在右边口袋里,逃出来就是金子。说,不远处有一家穷得叮当响的人家,忽然一夜发了家,就是他们家的愣小子碰见了白魔黑魔,换了好多金子银子。

二大爷讲完这事,我们都唏嘘感慨,遗憾错过了发财致富的绝好机会,恨不得自己立刻跑到外面的黑夜中去,装上许多石块土块,去换金银。几个兄弟推推搡搡到屋门口,掀开门帘,瞅见外面漆黑一片,吸了几口凉气,又缩了回去。虽然爱财,却更爱命罢。

 

鬼打墙

爷爷年轻时,和太爷爷赶大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差不多每天都是在道上过的,走夜路那是家常便饭。夜路走得多了,就不免碰着些稀奇古怪的事。

有一次,爷爷他们从西乌旗回来,一队十驾大马车,装得全是牛羊皮,是一个南方皮子客的货。本来路程也没那么急,说是半个月送到就好,可南方老客不知从哪儿得了消息,说十天后旗里下来检查,要打击他们这些贩卖皮子的老客。他着急,让车老板儿无论如何也要在十天内把货送到,好装车运到南方去。这个老客是个老主顾,人不错,结帐什么的都挺干脆,大伙就想十天虽然紧巴点,但是多给牲口点草料,赶赶夜路,还是来得及的。

前三天,每驾车两匹马轮换,马歇车不歇,一连三天三夜没合眼,第四天人不成,马更是累虚脱了,太爷放下话来,说无论如何得站一站,让人马都休息休息,要不后面的路也快不了,弄不好还要损失牲口。找了一家大车店,把车卸了,给牲口填足足的草料,他们二十个车夫喝了十几斤二锅头,吃了两锅小米干饭,衣裳没脱脸没洗,躺倒在大炕上就睡过去了。

第五天天刚麻麻亮,一队人就套车出发,可是没想到爷爷车上的一匹马晚上吃了太多豆饼料,饮了冷水,因为连日劳顿,闹拉稀了。只能把病马挎在辕马边儿上,跟着上路,头一天还能和大队跟上,到了第七天,辕马就撑不住了,太爷只好让他们先走,他和爷爷两个人站下歇了马,再追赶,估算着时间还来得及。

歇了半天辕马,病马也快好了,他们不敢耽搁,麻利地上路,追前面的大队去。这已经是第八天了,这天到了夜里,天可真够黑,对面不见人。太爷在前面赶车,爷爷在后面跟着,过那么一小会儿他就要问一声:“长生哎,你还在不?”

爷爷就大声说:“在哩,爸!”

过一会儿,太爷又问:“长生哎,你还在不?”

爷爷就又大声说:“在哩,爸!”

就害怕一不留神,两个人走丢了,那么黑的天,根本找不着。好在驾车的是匹老马,这趟路也走过十来回了,黑天也能知道道儿。

按路程算,他们那天应该是到了左旗的地界儿,就盒子山那儿。黑灯瞎火,也不知走了多少时候,太爷停了车:“吁!”老马站住了,“长生啊,好像不太对,我咋觉着挺长时间没踩到车辙了呢?你用脚四下踢踏踢踏,看能找到车辙不?”

爷爷脚跟脚地在地上踩,差不多踩出去方圆一丈多,全是平地,车辙的印子一点也没有,就觉的头皮发麻。赶大车、走惯夜路的都知道,不管啥时候身子都得在车辙里头,在车辙里头那些神啊鬼啊就不敢进来,抓不走你,它在外边咋叫唤都不怕,就怕你一脚出了车辙,可就危险了。

“爸,好像没车辙,咋回事?”爷爷害怕了,虽然跟着赶了好几年的车,走过许多回夜路,还没遇过这事件。

太爷把马笼头给他,拧开手电筒照了照,自己也踩出好远去,还是没找到车辙。

“坏了,八成遇见鬼打墙了。”

鬼打墙在乡间流传很多,大致都是说人在夜路上走着走着就没道了,然后就四处走,可咱走最后都回到原地来;再不就是,你看着眼前挺宽一大道,沿着走下去,前面就是一大沟,一脚迈进去,摔不死也残废了。

“是遇见鬼打墙了,”太爷重复了一句,“咱们还不知跑出正道多远哩,今儿夜里天黑的怪,我就知道要出点事,果不然,真撞上了鬼打墙。怪不得刚才老马总是往左拉我呢,八成那时候就偏了。”

爷爷听了又害怕,又兴奋,鬼打墙以前都是听说,今天竟撞见了。太爷可不敢大意,想尽各种办法来断定方向。他把笼头放到最长,让老马自己走,老马慢慢地迈开蹄子,走了几步又把头转了一个方向,走了几步又转了一个方向,最后还是走到了原处,老马急了,就要挣脱缰绳乱跑,太爷赶紧死命拉住。爷爷接过来,把笼头紧紧地绑在腰上,拉住马。太爷打了手电筒,四面八方都恍几下,这是赶大车的暗号,如果有其他车队的人看见了,就知道是遇见了麻烦,会过来帮忙。可半天,除了一抹的黑,一点回应也没有。

“没办法啦,只能等了,看能不能撑到亮天吧,路程是赶不上了。”太爷说,他把笼头从爷爷身上解开,拴在自己身上,拉着爷爷蹲在地上,从怀里掏出烟口袋,摸黑卷了两根儿旱烟。点着了,自己叼一根儿,给爷爷一根儿。爷爷说不会抽烟,他说不会抽也得抽,鬼怕火,烟还能把乱七八糟的东西熏走,两个人抽烟比一个人惯用。爷儿俩就一根接一根儿地抽,旱烟劲儿真大,才抽了两根儿爷爷的头皮就麻了,怕太爷训,也不敢告诉他,只能接着抽,后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爷爷说,他醒来时,天开始亮了,一睁眼看见灰蒙蒙的亮光还不习惯,太爷正在套车,夜里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卸了。爷爷说:“我说爸,没事了。”太爷说,你往前再走几十步看看。爷爷就沿着昨天的方向走了几十步,一个几丈深的大沟就在眼前,吓得一哆嗦,心想昨天要不是站住的早,人车都毁在这沟里了。再看沟对面,一片坟地,羊奶子似的坟包密密麻麻有几百个,坟头都长满了杂草,也不知是哪来的这么多荒坟。

爷爷他们差不多向北偏了五里多,在一个下坡地,车辙被秋雨冲刷没了,昨天就是从那里偏到坟地去的,那个大沟也是山洪卸水时冲出来的。他们打着马快走,终于在第九天下午赶上了大队。见了面,爷爷问他们昨天夜里这处黑不黑,他们说和往日差不多,也没多黑。太爷就和他们说了我们撞见鬼打墙的事,大家都有点后怕,又说走夜路,这也是难免的。

 

奇   谈

鬼怪之外,另有一些奇异的事情,这些事虽然无法证实,也毫无科学根据,可却比鬼怪的传言还是实在。说实在,是因为在老家,几乎人人都信果有其事。

 

水先生

我们小时候,爷爷家的西屋里住着水先生,他是个算命的,在很大一片土地上都很有名。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他每年都会到家里住上一两个月。我和弟弟去那个屋子里玩,总看见他穿着一身黑的棉袄棉裤,坐在炕头上,笑眯眯,慈眉善目。水先生特别喜欢弟弟,一只手摸着他的头,另一只手在自己的怀里掏啊掏,总能掏出两块糖或几颗枣,别的孩子去,他是不给的。他跟父母说:“这个孩子将来是有福之人。”父母听了自然高兴。

据说水先生是一百年才出一个的修道奇才,年纪轻轻就修会了奇门遁甲的功夫,能骑着扫把在天上飞,日行千里。老人们告诉我,有一年除夕夜,水先生下了炕,说要走。众人都惊异,这么晚,走到哪里去呢?都劝他,他并不答话,在地上画了个圈,拈了两张黄纸,嘴里呵一声:招,黄纸烧起来。水先生跳到圈里,等黄纸烧完了,腾地一股青烟,就不知所踪了。

本来,水先生可以修炼成仙的,可惜运气不好。水先生终生未娶,年轻时在家里偷着练习法术,趁着月亮在天上骑着扫帚飞。家里的嫂子晚上起夜,到房后墙根小便,抬头看见了他,吃惊地叫了一声,水先生一低头,看见了嫂子,呀的一声从天上掉了下来。说,因为看见了不洁的东西,这门法术算是破了,骑多大的扫帚,也上不了天了。

我那时年纪还小,对水先生无限敬仰,有许多次我偷偷跑到西屋里,希望他能泄露点天机,或者能收我为徒,教我学在天上飞或者遁地的法术。他却总是低眉坐在那儿,一言不发,类似于灵魂出窍般。

不知是哪一年,水先生走了,再也没回来过,我年年都问奶奶,水先生什么时候回来,奶奶说不知道。但能时常听闻,水先生又在几百里外的某某村施了法术,捉了什么精怪之类。水先生是我童年所见的第一奇人,虽然他那些神仙法术我一样也没亲见过,但讲这些事的人,却都赌咒发誓说确有其事。在童年时,我是相信的,即使是现在,我在情感上也愿意相信,水先生能飞天遁地,倘若没了他,那童年会逊色许多。

 

送别奶奶

我在《老人》一篇里,曾简略叙写过奶奶去世的情形,事实上,关于这事,我记忆里还有许多枝枝节节。奶奶咽气后,我并没有特别的悲伤,只是晓得家里发生了大事,人们一个个面色凝重。父亲和三叔并一些村里人,在三叔家的院子里拉了电灯,和几个木匠彻夜锯木头,给奶奶做棺木。我和一群孩子,从院子里跑来跑去,将他们不用的边角料,拿去当枪使。我总记得那时的场景,在农村一入夜就黑漆漆的时候,三叔家的院子里亮着几十瓦的灯泡,七八个汉子光着膀子,锯木头,钉钉子,忙而不乱。一旦回想起这个场景,脑海里就都是哧哧铁锯的声音。

奶奶出殡,我是长孙,戴着孝,在棺木后面的第一个,走几步就磕几个头,送别奶奶。八个壮劳力抬着棺木在前面走,才不过几步,就觉得肩膀骨头重压欲裂,呼喊着换人,换了一拨人,也才支持几步。众人都说,老太太不舍得走呀,得说道说道。就有执事的人告诉我和奶奶的一众孙男娣女,嘴里要告诉奶奶,好好走吧,家里一切都妥妥的。我们就磕着头说:“奶奶,你好好走啊,家里都妥妥的。”大姑小姑几个,听说奶奶不愿意离去,哭得呼天抢地,被人搀扶着。终于出了村,抬棺的就有些健步如飞的意思了,直到北面的山坡上,仿佛这具棺木真的会忽轻忽重。

奶奶入了如土,并不算是真的送完了她,还有一个步骤。在村子南头的地里,有一座极小的房子,都称为小庙。临傍晚的时候,有人带着我们到小庙前,焚化了许多冥币和海纸,地上积了厚厚一层纸灰,据说五岁以下的小孩子能看见,纸灰上有一行浅浅的脚印,那才是奶奶的魂魄离开的痕迹。我当时跪在小庙前,大概是年龄超过了,看不见有奶奶的足迹,但心里却在默默念叨:“奶奶,再见。”于我而言,奶奶的真正去世,并不是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也不是她的棺木被覆上泥土的一刻,而是此时。我想象过,奶奶小小的脚,从这里往北面的山坡上去了,一个人孤零零地走。这么想,让我心里不住酸楚,后来只能安慰自己,奶奶也不孤单,很早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老一辈人们,一定早早就在等着迎接她了。

因为爷爷去世时,我并不在家,为奶奶送行,是我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亲身参与殡葬仪式。及长大之后,我才晓得,这个仪式对村人来说是何等重要。我的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和姑姑们,在奶奶去世后的一两天并不表现出极度的悲伤,但在送葬的路上,他们的哭声撕心裂肺,老姑甚至哭断气,奶奶走的时候,她连婆家也没找到,一边哭一边念叨:“妈呀,你丢下我不管了……”。我慢慢懂得,对亲人们而言,死不是亡,而是往,是到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去,并且永不再回来。于是,死也就是一种别离,是刻骨铭心的离家远行。

 

挖王坟

现在,市面上热销着《鬼吹灯》和《盗墓笔记》,我都翻看过,很清楚这些不过是虚构。但在我小的时候,常会从大人那儿听到许多盗墓的故事,比如村里的某某人家,挖到了一个翡翠的酒壶,邻村的某某,挖到了许多金子。在老家,没人用盗墓这么文绉绉的名字,大家都喊做“挖王坟”,因为只有王爷或大官的坟,才可能有好东西。我一直想去和村里被传言挖过王坟的几个人聊聊,但都不成,人家不会承认这事,毕竟是犯法的营生。

我高中时有一个同学,属于那种自小神神叨叨的人,每天研究八卦,曾鼓动我们同宿舍的几个同学和他去挖王坟,他说,他连坟眼都看好了,从哪儿下手,挖到多少多少米,必定见真金。我们虽真心相望这冒险之旅,却害怕如电影里一般,遭到各种机关暗器的算计,丢掉性命,不敢同去。而我与挖王坟最近的距离,是父亲所经历的一件事。

有一年夏天,家里的老母牛丢了,父亲夜里去后面的山里找牛。那个夜里,天没多黑,四处朦朦亮。父亲到大北沟那儿,也就是家里祖坟再往北一点,过了土长城。据说,土长城北面原来高丽国的地界,后来蒙古人把高丽人赶走了,可高丽人的坟还在那,其中就有高丽王爷的坟。我们不知道这传言的真假,但家里在这儿有块地,几乎每年种地时,都能从土里挖出又长又大的腿骨棒子,村人都说是高丽人的,因为从腿骨上判断,死者个子很高。

父亲走到那里时,听见哗啦哗啦的声音,心想可能是牛在这儿。声音是从一个大土包后面出来的,他走过去,哪有什么牛啊。父亲仔细听了听,听出是从地下出来的,地上堆着一大堆土和石头,还是湿润润的,刚被人扔上来不长时间。父亲偷偷过去,看见土堆旁边放着一个盆,和家里用的脸盆那么大,一个酒壶,四个小杯子。盆子很轻,在黑夜里还闪光,酒壶和杯子都挺沉,看不出来是什么做的,可能是陶的,也可能是瓷的。父亲看那盆挺好,想拿了,可还要找牛,就想先放这儿,回来再过来拿。

父亲从梁上过了山,山后是一片针柴林子,那里边有橡树籽,牛最好往这里头钻,进去就出不来。父亲沿着坡下去,摔了好几个跟头,天虽然不黑,可路不好走。找了半道凹,也没见到老母牛的影子。父亲到到山梁上抽烟。刚点着烟,就闻见一股新鲜牛粪味,四处一找,发现是在不远的一棵杨树下,看样子刚拉完不久,超不过半个小时。烟也顾不得抽了,父亲顺着山坡下到另一面的针柴凹,那里面针柴密挨密,扒拉着进去不远,就看到了家的老母牛,被挂住了。

父亲费了半天劲,才把它弄出来,赶了牛下山。到大北沟那儿,想着再去找那个盆。离土堆不远的时候,父亲看见两个人影从地下爬出来,每人背着一包东西,这时候老牛哞地叫了一声,那两人吓坏,一溜烟跑了。父亲也被他俩吓了一跳,看他俩跑了,也加紧步子。老牛走在前面,一蹄子就把那个发光的盆踩碎了,父亲过去时已经成了碎片,来的时候看见的酒壶和杯子也找不见了。

父亲一身疲累,紧忙赶着牛回家。第二天白天又过去,想看看他们还留下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奇怪的连是盆子的碎片都没有,他们挖的地方也被填死了,只剩下杂乱的痕迹在那儿。而这痕迹,经过几天风吹日晒,半场雨水,又同周围的土地一样了。

 

 



 
刘十三 @ 2011-12-20 08:43

 

写老家人,为什么忽然写到了乡俗、鬼怪和奇谈呢?实际上,从我开始打算为老家写些文字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在计划之内了。这些我所经历的乡俗,所听闻的鬼怪和奇谈,是老家的一部分,也是老家人的一部分。甚至它们比谷物和牛羊还要重要。在偏远的乡村,并行着两个世界,一个是日常的生活空间,山川景物,鸡狗牛羊,另一个则是在村人们的观念世界,这个观念世界,表现为奇特的风俗、事物、仪式和奇闻怪谈。第二个世界,有人信,也有人不信,都没关系,在那个电视尚未进入农村的时代里,每到夜幕降临,许多人家的灶坑或炕头,都会有这个世界的故事被讲述出来,在暗夜里流淌。

我每次回家,也爱打听这些事情,在我的心里,这些奇闻怪谈,是构成老家最重要的一块拼图,如果没有它,乡村将无法失去它的魂魄,变得和城镇一样呆板枯燥。

今日,先说一些乡俗吧。

 

乡俗

老家有许多乡俗,虽还不到奇风异俗的地步,但从我现在的生活回望过去,还是觉得它们独特而神秘。在那个较为安静而沉闷的山村里,这些乡俗如同另一个世界的昭示,跳跃着光芒和火焰。它们作为乡村的另一重秩序,缓缓流淌在春种秋收的大循环之下,隐秘而重要。

老家的乡俗,我记忆最深者,是春节那个时期的种种事件。

似乎一进入腊月,乡村就进入到一种隐隐的狂欢化状态,空气寒冷彻骨,但炉火旺盛,不但是人,甚至猪狗牛羊鸡都能感到气氛的不一样。越临近年根,这种气氛越重。所有的孩子都感到,自己和大人一样,参与了一年一度的大事情。儿时自然也最爱这一段,除了有新衣服,好吃的食物,对这种气氛的钟爱也是极重要的原因。

靠近年根的晚上,常有人到家里来,请父亲给他们写对联,我同弟弟们则提着自制的灯笼,前后村跑来跑去,或者用手电筒照黑魆魆的后山,希望看看夜晚山上有什么不同。手电的光,走不了多元就被黑暗吞掉了,但是偶尔远处的山脚下会有一束光晃过来,令我们惊叫。其实不过是看山人,或者去寻走失牛羊的人,被我们的手电光照到,本能的一个回应。

那时候,二大爷家的大哥、大姐和二姐也都小,且他家常聚集了打扑克的人、聊天的人,便成了据点。立春前一夜,我爱去那儿,却并非为了热闹,而是喜欢看二爷爷的一件活计。大概每一年的这时候,二爷爷都会让二奶奶缝一个小布口袋,从仓房里挑出各类颗粒饱满的五谷杂粮装在里面,穿上他的皮袄皮裤,摸黑到村子前面的河滩,用搞头抛个深坑,把布口袋埋在里面。这个袋子一直是人们过年期间的念想,总有人提到它。等除夕过了,年初一,二爷爷又到河滩上去,把布口袋挖出来。回来和家里七七八八的人说:“嗯,今年打麦子,多种点麦子吧。”或是:“今年打谷子,多种谷子。”二爷爷判断的依据,都在那个布口袋里,他装在里面的五谷杂粮的种子,其中的一样或几样,已经发了芽,而其余的则变得干瘪了。我曾问二爷爷,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冬天一尽,春天的节气一到,地下的热气就会往地上返,今年的地气适合什么粮食,什么粮食就能发芽,可以多种。当时我深以为然,觉得这种实验与农民、农业而言是极有道理的。只可惜,并没有仔细去查看当年的秋天,这几种粮食是否丰收了。

年二十九这一天,男人们多是劈一垛木柴,然后前院后院地去打牌赢钱去了,女人们的活计却颇多。除了准备三十的食物,母亲常常还得做些看似不必要的东西,比如用黄纸折成简易的香炉,贴在各个屋子里的墙上,香炉里放米,插上香。再比如用面粉蒸出许多小米龙来,米龙都用红小豆点了睛,香喷可爱,存放在米袋子里,直到第二年的这时候,才被小孩子摸出来,嘎嘣嘎嘣啃掉。还有一项工作是不可少的,我们家族里,不知道是起源何处,都要供奉南海大士和无量寿佛两路神仙。供奉都很简陋,连神位也是用黄纸折成的。爷爷活着的时候,总是他来折,等他故去,这活就落在了弟弟的手里,也不知因何,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记得折法。折好了,这两个神位上要写:南海大士之位、无量寿佛之位。还需用红纸,截成两条细细的对量,南海大士那副写:清晨三叩首,早晚一炷香;无量寿佛那写:莲台座上客,紫竹林中仙。过年那天,贴完了院子屋子里的对联,母亲就会将这些神位和小对子贴在西屋的一面墙上,另附两张挂钱儿,香炉里燃上香,嘴里念叨着神仙保佑。

黄色的纸,在春节时总能用到。除夕吃的饺子包完了,母亲也要用黄纸盖上。还有一些黄纸,折成元宝的形状,放在那儿备用。第一碗饺子盛出来,母亲都会在屋门口放一个桌子,把饺子摆上,将纸折的元宝烧一些。然后再搬着桌子到仓房、羊圈、牛圈门口烧一些。我问过母亲,这一套仪式从何而来,她竟然也不记得,只是说:“人家都这么弄。”其实不尽然,村里家家虽都有供奉,但供奉的名目和形式几乎各个都有差别。四叔家里,除了上面提到的两位神仙,竟然还供奉过狐仙,也不知从哪路来的。甚至有人供奉的是黄大仙,也就是黄鼠狼子,小孩子们总在一起议论:“供黄鼠狼子,不怕臭么?”

也有的人家,信佛吃素。所谓吃素,还分了种种,有人只是年三十晚上吃素,有人则吃一个正月。虽有了这信仰,发过愿,却又不愿彻底摒弃口舌之欲,便把别人家年三十要吃的东西,全都放到年二十九来相享用。问过一些吃素的亲戚,如果吃了荤会怎样,几乎人人都答:“万万不可能的,那一天闻到荤腥就恶心。”据说,有的人家因为锅没有刷干净,还残留着荤油的气味,吃了饭之后一家人均上吐下泻,折腾了整整四五天。我常以为,这种情形大概是由于心理因素引起的,但这些人们则真诚地以为,那一天不实实在在地吃素,就是对信仰的不敬;如果实心实意地吃了素,拜了佛,哪怕只是一天,佛祖也是保佑的。

正月十五,所谓元宵节,我们家里从不吃元宵,但有一项活动却是必做的,那就是撒灯。这一天白天,我们都会从三叔家的柴油机里抽一些劣质柴油,回去用拌了谷糠,然后用撕成小块的报纸包成拳头大的团。大概,总要做上百个,落在柳条筐里备用。

等天尽黑了,各家的鞭炮响过一阵,就都出来把浸了柴油的谷糠团点燃,十几步一个从自家的院子里往外撒过去。满村的人都在撒,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从山头上看,整个村子的道路都亮着闪闪的灯,犹如鬼蜮,而天空黑漆如碳。倘若不知道这习俗的人,此刻从村口进了村,一定要被吓倒的。村里有许多孩子,把废弃的车胎点燃了,戴着厚厚的手套在大街上滚,风助火势,旋转的车胎犹如哪吒的风火轮,而烧化的胶皮带着火焰,也是滴了一路,不几分钟就被风吹熄了,留下胶皮燃烧的味道,久久不散。

我们常和村里年纪差不多的少年一起,装两筐谷糠团子,到村子南边冰冻了河水上去撒,沿着河床走势,在冰上点一条火龙。或者北边的山坡,昏黄的灯火会沿着山脊一直到很远,等谷糠团子都撒完了,也差不多到了山头,四处一望,各个村子和村子周围的路上、山上,都闪着一条蜿蜒曲折的灯龙。

还有人抗了几捆干草,到村子东北面的山包上去祭敖包,祭敖包应该算作蒙古人的习俗,不知为何也被村里人学了。他们在山头上点燃干透的干草,山头风也劲,很快火焰就烧到几丈高,热气四散,村人们把鞭炮、双响甚至烟花都一股脑扔到火堆里,火中央噼噼啪啪一阵怪叫乱响。我们怕伤着,都不敢靠近,围在周围,多少有了些灵魂出窍的感觉。

一个多小时之后,所有的灯都熄了,整个村子和世界重归黑暗和宁静之中,刚才那一种狂欢式的火的盛宴,似乎未曾发生过。的确,村里人已经坐在热炕头上打牌,或者看电视了。我却不甘心,常拿着手电沿着家里撒灯的路线一路往外看过去,瞧瞧那些燃尽的灰,有的还闪着残存的火星。我看远处的山坡,虽知道灯早就熄灭了,可看在眼里,仍会觉得有一条闪烁的长龙从在那儿蜿蜒着。

从上高中后,似乎再也没在家里过一回元宵节,但我从电话中得知,家里仍年年会撒灯。每当我想起这个节日,就会有许许多多火焰腾地烧起来,在村子的街道,在山脊,在冰冻的河。

关于这个撒,还有一项村俗是和它有关的。那就是,正月二十五,要撒仓房。那天一大早,父亲会把整个院子扫干净,而灶坑里的灰烬,这一天却并不倒出去,父亲把它装在簸箕里,到刚扫完的院子中间,正门口用灰撒成一个大大圆圈,再画上门,院子的其他地方则画四五个类似的小圆圈,象征着大大小小的仓房。圆圈的中心,会撒上麦子、玉米、谷子、大豆等粮食,我和弟弟有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看着鸡鸭,防止它们在太阳出来之前把灰仓子里的粮食吃掉。我问父亲为何要这样做,意思是什么,他也并不甚清楚,只是说保佑一年五谷丰登。这话应该也不错,农民的所有期盼归根结底,也就是个五谷丰登而已吧。等太阳出来,我们到屋里吃饭,鸡鸭就嘎嘎叫着享用粮食去了。

 

 

预告——老家人之八:鬼怪与奇谈



 
刘十三 @ 2011-12-12 09:19

 

东邻

爷爷有三个姐姐,其中的老二和老三,我们这辈人叫二姑奶奶和三姑奶奶。

写老家人文字的过程里,家族的一些事情渐渐清晰,当年太爷爷领着孙男娣女迁徙到这儿,是一个偶然的原因。前几天,我才从家里人那儿确证,当年太爷爷儿女多,养活不得,便把二姑奶奶送了人,收养的人家跑到了内蒙北部。过了一些年,太爷爷突然很想念这个女儿,又赶上不太平的年月,就带着全家到内蒙来,要看看这个送人的女娃。本来抱着的希望也不不大,千里迢迢,兵荒马乱,竟然真的寻着了。别无他处可去,也就在这个山沟里安了家。

二姑奶奶长大,嫁给了村里姓韩的人家,生了三个儿子,还是养活不得,二儿子过继给村里另一家姓韩的,也沾着亲戚。这个二儿子比父亲他们都要年长,我们都叫二大爷。而三姑奶奶嫁给了村里姓邢的人家,生儿育女,其中的三女儿,我们叫三姑。

这一位三姑和这一位二大爷,都年龄老大,家里困难谈不上对象,成不了家,后来又好事的人撮合,他俩结了婚。按说,他俩在血缘上完全没有出五服,属于表兄妹,是近亲结婚。但在那个年月,这种表亲结合还属于见怪不怪,也是一种无奈的内部消化。农村也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表姑亲,不是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这两人先在村子北面盖起了土坯房子,围起矮小的院墙,生了一个女儿,叫团结,一个儿子,叫秋生,好在儿女都还健康,虽然头脑比别的孩子略有些木。后来我父母成亲,爷爷给他们盖的房子,就在三姑二大爷家的西侧,他们成了我家的东邻。

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发现这家邻居的不一般,他们的家庭关系令我迷乱。就问母亲:“为啥前院的叫二大爷二娘,三叔三婶,东院咋就又是三姑又是二大爷呢?”母亲告诉我他们前述的关系,本来按农村习俗,对这种和夫妻双方都沾亲带故的家庭,称呼上以关系最近的为准,可三姑二大爷分别是两个亲姑奶奶的儿女,两方一样近,大人们也难处理,便让小孩子原来怎么叫现在还怎么叫。

三姑和二大爷,却都是村里的奇人,分别有外号:赤脚大仙、腾格尔。

三姑自学了一手缝纫技术,家里有当时还很难见的缝纫机,她闲时就做点缝纫,也能赚几块手工钱。我小时候的许多衣服、书包,都是三姑剪裁缝补的。每到腊月,母亲在去乡里送公粮的时候,总会扯回几尺布料,带我和弟弟到东院三姑家大致量量腰围,请三姑给做一件衣服。不知为何,三姑家总是显得比别家要黑许多,一样的窗子门,一样的房梁,她家里却始终黑洞洞,像个土窖。三姑的缝纫机摆在东屋一进门对面的墙上,炕梢堆着一垛本来五颜六色但现在已经完全分不出的被褥。三姑是个懒人,很少收拾屋子,也因为这个,她家的饭点总是比别家晚好多,似乎不管我们7点去、8点去还是9点去,他们都刚好在吃早饭。他们一家人都头发蓬乱,坐在炕上端着碗扒拉小米干饭,见我们进屋,便招呼给我们盛饭。我们摆手,说吃过了,她就转过头,继续吃自己的饭。我坐在炕沿上,看见三姑的缝纫机面上堆着许多布料,剪裁的各种半片裤腿、半片袖子,零零散散。

三姑吃罢了早饭,从墙缝里掏出一卷米尺,上上下下量我们的身高腰围,嘴里念念叨叨,伸手从火盆里捻出一节熄火的黑木炭,随手就把各种尺寸记在她家的墙上。三姑说:“料子放着吧,过两天来拿。”她的活一拖再拖,过了一个两天又一个两天,几乎都到了年二十九,甚至是年三十午饭前,她才终于把衣服做好。三姑不急不忙的样子,总是让我们这些等着穿新衣服的小孩心焦。

因为生活的艰难和烦躁,三姑逐渐变成了一个消极的人,她几乎十天半月不梳头洗脸,也不收拾屋子,自己的儿女们也不管,一任他俩邋里邋遢,每天冒着鼻涕泡。再到后来,三姑连鞋也不穿了,她说是买一双新鞋费好多钱,做一双又费好多力气,且几个月就穿坏,不如光着脚省事。她在村里满是石块、猪粪、短树枝的路上走,全是光着脚板,时间一久,她的脚底长满厚厚的老茧,几乎刀枪不入的境界。甚至秋天去割麦子割大豆,她都可以不穿鞋,光脚在尖尖的麦茬上步履如飞。于是三姑就有了赤脚大仙的外号。她的这“脚”绝活,让我和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羡慕不已。因为总是穿纳底布鞋,因为小孩子成长得快,因为喜欢踢踢踏踏跑来跑去疯玩,我们脚上的鞋子总是过不了多久就会磨出洞,露出不敢寂寞的大拇哥二拇指。这时候,就会遭到母亲的责怪:“每天瞎跑什么,这鞋才穿上几天就露脚指头了。”我们都想,如果练就赤脚大仙的一“脚”绝活,能省多少双鞋啊。为了这个,也尝试着光着脚板在院子里走,可每一步都得轻轻下脚,小心翼翼地挪动,从屋门口走到院门口,也要十几分钟,哪里能像赤脚大仙那样行走如常呢?后来自然放弃,而且心里认定赤脚大仙与常人不同,可能确实有点“仙气”。

三姑是个守财奴,二大爷从外面干活赚的所有钱,都攥在她手里。二大爷为了从她手里讨酒钱,常揍她一顿,可她死活也是一分钱不给他。后来二大爷听了别人的主意,赚到的钱自己私留了些,可这逃不出三姑的手掌心。她会等到大半夜一家人都熟睡,悉悉索索地把二大爷所有的衣兜摸一边,把钱都抠出来。等三姑的女儿团结长大了,外出打工,三姑的主要工作就变成和女儿斗争,想办法从女儿那里抠出钱来。

三姑掌管着一家的财政,却很少给家里添置什么,她就是喜欢把钱攥在自己手里。她在家里的任何地方藏钱,扣箱里,糊墙纸里,鞋洞里。有一回母亲去她家说裁衣服的事,顺手从缝纫机上拎起一块布料比划大小,就掉下一张五十元的票子来。又一次,我们看见三姑坐在门口的石台上大声咒骂,语速极快,也听不清骂的是什么,便估计她又和二大爷打架,或者团结、秋生惹她生气了。后来却不是,三姑在一个布口袋包了将近两千块钱,埋在自己家里装粮食的箱子里,等过了几年她再掏出来,那一叠钱已经被耗子啃成碎片,她一抖就飞得到处都是了。三姑是在咒骂那些啃了她钱的耗子,可耗子躲在洞里不见她,也听不懂,等夜深人静的时候,照样溜出来搬运粮食。村里人都笑话她有钱不花,糟了白瞎,她仍气狠狠地说:“谁知道呢?这些王八蛋耗子,不得好死呀。”这些耗子确实没得好死,钱被啃了之后不久,三姑就到兽医那儿买了一包老鼠药,屋子的各个旮旯都洒遍。那一段,他们家后面的园子里,隔三差五就能看到一只肥大的死耗子。我们猜想,三姑之所以舍得花钱买耗子药,并不是她恨耗子到什么地步,而是因为她还藏着很多钱,怕那些钱也被耗子啃了。

 

二大爷头发胡子蓬乱,又爱唱蒙古歌,村里人就都叫他腾格尔。他是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很瘦,但骨架巨大,像是从课本里走出来的原始人。他有一双大脚,穿鞋要四十七八号,总是买不到合适的鞋子。每次去乡里,他都得托人给进特大号的鞋。

我们成了邻居后几年,两家园子中间的隔墙被雨水泡塌了,二大爷和父亲商量重新起墙,因为父亲每天要去学校上班,两人便约定,由我们家准备垒地基的石头,二大爷垛墙。父亲请了三叔四叔和村里的几个人,到南山的石崖上,用炸药炸出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套上车一点一点拉回来,堆在园子里。再过了一场雨之后,二大爷高大的身影就出现在那儿,他干活极快,迅速地挖好垒石头的沟槽,然后把石头砌进去。这是他的拿手的活计。我常过去,帮他搬搬小一点的石块,打打下手。等他垒完两尺多高的石头地基,我总会感到某种不可思议,似乎成百上千块石头都按照尺寸、形状、大小提前准备好了,每一块放在哪儿,挨着哪一块,也都有着规划,移动一块而不能。我心里觉得好奇,曾偷偷把几块石头挪了位置,但过不了多久,他干着别的活,偶然看一眼地基,走过来这儿挪一点,那儿垫一下,把我动过的地方几乎恢复到原样。

他这副好身板,干活也并不总是优势,每年夏季薅草,或者秋天割大豆,都是他的苦差。薅草时,庄稼才不过五六寸高,而他将近一米九的个子,即便是蹲下,腰还是要弯成好大一个弯,头压的低低的,像一只巨大的煮熟的虾。等两个儿女稍大,他便不太参与薅草,但秋天割大豆却不能不去,豆子熟了,秋老虎还厉害,晚割一天,就会有好多豆荚裂开,把豆子落到土里。二大爷的腰实在弯不动了,他想了个招,从家里找两块羊羔皮,绑在膝盖上,跪在大豆垄里,一点一点挪着往前割。我和许多孩子拎着小筐在收完的田里捡丢弃的豆荚,看见他跪着从地这头到地那头,好像一个没有双腿的人。我总是心生一种当时还不了解的情感,大概掺杂着同情和悲悯,心里想:“二大爷,你说你长那么高干吗?”

有一些年,他常年在蒙古人那儿打工,给他们放马、打草,渐渐学会了蒙语。他自己也养马,他的马各个脾气暴戾,喜欢踢人,除了他没人能使得惯。他发了酒疯,或不顺心的时候,常常拿自己的马来出气,但他的马却总和他极为亲昵。二大爷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不干活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喝酒。总是在我们吃饭完的时候,他拎着从供销社赊来的半瓶子散白酒敲我家大门:“刘真海,刘真海,来喝点。”一开始,父亲会把他让进院子,进屋,他们两个就着萝卜白菜把酒喝掉。喝了一会,父亲也醉了,叫嚷着把家里的酒拿上来,再喝掉。二大爷酒量大,父亲醉糊涂之后,他还能摇摇晃晃地走出去,回到东院。几分钟后,就能听见他和三姑两个对骂的声音,摔东西的声音。第二天,三姑会鼻青脸肿地到我家里,跟父亲说:“明天他再来喝酒,你别和他喝,喝完了回去就闹事。”后来再听见他摇晃大门,母亲就会走出去,说父亲不在家,二大爷听完,摇摇晃晃走了。他不在我家喝,却还是会到其他人家,全村在他醉朦胧的眼里,都是酒友。他甚至能在大街上跟一头睡着的猪喝上半瓶。等到家家都知道他耍酒疯,便人人都不爱理他。许许多多个傍晚,他都一个人攥着酒瓶子在大街上晃荡,喝着喝着就睡在大街上了。村人看见,就到他家里去喊团结和秋生把他接回去,姐弟俩费劲地把他拖回去,拖回去他却醒了,又开始乒乒乓乓打起来。

有时候,秋生跳过院墙来我家:“二叔,快去帮忙,我爸掉井里了。”村里许多人家的洋井,会挖一个方三四平米,深四五米的井窖,防止冬天天冷井管冻的时候,可以下去生火烤化。二大爷掉在里面。邻居们七手八脚地把他拉上来,他嘴里还喊着:“喝,喝呀,干了它。”身上并不见一点伤。仅我知道,他就掉到井里三次。人们也常说,看他每天耍酒疯,其实他心里很清醒,他从来都知道会有人来救他。

我常在村里路上碰见他醉酒,看见我,他却一点都不疯,拍着地,喊着我的小名说:“你好好念书,别学二大爷,二大爷完了,啥也不是。”我说二大爷,你快回去吧。他大手一挥,你别管我,你好好念书哇。我心里害怕,就走了。很快从身后传来悲怆的歌声,二大爷唱起了我听不懂的蒙语歌。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明白,可他的歌声总让我眼睛发酸,后来我听过的任何歌,都没有他醉酒后唱得那么悲伤,我感觉他的整个胸腔像个巨大的共鸣器,嗡嗡嗡地发出让人想掉眼泪的声音。我当时并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这样活着,他的歌为什么听得人难受,等我成年了,自己也渐渐尝到人生的种种滋味,才稍稍知道,他心里一定有不为人知的苦楚。即便如此,我还是难以分清,他有家有业,生活过得去,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他心里钉着,让他痛苦地醉和唱。我猜测他有过自己的梦想,他感觉到了一般农村人较为麻木的不被理解。于是我晓得了,有饭吃,有房屋遮风挡雨,并不够,人每个人的心里都还有着其他的渴求。

他唯一的伙伴就是马,虽然他喝醉酒的时候,也常常抽打自己的马,但这些牲口却总是对他忠诚而有情义。许多个冬天,他从蒙古人那儿喝多了酒,骑着马往回走,半路掉下来,躺在冰冻的地上睡死过去。他的马总是卧在他身边,给他挡着风雪,用自己的体温保护他不至于冻死。第二天早晨,二大爷醒过来,看见马鬃上挂了冰碴,就抱着马脖子呜呜哭两声,然后起身,骑着马回家了。

马是他的宽慰,也成了他的索命鬼。当他又一次喝醉酒骑着马往回走的时候,夜里很黑,路上的一个洞崴到了蹄子,马倒下的时候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他的一条腿上,把整条腿的骨头折成好几节。更不幸的是,马腿也断了,动不了,他只能被压在马下。二大爷又哭又喊,可这荒凉的山岗上,十天半个月也不路过一个人,他的叫喊没有任何回应。等终于有人发现,再喊了人来救他时,不但断掉的那条腿废了,没断掉的也不行了。到医院去治,腿还留着,可他再也不能站立,也不能走路,成了一个瘫子。三姑并没有特别的悲伤,只是说:“活该,活该,让他喝大酒,这回看他还喝不喝。”

这时候,因为秋生结了婚,房子留给了儿子和媳妇,三姑和二大爷搬到我们家西院对面的一户人家里。二大爷大小便都难以自理,身体恶臭,他就住在一间仓房里,过了几个月,觉得好没意思,就不想再活了。女儿团结从婆家回来,去给他送饭,他就用棍子把她打出去,把饭碗打碎。过了十多天,他就这样把自己饿死了。

二大爷死后很久,我放假回家,才听说这些事情。我想起他拍着地和我说:“好好念书,别学我。”也想起他跪在田里干活的样子,还想起,每到过年的时候,他都到我家把我用完的作业本要去,用来卷旱烟抽,还笑着说:“一辈子不识字,抽你这个作业本,也算是喝墨水了。”我记得的这些他活着的事,使我知道,村人们的日子并不只有一种缺吃少喝的苦,也还有别的,他们辛苦地种着土地,可心里的那块田,却什么也不长,只是干裂,粗粝,磨他们自己的胸膛。而他最后离开人世的方式,更让我对活着有了新的认识。他绝食的最后几天,妻子儿女都不再坚持要给他吃东西了,他们看出他死意已绝,更在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样活着不仅仅是痛苦,还是屈辱。他们,甚至和所有的村人,都悄悄默认了他的选择,人们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活法,都说:“瘫巴了,还活个啥,活着都遭罪。”在这样的时候,人们本能做了一个成本最低的选择,残忍,无奈,又仿佛很自然。

我曾设想过,用他的人生写一篇小说,人人都说这是绝好的素材,可又总觉得,我写得再好,也不能缓解他的任何痛苦。现在我记下这些,与其说是为他最后的绝望,不如说是为我仍活着的希望。在一个朋友的博客里看到周云蓬说:“如果一种痛苦不是你的,你就无法理解。”根本上讲,是这样,谁也不能代替谁活着,但人之所谓人,互相引为同类,不就是因为我们在苦难面前毫无差别吗?即便我们卑微如草芥,如兔如狐,也还是风吹草同低,也还有着兔死狐悲的伤感。

 

西邻

 

相比东邻,西邻一家的故事要平淡许多。

西邻一家人姓孙,和我家交往不多。男人叫孙义,比父亲略小,家里的小孩也比我小许多,是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小强。小强长到十一二岁的时候,突然又生了个小儿子,不知家里是怎么想的,给取小名叫二蛋。意思是第二个带蛋的,还是有两个蛋,不得而知。即便是农村,他也是小孩子里唯一一个名字里有“蛋”字的小家伙。孙姓在村里也算是大姓,人口也较兴旺。孙家有个老爷子,叫孙占虎,也就是西院孙义的父亲。

孙占虎戴着一副老花镜,背着小孙子二蛋,在大街上碰见我,总站住说:“这村里,就看你们老刘家和我们老孙家了。”至于看什么,我也不甚清楚,大概是我们家族里自我之后陆续几个兄弟都念了大学,而他二儿子的老大也上了大学,老二学习成绩也还不错。他还会骂背上背着的二蛋和他哥哥:“他们哥俩就不行,念书不好。”二蛋就偷偷地把鼻涕抹在他爷爷背上。

孙占虎还有个小儿子,一直打光棍,人有些头脑简单,只知道做活。光棍到四十几岁,孙占虎觉得不行了,刚好村里跑来一个逃荒的妇女,带着两个女儿,找人说了说,嫁给了他小儿子。这事让孙义不太高兴,他说光棍都打了这么多年了,还结个什么婚,累死累活不都是为别人的种忙活了么?孙占虎就骂他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孙义两口子很能干,种地也是一把好手,渐渐存了些钱。九几年的时候,牛羊渐渐值钱许多,他把积攒了十几年的继续,都买了羊,在大生小,小长大,竟有两百多只。小强在初中读书,成绩好差,孙义就把他叫回来给自己当了羊倌。

放了三年羊,小强过了十八岁,孙义张罗着给他说媳妇。媳妇说成了,是下边沙那水库那边的人,到他家来住,不做饭不洗碗。西院孙义老婆到我家来借筛面的罗,和母亲牢骚:“啥饭也不会做,就会吃,吃完一抹嘴。”很是不满。但小强对象也还不满,媒人给介绍的时候,早定下了结婚一年内得有三间新砖房,孙义也答应,可等领了证,就说这一百多羊卖了亏,房子先不着急盖,有这么多家底怕啥?小强媳妇心里不畅,正在忙着薅草的时候,自己坐班车悄悄回了娘家。小强在坝后放羊回不来,只能孙义媳妇去请,却请不回来,说不盖房子就离婚,不回来了。

孙义低头了,羊还是不舍得卖,东拼西凑借了钱,买砖买瓦,南梁上放炮起石头,找人帮忙请工匠,花了两年时间,终于盖起了房胚子。小强媳妇知道家里动工,坐着车回来,此后就当了家,孙义和老婆都小心翼翼地。

新房盖起,立在我家院子西边,却一直没装修。隔不过一年,孙义跑到黑龙江去种土豆,不几年把羊都卖了,一家人搬到黑龙江去了。8月份回家,西邻换了人,村里另一家住了二十多年仓房的人家买了他的房子,装修好,住了进去。孙占虎很不服,气鼓鼓地说:“孙义这傻种,自己费劲盖的新房子,自己一天没住上,让人家捡了便宜。”

 

 



 
刘十三 @ 2011-12-05 08:44

 

从码字开始,还没有实实在在地写过老家的女人们,这一篇,就专作她们吧。

母亲

我最先想到也只能是母亲,毫无疑问,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性,说这样的话,不止是她生了我的肉体,更源于这个如今日渐苍老的农村妇女一辈子不断践行的生活哲学——善良,勤劳,隐忍,甚至是开放而跳跃的思维——像精神的DNA一样,遗传给了我和我的兄弟。母亲实在无比普通,作为这块土地上生活着的千千万万个妇女的一员,养猪种地,烧火做饭,并没有超出日常生活的光芒,但因缘际会,她生了我,成了我的母亲,在我心里,她也就成了老家女性的天然代表。

母亲比父亲大三岁,自结婚起,大概除了农民式的“婚姻式的爱情”,父亲对父亲还有些姐弟般的情感。正是这种情感,让她一辈子在父亲面前都处于“弱势,所有的好吃的好用的,除了我和弟弟,她都给了父亲。结婚之后,父亲几乎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我五岁左右,父亲受四爷爷的蛊惑,到村里的小学做了民办教师,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收入,且常常被乡里以各种名义扣掉。父亲还要在学校里吃午饭,有几年一年到头,不但一分钱不赚,还欠了学校几十块饭钱。这样的日子差不多有十年,都是母亲一个人的勤苦支撑全家,从春到秋,种田是她,薅草是她,收割是她,把粮食磨成面粉碾成米,最后做成饭的还是她。

母亲二十几岁时,我们还小,她也毕竟是年轻,自有年轻女人的爱好。有一年夏天,她日日早出晚归去挖药,两头不见太阳,两个多月断断续续上了三十天山,终于攒下一百块钱。她坐班车到乡里,千挑万选给自己买了一块表。这块表,她一戴就是二十年,现在依然不舍得扔,存放在扣箱的一个纸盒子里——那儿都是些不值钱她却当宝贝的东西:我和弟弟若干年写给她的信,我们小学时得过的奖状,幼年时的照片等等。这块手表,成了年轻的母亲最大的财富,有了这块表,她再同村里的妇女们一起下田,自己多少有了些卑微的自豪,当其他人抬头看着太阳估摸时间的时候,她就抬抬手腕,说:“十二点了呀,该回去喂猪了。”

年轻时的母亲,自然也爱美,有一阵子,二爷爷家的二姑从扎兰屯那边回来探亲,四爷爷家的四姑也从铅矿回娘家来,母亲和她们,以及村里相熟的几个妇女,整日穿的干干净净,相互串着门,一家一天轮流吃饭。不知道哪个提议,找人请了白庙子村的照相师傅,她们洗的清清爽爽,脸上擦了雪花膏,穿着鲜艳的红绿毛衣——虽然并不是穿毛衣的时令,但实在没有更鲜艳的衣服了——一起到南边的草场去拍照片。在我的记忆里,那几日的母亲,是她一生中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刻。我总能记得当时的一张黑白照片:母亲坐在谷子地,紫红色的毛衣,头发卷着,戴一顶白色的凉帽,微笑,眼睛里荡漾着满足的神采。我很感谢照相师傅定格了这一刻,因为从母亲后来的生活往回去看,几乎可以这样说:她生命里只有这短短的一瞬,泥土和庄稼不再是她的命运,而是背景,仅仅为了衬托她而存在。此前和此后,她都被土地紧紧地困着,在干涩粗粒的土块上站着、蹲着、跪着干活。

农闲季节村里人家家都去山上挖药,赚几块买油盐酱醋的钱,母亲也去,总是步行,一天少说跑上百里。挖了几十年药,母亲唯一为自己买的东西就是那块手表。她从大山上背回的芍药、远志、黄芩、苍术,拎到村东头的供销社去卖掉,换回油盐酱醋,或者攒下来,等过年时扯几尺布,给我和弟弟做一身新衣服。等我和弟弟到十几岁后,每年暑假也同母亲一起去采药,回来换下一学期的课本费用。若干年一直如此,那是我成长时的辛苦,也是我少年时的快乐。等冰箱这种电器开始蔓延到农村,村东的供销社和小商店里夏日总会卖些冰棍雪糕,我们兜售了药材,总渴望能买两根冰棍来吃,收入好的时候,母亲会给我和弟弟一人买一根。我们先给她吃,她只是象征性地咬一小口,说:“哈,真凉。”然后看着我们狼吞虎咽地消灭干净。几年后,我和弟弟都工作,父亲也终于转为公办教师,家里的债全部还完,母亲再去山上采药,卖完之后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买两根雪糕来吃了。终于有一天,她在电话中和我说:“这回吃足了,那些年真馋,舍不得吃,这回算吃足了。”

和我一起上学的伙伴,都陆陆续续辍学了,出副业,在家放羊,种地,母亲却坚定地供我读书。当这些伙伴们一个个给家里挣到了钱,或帮家里干了许多活的时候,我还只是父母看不见前路的负担。2000年,已经复读了两年的我,因为志愿填写不当,被大连的一所税务学校录取,我无法再拒绝这个大学,带着家里借的五千块钱只身去报道。可我心里一直有愤然和不甘,在那儿待了一个月,军训了一个月,忽然一天班长发下一个算盘来,我震惊不已,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去当一个好会计,就想,我宁可去种地,也不要在这里浪费生命,便决定退学。

打电话给村东头的医生,让他通知母亲下午五点过来接电话,当时全村只有这一部电话。那天,母亲赶着驴车从地里往回拉玉米秸秆,她大概知道要发生什么,自己不敢去接,跑到学校找了父亲。下午,两个人到医生的小药房里,等着我的电话。我在电话里告诉父亲:“我要退学,不想念了。”父亲很愤怒,也很伤心,他无法理解其他孩子求还求不来的大学,我竟然不念了。那一次,因为自己对命运的不忿,也因为想打动远在内蒙的父母,我掉了眼泪。终于还是母亲心软,她在旁边和父亲说:“不愿意念就回来吧,让他回来。”父亲终于说了那句话:“你回来吧。”

我回来,在家里倒腾了一个月土肥。一天晚上,母亲说:“你还是再去复读一年吧。”其实,我一直在等这句话,只是自己万万没有脸去提起。我知道他们为我读书付出的辛苦与屈辱。母亲后来和我说,从我初中住校开始,她天天盼着我放假回家,可又怕我放假回家,因为每一次回来,总要带钱。有几次,她去村里有钱的人家里借钱,被冷言冷语顶了回来,就一个人躲在灶火坑前哭,哭完了想想不行,孩子还要上学呀,就抹一把眼泪,继续去求人,去借。那一段时间,家里甚至借过5分利的高利贷,每到年根,就会有村里人来家里讨债,母亲连忙沏茶、点烟,陪着笑脸,请人家宽限几日。事实上,那一段有不少亲戚家是有钱的,但没人愿意借出来,他们都不理解父母为何要拼死拼活供我和弟弟读书,觉得这钱借出去,可能就永远也还不起了。

2001年的秋天,我终于从学校传达室拿到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坐班车回来,半路车胎爆了,天黑才到村里。母亲一如既往地在村口等我,我下车,告诉她:“妈,我考上了。”她并没有喜极而泣,只是说:“考上了?好,好。”然后带着我到供销社买了几瓶啤酒,回去和父亲、弟弟一起喝了庆祝。第二天,一家人依然早早起床,套上车,去北山上拉干草。许多年的期待和折腾之后,考中大学已经不那么令人激动了,但无论如何,我知道母亲在人前人后的腰板挺得直了些,渐渐的,曾经被村人瞧不起的贫穷,竟然会隐隐地成为一种光荣。“看人家那么穷,都把学生供出来了。”读大学时放假回家,母亲常常要拉着我去供销社买点什么,最初我不爱去,后来我明白了母亲的小小心思,便和她一起出门,穿过其实很短的马路,再回来。母亲是想不动声色地把她的儿子展示一下,从村人略带羡慕的眼神里获得她这一生唯一能获得的小小的虚荣。

现在的母亲,身体还算结实,但终归年龄越来越大,头发掉了许多,膝盖也总是疼。看着她日渐衰老,我不能责怪时间的无情,唯一可宽慰自己的是,日子不再那么艰难,我和弟弟都成了家,她的心,终于能从紧紧绷了近三十年的状态中稍稍舒缓。母亲的天性,也才在她半辈子之后,有了释放的可能。我才惊奇地发现,母亲有着很好的语言天赋和老家妇女极少见的幽默感,她常常用一句简单俗话,将我们苦苦经营的叙事解构掉。我们在镇子上给他们买了一台DVD机,还从北京带了正热播的几部电视剧的碟片回去,想让她和父亲没事的时候看。大家一起看《越狱》,说起电视里的谁谁怎么进监狱,如何冤枉,何等不公,我和弟弟甚至有点争论。母亲听了一会,突然说:“没别的,这些人就是命不好。”她这句话一出,我们竟然是无法反驳的,用农村人的观念来看,这句话已经解释了一切。

我出的两本书,都曾拿回家,本来只想做个留存。有一天母亲专门打电话给我,说:“你的书我看完了。”我本不曾想到她会读这种艰涩的文字,便随口问她感觉怎么样。“还行,”她说,“你撒谎撒得还行。”我心里笑了,她说得对,所谓的小说,不过是一种虚构,所谓的虚构,用农民的话来讲,也就是撒谎。

还有一次,我们从村西回来,看到路口停着一辆卖西瓜的车,一辆卖菜的车,一辆过路的汽车和一辆村里的三轮,我们都说:“怎么这么多车啊。”母亲赶着毛驴喊道:“快看快看,汽车开会了。”我暗自惊叹,不知道她是如何把一堆汽车转换到“汽车开会”这样的修辞。此后我常留心母亲的话,发现那些简单的世俗的话语里,有着潜在的伦理,强大的逻辑和表现力。也是从这一刻开始,我渐渐晓得,不该拿自己的眼睛去看她的生活,我努力尝试着用靠近她理解事物的方式去理解她,尝试着去感同身受她的喜怒哀乐。这时候,母亲不再仅仅是母亲,她成了一个老人,一个孩子,一个是实实在在的灵魂。

她依然不辍地劳作,几十年如一日,一个人侍弄几十亩地,养七八头猪,三十只鸡,二十只鸭子,四五十只羊,一头毛驴,锅里做着饭,院子里种着菜,手里搓洗着衣裳。以我现在的生存能力,我始终无法想象,母亲是如何承受这些纷繁复杂而且繁重无比的劳作。她的手,是这一切的见证。我还从未见有谁的手像母亲的手那样,除了坚硬的老茧就是裂纹,一到冬天,这双手一沾水就会针刺般地疼。我握着母亲的手,就好像握着她五十几年的辛苦,温暖而酸楚,老茧划着我的手心,粗粝如石头。而母亲不会想这么多,她会笑着舞动自己的手说:“这手多好,挠痒痒都不用痒痒挠了。”。

我当明白农民的辛苦也就是他们的命运,便不像少年时那样为此悲悲戚戚,反而是从根子上看清楚,他们比所谓的许多城里人,活得更丰富,也更高尚。8月份回老家,母亲讲起前一年收割玉米的情景。她说:“别人家都是两三口人收秋,咱们家你爸上班,就我一个人,怕落了后。”我知道,阔大的田野里,一旦别人的庄稼都收完拉走,只剩下你家的戳在那儿,牲口就会来糟蹋,也说不准有缺德的人来偷。因为进度缓慢,母亲着了急,早晨早早起来,腰也不直地干到晌午,回家吃口饭,喂猪喂鸡,狠狠地睡上一觉。等太阳偏西,不那么晒的时候,她就关好门,赶着驴车下田干活。太阳落山了,她吃块干粮,喝口凉开水,就着秋天又圆又大的月亮,干一整宿。母亲在闲聊中随口一说,我脑海里却立刻就显出了这个画面:月亮,黑魆魆的田野,一个人影挥舞镰刀,一棵一棵地把成熟的玉米秸秆割到,从田垄的这头,到田垄的那头,循环往复,天也静,地也无声,只有玉米叶子哗啦啦地响。我感到一种劳动的诗意,也感到了劳动的辛苦和寂静。我想象着那一夜母亲的内心,也许除了身体的疲乏,她也体验到了与以往不同的感觉了吧。我可以肯定,那只是劳动本身,也是善和美本身,或者,就是人本身。

因为这一场景,我把母亲看做了在泥土里写作的诗人。我自然清醒地知道,在这所谓的美和善中,头发白了掉了,牙齿松了,腿脚蹒跚了,腰弯了。我也知道这个充满诗意的场景,在母亲五十几年的辛苦劳作的时间里,实在是轻薄的不值一提,但我还是珍爱它,把它当成是故乡之所谓故乡的一点根本,当成我在外漂泊迷惘时找到方向的灯火。

我们才从家里回北京没多久,有一天母亲突然打电话给我,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难过和委屈,我猜到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在我不停的询问下,她终于说,前几天上台阶绊倒,把腿磕了,本来以为没大事,可正面腿骨前起了一个鸡蛋大的包,走路都困难。我很着急,问她有没有去村东看看医生,她说去了,输了两天药水,可一点也不见好。

“赶紧去林东吧,”我说,“明天就去,必须去。”

“家里没人管啊。”她还是放心不下。

“没人管就不管。”我几乎是在吼,她终于同意了。

第二天,母亲坐班车到林东的一家医院,开了刀,她本计划第二天就回去,可因为淤血一时清理不干净,需要每天换药、输液,只能留在那儿,一呆就是十天。我每天早晚给她打一个电话,不是宽慰她腿伤,腿伤经过检查和治疗,我已经不太担心了,而是宽慰她对家里的惦记。她觉得自己在这儿,家里肯定鸡飞狗跳乱了套。不管我怎么阻拦,她还是比预期早两天回去了,好在腿伤已经没有大碍,半个月之后,彻底痊愈了。

又忽然一天,她打来电话,我细细听,口气里偷着小小的开心和得意,知道大概是有了好事情。果然,母亲说她和父亲去山里打杏核了,卖了八十块钱。我也很开心,因为母亲终于从腿伤得消沉中恢复了乐观。能跑到山上去打杏核,证明腿确实没有问题了。然而,接下来的十几天里,她几乎每天都上山。我又开始担心,问她在做什么,是家里要用钱么?她笑着说,不是,家里有钱,只是觉得前一段治腿花了一千多块钱,越想越觉得亏,她非要把这钱挣回来不可。果然,杏核打到一千块钱的时候,母亲不再上山了。

自从我结婚后,打电话给她,她总会说过几天我去北京吧,给你们做饭去。我开始很傻,直愣愣地说:“你来了家里怎么办,你不是离开家几天都不放心么?”过几天又说:“儿子,你给我弄个小推车,我也去北京,卖烙饼羊肉汤去,一个月也能挣不少钱。”后来,我终于明白母亲的心思,便和她说:“你来吧,来了我就给你弄个小车。”如此前后设想一番,似乎这事就要变成现实一样。过一段就要重复一遍,她并不觉得枯燥,我也为自己能成为她幻想的一部分而高兴。因为我已然知道,母亲的这些话,只是她对自己生活的一种幻想。她年过半百了,一直都是土里来土里去,她也一定设想过和现在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一定有简单却无法实现的梦,我愿意顺着她的幻想,为她构造出另一个可能的世界,让她在这个世界里,实现所有的渴望。

三十岁时,我才写第一首以母亲命名的诗,把它录在这,献给我的母亲。

母亲

 

从未对我说爱

你不知道这个字的许多含义

你说的是

谷物、牛羊和野草

是食物、鞋子和信

你爱着它们

而它们

是爱我的

 

全部时光都被打包

像割完的麦子

我来到城市

每一个清晨到夜晚,背着它

不觉得沉

也不思念故乡

 

我多么想

照耀我的那些光也照耀你

不,应该是

我多么想

自己也能发光

为着更弱小的微尘

 

母亲,如果你给我的一切

我都能还给这世界

这世界就能以爱命名

爱不是耻辱

是饥渴

像我最初饥渴你的乳汁

 

好吧,让我们相爱

太阳升起之前

让母亲和儿子拥抱

粮食和土地成熟

让一代人

爱另一代人

 

二娘与两个堂姐

这里说的二娘,就是《三叔》那篇里给文迪打针的二大爷的老婆,也就是二爷爷的儿媳妇;两个堂姐,是她的大女儿和小女儿。

二娘在村里,也算是个人物,因为忽然有一天,她宣告说自己能下神了。我还小,住在爷爷奶奶家,奶奶因为哮喘和其他病症,总是身体不适,常常卧在炕上几天不能下地。看了邻村大大小小的医生,总不见好转,二娘就拎着自己的烟袋说,大娘,我给你看看吧。家里人起初也并不信什么,姑且一试。

晚上黑了天,二娘来奶奶屋里,点着昏黄的煤油灯。二娘指使小姑去拿了一根筷子,一只碗,把桌子放在炕中间。二年端坐在炕上,把晚扣在桌子上,拿起筷子问:“不要新的,要老的。”小姑就说,是老的,用了好多年了。二娘点点头,把已经磨得圆圆的筷子小头立在碗底,说:“站住,站住。”然后慢慢撒开手,那根黑黑的筷子竟然就立在光滑的碗底了。然后二娘就说,快看看,快看看,是不是没影。果然就没影子。

二娘让众人都不要出声,屋子里只听见奶奶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过了大概一分钟,灯花啪地爆了一下,那根筷子开始倒向一方。二娘嗖地地下,到筷子倒的一方去,似乎在捕捉什么,嘴里念念叨叨:“回去吧,都回去吧,别折腾老太太了。知道你们不放心,都回去吧,家里好好的。”过一会回来,到奶奶耳边说:“大娘,没事了。”

之后到西屋,大伙都问二娘是怎么回事。二娘拿出烟袋,说等我歇歇,抽袋烟,把烟笸箩抓过去,从里面捻出细细的烟末填在烟袋锅子里,摁瓷实了,划一根洋火,把烟袋点着,深深吸一口。灰色的烟从她嘴里吐出来,话也吐出来:“我大娘这不是病,是爷爷奶奶想家了,从那边回来看看。看看归看看,可大娘身子弱,经不住呀,就害病。我已经把爷爷奶奶送回去了。”然后二娘告诉父亲和三叔,让他们明天去买点海纸,给我太爷爷太奶奶烧了去,老人估计也是没钱花了。“送回去是送回去了,可不能什么也不给拿呀,那边过日子也不易。”二娘补了一句。

第二日,父亲他们去上了坟。又过了几天,也不知道是哪味药起了作用,还是二娘的法力见了效,奶奶缓了过来,又能下地烧火做饭,能背着小孙子到街上遛弯了。

自此,在大家半信半疑中,二娘也就小有神明,算做一号人物了。二娘的神通,也不见得总是灵,否则她不会被蛇咬一口。村子里一到秋天,都会去山上打羊草,草里常有各种蛇。二娘在打草的时候,被蛇咬了一口,急急被送回家,村里的医生做了简单的处理,赶紧找车到林东去,开刀,往外挤黑血,一连挤了好些天,加上打针输液吃药,才算是把毒清理干净。后来,她又得了一次掉檐风,也就是中风,治了许久才好,但嘴却斜了,她本来就洗好抽烟袋,一面嘴斜了之后就把烟袋叼在那边,好像嘴斜全是烟袋压的。有人打趣她,没算到自己有此一难,她摆摆手:“医生治不了自己,算卦的也算不了自己。”

二娘的大女儿,读书比我早三年,小学时在父亲的班里,常被她用杨树条打,后来还埋怨父亲:“二叔,都怨你,念书的时候不狠点打我,狠点打我学习好,也考上学,不种地了。”父亲会笑着说:“这打你们几下子还不乐意的,拿眼睛瞪我,还狠点打。”大姐念书,并不是很好,但自有女孩子的刻苦用功,也曾奢想过通过读书摆脱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我读初一,她读初三,初一放农忙假,初三补课,我却在村里的地头看见大姐在耪地。我问她怎么回来了,她说不念了,二娘不让她念。她是回来要补习费的,因为十几块钱的补习费,让二娘觉得读书是一个无底洞,多少钱也不够花,还觉着,姑娘家读得再好,将来嫁了人也就是别人家的人,亏。

几年后,我到镇子上的高中读书,大姐曾给我写信,诉说辍学务农的苦恼,我年纪也小,只能回信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种听来的话,没想到大姐一直记得,后来在一起吃饭喝酒,有些醉意的时候,她便唤我的小名,谢我,说这句话对她的安慰和鼓舞。

二姐也辍学,她们便同二娘家东院的一个沾着亲戚的兄弟到沙那水库打工。不管做什么,总算是离开了土地,且离开了家长的约束,有了难得的自由,她们开始显现出一种青年人该有的活泼。偶尔回一次家,带回来些泡泡糖、面包类的东西给家人。这一段时间的大姐和二姐,似乎看到了某种朦胧的希望。村里有喜事,请人坐桌吃饭,她们渐渐被当成客对待,可以上桌子,和从前只能仰望的叔叔伯伯一切划拳斗酒。而且因为从来都不许她们喝酒,这一放开,就有点天生好酒量的意思,不久她们姐俩都有了点酒名。

大姐曾立誓要嫁到远处,离开这个山沟沟,后来经人介绍,她果然嫁给了一个远处的男人。大姐夫家在内蒙集宁,离我们村几千里地,十几岁就到草原上去放羊,一干就是七八年。大姐实现了嫁得远的誓言,却始终离不开这个小小的村庄,因为大姐夫家那儿,似乎比我们这儿还要穷困。大姐和大姐夫,便在村子里买了一处二手院子,定了居。好在大姐夫若干年的风水雨打,练就了一身手艺:泥瓦活、木工活都能,大姐的户口没有迁走,也就还有口粮田,两个人日子过得还算顺当。只是大姐夫爱喝酒,因为当年在草原上放羊,整日和蒙古人喝酒,养成了习惯。一旦喝多醉了,便满村子串门,有人家的狗扑过来撕咬他,他竟然能捉住狗的两条前腿,对着张牙咧嘴的恶犬嘿嘿笑。

大姐生了一个女儿,还在怀孕的时候就让我给小孩起名字。“你念书多,给起个好听的名字。”我在家里许多次受此重托,几乎是翻遍了手头的字典词典,起了四五个名字给她。后来再回去,听见人们喊她女儿的名字,知道我挖空心思起的那些名字,都不入她们的法眼。大概,我给亲戚们的孩子起的名字,一个都不曾采纳。这些被父母给予了无限期待的孩子,只是叫了敏、峰、明之类的普通名字,当时我曾有挫败感,后来终于警醒到自己眼界的浅显。她们给孩子起名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给自己的一生做规划和总结,孩子就是她们的天和地。

从女儿出生起,大姐已经给她规划好的几十年的道路,上了幼儿园,她去接孩子,经常和老师讨论教育方法,过年过节时,也会同其他家长一样给老师送点礼物,每一次都为送什么和送多少费劲脑汁。

是的,大姐把所有的一切都倾注在女儿身上了,几乎所有的农村人,都是如此。我能理解这些,我也悲哀这些,我甚至无法确切地说出,她们有没有实实在在地为自己活过。结婚之前,他们是父母的延续,结婚之后,他们又把自己的整个生命投注到儿女身上。他们也想为自己活,但现在的生活不给这个机会,因为他们绝不能接受儿女再重复他们的命运。那好吧,就把最好的衣服、食物给他们,期望他们好好读书,将来走过这艰险的独木桥改变自己的命运。

 

小姑

我和弟弟五岁之前,多是住在爷爷奶奶那儿,那时小姑才十几岁。小姑和一个叫凤英的表姐一起初中,中学的日子极苦,有人去乡里看自己的孩子,老姑让人捎话,说不想念书了。爷爷听了,说不念就不念吧,赶着骡子车,跑了四十多里路把她给接了回来。凤英却一直坚持念书,考高中不中,复读,高中考大学不中,连年复读,终于考到了呼市去,毕业后成了国家正式职工,住上了楼房。每每说起这个,小姑都后悔之极,埋怨爷爷过去把她接了回来。

辍学后,小姑在家里烦躁郁闷,幻想着过不一样的生活,我和弟弟两个不大的孩子总在眼前晃来晃去,她不开心时,就会呲我们一顿,或者让我们到院子里罚站。但有时候,小姑又同我们玩得很好,比如她幻想自己是舞蹈演员,就在墙头、炕沿上压腿,也指导我们压,引为同类。听了收音机里的音乐,她也幻想自己是个歌手,用一块木头做吉他,最终只做出了一个类似吉他形状的东西,很快变成了烧柴,填了灶膛。跟着家人种了几年地,她实在熬不住,求了爷爷好些天,终于跟着姑父去到北京打工。可几个月之后就回来了,她说在饭馆里洗碗,活累钱少,还被人瞧不起,变辞了工作回了老家。此后,她再也不想外面的世界,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做农民的命运。

如果说小姑还有过另一次小小的抗争,那一定是连她自己都忘记了的那次爱情。我记不清哪一年,总之是个夏末初秋的时候,二爷爷家来了一家很远的亲戚,是弹棉花的。他们在二爷爷家的仓房里支起弓子,嘭嘭嘭地整夜整夜弹棉花,村子里的妇女们连忙把盖了许多年的被子拆洗,将已经发黑发硬的棉被芯拿去,让弹棉花的人把棉絮重新弹到松软。这一家里,有一个小伙子,很高的个头,头发略略有些卷,因为走南闯北见识过许多的事情和场面,说话办事也都带着一些与众不同的气息。小姑和他两个,渐渐有了好感。

有个晚上,15瓦的灯泡周围盘旋着许多小蝇虫,老姑和这个小伙子一个坐在爷爷家的炕头,一个坐在炕梢,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同几个弟弟在炕里,玩一把几乎烂掉的扑克,小姑几次柔声细语地和我们说:“你们去外面玩吧,外面凉快。”我和弟弟们叫嚷着,说外面黑,没有灯。过一会,小姑又让我们去西屋玩,我们也没有理睬。又过了一会,小伙子站起来走了,小姑把他送出门,回来后冲我们发火:“这群破孩子,整天在这干啥,自己又不是没有家。”可她得愤怒很快便成了伤心,我们知道无意中闯了祸,赶紧鸟兽散了。出门的时候,我看见小姑趴在了炕根的枕头上。也许,她哭了。

没过几天,村子里该弹的棉花全都弹完,这家人收拾家伙事,往另外一个地方去了。小姑和这个小伙子,再也没见过面。若干年后,当我谈起恋爱,通晓了一个青年人的心思,才发觉当时我们这群孩子,给小姑留下了多么大的遗憾。或许,她并没想过要嫁给这个流浪的手艺人,而只是觉得他和村里的小伙子是不同的,只是想同他畅快地谈一次心。又或许,她也谋划过同这个可人的青年一起走掉,不再缠绕在老家的土地上。这种懵懂而朦胧的情感,是她一生中仅有的浪漫机会。我没问过小姑是否还记得那个夜晚,但我能猜到她的答案。

小姑谈了别人介绍的对象,她和对象去乡里置办结婚的东西,特意到中学去找我,还悄悄问我这个对象怎么样。我说,嗯,看起来挺好。小姑很快结了婚,生了孩子,身材发胖,性情变得越来越温顺,除了和最熟的几个人之外,很少说话,总是无声地微笑着。我和弟弟骑着摩托车去给她拜年,她就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给我们吃。我和她开玩笑,说:“小姑,小时候你老打我们,现在把好东西都给我们吃啊。”小姑就会开心地笑,说:“谁让你们那时候气人呢。”

她大概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何会容易生气了罢,她的人生,都被种田、养猪、喂鸡、做饭、伺候丈夫和儿女占得满满当当,不再有个人的空隙,没有这个空隙,也就不再有气了。她的人生,悲哀而又幸运地融进了一个庞大无比的系统之中,缓缓地、无意识地转动着。

 

写到这里,我想起《昨天今天明天》那个小品,这个有名的小品,人们执着地为里面的包袱捧腹大笑,却不知最有价值的是一句普通的话:“昨天坐火车来的,今天录节目,明天回去。”对农民来说,过去、现在和未来不是他们意识中的概念,昨天、今天、明天作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隐喻就更毫无意义。在农村,时间和空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日子循环往复,犹如一条田垄掉过头来是另一条田垄,犹如耕种完了收割,收割完了继续耕种,犹如一代人总是沿着上一代人的足迹过完一生。在那些实实在在的劳作和无形的命运中,有一个巨大的齿轮循环往复地转动着,无论是母亲、二娘、大姐还是小姑,她们就生活在这样的运转中,既是它的润滑剂,又被它一点点地碾碎。

 

预告:老家人之六:邻居



 
刘十三 @ 2011-11-28 09:13

 

 

想写几个老人,比如爷爷和他的兄弟们。

爷爷们那辈人,都是多子女,这是中国农村的传统,贪图多子多孙多福寿和人多力量大或真或假的好处,也因为没有好的节育方式,偶一冲动,就可能添一张嘴。大概除了长子长孙,其余的孩子生一个死一个,也喜也悲,只是并不大喜大悲,日子永远是悠远绵长的,过着过着,什么事就都成了模糊的回忆。

我与爷爷辈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且大都在童年和少年,以至写起他们来,有点像回转身去,从很遥远的地方往回找什么东西,这儿一点,那儿一点,碎碎片片就捞了出来,拼成个图样。

 

爷爷

爷爷他们哥儿四个,姐三个,他是老大,大号叫刘长生,活了七十四岁。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一直在行走,常常背着口袋匆匆来往于方圆几百里的山区,赶羊,寻牛找马,采草药。更年轻一点时,他是赶脚的,也叫做赶大车,驾一辕马车天南海北地给人家送东西,粮油酱醋箱子柜,甚至人,跑了许多地方。后来,因为子女多,赶上不太平的年月,太爷爷带着一家老小从辽宁跑到偏远的内蒙北部来,定了居。

爷爷同我讲,他们才到时,村子里的蒙古人刚刚北撤到坝后,四处杵着许多丢弃的破烂蒙古包,牛羊粪稀稀拉拉摊在土路两边。虽有早几个月到的人家,垒起了几座土坯房子,还是一片荒凉。

太爷爷下了车,看了看说,就这儿吧。爷爷哥四个,伙着几十个家人都下了车,埋桩子搭窝棚,家就这么立了起来。爷爷从一个四处游走的车夫变成了一个农民,带着几个正成长的儿女开荒辟地,置办牛马。

后来,父亲二十岁结婚,就有了我。再后来,我就有了记忆。

上小学之前,我和弟弟都睡在爷爷家里。那时候没有电,连煤油灯都很少点。煤油是限量供应,每年固定的几个月,各家人到供销社去买一小桶,就是一家人一年的亮。爷爷有一台很老很老的收音机,天一黑,牛羊一进圈,桌子碗筷收拾好,他就趴在扣箱上,把收音机的调频扭扭来扭去。收音机太老了,信号也差,每天电波丝丝拉拉的声音总要响很久,才能听到一个并不清晰的人声。多数是单田芳的公鸭嗓在说评书。调好频道,爷爷把我抱在扣箱盖上,让我和他一块听评书,接着用旧报纸卷一根老旱烟,点着了吞吞吐吐。

我所能记得的,同爷爷一起在黑屋子里听的有《童林传》《小五义》《五凤朝阳刀》之类的侠义小说,还有《包公案》《施公案》之类的公案小说。我虽听不大懂,但现在想来,那些声音却是对我人生的幻想和虚构的第一次启蒙。在孩子的眼里,有的吃有的睡,无需劳作,整日于田野中混玩,完全不晓得家里的境遇,这童年也就很快乐。

有时候,实在调不到收音机的波段,爷爷就放弃了,把收音机的天线一节一节缩回去,端坐在炕上,拿出他的小纺锤、钎子和一个小布口袋。布口袋里装的是一小团一小团的羊毛,这是羊圈里绵羊脱掉的,爷爷都捡了回来。他揪一缕羊毛,捻成细绳状绕在小纺锤的钩子上,拎着另一头,右手使劲把小纺锤转起来,很快那缕羊毛绳就变得均匀、紧凑、结实了,成了一根略有些粗的毛线。爷爷接着续一点羊毛,再纺,等羊毛线足够长了,他就用小车辐条打造的钎子织东西。我和弟弟穿的羊毛袜子,戴的手套,脖子上围着的围脖,都是爷爷长满老茧的手织出来的。他虽是个男人,可织出来的东西,针脚密实,尺寸掌握的极好。我总是围着他的羊皮袄坐在对面,盯着旋转的纺锤,看乱作一团的羊毛怎么变成毛线。后来听一首歌里唱:“生活就是一团麻,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脑海里立刻就跳出爷爷纺羊毛线的场景。长大成人后,我才懂得爷爷每个夜晚的劳作意味着一家人生活的艰辛,但在当时,只感到纺锤转动的轻微的嗡嗡声,和逐渐成型的袜子、手套,构成了我对农村黑夜的全部概念。

那台老旧的收音机彻底罢工,爷爷找人修,也不见好转,他便生气地狠狠敲它,有那么几次真的敲出了声,但马上又断掉,只剩下丝丝拉拉的无名电波。爷爷叹了好多天气,也就放弃了。他应该也有一种寂寞——如果可以用这个词——出门是山,翻过山,还是山。他年轻时走南闯北、居无定所,见过许多世面,遇过许多人,如今被生活囚禁在山沟沟里,终生不能再去哪些地方,心底一定有很多不甘,有许多想往。

我躺在爷爷家的炕上,总不爱早早睡觉。患了一辈子哮喘病的奶奶在炕头费力地喘着气,仿佛总是一口气上不来就要过去得样子。窗外有时候看得见白色的月亮,有时就是一片漆黑,爷爷知道我瞪着眼睛睡不着,就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对爷爷来说,所有虚构的东西都是“笑话”,他不说“故事”这类的词,只要说起一件没有真实性的事情,他总说“我给你讲个笑话”。他给我讲并不好笑的“笑话”,也讲他赶大车时遇到的稀奇古怪的事,兴致好时,他还会唱一种小调,《杨二郎劈山救母》一类:“杨二郎来到大山前,抬头看不见天……”,唱到一半没了声息,自己打着呼噜睡着了。因为听多了爷爷讲的“笑话”,我上了初中,晚上和一群半大小子挤在一铺炕上,不知如何开的头,开始给他们讲故事。到我这,为了显得师出有名,“笑话”成了“故事”。起初,我只是把爷爷讲给我的复述一遍,到后来这些内容都倒完了,大家还要听,小小的虚荣心促使我不愿意承认自己已经见底了,便胡编乱造。开头总是这样:“从前,有那么一家子。”这话也是爷爷说的,他每次讲故事的开头都是这句话,说这话自有其原因:“拣粪离不了粪叉子,讲故事离不了一家子。”我就用爷爷讲的一家子开头,这一家子不是有三个儿子,就是有三个女儿,或者有头会说话的牛,再就是有条人变的狗。这一段说书人一样的生涯,开启了我的虚构之门,我开始知道世界并不只是眼睛所见、耳朵所闻的那个样子,心里所想甚至是胡思乱想都是有趣有意义的。

爷爷的生活压力很大,大儿子虽然早夭了,可父亲、三叔和四叔三个余下的儿子,总要结婚成家,大姑和小姑两个女儿,也总要出嫁,每一次都是不小的开销。内蒙北部贫瘠的几亩地,将将对付一家人的口粮,爷爷只能想别的法子赚钱。他和二爷爷俩人,常跑到蒙古人聚居区打工,但那时候处处穷困,也只赚到块八毛的零用或者几张羊皮。后来,爷爷和二爷爷两个,同村里另外几个年龄相当的人,到坝后去挖宝石。所谓的宝石,也并非何等宝贵的石头,他们只是把所有值点钱的石头都叫做宝石。爷爷走之前,会让家里人给他炒半口袋棒子面,灌一罐子咸菜,背在身上,拿着短小的搞头和铁锹一路步行而去。十天半个月之后,他们回来了,面容憔悴,身形消瘦,炒面和咸菜早就吃光光,面袋子里装着半袋子各种形状的石头。现在想起来,大概都是水晶一样的东西,但质地并不纯。爷爷从这一堆石头里捡来捡去,挑出一些,剩下的往地上一散:“你们拿去玩吧。”我和弟弟们就冲过去哄抢,拿着石头在石台上磨,希望能给自己磨一副宝石眼镜,但从未成功过。

爷爷去世后的许多年,我再回老家时问过二爷爷,当年他们是怎么挖宝石的。二爷爷笑着说:“别提了,别提了,遭老罪了。”二爷爷告诉我,他们先去踩点,也就是看山,观察山的走势和形状,找一个可能是宝石眼的地方开挖,为了省工,这个洞仅仅能容一个人,一挖几十米,不见宝石,只好另开一个洞再挖。很多次,他们都差点被塌方埋在里面。因为这个,我对洞穴类的空间生出恐惧,即使在家里下土窖去捡土豆,也总是担心头顶巴掌大的光亮瞬间被掩住。

因为这些劳作,因为内心对家里贫穷境遇的着急,爷爷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最开始,是身上经常长火疖子,今天一个,明天一个。有一次,爷爷背部长了疖子,他没当回事,跑到南边的园子里去刨树疙瘩,伤口迸裂,感染了。疖子越长越大,严重到下不了炕,晚上睡觉也只能趴着。父亲他们两天一次跑到邻村去请焦大夫,焦大夫配了些草药搜熬了敷伤口,可仍不见好转。家里人说送去乡卫生院,爷爷一边呲牙咧嘴,一边不许:“一个火疖子,没多大事。”其实连幼小如我都知道,事情很大了。最后焦大夫见他执意不去卫生院,说我给你作手术。也没有麻药,爷爷咬着一条黑乎乎的手巾,焦大夫把感染的肉挖了去,血水浸湿了半床褥子。爷爷的身体竟然渐渐好了,只是背部留了个大大的疤。

时间就这样过去,父亲成了家有了孩子,三叔成了家有了孩子,等四叔取了媳妇,也有了孩子,爷爷就老了。老还不算,突然一天醒过来,闹半身不遂,治了一段时间,有所缓解,但从此没离开拐杖,每天拖着一条腿在街上走。我们那时小,并不懂得一个人失去良好行走能力的痛苦和屈辱,竟然互相说爷爷拖着腿走路的身影像《天涯明月刀》里的瘸子傅红雪。这次病后,爷爷不能再干活,头发花了,眼睛也花了,牙齿脱落,连脾气秉性都变了。爷爷按习惯住在老儿子家,小姑还未出嫁,四婶凭着农村妇女的本能和传统,觉得他是生活的累赘,就经常打起架来。我虽在高中上学,离家两百里地,偶尔一次放假回家都能碰见他们打架。当大队书记的四爷爷主持召开了一次家庭会议,做了个大分家,作为长子的父亲需要担待事情,决定爷爷住在我家里,连小姑也一并跟着过来。好在小姑当时有了对象,不多久就嫁到几十里外去了。

爷爷住到我家之后,每天吃完饭无所事事,变得唠唠叨叨,看什么都似乎不顺眼,而且像个孩子一样爱耍脾气。当时我和弟弟两个人读书,父亲是个几乎没有收入的民办教师,全家都靠母亲一个人种的十几亩地和养的几十只羊支撑。有一年秋天,我从乡里的高中请假回家,向父母讨要资料费。父亲和母亲一起垛干草,爷爷拖着病腿进院子,喊父亲:“刘真海,你给我到东边供销社买袋白糖去,我想吃糖呀。”父亲支吾着说:“你回吧,你看忙着呢。”爷爷不依不饶,又喊:“刘真海,你给我到东边供销社买袋白糖去,我想吃糖呀。”一叉子草从高高的草垛上落下来,掉在母亲头上,她生了气,冲爷爷喊:“哪有钱给你买糖?孩子回来拿学费,学费还没借着呢,还要吃糖。”父亲听母亲吼爷爷,有些不高兴,就吼母亲。我在园子的角落里看着听着这一切,心里泛着少年的酸楚,忽然明白了那些语重心长的唠叨:“家里供你读书不容易,你要争气。”我曾经赌气地觉得,凭什么我要为你们读书呢?大概就是在那一天,我知明白了,我必须为他们读书。儿孙们能过上不一样的日子,是他们生活里唯一可希望的事情,是烈日下的一片阴凉。这片阴凉,他们即使享用不到,可看着我一步一步往哪那走,心里也是美的。我没有等到父母去借钱,走了四十里山路回了学校,一路上我都希望爷爷吃到了他想吃的白糖。但我不敢向家里人问起这事,什么样的回答,似乎都不能使人快乐。

爷爷去世的时候,我在高三,家里没通知我,那一天,同往常一样埋在书堆里,并没什么心灵感应。我寒假回家,吃饭时发现只剩下父母、弟弟和我,少了爷爷,才知道他已经去世了。那时,愚笨如我仍没感受到失去亲人的实实在在的悲痛,只是心里有些堵,是说不上来的一种空。奶奶去世时也是如此。我仍不明白死对人而言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他们仿佛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同我们一起吃饭、睡觉,有点像去一个亲戚家里串一趟没有归期的门。他们把爷爷奶奶合了坟,我和弟弟骑着摩托车去给他们上坟,看到北面荒山坡下几个土包,心里突然感到一种笃定:这是爷爷和奶奶,这是太爷爷和太奶奶。这块满是石块和荒草的地方,竟如同是一个奇异的家园。我想到,终有一天我的父母以及我,都会埋在这,和早先离去的亲人团聚。可现在,许许多多的阻隔使得这家园不再属于我,我还看不出其中含着的是幸还是不幸。

弟弟告诉我爷爷离开的大致情形。那是一个极冷的冬天,爷爷咽了气,四爷爷带着弟弟去村里有壮劳力的人家,请人帮忙去抬棺材。到一家大门口,戴着孝的弟弟先要跪下磕头,到屋里再磕头,四爷爷说:“文泽他爷爷没了,明天出殡,明天帮忙去抬抬杠。”天冷,活累,妇女们又都觉得晦气,脸色并不好看,男人们经惯了这事,说行,没啥旁的事就过去。弟弟就这样一家挨一家地磕过去,而这,本该是我这个长孙的责任。爷爷躺在棺材里被村人抬出村的时候,我在做什么呢?在两百里地之外做习题还是背课文?

爷爷的去世,让我重新回想起奶奶的去世,那还是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上学路上,我被一个骑自行车的村人拦住,说:“快回去吧,你奶奶要不行了,赶紧看一眼去。”我坐他的车回村,进了院子,被父亲拉到屋里。奶奶头冲炕里躺着,盖着厚厚的被子,她本来就极瘦的脸更瘦了,眼睛像两汪淘过米的水,浑浑的。按着大人的指示,我握着奶奶的手,在她耳边说:“奶奶,奶奶,我来了,你看看我。”旁边的人们也在七嘴八舌地说,你不是念叨你大孙子么,你大孙子来了,快看两眼吧。从我一出生起,奶奶就用她的手臂抱着我,用她的肩膀背过我,她的手我拉过,七八年,可似乎就在那一天我才清晰地感觉到这双干柴般的手,是奶奶的手。提起这个,不是要复述奶奶的去世,而是忽然想到在那段日子里从没有人注意过爷爷,也没有去关心他的感受。看着这个和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女人渐渐离去,爷爷究竟是种怎样的心情?他肯定会难过,但我和我的家人,都不记得他有过特别明显的表现,即便在这样的时候,他还是忍着心里的悲痛,当好自己的一家之长。如此一脉相承,爷爷去世的时候,父亲也一定在悲痛中重新明白了自己肩上的重担。这样的家族传承,没有任何仪式,却极为重要。

十几年过去,有关爷爷的许多记忆都变得模糊了,但他在风雪里把我们裹在羊皮袄里的温暖的身体,他在漆黑夜里带着我听评书的情形,他躺在火炕上给我讲的故事,却深埋在了骨子里。我考到北京的那一年,村里人见了都说:“你们家祖坟冒青烟了。”我不知道地下的爷爷能否得到这个讯息,我希望他得到,虽然他从来也没觉得考上大学有什么了不起。我很后悔,没有在他活着的时候好好了解一下他的内心,活着哪怕只是了解一下他前半生的生活。但我一直记着,有一天我会写一部书,故事的主角就是爷爷,他正年轻,赶着马车行驶在北方的某条路上。

 

二爷爷

二爷爷高个子,身体一直是哥四个中最好的,现在也只剩下他一个活在世上了,八十四岁。二爷爷家的儿子,就是在《三叔》那篇里给文迪打针的那位,取了个厉害的媳妇,我们叫做二娘,她是个神神叨叨的人,我后面还会写。二娘家买了电视,放在自己住的西屋里,二爷爷和二奶奶住在东屋,二奶奶有自己的心里世界,整天守着自己的火盆抽旱烟。二爷爷闲不住,喜欢看电视,可二娘不许他看,说费电。二爷爷就到我家、三叔家或其他邻居家,坐在炕边上看电视,一看就是半天,他从不动遥控器,你给他放什么节目,他就看什么节目,就连村里人从来不看的外国电影,他都能看进去。快到饭点,他就站起身来,拿起那顶无论冬夏都戴着的帽子,说:“回去了。”留他吃饭,他摇头,三两步就出了门。

因为爷爷的一条腿瘸了,后来四爷爷也瘸了,比爷爷还严重,二爷爷便每日担心自己也会和兄弟们一样。他自己攒了点钱,常到村东的药店去买一瓶子钙片,在没人的时候偷着往嘴里塞。不知是不是钙片的效用,他的腿脚一向很好。

 

三爷爷

三爷爷是个算命先生,今年春天没的。父亲打电话告诉我,三爷爷去世后,他们家里摆满了外地送来的花圈。他大儿子是村里的第一个大专生,毕业后分配到地质局,干了十几年,当了局长,又过了两年,飞黄腾达,做了一个地区市的副市长了。因了这个,三爷爷身份不太一样了。有一年他大儿子带着妻子女儿回来过年,黑天的时候小汽车进了村子,三爷爷就让小儿子点燃了一万响的鞭炮,还放了几只烟花,仿佛是迎接下来巡视的钦差一般。三爷爷的意思,是要告诉全村的人,当了大官的儿子回来过年啦。

三爷爷家因为有儿子的资助,花钱就比较充裕,从苦日子过来后,对好日子就不太适应。三奶奶找人给打了两个巨大的金镯子戴着,逢人就说:“没啥用,死沉死沉的。”三爷爷不爱穿戴,喜欢吃甜食,买了许多白糖放在柜子里,吃白米饭也要拌上些白糖。结果不几年就查出了糖尿病,他不像爷爷和四爷爷瘸了一条腿,而是整个人瘫在了炕上。过完年,我们去他家拜年,一进屋,看见他窝在一堆被子里,瞅见人就说:“谁呀,谁来了?”三奶奶告他:“你孙子,你那帮孙子们。”他挤挤眼睛,认出是我们,就咧开嘴哭起来:“你三爷爷不行了呀,下不了炕了,瘫吧啦。”三奶奶训他:“你哭啥,孙子来看你,你哭啥,跟孩子似的。”三爷爷抹了抹眼泪,逐个问孙子们有对象了没,有对象的有小孩了没。有人说还没有呀三爷爷,等着你给介绍一个呢。他就笑,说人我倒有,就是我介绍的你们看不上呀。才说完,又咧嘴哭起来:“你三爷爷不行了呀,快完啦,喝不着你们喜酒啦。”我们便七嘴八舌地说:“三爷爷且活呢。”三奶奶抓两把糖塞给我们,说去东屋吧。我们就推门,到另一个屋子,三爷爷的儿女们嗑着瓜子,彼此问候着新年。

有一些年,三爷爷背着一个袋子,走街串巷卖菜籽,卖老鼠药。他和我们说,他药死的耗子成千上万。再后来年龄大了,他就改算卦,动不动就给人算一卦,天天拿着不知哪儿弄来的袁天罡和李淳风的《推背图》研究,然后告诉我们:“你看你看,这都有定数的,江泽民坐完帝,就是胡锦涛坐帝,书上早就写了。”每当发生什么国家大事,比如南方洪水啦、四川地震啦,他就会掐着指头算,然后歪着脑袋说老天爷收人呢。或者发生家庭琐事,比如刚好我家的毛驴很晚没回来,他听说了,也要算一下,说:“在西北方向,你们就往西北去找吧,准能找找。”没有人往西北去找,因为牲口从不往那边去。病倒前几年,他拎着一个小板凳,坐班车到林东镇汽车站前面的广场上,摆摊算卦。他也给我算过,说我是河柳木命,不能缺水云云。

 

四爷爷

四爷爷大概当了村里二十年的大队书记,刚强,会算计,用各种合法不合法的手段,为自己家捞了不少钱。父亲和我说,他有次去四爷爷家里,无意中看见光别人借钱的借条就有厚厚的一沓。他们家是方圆五十里第一个买电视的,而且一买就是彩电。但后来,还是因为儿女的问题,闹得鸡犬不宁。

四爷爷的儿子,在叔伯辈里最小,我们就叫老叔。老叔念初中,就和一个女同学谈恋爱,这个女同学考了高中,和老叔还是没断,后来就辍了学,两人结婚了,成了老婶。老婶的娘家刚好和母亲的娘家是一个村,叫白庙子。老爷爷托人,又花了钱,把老婶送到林东镇的进修校去学了两年,再托了人花了了钱,把老婶安排进村小学教书,成了正式的国家职工。但他们家总是不安宁,三天两头打架,打着打着就打散了火,老叔和老婶过了十年日子,终于离婚了,留下一个儿子。

离婚时,因为怕老婶把家里的财产分去一半,四爷爷出主意,让老叔给他亲姐姐(按排行我们叫四姑)打了一张20万的借条,意思是要分家产,也得把20万外债刨除去再分,这么一算下来,老婶几乎没分到什么东西。离婚不久,老叔又结了婚,取了一个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孩。但后来,四姑家和老叔家又闹了矛盾,那个为了权宜之计而写的20万借条,四姑竟然一直没给老叔,也没撕掉。一闹矛盾,四姑拿出20万的借条来,说:“欠债还钱,这20万,你得还。”四爷爷和老叔都没想到四姑来这么一招。那时刚强的四爷爷已经半身不遂,也一条腿瘸了,气得使劲用拐杖敲炕沿:“白眼狼啊,这个白眼狼,我算是白养活她了。”老叔发了狠,冲到四姑家,把他们东西砸了,没想到他一贯疼的外甥打了他一顿,四姑父还报了警,老叔给抓进局子里关了一个星期。

 

刘汀 2011-11-27



 
刘十三 @ 2011-11-17 20:07

老家人》的《四叔》和《舅爷》两篇,引起诸多感慨,似乎我笔下的老家只有生的压抑和死的悲苦了。自然不会如此,但我不会为了调节文章调子而故意去增添欢乐的调味剂,老家人,他们的欢乐是有的,甚至浓度烈度比城里人要高很多,然而我从和他们相处了三十年的经历看,将这些欢乐放在漫漫的艰苦人生里,仍不过是极少的点缀。他们过日子,自会以乡村的智慧,在心里打造出一种未必可靠,但于他们而言极为有用的信仰,比如儿女过上舒心的日子,比如死之前一定要盖一栋新房,比如不停地往信用社里存钱,没人的时候看着并不多的存折数字感到满足,比如养一匹好马,比如只是按照生命的惯性,懵懵懂懂的往前走,直到尽头。这些希望实现一点,都会让他们极为快乐,我很明白他们这希望的纯洁和简单,但我亦深知这希望的渺小和卑微。说这样的话,是因为我常想起有位邻居为了给儿子解馋,在深冬的寒夜里去偷别人家的鸡。他们家不养鸡,但第二天在房后有了一堆新拔下来的鸡毛

现在的这一篇,调子与前两篇不同,这不同非缘于我,而是缘于他们活得确实有别。我无法也不想保证每句话、每个细节的准确无误,而只能尽力写出我所能看到的他们的人生。

 

在严格的法律意义上,三叔是一个罪犯,但在老家的乡村社会里,他属于那种不大不小的能人。

父亲他们这辈,兄弟四个,姐妹两个,最大的哥哥青年早逝,余下的里面,三叔心眼最多,人也最活泛。三叔是个赤红脸,年轻时易急易恼,生气的时候,脸就更红,脖子和身体都会发红。当初三婶刚嫁过来,他们还没从爷爷那里分家,我们一家也经常回到老院子吃饭,人多嘴杂。那时候,几家人地挨着地,垄挨着垄,牲口也都集中在爷爷的名下,无论是种田还是收割都是整个家庭集体作业。作为刚进门不久的媳妇,三婶自然要上锅台做饭,她第一次蒸馒头,碱放多了,面也没揉匀,出锅的馒头死硬,发黄,一股碱面子味。三叔外出干活回来,瞅见锅里的馒头,火气冲上头顶,对着三婶开吼。好在三婶是个性子沉,心里装得下事的人,不像四婶那么直楞冲动,猫着腰在那揉第二锅馒头的面,不理三叔。三叔喊了一阵,旁人也劝,他就气鼓鼓地走了。结婚之后,三叔觉得自己成家立业,做了大人,同一群常在一起干活的伙伴喝酒,他酒量小,上脸,喝一点就醉。三叔不爱吃面条,甚至不爱吃任何汤汤水水的食物。

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情。如今,三叔虽然也常梗着红黑的脖子,却没有了年青时的愤怒。他现在最常做的一件事,是乐呵呵地用一个小树棍剔牙,牙缝里其实并没什么,剔牙是要做出一副饭后的悠闲姿态。他变得喜欢吃面条了,特别是荞面条;他也能喝了,喝起酒来可多可少,多得时候一斤白酒也不醉。我一直纳闷,是什么让三叔在这些方面前后判若两人,问他,他也说不清,只说:“我哪儿知道,稀里糊涂就这样了呗。”但我静下心来,细细去盘点他的经历时,仍能从这些变化的细微处看到,生活给他设置的种种难题和他努力做出的回应。

三叔的第一个儿子,叫文迪,生在爷爷家的西屋里。三婶怀孕之后,我们这些孩子便都不让进西屋了,后来连进东屋也少,直到文迪出生。文迪几个月大的时候,遭了一次罪,大概是感冒,找前院的一个二大爷给他打针。这个二大爷,是自学的兽医,他行医十几年,劁掉的猪卵上千只,配种的牲口也近百了。为了多赚点钱,二大爷也偶尔充做人医,家里有人头疼脑热,大都是到他那儿买两片索密痛,又叫酸止疼片的药,也偶尔找他打针输液。

他给文迪打针,因为是婴儿,用了最小号的针头,细如牛毛,针头扎在孩子的屁股上,难免哭闹扭动,竟然把针头折断了。周围的人都吓坏了,二大爷脸色刷白,而孩子的父亲三叔却脸红如紫,急得在屋子里打转。那时候,我们一直听到这样的传言:断掉的针头会顺着血管游走,一直走到心脏,把人扎死。这传言让人们恐惧,担心针头从文迪的屁股往大腿上走。四叔跑去村东,把老中医王杰请过来。王杰问了情况,说没事。三叔说送到乡卫生院吧。可用什么去送呢?那时的车没有现在多,连摩托车都少见,一时半会也找不到。王杰大手一挥,说不用了,我给他开刀。也只能开刀。三婶抱着文迪,人小,不能打麻药,三婶就让他叼着自己的奶头,一边不断地拍着他的背,想让他安静下来。王杰在外屋地蹭蹭磨手术刀,他都记不清自己上次用是什么时候了。磨完了进屋,用酒精消了毒,就割开了文迪细嫩的皮肉。当时,我就在旁边看着,充满恐惧和好奇,大人们已经顾不上把我赶出去了。

三叔的头发竖着,眼睛外凸,一副要和人拼命的样子,不住地吼三婶:你好好哄孩子,别让他哭啦,别让他乱动啦。三婶茫然无措地说:我哄着呢,不管用啊。王杰真是胆大,一个乡村医生,给几个月大的孩子开刀,割开皮肉,用镊子在刀口里寻了半天,根本找不到断针,众人更慌了,坏了,或许针头真顺着血管走了。王杰说给我来点酒。疑惑的三叔找酒桶给他,王杰喝了几口,又对着自己的手喷了口酒,把手指伸进刀口里去,摸了好几分钟,说:找找了。一狠劲,终于把作孽的断针拔了出来。三叔的脸,也开始从奇异的红回转到正常的颜色。文迪终于捡回了命,从这事之后,二大爷再也没给任何孩子打过针。

十几年后,文迪中考失利,进不到高中,三叔征求我意见,是复读一年,还是花钱上高中。我劝他送到刚开的四中去,复读未必有好结果,花钱,差一分一百块,他差了六十多分,就是将近七千块钱,砸锅卖铁也拿不出来。三叔盘算了下,同意了,和我一起去四中办手续。从家里做班车,一百八十里地,走到五分之二的时候,我看见三叔的脸色暗淡,很难受,他晕车了。三叔可怜地看着我:“你自己去吧,你让我回去吧。”我说我做不了主,还是得你去,他不再言语,只是看着车窗外。后来我知道,三叔打退堂鼓,不是因为晕车,是因为他忽然间发现自己要做的决定关系到文迪的一辈子,这让他有些不适应。

三叔是乡村里的变革分子,头脑灵活,愿意尝试新事物。文迪四五岁的时候,父亲帮着三叔买了一台二手柴油机,一台铡草机,三叔一到秋后收完谷子,就去给人家铡草。他摆弄各种机器,全是无师自通。刚买回二手柴油机那会,他一个人在小仓房里把它拆开,再往回装,装完了启动不了,再拆开,再装,直到把每个零件摸透。这一段,三叔也并没有赚到多少钱,因为家家户户手头都紧,草是铡了,可钱却给不上,只能等腊月,三婶挨家挨户去讨要。但这毕竟是一副营生,强过只种那几亩贫地。过了两年,他又倒回一个二手的脱粒机,那种小型的康拜因,干了几年,又买进一台玉米脱粒机。柴油机是一两年换一台,都是二手的。终于有一天,他知道靠这个发不了家了,便都处理掉。

三叔开始自己种菜园子。他家在村边靠南的地方,有上好的一块地,挨着水渠。三叔先在那种芹菜,茄子,西红柿,买菜钱勉强够给两个儿子交学费。后来,三叔从乡里买了一本种西瓜的书,在农科站买了西瓜子,种西瓜。因着三叔的瓜园,那一年的秋天,是我一生中真正感受到田园生活的时节。白天,我和三叔赶着骡子车,拉着西瓜到附近的村子里卖西瓜,晚上就和几个弟弟一起在瓜园的窝棚里看瓜,馋了,就趁着月光到瓜地里去摘一个砸开来吃。但西瓜罢园后算账,似乎和投入差不多,三叔晓得这条路也太通,瓜园第二年也就歇了业。

三叔总不愿老老实实种田,他接连打着各种各样的短工,比如去蒙古人聚集的地区,给人家打草;约几个人,帮别人垛墙盖房子打井;倒卖牛羊和牛羊皮子,等等等等,他几乎做过所有的乡村职业。在这些职业中,三叔尤其是一个称职的屠夫,家里杀猪宰羊,剥皮剔肉,都是他动刀子。死在他刀下的猪羊,至少有一两百了。每一次,他都会笑着说:我这辈子杀生无数啊。

三叔不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人,我十几岁的时候,也跟着他做过许多出格的事情。每年过年,我们村那儿流行买很长很长的鞭炮,挂在一根高高的杆子上,叫做炮仗杆子。各家会比谁家立的炮仗杆子高、直,比鞭炮长短。一到腊月二十九的晚上,天地一片黑,三叔就会打着手电到我家,喊我和他去西边的林子里偷树。我们摸黑走三里多路,到西树林子边上,先蹲到看林人的院子外的树坑里,等他们的灯灭了,狗也不叫了,再往里去,用尺锯子嗤嗤地锯树。每次大概放倒三棵,最小的一棵我扛着。三叔扛一棵往前走,他走得快,超过我一两百米就把肩上的放下,然后回转身去扛另外一棵。脚底下全是石块,可磕磕绊绊,我肩头上的小树死沉死沉,几乎要把骨头压断一样。更恐惧的是,我精神始终高度紧张,总觉得自己会被看林人当场抓获。三叔扛着树,也压得厉害,嘴里不住念叨:“太粗了,应该放棵细一点的。”但第二年,他还是会放倒这么粗的两棵树扛回来。

在我瘦弱的肩膀和并不强大的心里,把这种行为看做了一种奇特的成人式。我和三叔一起去偷树,干出格的事,似乎一夜之间就长成了大人。但每次第二天,我看到自己扛回来的那棵小树,还是会备受打击,它太小了,几乎够不上树这个名字。年三十明晃晃的阳光或冰冷的风雪里,我常会感到昨晚的偷窃行为是个梦。三叔一脸寒气地进来,得意地跟我们说:“我昨天锯那两根檩子,真不赖。”他让我知道,那不是梦,是真的。我后来问过三叔,为什么一定要等到腊月二十九才去偷。“碰见人好说话啊,”他说,“让人抓住就说是偷炮仗杆子的,再说偷树谁会偷你扛的那种小树啊。”现在我知道,他带着我,其实也是为了给自己壮胆和留后路的。

三叔还伙同其他人跑到山上去,打野鸡,捉鹿,围野猪,我每年回家,他都会告诉我某天去他那儿吃野味。他经常跑到坝后的蒙古人聚居区,把那些吃了荆棘划破胃而死的牛羊或冻死的牛羊买来,回家剥皮剔肉,然后卖掉。大概七八年前,村子后面七八里地的地方开了一个铁矿,三叔托了人,进了矿,成了一个不下井的矿工。但倒卖死牛羊的买卖,他是一直没断的。那种下井的苦力活,他一向不屑于干,他总是干不吃力却讨好的活计,这是他心底里潜在的原则。三叔有他的道行,在任何地方都能和周围的人混的熟络,称兄道弟,借力打力。他风雨无阻地骑着一辆破摩托,到铁矿上日班或者夜班。三叔已经在铁矿干了五年了,尝试了各种活计,现在的工种是装矿石的司机,每天要装上百车。

十年前,三叔倾尽所有积蓄,在自家那栋半个世纪的土坯房前,盖起一座砖瓦房。封了顶,上了梁,钱花光了,这栋半成品的房子就杵在那儿。他跟两个儿子说,你们俩个选吧,只能有一个念书,不念书的我就把这房子给他。两个儿子虽小,也看得出没装修的房子简陋,更晓得不读书的结果,便都不做声。三叔骂他们一声,说都念书,哪有那么多钱。话虽如此,他却想尽办法去赚钱,没让他们任何一个辍学。

文迪工作两年,终于谈起了恋爱,但交往并不顺利,因为女孩子家不同意,坚决要求女孩子回到老家陕西。前年十一,文迪带着女朋友到北京,我和老婆请他们吃饭。这一年过年回去,三叔三婶就问:“文迪媳妇你们看见了没?”“看见了。”我说。“怎么样啊?”“挺好的,看起来很老实。”我回答。

我告诉三叔,赶紧把你们家西屋装修好吧,说不定明年文迪就把女朋友领回来了。三叔嘿嘿一笑说,赶趟,收拾屋子还不快。但文迪一直没能把媳妇领回去。每次说起这事,三叔不复以往的乐观,连连摇头,说她们家那头不同意,咱就想不明白,都啥年月了还干涉儿女。三婶在旁边附和,说文迪半宿半宿地打电话。我看到他们因儿女的事情而苦恼,却无力帮他们什么。去年五一期间,我接到文迪电话,让我第二天务必去塘沽,她女朋友的母亲、姥姥和小姨过来,非要见一见我们家这边的人。其他亲人皆在千里之外,只有我最近。我一早坐车过去,见到他女朋友的家人,她们对我的到来既不吃惊,也不热情,可有可无。我本不善于同陌生人打交道,何况是去游说这类事情,也只能没话找话地问问家里情况怎样,故作轻松地说文迪和女朋友关系很好,他们留在塘沽会都有发展的。她们只是善意地微笑着,对我的话不置一词。后来我问文迪,这次之后,他女朋友家里有没有松动,他说情况还那样,并没有根本的好转,我知道自己的游说并不成功,觉得很惭愧。

今年的十一,三叔和三婶一度准备着迎接准儿媳妇,然而最终,文迪还是一个人回了家。我曾偶尔听三叔和我父母埋怨,意思是不行就算了吧,再谈一个,总不能老这么僵着。而文迪并没有散的意思,他就只好把话埋在心里,眼看着儿子遭受爱情的苦恼,他大概渐渐明白,总有一些事,是他这个能人无能为力的。

过年节回乡,三叔会请我们去他家里吃饭,想尽法灌我和弟弟喝酒,我们要同理对他,他就会摆出三叔的架子耍赖。在酒桌上,我问他收入是否见长了,他得意地歪着脑袋说:“我有额外收入。”我知道他的额外收入,就是偶尔从矿上顺回一块废铁,或者机车废弃的零件,有时候甚至是矿石。没人知道他把这些玩意倒卖到那儿了,总之他卖了,还卖了一个好价钱。在法律上,三叔是个罪犯,可在老家那偏远的农村,他被村民看做是会过日子的能人。他偷树,顺废铁,但绝不会拿个人家的东西,这一点,三叔分得极为清楚。对他,甚至对整个乡村来说,集体的东西是人人可以拿得的。村民之所以认同甚至有机会人人都会这么干,是因为他们根子上觉得自己亏。说是林子是集体的,但村领导家里盖房子,想放多少树就放多少树,而一般村民却不行;铁矿明明开在自己的地界,每天收入几十上百万,可除了当官的,谁也分不到一分钱。因此,这种偷,变成了拿,是拿回自己应该有的东西。这就是乡村的道德,他们早已经在宏大的国家法律之外,建立了自己的一套秩序。

每个月一千多的固定收入,大儿子文迪已经工作,小儿子也即将读完大学,这些都使他微微的发福。三叔饭后闲站在街上的时候,身体不会如以往绷的那么紧,有了些志得意满的懒散。这使他和四叔不同,他对生活向来怀着可靠的期望,因为他的两个儿子都读了大学。无论他们将来工作如何,生活是否顺心,至少在现阶段,三叔于村里是活的潇洒的少数人。儿子的身份,让他也有了身份,人前说话和人后办事,也就有所不同。他有肉吃,有酒喝,家里并无债务,也看得见自己能沾儿子的光到城里去住几天的未来。这是他的快乐。

然而他不愿意去想和面对的,是快乐背后的隐忧,比如身体比原来差很多,腰腿都疼,还有许多地方偶尔的不舒服;比如大儿子悬而未决的爱情,小儿子毕业后能否找到满意的工作。他不去想这些隐忧,或者,他觉得自己把儿子养大成人,供他们读完大学,已然完成了做父亲的任务。他还是偶尔去和人打打扑克,小赌一下,赢了钱就到亲戚家里去说,输了钱也去说,自己本来有何种好牌,可惜打错了。

三叔还不到五十,但已经有了老年人的样子,这种老,是岁月一刀刀刻在他身上的。我常常想起许多年前和他赶着骡车卖西瓜的情景,我一直记得绿油油的西瓜,高高的秤杆,洒满阳光的马路,但总是无法回忆起他当时的具体模样。而现在,当我讲述他前半生的故事时,吃惊地发现,三叔的形象似乎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和现在一样苍老,他成了一年没有年轻过的人。我不知道何以如此,只是觉得,也许这个衣着老旧、头发蓬乱、面孔黑红的人,早早就注定了有这样的经历,生这样的儿女,过这样的生活。

 

刘汀 2011-11-17



 
刘十三 @ 2011-11-15 13:46


到死为止,舅爷都只是个光棍。

从我记事时起,舅爷就住在我们村。舅爷是奶奶的弟弟,老家在很远的地方,我长大后一直疑惑,他怎么会跟着奶奶一起嫁过来。据说,来到这儿后,舅爷再也没有回过家。

舅爷的大部分人生都在和羊打交道,他是我们村从业时间最长的羊倌,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二十年,而他去世时,也才五十几岁而已。在我的印象里,他始终是那个样子:高个子,面目黝黑,牙齿发黄,粗大的鼻孔和嘴巴,说话时总带着一种嗡嗡声。这样的容貌,按说在农村来说也不算多么难看,何况一副好身板是哪个过日子的女人都需要的,可舅爷一辈子没恋爱过,更没结过婚。我的记忆里,他也相过几次亲,最后都因为穷困而不了了之。在乡村,结婚是为了过日子,过日子不图好看,图的是家底厚不厚。但写这篇文章之前,打电话给母亲确认这件事,她和三叔说,舅爷从未相过亲。这不止提醒我记忆之不可靠,更更我为他的慨叹更深一层,舅爷连组建家庭的可能都没有过。

在老家,舅爷不是没有亲戚,他还有一个亲哥哥,只是十几年间都很少走动。奶奶过世早,我无缘问她舅爷跟着她来的原因,而其他家人们,似乎并不怎么关心这原因,他来的初衷,也就成了一个谜。我七八岁的时候,不知是怎样的机缘,他老家那边来人了,是舅爷的一个堂弟,排行老四,我们称之为四舅爷的人。四舅爷是一个老客,也就是倒卖各种东西的行走商人,他来我们村,是七拐八拐地知道村口有一片上好的林子,过来收购木头的。成千上万手臂粗的檩子从林子那儿被砍到,拉到舅爷的小院里垒成垛,四舅爷放了话,雇人剥树皮,5分钱一棵树。全家老少都上了阵,加上村里的其他人家,差不多有五六十号,在舅爷的校园里一条一条地往下撤树皮。那一段日子,应该是舅爷舒畅的时候,卷根含烟,叼在嘴里,抱着膀子,立院子当中,吆喝孩子不要乱跑。四舅爷跟着装木头的大车走后,舅爷像破了洞的气球,整个人都消沉下来。

我想,他是想家了。他只身到这儿来,没有户口也没有土地,是一个外人。最开始,他住在奶奶家的一个小仓房里,但后来随着家里人口渐渐增多,他就被挤了出去。那一段,舅爷处在人人嫌弃的地位,大家不理解,一个正当壮年的汉子,何以每天憋屈在山沟沟里,不出去闯荡闯荡。他却抱着膀子,东家西家串。终有一天,经不住奶奶日日夜夜的唠叨和家里人的冷言冷语,舅爷跟着村里人出去打过几年工,去处也不外东北一些城市的建筑工地。前后也就两年的样子,他回来,然后开始放羊,这也成了他终身的业。因为做羊倌,十里八乡的村子,他呆过很多,有时候在这村干一年,有时又在那村干一年。我记不清,家里人也记不清他哪一年回来,就再也没离开过。如果把舅爷当做一个参照物,我常常会感到时间并不守恒,因为他的离开和归来,似乎都是突然间,而这两个突然间的空隙,很可能隔着无数个日子。舅爷的身影,是对时间流逝的提醒,而他始终毫无改变的生活状态,却又质疑了时间。现在回想起来,不止这个村子,即使在小小的家族里,他也是个边缘人。我不记得他出去打工的那些年,有谁提起过他,有谁给他去过信。在春耕秋收的、柴米油盐的节奏中,这个人似乎并未存在过。后来,他回来了,身无分文,不管谁问他,他都不吐露自己是否赚到了钱,如果赚到了,钱怎么会一分不剩。他又重新操起了鞭子,放羊。

在我家前面几十米,有一块空地,叔叔们在西边的荒地上脱了几千块黄土坯,晒干后运回村里,给舅爷盖了两间土坯房。大概就从这时候开始,舅爷才算真正进入了村里的生活秩序。村干部左右腾挪,把另一个死掉的人户口转给他,也顺便分到了几亩薄田。又经过许多次的转、换,他的几亩地集中在了我们地附近。舅爷不会种地,也不愿意种地,把地给三叔种,到秋后,三叔供给他一年的吃粮。无论如何,舅爷至少锅里有了米,不至饿肚子。

不知为何,这栋新盖起的小房,两年之后就变得很破旧。窗户没有玻璃,是用塑料布封着的,但很快就露出许多大大小小的洞。屋檐上的木桩缝隙,有鸟雀也燕子做了窝,把白色和灰色的大便拉在上面,风吹日晒之后,看上去就有了日月侵蚀的意思。门上一把生锈铁将军,有时候锁着,有时候没锁。我同一些孩子便经常趁没锁的时候钻进去,胡乱翻他家里有没有好吃的好玩的。这种期望,很少得到过满足,那儿什么都没有。锅灶立在七八平米的外屋,墙角堆着一推他放羊时从山上捡来的柴火。泥抹的锅台因为刷锅水的一次次蚕食,已经坑坑洼洼,锅台上摞着两个铝盆,旁边是菜刀、案板和一副碗筷,锅里常常有厚厚的一层小米锅巴,已经干裂到卷起了边。整个外屋的墙壁和顶棚都是黑色的,他的灶不好烧,每次做饭都有太多的烟熏火燎,年深日久,外屋就像一眼黝黑的窑。

放羊回来,把各家的羊赶回去,天已经黑全了,他在一个人做饭。偶尔,蒸了馒头或豆包类得干粮,母亲会让我们叫舅爷来家吃饭,他总是歪着脖子说不去,似乎很生气的样子。我们回去回话,母亲就说不吃拉倒,但饭后还是会让我们把干粮给他送一些。我们走进阴暗的屋子,舅爷端坐在土炕上,面前摆着桌子,桌上有一些咸菜,看我们进来,又是很不高兴地说:“怎么才来,我都等半天了。”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吃饭,舅爷的饭量实在惊人,他一顿能吃七八个馒头。他几乎很少吃菜,连咸菜也少,常常是往一大碗小米干饭里泡些盐水,捧在手里呼哧呼哧地吃。有一年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刚吃完午饭,舅爷突然笑眯眯地进了屋,从怀掏出两个月饼给我和弟弟。母亲拦着说我们买了,你自己吃。舅爷说吃够了,这回吃够了,我买了四斤月饼,一口气吃了三斤半个,实在吃不动了,这俩给他们吃。舅爷依旧抱起膀子,咧着嘴似笑非笑,看着我们啃食月饼,眼神里有一种温情。当时的我们,并不懂这眼神内里的含义,只是觉得月饼好吃,只是羡慕他一个人可以吃掉三年半月饼的奢侈。

九几年的时候,村里面的羊突然多起来,羊毛、羊绒和羊肉也比从前更值钱,羊倌的放羊钱也水涨船高。那两年大概是舅爷生活最滋润的日子,他甚至找电工,从外面的电线上拉了一根线,给自己的小屋接了一盏15瓦的电灯。没有月亮的夜晚,我们从奶奶家回去,就会看见从前那扇黑洞洞的窗户有了光亮,隔着塑料布,有一个人影坐在那儿。舅爷还买一台黑白电视机,但抱回去后却没有人影,一片雪花,立得很高的天线杆围着小房子摆了个遍,也只是雪花。一群孩子跑过去看电视,看了一会屏幕上的雪花,听了一会哗哗声,就厌了,四散而去。可舅爷竟然能大半宿大半宿地盯着雪花看,好像他能从那儿看出了天线接收不到的故事一样。几天后,他把电视退了回去,换了一台小收音机,又开始每天转着按钮调台。

牛羊越来越多,他的收入却越来越少,许多人家的羊群过百之后,便感到雇一个羊倌太亏了,便两三家合伙,一家一天自己放羊。舅爷羊群里的羊少了一多半,从五六百只下降到两百多只,收入自然减少。很快,那根从空中横拉出来的电线,因为没交电费又被收了回去,那栋越发破败的孤独的小屋,重归黑暗。第二年的大年初一,我们去给他拜年,敲了半天门才开,舅爷穿着他的大黑棉袄,眼角带着厚厚的眵目糊。过年好,舅爷。我们喊。啊,上屋里吧,他说。他的屋里冷极了,似乎好几天都没有生过火,我看见土炕上堆着两床露出棉絮的被子,为了御寒,他把所有能盖的都盖上了。炕的另一边,盆里有一坨冻僵的黑面团,另一个盆里是冻着冰碴的碎酸菜,看不到一点肉星;一个盖帘,放着十几个饺子。我们觉得自己身上新做的衣裳,和屋子里的气氛很不对劲,扭扭捏捏着转身要走。等一下,舅爷叫住我们,然后从炕席地下摸出一把钥匙,打开炕梢的一个小箱子,手在里面摸了半天,掏出一把块糖,给每个小孩两块,自己也剥开一块丢进嘴里,说:“吃吧,可甜了。” 说完又钻进被窝里,却没睡,眼睛盯着房顶。我们觉得无聊,赶紧出来。

这天中午,我又去给他送一盆热好的杀猪菜,看见舅爷把屋子收拾了一下,蹲在灶坑边上,捧着大碗喝一种白色的颗粒状的东西。我不知是什么,闻起来有一股豆子的香味。我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停下来,说:喝一口。我喝了一口,哪里是什么奇特的美食,是磨豆腐剩下的豆腐渣。我恍然记起,年前磨豆腐时,舅爷拎着一个尼龙袋子把三叔、四叔和我家的豆腐渣都要去了一些。这些东西,一般是用来喂猪的。舅爷接过自己的碗,哧溜哧溜喝了两大口,说:“好吃,我放了白糖,没吃过吧?这叫雪花粥。”没错,浆水里的豆腐渣雪白,漂浮,的确很像雪花。应该是从那一刻起,我幼小而单纯的内心第一次感觉到了悲凉,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个词,也不知道它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我只是觉得难过极了,舅爷可怜极了。

但是等到现在,我自己做了成年人,且渐渐亲历生活的艰辛,才明白对舅爷的一生来说,缺衣少食、天寒地冻都不是难熬的,他的最大痛苦应该是孤独、孤单,不,还是换一种农村的说法吧——空落落。他最大的痛苦是没有尽头地面对自己心里的空落。白天,他赶着羊群走到山里去,那儿什么都没有,纯正的荒山野岭,从日出到日落,一年三百六十五个日子,天天如此。一个人几十年如一日地面对一无所有,该是一种多么沉重的空落落啊。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知道什么大自然的美,更不会了解所谓一个人的宁静,他所能感觉到的,同其他所有平凡人感觉到的一样,是空虚寂寞,是想有个伴儿,是想找个知冷知热的人一起过活。几次相亲失败之后,过了好几年,村里的另外一个老光棍结婚了,娶了一个讨饭的妇女,带着两个孩子。有人鼓动舅爷,也娶个二婚的凑合过算了,他却不干。“我可不想拼死拼活去养别人的孩子。”他有点生气,觉得自己应该永远到不了那个地步。此后,再无人张罗给他找媳妇,他自己也从来不提。久而久之,不管他自己是否习惯和愿意,周围的人已经习惯了他一个人生活。

念及他打工回来时身无分文的谜团,我曾天真地想象,舅爷出去打工的那几年曾遇见过一个女人,他和这个女人产生了感情,甚至是爱情,并且有过同床共枕的缘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分开了,舅爷把所有的积蓄给了女人。从内心深处,我希望他有过这样的一段人生,如果这是真的,他在空旷的山野里,在又黑又冷的小屋里,至少还有记忆作伴。如果人死后有灵魂,我不知道舅爷是否愿意接受我的这种设想。我深知这种想象,对于他而言太过浪漫和传奇。好吧,如果他不反对,我还做过另一种假设:在建筑工地卖完了力气,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舅爷被拉客的小姐拉进了洗头房。他有些羞怯,有些渴望,有些冲动,也有些不知所然。但小姐已经看准了这个农村人的软肋,三下五除二就把他给办了,事后,舅爷心疼那些钱,可又觉得一切都值。他的胆子会变大,他懂得了讨价还价,他拼命干活,然后到昏暗的房间里去消耗欲望……也许他很倒霉,被捉住了,不但蹲了几天班房,还被警察没收了所有的钱……

这像一篇小说的情节,然而,相比较他一辈子循规蹈矩所走过的刻板的正途,我宁愿他有这个版本的一段人生,这其中,或许有短暂的恐惧和屈辱,但对这样一个孤独的生命来说,它是值得的,伴随短暂的恐惧和屈辱,他却从其他方面获得了完整,哪怕仅仅只是形式上的。

我不知道舅爷是那一天死的,只是仿佛某一次放假回家,他那栋破旧的小房子换了主人。有人家买下了它,推倒,重新盖起砖房,垒高院墙,开辟菜园子,打下水井,又一户普普通通的农家院就此诞生。舅爷没了,他存在的痕迹也没了,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因为不属于家族的人,他的坟不能进祖坟,只能找一处偏远的山坡埋掉。和家里人聊起他的死,都说舅爷是死于哮喘。我确实清楚地记得,他总是大口大口地喘气,使出浑身的劲儿,弓着腰咳嗽,气流嘶嘶4划过他的气管,脸红眼突了一会,终于咳上来了,恨恨地往地上吐一口浓痰。本就肺不好,有一段他还抽起了旱烟,何况他的日子常常与自然界的寒来暑往交错,身体早就在很多地方糟透了。他的哮喘病很重,从没看过医生,也几乎不吃药。“没用,那玩意都没有,糊弄钱的。”这是他对药物的看法,根深蒂固,他当然知道药有药的效用,可更觉得,忍受痛苦要比花几块钱要合算得多。他死了,我不觉得是死于身体上的病。他这一辈子,当得上“孤苦伶仃”四个字,我无法想象在离去的那一天晚上,躺在破旧的、满是土味和烟味以及腐烂的衣服味的炕上,舅爷想过什么;我也无法想象他是否流过眼泪,是伤过心;我甚至无法想象他作为一个人该有的悲欢离合。也许他问过自己:我要死了,我这一辈子活得真窝囊,真憋屈,我要死了,没儿没女,埋不到祖坟……

在后来的岁月里,如果我不问起,家里人很少会想起他,只是每次过年过节的时候,父亲和叔叔们仍记得骑摩托车翻山越岭,到他的坟前,捡一根树枝,围着坟头画一个院子,然后跪下烧几张纸,嘴里念念叨叨:“过年啦,老舅,出来使钱来吧,小鬼要你就给他点,老舅,出来使钱来吧。”会有一阵风把燃做灰烬的值钱吹起来,盘旋在空中,然后四分五散。这些山头,他放羊时无数次经过,窝在山根晒过太阳,没想到死后还是孤零零地埋在这。他永远一个人面对着此起彼伏的群山和旷野,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我没有正面问过家里人到底如何看待舅爷,其实也无需问,在农村,一切都有它的规矩,人们只是无意识地按着那传了许多年的潜在规矩活着。不论是人,还是猪狗牛羊鸡,都以一种固定的节奏出生和死亡。出生时由衷的欢喜,死亡时真切地悲痛,但在生与死之间漫长或短暂的路上,他们总是一种惯性的漠然,种田收割,吃饭睡觉,婚丧嫁娶。说到底,舅爷只不过是这绵延无尽的序列中小小的一粒尘埃,生也是卑微,死也是卑微。

舅爷的人生,在若干年前已然不可更改,但我今天写他,试图重塑他时,仍感到莫名的悲痛,悲痛于他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都一个人生活在这个六十几亿人的星球上。何况,我越来越感到,他所面对的那些孤独,那些空落落,多多少少也是我们终将要面对的。

刘汀/2011-11-15



 
刘十三 @ 2011-11-10 21:18

 

八月份,休了几天假,本来想去丽江转转,但后来盘算,还是回老家吧。父母在,不远游。

有一天,四叔家的小弟到我家,说四叔要请我和老婆吃饭,我们说不去了,但是下午的时候,小弟又来了,告诉我们,四婶在做菜,四叔从矿上特意打电话回家,意思是一定让我们过去。这许多年来,我深知他的脾气,只好答应。早就知道四叔也在后山的矿上打工,三叔也在那儿,工种不同。最初,四叔在矿上的活也不错,可是他和工头吵了一架,心里头不忿,说把今天的工资给我结了,我不干了。就不干了,后来再想去,人家不愿意招他,觉得事儿多。

那天傍晚,我和老婆走进四叔家院子,看见三只毛色暗淡、面目丑陋的小狗,我很惊诧,对于粮食远未充足到随意挥霍的四叔家,何以养了这么多无用的小动物。四婶说,一条大狗下了狗仔,没人要,只能自己留着。也不能把它们扔了啊,她讲。

 四叔和四婶,属于相亲认识,那时候四叔已经三十岁了,别人给介绍了几个姑娘,他不是嫌这个就是嫌那个,到最后再也没有人愿意给他介绍。爷爷托了人,一个转了几道弯的亲戚把四婶介绍过来,四婶长得不好,有点龅牙,脾气古怪,甚至可以说有点自以为聪明的愚笨。四婶嫁过来后,不知道是谁教给她的,每天和爷爷闹分家,因为小姑还没出阁,她是想把爷爷的产业尽早纳入自己名下。一年后,四婶怀了一胎,男孩,可惜夭折了,对四叔打击很大。又过了一年,生了一个女孩,取名珍珍。我家和三叔家都是两个儿子,四叔不甘心,冒着罚款的危险又生,终于迎来个小儿子。那一段时间,大概是他人生中最好的时节,抱着儿子出现在村里。也是如此,他对小弟极其娇惯,并没有多少好吃的好玩的给他,只是惯他的脾气,惯他孩子式的无理取闹。家里人都慨叹,这孩子这样惯,将来该怎么办呢?四叔却不以为意,说儿子嘛,不惯他惯水呢?等到小弟长到十岁,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娃,并无什么一定会成为坏孩子的征兆。可见一般的人们,常常过度担心了,在那样条件下的农村,人基本上并没有变坏的资本的。

四叔和四婶从结婚,就没断了打架,他打她,她也打他。他们总打,但没人弄得清打架的原因是什么。有一次,四婶把水缸根儿的农药和了半瓶子,发现及时,找村东的赤脚医生给洗了胃,捡回一条命来。大概是晓得了自杀未必能死,而且被救也是一种痛苦,四婶再也没寻过短见。但他们再打架,不管怎么样的天气,家里境况如何,她就会偷偷跑回娘家,而且不空手,几乎总要把家里的什么东西捎带到娘家去。孩子也扔下不管了。这些年,可能是他们老了,打也打够了,打架减少了,但永不绝迹。四叔再打四婶,她也不再跑,就会到我家和三叔家去告状。可是家里的事情,又能有什么头头是道的道理?

四叔还没回来,据说今天会请假特意早回一会,然而这时已经太阳落山、牛羊进圈了,却还没有他的影子。四婶早就做好了饭菜,蒸在铁锅上热着,我们说这话,等。小弟爬上墙头,很快摘下一兜将将熟的李子给我们。吃吧,吃吧,我每天都吃,他说。我们尝了几颗,有点酸,有点甜,也有点涩,但是纯粹的土里长出来的水果的味道。突然听见摩托车的轰隆声,已经很暗的远门口驶进一辆破旧的幸福摩托。四叔回来了。我看向他,吃了好大一惊。四叔怎么会如此瘦小了?他看起来,像一个小老头了,本来就很矮的个子。在院子的夜影里,更小了。尽管光线不佳,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脸上身上,盖满了矿粉的灰尘,连目光也是灰色的。瞅见我和老婆,他疲乏麻木的脸上露出艰涩的笑,说等我干什么,你们先吃吧。 又叫喊小弟:给你大哥大嫂子摘李子吃。我们连说吃了吃了,小弟已经跳上了墙头,我把他拉下来。

不一会,小弟端来一个脸盆,架在院子里的石头上,把刚刚从水管里抽出来的水灌满,又灌了旁边一整塑料桶。四叔脱掉上衣,他看起来更瘦小了,像大城市商店橱窗里摆着的公仔,像一只干巴巴的猴子。我似乎被一种东西撞击,觉得胃里很酸,咬了咬牙,这时候,我才在另一个更深的层次上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回来。不止是因父母在,还有四叔,三叔,以及几百个村民。我知道,当我在城市的人群里穿梭时,只是在假装他们不存在的。大概,每一个从乡村挣扎出来的穷小子,背上都要拖着这样一条长长的无形的尾巴。现在我再也不能无视这一切了,一旦想到他们身体里卑微而纯洁的灵魂,一旦想到他们一辈辈所遭受的辛劳和苦难,我就会变得很悲观。

他洗浑了三盆水,没有洗发香波,只是抓一把洗衣粉搓在枯黄的头发上。四叔的脸上,仍然会有一条条淡淡地女泥水印,好像刻在上面的一样。每天都要洗这么几盆,他一边擦一边说。我问他的工作累不累,他说不累,就是熬人,看着机器粉碎矿石,眼睛一刻也闲不得,稍微闭一下,机器就可能被卡住。有带口罩吗?每天在如此巨大的矿物性粉尘中劳作,我真是担心他的身体,不用检查,他的肺部也一定是灰色的了。他说戴了,可是管什么用呢,口罩很快就被粉尘糊住,喘不上气来,就会摘掉。而且,他还要不停地抽烟,以抵抗这种重复性工作的无聊。我能说些什么呢?难道我告诉他,你们矿上有义务帮工人避免矽肺危险?或者说,四叔,这样不健康?不,毫无意义,因为所谓扼住命运的喉咙,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坚强,因为他能在那打工已经是老板看了三叔的面子并且发善心了,否则,他将失去支撑家庭的主要收入,十几亩薄田只能解决温饱而已。

我们坐在桌上,他给我起啤酒,自己则从柜子下面拎出一塑料桶的散装白酒。十斤,又快喝没了,他一边往杯子里倒一边笑着说。他已经上了隐,很多年前开始便每顿饭都喝酒,为此父亲和三叔说他好多次,但他很坚持,很倔。他一向很倔,因为这种臭脾气,他丢掉过很好的工作,也后悔,可是下次来了脾气,还是一样。而他的倔,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一般农民所没有也不重视的自尊,或者是自卑。他觉得自己什么都好,不必别人差,可是日子却总过的捉襟见肘。他不服,一定要在某种程度上找回面子。大概十年前,有一种卫星信号电话开始在乡村流行时,看到有人家装,他也装,明明知道几乎无人会打过来。别人家买电视,他也一定要买,而且要彩电,尽管是二手的。后来,手机进了农村,他一时无钱置办,但心里很不服,在酒桌上跟有手机的人说,什么了不起,将来我一定买比这大的。有和没有,对他来说是完全不同的。

没错,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很早时就是。

二十几年前,从很远的村子来了个照相时,用古老的照相术给我们照全家福,他蹲在墙头上,死活不肯与全家人站在一起。爷爷骂他,他就逃掉呃。我的记忆里,他从来没和全家人一起照过照片。他可能在想,他是超越于家里这些人的。过了些年,他自己鼓捣了一个傻瓜相机,四处给人照相,人家不给钱,他也不要,结果当然是赔的一塌糊涂。非常年轻的时候,他同村里人一起到沈阳打工,于当时的我,沈阳如同天的尽头。四叔回来,借往来村里和镇上的班车拉回一堆水果,西瓜,梨,苹果,香蕉。那是我,也是我的家族第一次见到香蕉,来自遥远的南方的水果。四叔打算倒卖水果,它们摆在外屋地下,然后左邻右舍的大人和孩子都来看,眼神渴望,四叔便忍不住捡一两个有点烂的给他们。那时候,小姑辍学在家,就把几箱子水果摆到供销社的门口去卖,可对二十年前我们村里的人来说,水果太奢侈了,没人愿意拿仅有的那点钱去消费这些。眼看水果烂掉,四叔不得已将他们分给家里人吃,赔了好几百块。又出去打工,半年后回来,带着一台录音机和几十盘翻录的磁带。在爷爷家里,每到晚上,就会围着七八个大大小小的孩子,等着他把按钮按下,等着另一个世界的声音传来。还有一阵,他同一个堂哥,我们叫五叔的一起做小买卖,倒卖牛羊皮,赚个差价。那时候皮子随不如现在值钱,但因为交通和信息的闭塞,差价还是蛮可观的。他赚了点钱。我放学去爷爷家,常常看到他和五叔趴在炕上,拿着小本本算账,基本上都是五叔在算,四叔在听,算着算着四叔就觉得自己分的钱变少了。五叔又重算,越算越少,算账这件事,他一辈子也算不过五叔的。四叔觉出了不对劲,便和五叔散了伙。

我总觉得,他年轻时有过大志向,发家致富,或者做点什么别的大事情。他憧憬过美好的生活,或者,他在骨子里以为自己不属于乡村世界。可他的命运确是一辈子被拴在土地上,他活着,拼命抗争,辛苦地维护着自己有些虚妄的自尊,而这抗争常常又成了更深一层苦难的根源。

饭菜很丰盛,我吃得不多,也喝得不多,因为这场面有点像一场戏,他和我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农民和另一个本质上的农民。我们难以深入交流,因为对农村人来说,交流不解决任何问题,他们面对世界上的一切,只是把自己无意识地投入进去,活着,一天又一天地过日子。其实四叔对我很好,当年我考上高中,是家里第一个高中生,上学前一天晚上,他醉醺醺地到我家,给我20块钱。上大学那一年,他家里实在困难,可还是醉醺醺的到我家里,说四叔欠你一千块,将来给你。我说不用四叔,他就急了,说你瞧不上四叔?我结婚的时候,亲戚随份子,曾说他困难些,少一点意思意思好了,他却一定要和别人一样。现在我知道,他这么做,是想告诉他的兄弟姐妹,告诉家里人,他是有用的,和别人一样能行。可是有时候,他本质上的老实,天生的不精明,总让他吃亏。过年时一群人要打打扑克,来点小彩头,他也爱往上凑,这么多年没听说他赢过一分钱,而输掉的,却是不少。然而,第二年他还是会专门攒下一点钱,再去玩,他是多么渴望赢,多么渴望任何一种意义上的成功啊。

他喝了好几杯酒,看着自己的小儿子剩饭,骂了一句操你妈的,瞅你瘦的,还剩饭。四婶就会瞪他一眼,看着我们,说你瞅瞅你四叔,说话这难听。我只能嘿嘿笑,端起酒杯来说,喝酒吧。他的脸终于在灯光酒意下清晰起来,微红,胡子拉茬,满足地啃着一块鸡肉。

我劝他少喝点酒,否则身体会坏掉的。已经坏掉了,他说,有一段时间肝疼得厉害,就去镇上医院检查,医生警告他要彻底喝酒告别,他戒了一段。可是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劳作太辛苦了,同四婶总吵架,大女儿珍珍在镇子上打工,却一点也不省心,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小儿子身上,可他的学习成绩又完全看不到希望。这种生与活的苦闷,又把他拉到了酒杯里,自此再也放不下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哭过,可我瞬间理解了他的全部人生,我很后悔,有很多次我都应该好好陪他喝一顿,喝得痛痛快快的,却没有。在内心深处,我总认为他过于固执敏感,孩子气的小性,甚至有点瞧不起他,我很惭愧,这或许是他的无奈,但却是我的耻辱。

在农村,如今的生活,几乎不用挨饿,也不怎么欠债了,可是农民仍然看不到实实在在的光亮。他们的光亮是什么?是儿女。而他们的儿女陷入到另一种他们不理解,却又清楚地知道的挣扎中,那不是未来,只是惯性使然。

我在镇上见到过浓妆艳抹的堂妹,他的女儿,长得不俊,爱打扮,好凑热闹。现在,她在迷惘的十字路口徘徊,听不进任何人的意见,没人知道等待她的是怎样的命运。四叔似乎不怎么想这些,又或许他时时刻刻在想这些,我不得而知,也无能为力,只是觉得悲哀。我的脑海里,一直印刻着他满身矿粉的瘦弱身躯,四叔站在家里破败的院墙前,衣衫单薄,艰涩地笑着,眼神里只剩下微微的一点光亮。我难受极了,真担心这一点光会被生活的狂风骤雨吹灭,或者光能持续亮着,而他的全部生命却被提前耗尽。我所能做的,大概就是下次回乡时,跟他坐在一起,好好喝一通酒,聊聊心里话,如果他愿意。

我的难过不止是四叔,更深一层的难过是:每次在傍晚时从远方回到村口,都是掌灯十分,从前我以为这些灯是一个个家庭的温馨,但现在,我知道,那只是一村人眼里摇曳的微光,在山野里,不知还可以亮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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