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耻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7-10 07:44:56

刚刚开始玩的饭否,连首页也打不开了。
豆瓣网的写日记功能也被停止。

他妈的,已经有生命在因你们的罪而消失,你们还在加深这罪
马克思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人和动物的区别不是能否制造工作和使用工具,而是能否形成道德和遵守道德

我不能想象,那些无耻之人的子女,该如何面对父辈的罪?
或者,他们也早已从心里破除了人世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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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了,写于去年愚人节,小短篇:春花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7-07 21:48:44

     常常,写了短小的文字,过后忘记存在哪儿,发在哪儿,偶然有一天发现,仔细瞧瞧,是值得留下来的。小短篇系列,计划有四个部分的:孩子,这一部分大概有十篇了,基本都已写完;男人,一字没写;女人,就写了《春花》一篇;老人,一字没写。
   唉,我那些美好而空洞的计划呀……


                                                                                  春花

      1
  
  五年之后,春花才接受自己的丈夫,那个脾气比能力大,个子没有血压高的小老头。她死了心,也觉得挺好,这么活着。
  那时,他们的儿子曹兴水三岁,学会了磕磕绊绊地说话。
  
  
  2
  
  曹兴水长到二十,春花有了第一根白头发,在她左鬓角那儿。她对着镜子拔了,心里有些喜,仿佛久久盼着的事儿有了眉目。丈夫个子更小,胆子也是,每天半夜才回家,因为村长老爱拉着他下象棋。谁输了谁买烟。
  
  
  3
  
  春花就独守空房,寂寞是没有的,只是常常想起小时候的事。
  她总觉得,自己的第一件花衣裳还留着,一天三次翻箱倒柜地找,总是没有。
  
  
  4
  
  就是那件衣裳,搭进去她爹半条命。
  
  他爹骑自行车到镇子上买,回来时喝酒多了,掉在了沟里,瘫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就自己把自己给饿死了。
  
  那一年,春花也就十五。嫁了人,人带着她到处跑,多少年也不生育,人就气了恨了恼了,带到山沟卖给了老曹。
  
  
  5
  
  曹兴水从高中回来看春花,顺便要伙食费。兴水不爱念书,他的理想是开那种带打碾子的压路机,嘎巴嘎巴,把石头子都压碎了,路平人好过。
  
  春花给他烙了饼,炒了三个鸡蛋,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磕瓜子。瓜子篦子多,只听一阵阵呸呸呸吐瓜子壳声。
  
  
  6
  
  “我爹呢?”兴水问春花。
  
  “你爹?”春花是走了神的,她还想着那件花小褂。
  可不,蓝底红花,艳的扎眼,才洗过一水就再没穿。“谁知道,在下象棋么。”
  
  兴水吃完,抹了一把嘴,趿拉着鞋去串门。
  
  
  7
  
  贴着兴水的脚后跟,丈夫老曹进了屋,也不说话,径直歪在床上。平时,春花才不问他怎么了,三脚也踹不出个屁来。今儿却凑上去,问他吃没吃。他说吃了,她还不离,又问渴不渴。他说渴。她就倒一罐子水,放比平日多一倍的茶叶。
  
  老曹喝着茶,还是没有话。春花想了半天,说:我要到商店里去,我看中一件衣裳。
  
  那你就买,问我干个屁。老曹说。
  老曹说话就这样,可不好听。
  
  
  8
  
  春花就去买,回来又不穿,叠好放在柜子里。日子也就过去了好些个。
  
  恍惚惚地坐在那儿,再想起小时候那件花褂子,就喜滋滋地翻箱倒柜,偏最后才打开真有衣裳的那个。拿出衣裳来往身上比划,镜子一闪,又一根白头发生出来。比划了一会,兴奋劲儿没了,心里就难受。
  
  想了半天,春花惊叫了一声:天,我说呢,原来是爹的周年快到了,催我去看他呢。
  
  
  9
  
  第二天,春花和兴水一起到坟上,茅草老深,一股子黄土味儿。各自磕了仨头,烧了几刀纸,一股风起来,火苗子腾一下子,把春花头发燎了一缕子去,就鬓角那儿。谁知道这是谁的坟,没准里面埋的是个驴。春花只当它是爹的。
  
  这往后,春花再也不想花褂子的事儿。
  
  
  10
  
  春花死那年,兴水媳妇给她穿寿衣,死活都不上身。后来,兴水找出那件衣裳,一套就成。春花被埋在离她爹坟不远,一个土包包,一到秋天,茅草老深,也是一股黄土味儿。
  
  
  11
  
  春花死了,兴水可难受,老曹也可难受。那身没穿上的寿衣,让兴水媳妇烧了,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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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灵异建筑师 拉什迪和他的《羞耻》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7-06 11:09:39

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图片来源 谷歌网

在长长布克奖的获奖名单中,有一个名字多次出现,一直饱受争议,却始终没有问世中国。他就是萨尔曼•拉什迪。他的成名作《午夜的孩子》(又译为《午夜之子》)一本书三获布克奖(1981年布克奖、1993年布克奖25周年最佳小说奖、2008年布克奖40周年最佳小说奖),可谓前无古人。拉什迪一直“动物凶猛”,每一次写作几乎都要触犯一些现实的政治、宗教或伦理“戒条”,为了他的作品出版,很多人失去了生命,而他自己为躲避追杀也不得不常年隐居。

坍塌的“恶托邦”

拉什迪在众多布克奖作家中一样独树一帜。如果将其他获奖作家比喻为“现实建筑师”,拉什迪则是“灵异建筑师”(会不会让人想起英国同为移民作家的奈保尔的《灵异推拿师》?)。拉什迪没有宗教信仰,却在自己的作品中构筑了充满神秘色彩的奇异建筑。他质疑宗教世界中的“神”,自己却被当成魔鬼“撒旦”。从第一部作品开始,拉什迪就显示出了自己“灵异建筑师”的本领,他的故事总是渗透着一种“反乌托邦”色彩——“恶托邦”。无论是《午夜的孩子》中那个神秘的印度,还是《撒旦诗篇》里对伊斯兰教创立疯狂幻想,都是一个糅合了勇气、想象力和高超技巧的“恶托邦”建筑。
这部《羞耻》是拉什迪“恶托帮”建筑风格的一个明显例证。这部书出版于1983年,相比之前的《午夜的孩子》更冷峻,也更冷静。《羞耻》的开头讲述了一个令人诧异的故事:Q镇的三姐妹达成了某种协议,“她们在同一个房间睡觉。她们忍受同样的渴望”,甚至其中一个怀孕,另两个也能同时有妊娠反应。她们的儿子奥马尔-海亚姆-沙克尔则是她们的结晶。在这里,我们似乎看到了拉什迪某种寓言式的背景:三个互为姐妹然而各不相同的姐妹,塑造出一个肥胖的奥尔马-海亚姆(姑且不去说海亚姆这个名字本身所暗指的那个诗人的遭遇),是不是很像同时受孕于印度、巴基斯坦、英国的拉什迪?这种结构,竟然暗含着一个“三位一体”的隐喻,这几乎能看到他《撒旦诗篇》中的帷幕。
“羞耻”这个题目让人不免想起拉什迪布克奖里的老友库切的《》。库切的《耻》(Disgrace)指向现代文明和现代人的生存尴尬,而拉什迪的《羞耻》(Shame)则试图挖掘羞耻根源何在。在拉什迪看来,是两种暴力造成了现代社会普遍的羞耻和无耻,那就是精神世界的宗教暴力和生活世界的政治暴力。在《羞耻》中,拉什迪赋予“羞耻”以反抗的力量,正是这种隐藏在海底并且不断发育的力量,瓦解了书中那个在宗教和政治暴力支持下建立起来的现代国家。建基于羞耻之上的国家,最终被羞耻隐秘的力量摧毁,但现实的残酷之处在于,一个“恶托帮”建筑倒塌了,很快就会有另一个建起来,因为暴力所秉承的是“无耻”原则。

红罂粟般的羞耻

《羞耻》是以扎拉•海德在政治上的沉浮为主线,其真正的主人公却是那个“胎死腹中”的婴儿转世的苏菲亚•齐亚比诺——总统扎拉•海德的女儿,医生奥马尔•海亚姆•沙克尔从未碰过的妻子。拉什迪将齐亚比诺塑造成一个特别的形象:成人之体,但智力水平还不到十岁;严重的失眠症患者,体内隐藏着魔鬼,羞耻的化身。在这个形象上,拉什迪继承了欧洲文学中以“圣愚”为主人公的传统,但他的创造性在于齐亚比诺是“愚而不圣”,不但不圣,甚至还是“魔”——她诞生于羞耻,也被命名为羞耻。齐比亚诺所对应的意象有两个:一是红罂粟,二是白豹,前者是妖艳的、蛊惑人的、娇弱的,而后者是神秘的、冰冷的、摧毁性的。这个瘦小如老鼠,智力只有几岁儿童水平的女人,她一方面代表着“红罂粟般的羞耻”,另一方面又隐藏着吞噬一切的“白豹”。
“在海洋深处,那头野兽动起来。慢慢膨胀,以缺陷、罪孽、羞耻为食粮,朝着水面膨胀。”
这是羞耻慢慢苏醒、反抗的历程,其反抗的方式依然是暴力。即便是她那个医术高超的丈夫,也对此无能为力。
在海德当了差不多四年总统之后,那头白豹——苏菲亚•齐亚比诺再次逼近首府。海德总统吃惊地感到:“他那丰功伟绩和建造国家稳定之大厦的岁月,无非是自欺的谎言,这复仇的女神一直都在追踪他,让他步步高升,以便他跌得更惨。”他的国度旋即覆灭,而他最终将回到海亚姆逃离的母国,接受三个女人的惩罚。
《羞耻》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现代国家是如何在暴力的支持下建立,又如何因暴力而覆灭,这个国度一向被认为是在映射巴勒斯坦。但正如拉什迪在书中所言:“这部小说中的国家,并不是巴基斯坦,或者说不完全是。有两个国家,真实的和虚构的,占据着同一个空间,或几乎是同一个空间。”他写的不仅是巴基斯坦,但首先是巴基斯坦。拉什迪质疑了巴基斯坦的近现代历史,把它看做是一个混合了现代政治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新神话。或者说,在拉什迪看来,现代国家的建立其实也不过是神话而言,而“神话极少经得起仔细推敲”。独裁者垮台,神也一齐被拉下来,接下来无非三种选择:解体,或新的独裁,用新神话取代旧神话。然后以此种方式循环往复。
《羞耻》无疑是一个现代政治寓言,是对整个现代文明暴力根源的深刻反思,甚至可以是一部用现代手法打造的史诗。无论如何,拉什迪用《羞耻》向我们展示了现代世界的一幅别样图景:一个不断重复的、残破的、弥漫着各种暴力的封闭建筑。

《羞耻》
ISBN:978-7214056085
作者:萨尔曼·拉什迪
译者:黄灿然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5月
定价:28.00元

拉什迪:对抗世界的孩子

拉什迪犹如狂放的孩童,放荡不羁,满含着指斥“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冷峻和勇气。他倔犟地和这个世界进行对峙,拉什迪的作品,几乎就是他对抗现存世界的文学记录。

1981年,拉什迪的成名作《午夜的孩子》出版,此书由于被认为有影射和攻击印度前领导人之嫌,在印度被禁;1983年,拉什迪出版《羞耻》,又因为涉嫌讽刺、攻击和歪曲巴基斯坦历史,不仅本书被禁,作家也以诽谤罪被起诉;1987年的《撒旦诗篇》更是在整个世界掀起轩然大波,此书被认为污蔑和攻击了伊斯兰信仰、歪曲宗教先知和历史,在亚、非40多个伊斯兰国家被禁。这本书还将无数炸弹导向了书店、出版商和不同国家的翻译者。最令世人震惊的是,1989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伊朗最高宗教领袖霍梅尼发出了对拉什迪的全球追杀令。这一事件引起的轰动完全超越了文学的范畴,被认为是宗教禁忌与言论自由、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互不理解、彼此冲突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拉什迪所受到的对待,正反映出他的写作姿态——对抗整个世界。但是,让我们回归到文学,姑且不论拉什迪本人的政治立场和反宗教倾向以及他引起的各种纠纷,就写作本身而言,他依然是这个时代最富动感和魅力的作家之一。拉什迪的对抗姿态是事出有因:他出生在印度一个富有的穆斯林家庭,幼年随家人移居巴基斯坦,后又移民到了英国,并在此接受教育。这种“漂移”般的经历造成了拉什迪复杂的文化身份——非印度,非英国,非伊斯兰教,非科学主义,非第一世界,非第三世界,他是一个多种文化的混血儿。在拉什迪的视野中,没有文化上的边界和禁忌,他能在几种文化间自由穿行。

与其他流亡作家,比如帕慕克、米兰昆德拉等人相比,拉什迪是一个“没有”故国的人。对他来说,印度不是故乡,巴基斯坦也不是,英国更不是,这三个互相纠缠而各不相同的国度都只能是他的居住地。他根植于东方文化,却又接受了西方式的教育,也正因为如此,拉什迪的写作对于东、西方的人而言都极具象征意义。在东方,特别是伊斯兰世界,拉什迪是叛逃者和弑神者,是魔鬼“撒旦”;而对英语世界而言,他的文字又充满了东方式的神秘主义和独特魅力,并且以一种奇异的方式接洽上了西方批判传统。

拉什迪的作品有着自身的鲜明风格,他擅长将汪洋恣肆的想象、含义深刻的寓言和冷峻尖刻的比较交织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拉什迪是用现代主义的写作手法接续了古老的口传文学的传统。和马尔克斯比较,同样是描写某块大陆的历史,但拉什迪绝不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他的作品始终充满了魔幻色彩——比如《午夜的孩子》里那一千个诞生在印度独立之夜的、身怀魔力的孩子,比如《羞耻》中体内藏着魔鬼的苏菲亚-齐诺比亚,或者《撒旦诗篇》里把宗教圣贤和凡人俗体结合在一起的写法。同时,他的作品又是现实的,这种现实甚至可以和历史事件相互对照。

有人用拉什迪的小说来比喻东方学巨擘萨义德的几部作品,说假如《东方学》是萨义德的《午夜的孩子》,那么《文化与帝国主义》就是他的《撒旦的诗篇》;其实反过来对比,才更能说明问题。萨义德最为人称道的学术成就是他提出了西方世界的“东方主义”,即西方世界眼中的东方是他们带着偏见想象出来的东方,实际上,他们一直对东方毫无所知。拉什迪或许是要用自己的写作告诉英国人,更是告诉印度人、巴基斯坦人,他们所了解的历史和现状都是不可靠的,或者说,现在人所共知的国家和历史是建立在现代暴力政治基础上的想象结果。

他像一个顽固的、倔犟的孩子那样,用自己汪洋恣肆的想象力和冷峻的笔调对抗着整个现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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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CS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6-25 08:15:55

几年前,我们读诗写诗,谈论诗
一两年前,我们读诗,偶尔写诗、谈论诗
半年前,我们不读不写不谈论,但偶尔想起
而如今,我们每天谈论吃。
哎呀呀,就是C和S的小小变化,这世界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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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人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6-05 17:21:15

第一个,你是被爱的
第二个,你要去爱人
当你是第三个,就顽强地活下去
 
在山谷树林,家门前
都有人紧紧拥抱
这黎明时分暴雨降临
 
第四个,请默默凝视
第五个,别挡路
如果你是第六个,请继续发育成熟
 
以上诸位,不要写诗,
也不要唱歌和冥想
它们是有害的物质
 
第七个,一直寻找母亲
第八个,出生即夭折
第九个恰恰是我
 
我想看得见光
但那需要眼睛
所以我只能想念光
 
第十个体弱多病,胆小如鼠
上帝有闲,造这十个能呼吸的人
我们是十个不能相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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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科学史上的“雷人”往事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6-02 10:29:40

(办公室的老大说,你别天天给别家的书写书评啊,也给咱们的写一写。于是我找啊找啊找啊,找了一本书来看,写下了以下文字。感谢学朋精当的小标题。)
多年以前,保罗·约翰逊就在《知识分子》一书中大爆卢梭、雪莱、易卜生、托尔斯泰等十多位人文知识分子的隐秘私生活,把数百年来备受敬仰的启蒙主义大师和伟大作家们的老底抖了个遍,让世人很是跌了一把眼镜。约翰逊所写诸人的私生活是否属实并非重点,重点是他把被神化的历史人物拉回到吃喝拉撒睡的七情六欲的凡人生活里。这一“祛魅”行动不但没有损伤卢梭们的伟大,反而让他们的形象超越了扁平的刻板印象而更为生动。
 
“B面”科学家形象
 
那么,是否只有爱“崇高”的人文知识分子才有不堪往事,素以严谨著称的科学家们则总是循规蹈矩呢?
当然不是,现代人老觉得各种科学之间界限分明、门类清楚,科学家的形象也只是他们在正规科学史上所标示的那样:牛顿坐在苹果树下发现万有引力,瓦特因水壶的启示发明了蒸汽机,等等。其实那些伟大或不甚伟大的科学家们也是一样,他们各自都有着在科学史上有趣、好玩甚至搞笑的“雷人”往事,有饶有趣味的不务正业、阴差阳错、歪打正着……
你可能知道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但你不知道的是在他之前的英国人德尼·帕潘已经根据同一原理先发明了高压锅。这种锅刚一问世,就在英国国王的厨房和法国巴黎皇家科学院的会议厅里咝咝作响,帕潘声称:“使用这种机械,最老、最硬的牛皮也能煮成最鲜嫩、最美味的上乘牛肉。”帕潘虽然没有发明蒸汽机,但这个高压锅也足以让他名列先贤祠,因为“牛顿有苹果,薛定谔有猫,而帕潘有高压锅。”
 
很“雷人” 很感伤
 
如果你不知道这个故事,那你也肯定不知道磁石曾经被放在女人的枕头下,以检测她是否贞洁;开普勒把六角形的雪花送给朋友做新年礼物,他甚至在《宇宙的神秘》中说立方体和12面体是雄性,八面体和20面体是雌性,四面体说来可怜,是媒婆;木乃伊曾经是药剂师的药粉来源和有财势人的收藏品……我无法一一列举这些让人目瞪口呆的故事,欲知详情,不妨读读尼古拉·威特科斯基的《感伤的科学史》。
本书选取许多不为人知,但其实很重要的细节穿起一部“感伤”的科学史,将牛顿、达尔文、富兰克林等人的隐秘经历娓娓道来,读着他们的故事,你必会笑着惊叹:“天哪,想不到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竟然干过这么‘雷人’的事。”
事实上,作者的主旨并非把这些类似于“学术八卦”一样的故事重新发掘出来吸引眼球,他希望为这些“不务正业、阴差阳错、歪打正着”在科学史上留下一丝印记,科学史不应该仅仅是成功史,也不应该仅仅是伟大科学家的历史。它是各种复杂情况交织的一段酸甜苦辣皆备的感伤往事。“感伤”是我们现代人回溯过去的一种情感方式,我们是在为某先贤因一念之差就失去了伟大发明,或某些遗漏而感伤,比如书中那个“没有发明青霉素的人”——迪博。在科学史上,迪博通过回溯发现了弗莱明早就“发现”的青霉素,并且是抗生素概念的真正发明者。但1945年的诺贝尔奖颁给了弗莱明、弗洛里和钱恩,对迪博只字不提。如果没有迪博,获奖的几个人还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知道青霉素是没有毒性的抗生素。
 
科学史不应只有正确
 
就像文学史态度坚决地拒绝给一些传世作家应有的荣誉一样,科学史也无数次很不公正地把一些科学家排除在外,比如第一个使热气球升空的欧仁·加斯帕尔·罗伯逊,他的碑文上只刻了“物理学家、魔术幻灯、气球”三个令人迷惑的词语。科学史也没有记载一些为“错误”的原因而进行的实验,比如丹麦自然哲学家汉斯·克里斯蒂安·奥斯特所勉强进行的电磁实验,这个令当时人有些迷惑和惊讶的实验,事实上诞生了、门学科、电磁学,这门学科在后来的应用自是无需赘言。
如此说来,传统的科学史大致被看做是一种“正确”的科学史,其主要限定词是重要、成功、伟大、划时代、突破,等等,而许多无甚名气的科学家和科学事件被忽略掉了。科学史强调划时代的关键性发明发现,很少注意在关键性发现过程中的积累。如果从完整的科学史上看,失败确实是成功的母亲,是它让我们在布满荆棘的丛林里发现一条通往光亮处的路。
 
《感伤的科学史》
ISBN:978-7300101941
作者:[法]尼古拉·威特科斯基
译者:高煜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2月
定价:2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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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流氓鸣翠柳,一对色狼上青天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5-27 16:23:41

某日,与姜太公的聊天记录,回头一看,真是~~~~

剑维陈 说 (9:28):
聽說妳昨天被幾個已婚婦女給隔離出屋了幾分鐘⋯⋯                                                     
尘埃 说 (9:29):
俩已婚,俩未婚
尘埃 说 (9:29):
阴盛阳衰啊
剑维陈 说 (9:30):
我已經批評了姜同學
尘埃 说 (9:31):
呃 没事没事,女人吗
剑维陈 说 (9:31):
我說假如我是3丁兄 我就直接把手機調到錄音 拂袖而去 回來之後 再把手機麥克打開 大家一起聽重播
尘埃 说 (9:31):
是啊是啊,可惜我手机不能录音
尘埃 说 (9:32):
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
尘埃 说 (9:32):
哈哈
尘埃 说 (9:32):
咱不能把自己当李学伟看啊
剑维陈 说 (9:32):
不在乎甚麼事 關鍵在於知情權
尘埃 说 (9:32):
从你的话语里,看出这么多年你积累了不少和已婚妇女维权的经验啊。
剑维陈 说 (9:36):
一個多月前 我社一女同學 穿一件徹底通透地上衣下樓去 去一家韓國快餐吃飯 拼桌是一 隔壁大廈 疑似IT人士 不斷偷窺領下部份
剑维陈 说 (9:37):
此女非常不悅 直接放下勺子一個健步走到此男眼前 說:妳看清楚了麼 來給你看看 直接一彎腰 只聽珖的一聲 男的直接把一碗面掉自己腳上了此女拂袖而去
剑维陈 说 (9:38):
我社女子皆彪悍 基本上無性別障礙
尘埃 说 (9:38):
我晕,这个男的也太衰了
剑维陈 说 (9:39):
我們也是這麼想的 她若在18層以上絕對不敢這麼說
剑维陈 说 (9:39):
估計 會一幫人聚攏過來對她說 下邊也看看
尘埃 说 (9:40):
穿的那么暴露,就不要怕看嘛,怕看的话,就多穿点
剑维陈 说 (9:40):
是的 每天生活在一群暴露狂中間 已經審美疲勞了
尘埃 说 (9:41):
呃 你的眼睛都已经富贵病了,我的眼睛还在贫困线下挣扎啊
剑维陈 说 (9:42):
改天給我客串一個模特去
尘埃 说 (9:42):
我这样的?当禽兽可能都不够格,还模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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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5-26 07:49:25

祖母在阴暗的阁楼里咕嘟咕嘟地吸水烟
两年后,大人们沿着楼梯抬
她下来时,轻的像一只鸟
 
母亲悄悄地爬上阁楼
肉体上紫红色的牙齿印
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格子衬衫里
 
我在作业本封皮写下名字
鸟蛋在书包里藏着,只要温度合适
孩子们就不会在课堂睡着
 
祖母、母亲,我未来的妻子
她们相互传递着吸水烟的技巧
突然断裂的楼梯把一切都隔开了
 
我每天准时走向阳光耀眼的院子
没有人从村口过来,也不会有
发情的小动物和疲惫的麻雀
 
美好的记忆就在阁楼中
新娘哭够了,开始穿衣服
暮色里,又一个夜晚来到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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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与落日——第四节:去太平间砍人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5-21 09:13:35

第四节:去太平间砍人
1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但屋子里炉火繁盛,温暖如梦乡。站在地上的光磊表弟横眉怒目地说:“你要是在林东有什么事,我替你摆平。”炕上端着酒杯的大人们笑得酒撒衣衫,说找你你都能罩得住?
我罩得住,我们青龙帮真准备把魏三灭了,他在林东横行霸道太长时间了,我们要灭了他,青龙帮会成为林东镇第一大帮。
这一年表弟光磊十三岁,四姑花了好多钱把他送到高中去读书,但他从小要做黑社会老大的志向一直没变,六岁时他就用石块把一个同学的脑袋开过瓢。他嘴里的魏三,就是传言中林东镇的黑社会老大,这个人大家都没见过,但总是能听起他的传闻:什么有人花20万买他一条胳膊啦,什么有人要开矿得先给他上供啦,什么一个朋友丢了钱,给魏三打了个电话,半个小时侯小偷主动把钱换回来,还多带了一条好烟啦……表弟要灭了魏三,自己取而代之。
表弟为此理想坚持不懈,每次打架都身先士卒,敢下狠手,因而在一个学期过后就建立了自己的威信,其代价是没有被对手所伤,反而被他老爹打了个半死。但他依然坚持,后来奥运会期间,他深为《北京欢迎你》中的一句歌词所感动: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每当有人嘲笑或不屑他的老大梦时,表弟就会哼一声,说等将来你被人欺负,肯定非得我来救你不可。
看着表弟手法老练地抚摸着自己刚刚长出来的柔毛胡子,我忍不住感慨一番,想当年……我倒没有什么成为老大的想法,只是愿意做一个不起眼的小弟,因为我的目的不是打架,而是看人打架。当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也不得不参与其中。我不愿意打架一是觉得事情没那么重要,不是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二是我深刻地知道出手很痛快,过后却全是痛苦:别人把你打残了,你受苦,你把别人打残了,就得一辈子养着人家,后果绝对不堪设想。我一个同村的哥们,曾经打了一个同学一耳光,结果耳穿孔,赔了好几万。我上学的钱还是借的,实在拿不出打架玩的零花钱来,我得节俭度青春。
我喜欢看人打架,一边看一边大声嚷嚷:别打了,有话好好说,昆哥你右边有人……。我不是最可耻的,最可耻的另一个哥们,他也不打架,但他喜欢准备木棒、砖头、石块,看见有人打红了眼睛,就把武器递过去,恶狠狠地说:“揍他,操他妈的他也太胀包了,狠点揍他,没事,打坏了有我呢。”不知道有多少脑袋被他提供的冷兵器见红,也不知道有多少哥们赔了钱又被开除。被开除时他还去送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兄弟,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回去做豆腐不丢人,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偶尔被开除的哥们反应过来,就会给他几拳头。
大家始终不知道他为何如此,后来高三毕业酒的时候,喝大了的他说露了嘴:“在我的手里,倒下去多少竞争对手啊,我的排名从倒数第四,上升到倒数十六了。”
一般情况下,没有喝酒就打架是无聊的,酒容易激发你的发泄情绪,酒壮怂人胆,有的人喝多了唱歌,有的人喝多了写诗,有的人喝多了打架,此乃人生选择之不同,无优劣之分。不过,打架却有境界之分,境界之低的如妇人撕扯,抓头发,挠脸,撕衣服是也;境界中等拳打脚踢,专奔身上肉多的地方去;境界最高者莫过片刀挥舞,寒光闪闪。因此,动辄给人一个耳光算不得英雄,打人耳光多少带点侮辱的色彩。话又说回来,打架以打到别人而不被别人打到为目的,在实战中也就没有多少人关心境界不境界的问题。
有一年,一中的学生帮派和铅矿的学生帮派结下了梁子,两伙人断断续续打了半年多,今天这边几个人收拾了那边落单的,明天那边几个人又揍了这边落单的,调解人请了好几个,调节酒吃了好几桌,其结果不是连调剂人一起揍了,就是越吃越生气,借着酒劲大打一场。半年下来,两伙人有伤无死,但给镇医院和几个赤脚医生赞助了不少钱。时间一长,众人皆觉得没趣,再者帮派归帮派,毕竟是学生,退帮的、叛变的时而有之,何况事情闹大,学校老师自然不会坐视不理,不少人在家长和学校的双重压力下退隐了,双方各自剩下七八个死党,优势狭路相逢,分外眼红,可是剑拔弩张了半天都想不起为何要打架了。于是事情变了味道,但各自都不愿做示弱的那一方,又感到老打下去实在没意思,变转换方式,改为斗法。一开始是骑自行车比赛,后来有人就偷着开了老爸的轿车出来,九十年代的小镇上,一辆桑塔纳也是少见的。渐渐一中这伙就撑不住了,这伙大都是穷横的角色,没什么钱,也没什么有钱的老爸;铅矿那伙则不然,不少都是小矿主的儿子孙子的,后备力量相当雄厚。
又一日,铅矿的人开着四五辆轿车耀武扬威堵在一中的门口,一中人拿不出好车,觉得面子丢大了,就寻思着报复。那是我在高中三年出的最无耻也最有效的一个主意,其实不过是提醒了大家遗忘的尝试罢了,我告诉一中这边的人:拿石头砸他们的车吧,车坏了,他们没好果子吃。一中人恍然大悟,抄起马路牙子边的石头对着几辆车一顿狂K,战况空前,发展到后来,已经不仅是有仇的人在砸了,许多普通学生都参与进来。后来我想明白了,大伙那时对天天炫富的他们都很愤怒,仇富是穷人永远也治不好的心理疾病。因为那次参与的人太多,上了报纸,但学校为了维护声誉,极力辩白,一口咬定是社会闲散人员闹事,竟然引发后来的一次对黑势力的严打。
就是在这次严打后,魏三逐渐上位,成了新老大。因为他表面是做生意的,对各个相关部门打点的极为到位。
 
2
但实际上,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别人的故事,和我一点关系没有,那就是“去太平间砍人”。
中学生是不好惹的。
有一年,一中几个女同学跑到镇中心的录像厅去看录像,凌晨回学校时遇上几个痞子,喝多了痞子调戏女同学,被一中的学生帮知道了,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自己地盘上的女人被欺负,这还了得?其实学生帮和社会上的真正黑帮一向井水不犯河水,黑帮也有不成文的规定,不能欺负学生。这次学生帮大怒,找魏三去评理,魏三知道自己的兄弟理亏,想赔点钱息事宁人,哪知被吃豆腐的女同学不依不饶,估计是古惑仔的片子看多了,非要砍几个痞子一根手指头。魏三觉得过了,坚决不答应,两伙打了一架。
学生帮一直觉得自己仿佛被魏三低一等,这回遭遇上了,就有人想着夺权,控制整个林东镇。别看黑帮混混都是大人,正因为是大人,不少都有家有事,聚众闹事可以,但要真玩命,绝不比不了这些愣头青学生。学生帮特别配备了大片刀,砍手,就是要砍手,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这一来魏三也有点招架不住,他深知自己和别的黑社会火拼同与学生火拼是完全不同的,搞不好要跌大跟头,也不敢真跟学生玩命。于是领着人撤了,让那几个混混自己解决。
他们几个一看老大也不罩着了,吓得屁滚尿流,被手持片刀的学生追着跑遍了林东镇的角落,可哪没有学生呢?有学生就有通风报信的,他们跑到哪儿都能被找到。后来几个人终于熬不住,跑到了二医院的太平间里。
他们跑到太平间,学生们一下还真拿他们没办法,不怕死,但怕死人。太平间,这名字听着就瘆人。那时候,大部分学生还是相信有鬼这件事的。他们在太平间躲了三天,学生派忍不住,觉得要是不砍了他们就没法混了,买了狗血,贴了黄纸,在一个晚上翻墙摸进了二医院,要去太平间砍人。不过到了太平间门口,又没谁敢第一个冲进去,就在外边用刀片当当当敲大铁门,喊话。
半个小时候,派出所来了好几辆警车,警察们全副武装,把学生都逮了回去,那几个哥们才出来,已经快被冻死了,幸好那时候医院设备比较差,冷气不好。
 
从那以后,去太平间砍人这个意象就深深地盘踞在我脑海里,永不散去。
我常常变换角色地设身处地想象双方的感觉,躲在太平间死人堆里的、站在外面不敢进去的,这之间岂止是隔着一扇铁门呢?
 
    3
在太平间砍人的一年后,我第二次走进隔壁二医院的院子,去看在这养伤的姑父。
我大姑嫁给了离老家30多里地的横河子的老韩家,常常回来对着她几个兄弟哭一鼻子:兄弟呀,你姐夫不正干……。后来他们一家人抛家舍地,跟着姑父的兄弟到处打工,去修过三峡大坝(请参照我的小说《南方》),建设过浦东新区,最近在为大连人民美化家园。大姑是很好的人,她有许种特别的能力。家里很穷,也没有烧火的柴火,但是每次我们去大姑家,大姑就说:“给你烙饼吃。”大姑烙的大饼绝对是一绝。只见她在院子的各处旮旯墙角呼扒拉扒拉,抱回一堆细细小小的麦秸秆什么的,点着灶火,就能烙十张大饼,炒一盘鸡蛋一盘土豆丝。第二顿饭依然如此。我常常怀疑她有一个故事里说的百宝箱,偷偷跑到墙角去,念几句:“给我柴火,给我柴火。”于是就有了做饭的柴火。
大姑父在医院,是因为他被人砍人。
被人砍了没什么,关键是被人用铁锨砍了,这事情就麻烦了。
话说那年春天,四里八乡的人都在抢水浇地,为春耕做准备。大姑父少见的操心家里的事情,半夜时分扛着铁锨到南边的渠里放水浇地,这伙计趁着月色,把渠口扒的很大,谁都放到自家的地里了。这时相邻地的户主来了,也扛着一个铁锨,水本来是往他家地里流淌的,被姑父给截流了,比三峡截的还干净利落。来人一看很气,两人就吵起来,吵着便打起来,来人大铁锨飞过,把姑父的一块头皮给削掉了,血流满面,他没怎么样,砍他的人吓的撒腿就跑。
后来他就来了二医院,本来也不必来的,但是既然存心想着对方得陪医药费,就理直气壮地来住院了。
我去看他,他总是想解纱布让我看他的伤,我力劝才罢。他又三番五次地说:“哼,我饶不了他,我要告他,让他赔个精光。”
“当时你怎么不躲呀?”我问他。
“嗨,别提了,我倒是想跑来着,可我的脚陷在泥里了,根本拔不出来。”
 
事实上,砍人这种事情在任何时间的任何地点都可能发生,武器也未必总是寒光闪闪的片刀或厨房里随手抄起的菜刀。提着菜刀砍人是一件特别吊诡的事情,你想,一个人怒气冲冲地跑出来,嘴里大喊着:“我砍死你,你看我他妈的不砍死你!”而菜刀一般都多少带着锈迹,或者还未洗干净的菜叶子和肉末,拎着菜刀砍人的人,会不会恍惚之前想先找一块菜板才下手呢?
时代发展啦,社会进步啦,打架多样化啦,没错,去互联网上看一些社会新闻,人们已经不热衷于砍人了,他们现在喜欢捅人。菜刀和片刀仿佛掉队的士兵,早已被血雨腥风的战场所抛弃,代替它们冲锋陷阵的是西瓜刀、尖刀、带着放血槽的三棱刀。你要知道,这变化不如一个偶然,人们现在不再像从前那样要从你身体上看下一块什么肢体,而是专注于把一个冰冷锋利的异物插入你的内部,从砍到捅的动作意味着打架文化的退化。
片刀一去不复返矣,菜刀日渐远矣……
 
下节预告:考场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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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成都

刘十三 发表于 2009-05-13 13:13:38

上一次非典前,我去呼市看老弟,回来后就封校了。
今次去成都,国内的首例H1N1流感患者刚好那几天确诊。除了时刻关注我的立敏同志,还有一个朋友发短信告诉我消息,并有确切的航班号和日期,默默感谢。
这次出差,有我好多个第一次。比如处航:第一次坐飞机,因为没钱也没必要,以前没坐过,而且耳朵做过穿刺,医生告诫尽量不要坐飞机,气压变动会让耳膜很难受。确实很难受,直到现在右耳还有一点隐隐的疼痛感。
第一次飞机就出故障,好在是在起飞前,搞了一个小时也没修好,就转机。
成都天气阴沉,难见阳光,并不如想象中的清爽,湿润是有的。
几天都在赶场一样忙工作,只有晚上稍有点时间。
8号去了宽窄巷,转了一圈,人多,美女也并不如传说中那么常见,偶尔看见一半个入眼的,大都依偎在老外的怀里。倒不如卖小吃的小妹,更有风情韵致。
还有一个晚上和那边的院校代表去酒吧喝酒,各个酒吧人声鼎沸,嘈杂不堪,我不是很理解这儿的人们为何喜欢在如此拥挤、吵闹的地方喝酒聊天。
去卫生间,就会看见满地的呕吐物,还有的哥们叼着烟站在小便池前,把尿一滴不剩地撒在自己的裤子上。
颇有意思的倒是背着挎包和箱子,满街游走,给人掏耳朵的,吹笛子的,卖豆花的,售玫瑰的。卖玫瑰的一个小女孩,到一个桌子前去推销玫瑰,不知说了什么话,被一男的呵斥,他女友却摸着小姑娘的脸安慰她。
说成都的消费低,可去这种酒吧坐一个晚上,喝点酒,吃一点烧烤或别的什么,每人差不多也有五六十块钱出去了,就成都一般人的月收入来说,也并不低了。
说着,倒想起去酒吧的路上,一个本地的出租车司机拉着我们绕圈子,十五块钱能到的路,竟然跑了三十块。可能是因为我们的院校代表一路都在同我们说普通话,这个司机想乘机宰一把,下车时院校代表很生气,说起成都话,司机立时理亏。
10号上去匆匆去了杜甫草堂,也没什么特别可看的,不少门前,各有些不着四六的人写的对联,一座座雕像都把杜甫塑的凄苦的很,游玩的小孩子不管,挣脱他妈妈的手,在铜像上跺脚,她妈妈笑说:“不要踩,不要踩,这个事名人。”杜老头那标志性的山羊胡,被游人摸的铮亮,同行的说起摸胡子的原因,我笑称:“给杜甫溜须吧。”
杜甫草堂毗邻着浣花溪,这有个浣花祠,是纪念传说中的浣花夫人的。在祠堂前,一群游客过,一中年男子问导游小妹:“这是哪个美女?”回答说是浣花夫人,又将她的传说简述了一遍,另一中年男做恍然大悟壮:“我还以为是杜甫的小老婆呢……”
此去匆匆,也不能单独行动,临行前向朋友打听的几样小吃:白妈非常、老妈兔头、锅盔、抄手,一样也没尝到。在旅游的地方是能看到的,可价钱贵,更何况必然不正宗,倒不如不吃,便没有尝的愿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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